张 昆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 650223)
“跳车”肇事案件的痕迹司法鉴定
张 昆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 650223)
电影、电视中的人物在高速行驶并处于失控状态下的车辆中跳车逃生的精彩特技情节,现实生活中能否时时重现?本文通过实际案例的痕迹司法鉴定实践的科学认识活动,还事实以其本来面目,对此类“交通肇事”案件的依法、公平和客观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跳车;司法鉴定;典型案例;具体运用
图1 被保险人黄某的现场指认情况
图2 车辆行驶方向道路右侧边缘的痕迹
图3 道路右侧边缘的车辆剐擦痕迹
图4 道路右侧边缘的车辆剐擦痕迹
图5 车辆翻下山坡后的现场位置形态反映
根据上述肇事现场痕迹和车辆痕迹的勘验结果和相关的情况反映,分析说明如下:
图6 左侧车身的肇事痕迹反映
图7 车辆左侧车门的肇事痕迹反映
图8 车内排挡杆处于空挡位置的痕迹反映
首先,正常行驶中的车辆若驶出道路外侧时,按照动力学的一般性规律,此时的车辆应沿原行驶方向运动,也就是沿驶出道路边缘的切线方向运动,其车体因为惯性的作用不可能立即停顿或无水平纵向初速度的情况下沿与行驶方向接近垂直地横向运动并翻下道路右侧的山坡下,但现场痕迹反映的车辆行驶方向道路右侧边缘与行驶方向接近垂直的刮擦痕迹反映,以及与道路走向接近垂直的道路外侧边坡上的灌木植物折断、倒伏方向的痕迹反映及山坡下车辆坠落痕迹的方向均表明肇事车辆系与其行驶方向接近垂直地横向运动而坠落下山坡,该客观痕迹事实反映证明当事人对车辆肇事的情况陈述不符合动力学的一般性运动规律,表明肇事车辆的被保险人黄某报称其驾驶车辆以约2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肇事的情况陈述违背科学理论并无客观事实依据。
其二,现场勘验确认的肇事车辆的左前车门完好并处于关闭状态的现场痕迹反映,证明车辆在坠落山坡之前和之中,其左前车门处于关闭状态;左前车门的门窗玻璃处于半关闭状态的位置情况反映,表明车内的驾驶员也不具备在不开启车门的情况下从车窗处跳出车外的空间条件;上述客观的车辆痕迹反映表明驾驶员黄某报称其在车辆坠落山坡前跳出车外的情况陈述与客观车辆痕迹事实相矛盾。
其三,对车辆驾驶员黄某询问调查笔录中“……以20公里/小时 (即5.56米/秒)的速度行驶”反映的肇事情况陈述,经现场测量和理论计算,行驶方向道路右侧边缘外系斜度约为80度的泥土斜坡,按照当事人报称的以20公里/小时 (即5.56米/秒)速度行驶的肇事车辆,就现场道路边缘的位置、形态和实际距离情况,其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员在扣除公认的一般人类0.2秒以上的正常反应时间后,现场道路的实际位置空间和时间上都不足以提供驾乘人员为紧急避险而开启车门再跳出车外逃生的操作空间和时间。
综合上述检验的客观事实,结合现场中肇事车辆车内的排挡杆处于空挡位置的现场情况反映和其他相关的案件调查情况,笔者给出了如下两条鉴定意见:
1.××号车辆的被保险人黄某报称于2012年03月22日20时00分许在现场某路段上以20公里/小时的速度正常行驶时因关闭车辆颠簸开启的右前门,导致车辆失控坠落行驶方向道路右侧的山坡前跳车逃生,致使车辆坠落到山坡下受损的肇事情况陈述无客观事实依据和理论根据,且违反动力学的基本运动规律,所述的本次车辆肇事情况不属实。
2.××号车辆从其行驶方向道路的右侧边缘坠落山坡下的本次车辆现场肇事情形系人为故意制造的虚假交通事故。
通常,笔者介入鉴定的此类案件,在根据客观的现场痕迹和车辆痕迹做出上述鉴定结论后,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强行拒赔,甚至会强行终止保险合同,案件也就到此为止了 (由于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赔款,当事人涉嫌触犯刑法第198条规定的保险欺诈行为因尚未得到欺诈的保险赔款而无实际结果,因而无法进行法律追究,这是我国现行法律的漏洞!也是我国财产类保险欺诈案件高发的制度原因),相关当事人因心知肚明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本案中的被保险人黄某并不死心,事后将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告到人民法院,要求依据辖区交警大队出具的按照黄某自己陈述的事故形成过程而认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合法有效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等法律文书依法赔偿本次事故的车辆损失。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针对案件中的争议焦点,法院依据笔者出具的鉴定结论依法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可以不客气地讲:如果没有笔者出具的鉴定书,该案件的审理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因为客观上车辆确实从路边翻下了山坡,车辆确实现场毁损了,这些都是无可辩驳的客观事实,若无其他证据 (如现场有人看到整个过程或案件不止一个相关当事人并出现内讧情形,且都愿意公开出庭指证的渺茫情况),相信任何法官都只会按照现有的辖区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等合法有效的证据进行判决,而判决的结果任何人都是可以预期的!
影视作品中的人物从高速行驶并处于失控状态下的车辆中跳车逃生并毫发无损的故事情节是利用摄影和特殊设计的拍摄技巧制作出来的特技镜头,拍摄时除需做足安全措施外甚至会聘请专业的特技替身来出镜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可以说影视作品中我们看到的“跳车逃生”情形仅只是电影和电视里的一个故事情节,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来说,在驾驶车辆正常行驶在山中修建的一侧是山体、另一侧是悬崖的山间道路的过程中,面对突然而至的刹车或转向失灵等车辆部件并不常见的特殊故障的意外情形,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就毫不犹豫地选择立即跳车逃生而不尝试控制车辆等其他的选择,如驶入在长下坡路段上专为失控车辆修建的特殊避险车道或撞击刮擦一侧可以看到的山体等障碍物以强行迫使车辆停止,何况正常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通常都有不知所措的茫然表现,跳车逃生也许是当时当地的正确选择,但确不可能立即实施,等反应过来往往也事过境迁,何况实际案发地点通常都不具备充分的选择判断时间和空间,因为车辆是以一定的速度运动中的,如本案中当事人报称的以20公里/小时 (即5.56米/秒)的速度行驶在并不长的山间的道路现场!上述典型案例是笔者多年痕迹司法鉴定实践处理过的同类型案件中的一例,是报称行驶速度相对较低的案件,在其他的一些案件中当事人报称失控时车辆的速度都普遍较高,如有报称以高达70~80公里/小时 (即19.44~22.2米/秒)的速度行驶时突然刹车或方向盘失灵而立即跳出车外逃生并站立在现场公路边的报案,通常报称的失控速度都在30~60公里/小时之间。笔者对二十余件同类型案件的检验鉴定实践和系统研究后认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现实生活中机动车辆的驾驶员从高速行驶并处于失控状态下的车辆中第一时间选择跳车逃生并毫发无损的“交通肇事案件”是不可能存在的!(排除在时间和地点上具备相应条件,客观上又进行了各种其他尝试失败后而被迫选择跳车的案件,且一定是有充分的时间条件下的情形,如大型货车在长下坡路段上刹车失效后尝试了一切可能的其他措施后无奈跳车逃生的正常肇事案件,但跳车后的驾驶员通常也不可能毫发无损)
笔者通过多年对此类案件的痕迹检验的司法鉴定实践,研究发现,此类案件一般有以下一些特征:
1.此类案件涉及的车辆通常是老、旧车型,或者是即将报废的车辆,甚至是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或者是没有维修价值的车辆,可通过观察车辆的外观和车辆相关部件的形态反映了解,也可通过查验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和车辆登记的相关信息分析判断。
2.此类案件的发案时间通常发生在夜间或凌晨,相关当事人只有驾驶员一人,且都会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就向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报案,而不是常规的向辖区的交通警察报案,报案时当事人的语气淡定、坦然而不慌张,丝毫没有刚刚死里逃生人员通常的惊慌失措和语无伦次的正常心理和情绪反映的非正常表现。
3.此类案件的发案地点通常发生在相关当事人较为熟悉和了解的、车辆和人员都相对较少的山间道路上,车辆的运动方向多为一坡道路段中的下坡方向,在车辆驶离的道路边缘和路外遗留有车辆运动过程中的车轮碾压痕迹或刮擦痕迹,反映出车辆真实的运动形态。
4.现场痕迹和车辆的位置形态均表现为低速运动的综合特征反映,现场车辆运动的客观痕迹反映与当事人报称的车辆运动情况相矛盾,肇事后的车体相关痕迹反映也与当事人的相关情况陈述相矛盾,如上述案例中肇事后的车门处于关闭状态的现场车辆痕迹反映。
此外,该类案件还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无一不是涉及保险车辆的损失赔偿且都不考虑进行施救和实际的维修等。当然也有具体的特别之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根据不同现场的不同特点,结合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梳理,从中找出其共同的规律和特点,可以为正确处理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责任编辑 梁晋云)
D918.91
A
1672—6057(2014)04-124-04
影视作品为迎合当今社会大众追求惊险、刺激故事情节的感官猎奇需求,作品中的人物往往有从高速行驶并处于失控状态下的车辆中跳车逃生并毫发无损的特技故事情节。多年来,在云、贵、川地域内从事车辆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不时会接到保险车辆的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报称的此类包含影视作品特技情节的车毁、但无人员伤亡的车辆肇事报案,案发现场多为山间道路,甚至是险峻的山间土路!这种影视作品中的特技情节在现实生活中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保险欺诈的故意行为?面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相关当事人信誓旦旦的肇事过程陈述,上述疑问是困扰案件发生辖区的事故处理民警和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迫切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也就是案件的性质问题!谁都知道案件性质的确定,责任重大,若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将无法定案!本文将通过实际案件的痕迹司法鉴定实践,分析总结此类案件的特征和痕迹鉴定的方法,为相关部门客观、科学地解决此类案件提供技术支持。
一、典型案例
云南某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一辆皮卡车的被保险人黄某向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报称其驾驶车辆于2012年03月22日20时00分许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大梁子村的一山间土路上以20公里/小时的速度正常行驶时因关闭车辆颠簸开启的右前门而向右侧坠落山谷,车辆在坠落山谷前驾驶员黄某跳车逃生而毫发无损,车辆翻滚到山谷下致使车辆受损的单方车辆肇事案件,事后又提供了辖区交警大队出具的按照黄某陈述的事故形成过程而认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因对本案的事故性质存疑,遂委托笔者供职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本次事故的真实性和案件性质。笔者接受鉴定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案发现场进行痕迹勘验确认:车辆肇事的现场道路系山中土路,肇事现场的道路系宽为3.9米的一泥土下坡路段,肇事车辆从其行驶方向的直行下坡路段的道路右侧宽为1.8米的路基边缘坠落到约50米深的山坡下的盘山公路边的山地边坡上。在车辆行驶方向道路右侧边缘的泥土表面见与车辆行驶方向接近垂直的横向刮擦痕迹遗留;当事驾驶员——肇事车辆的被保险人黄某报称自己跳出车外后站立在道路右侧边缘的上述车辆驶离道路形成的横向刮擦痕迹旁的路基上。车辆行驶方向道路右侧系坡度约80度的泥土和生长灌木植物的斜坡,斜坡上生长的灌木植物折断、倒伏,折断、倒伏的方向与道路的走向接近垂直。现场中翻在山谷下盘山公路边的肇事车辆,其车头部的上部车身瘪状凹陷变形,车货厢与车体分离,左前车门和右前车门完好并呈关闭状态,左前车门的门窗玻璃处于半关闭状态,车内的排挡杆处于空挡位置。
2014-06-06
张 昆,男,云南警官学院刑事侦查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痕迹检验的教学、科研和司法鉴定实践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痕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