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燕作家。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新疆哈密,汉族。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1987年开始诗歌创作。现为东莞文学艺术院签约作家,东莞青年诗歌协会副会长,中国作协会员。著有《午夜葡萄园》《木兰》、散文集《工厂女孩》等。曾获第三届“中国当代十大杰出青年诗人”等。
是2010年年底,我来到雨后的樟木头。
我瞪大眼珠,希望没有错过小镇的一颦一笑,没有错过它的任何一点展现。
在这个北回归线以南,被亚热带季风气候统治的地方,潮热是它的主角。小街湿漉、逼仄、弯曲,起伏跌宕如迷宫,让整个城市颠倒、倾斜,像个玩偶世界。不规则的农民房一个挨一个,屋檐几乎要碰到,却又留出风能侧身的距离。植物长在红土中,硕大到惊骇:夹竹桃猛暴抽长,凤凰花野红逼人,芭蕉叶孔硕无比,香樟树苍劲伟岸。
我无拘无束,在混乱的小街中穿梭,却不曾与任何人相撞,还能适时躲避各类车辆,像黑暗中飞翔的蝙蝠。我走得那样远,逛得那样细,但却漫无目的。每一次停下脚步,都仔细凝视我所喜欢的那件东西,像能看出它的灵魂。我甚而体验到某种类似恐惧的心情——我的眼睛、鼻孔、手掌和乳房,它们还是我的,但却因接收到更充沛新鲜的养料,像朵夜花,陡然膨胀,兀自开放。
在西北乌鲁木齐,我早已习惯瑟缩,习惯以紧闭、沉默、痉挛的姿势面对生活。抵达岭南这个客家小镇后,我那些迟钝多时的器官,变成壁虎和章鱼,变成一切有再生能力的動物,从焦干中复苏。恍惚中,衣衫下的全部毛孔,全都张开触角,敏锐异常。我听到了,看到了,感觉到了——被视觉爆炸搅得满身涟漪。
这种彻底的放松,于我,是陌生的。
漫步小镇,一切都格外陌生——甚至连镇名,都让我错愕。在新疆,无论是一碗泉,十三间房,或骆驼圈子、七角井,其背后,都写着两个字:干旱;而樟木头,却不仅仅是樟树的木头,而是滋润,森林,充沛的负氧离子。原来,清初时,某巡案大人途径这粤港要道,歇于一棵树头时,闻到阵阵馨香,令周身舒泰,获悉是千年樟树散发的味道后,遂令此地从“泰安”易名为“樟木头”。
是的,这就是樟木头——入夜,逛街的人潮如海洋动物,抖擞着探出脑袋。横竖招牌亮起,橘黄的灯光如一块块夜光表。从巷口到巷尾,无论是糖水、龟苓膏、鹅血粉、生蚝、鱼丸、双皮奶、砂锅、热狗肠、肠粉王,皆敞开大门,能看到内里的情形,既混乱,又欢欢喜喜。卖时装的小店门前,竖着打折牌,黄发小妹用力拍手掌,招揽顾客;树下大排档,举着筷子的男男女女,正叽叽喳喳,被烟火和灯光纠缠,面孔模糊松弛;纯棉汗衫、夹脚十字拖、七分裤、短裙,一波又一波,反射着霓虹灯的彩光。这是我第一次到达这个岭南小镇,可在这里,无论我看到的是什么,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接纳和欢迎,感觉自己被陪伴和被保护。
选择定居于此的那一瞬,多么盲目、疯癫,甚而,义无反顾。然而,千真万确,我只用了24小时,便匆忙定下一套小屋,像鼹鼠要避开追捕,逃进洞穴。
所以这一切,都像命中注定:雨后、樟木头、舒泰和安详。我像是从一本邪恶的鬼故事中逃出,看到了另一本充满森林和水果的童话,便急不可耐地翻开扉页。让心灵获得舒缓,是件异常困难的事。要综合地理学、物理学、心理学、生物学、人类学等各门知识后,才能解释特定环境下的特殊心态。而现在的我,像购买止痛药片般,干脆地,在白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我知道——我正处于命运的十字路口。即便我恐慌得要死,但为了不让自己以后后悔,我都不能轻易说出那个字:不。
我听到自己说:我决定了!
像一把切肉的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选择,总是那样被迫。他人永远都无法相信,我是从“那样的境遇中”逃出,他们的了解仅限于——我是一个在南方买下小屋的女人。事实上,连我自己,都被这个过于清晰的回答吓了一跳,但我已无法收回。再温和的语调,也无法收回我坚定的决心。我似乎已听到故乡某些人在说:无论如何,这是背叛!然而,即便腹中充满寒气,眼前一片混沌,我依旧俯身,在那张购房合同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在那一瞬间,我并非没有怀疑自己——离开故乡,怀着全新热情,拖着可怜家当,来到这偏僻生涩的小镇。这样开始的后半生,注定会充满各种意想不到的障碍。但那时,我已深刻地明白:无论我决定住在异乡,或决定返回故乡,都注定要发生改变。于是,我创造了个人史上的奇迹:第一天中午到达樟木头,第二天中午,便决定在此地定居,在购房合同书上,签了名。
是时间紧迫让我如此不安,还是我冒失的性格使然?
住在樟木头之后,我像一艘大船远离了出发地,在航海日记中一遍遍追问起源,一遍遍拷问自己。甚至,在青春年少恋爱之时,我都那样理智,甚至,我一直都狂热地喜欢理论,试图让落在纸上的字词,都闪着理性之光。然而,人到中年,我却被茫然裹挟,做出了这样突兀的决定:让24小时的思考,彻底改变后半生。
一切都在那个顷刻发生。而另一扇大门,果然为我敞开了吗?
现在,四年过去了,这个岭南小镇非但没有在我的生活中淡化,相反,却成为我生活的主要中心,我背叛故乡后的定居点,我将孤单视为必然的居住地。这个经济并不发达,但交通便利,有着茂密森林的客家小镇,已成为接纳、收留,并以奇特方式养育我的第二故乡。
在合同书上签字后,我返回乌鲁木齐搬家。
一下飞机,置身空旷之地,空气稀薄清新,随寒冷而至的战栗,传遍全身。这又硬又辣的味道,是中天山博格达雪峰的味道。正是这座山,驻守着乌鲁木齐。我扬手,打上出租车后,说话的语调,低婉得令自己陌生,既像是要节约使用肺部能量,又像是因为胆怯与陌生,而让言行因礼貌而拘谨。
然而,我在这个城市,已生活了17年。那些青春时日,我多么得意:我常向外地朋友炫耀,说从我家窗口,能清晰看到博格达峰的三角雪冠。在2009年之前,我从未想到要离开这个亚洲的中心,中国版图排名三线的城市。我认定自己将在天山下终老一生。然而现在,当我凝视苍蓝天空下的博格达时,没有回家的欣喜,只有离别的酸痛。即便现在,捏在手上的身份证,依旧证明我是这个城市的市民。然而,我已丧失笃定。
出租车启动后,朝市区,朝我家的方向奔去。是的,这就是乌鲁木齐——这个安静的大城市,在有雪的时候,会变得更加安静。马路交响乐中的主要乐器——汽车喇叭在此很少奏响,街道空荡寂寥,偶尔驰过的小轿车,缩成圆点,突然闪烁,又突然消失。路边堆满团团黑雪。偶尔耸起的一大堆雪,让卡车在棉絮中挣扎,发出毫无尊严的哼哧声。没有人——没有一个行人!单个的人,是无法在这样的街道上行走的——它太漫长、太寒冷,像条冻硬的黑蛇,已将灵魂出卖给魔鬼。
随着家门的临近,过去生活的回忆,一点点清晰、还原,像钢爪撑开,露出尖刃,让疼痛感,愈来愈深。我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而周身又像炙烤在火堆上。于是,冰与火,同时刺激着我。直到这时,我才不得不承认——我必须要离开乌鲁木齐。我在这个城市开始恋爱;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不断搬家;在这个城市的妇幼保健医院变成母亲;在这个城市的羊膻味中敲打键盘;在这个城市被狂妒的雷暴击中,变成惊诧的雕塑;在这个城市目睹大批人陡然死亡,他们的悲怆融汇成拒绝融化的冰雪。
那些雪,那些天空遗落的粉末,那些被丢弃的无用之物,那些固体的忧伤……当我重返边城,它们在路边列队迎接我。雪,从每年十月开始下,直至第二年五六月。生活在西北的人们,毛孔在寒冷的催逼下,总像窗户那般紧紧关闭。街道边总有铲雪的人;雪夜的路灯下,一切都显得虚幻、迷离、严酷。在圣诞节的夜晚里等公交车,不出十分钟,手脚僵硬,不得不蹦跳着取暖;凌晨出门,道路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冰面,像锡箔纸,要得靠互相搀扶,才能小心翼翼走过台阶。在凛冽的寒气中,会掺杂着一股浓烈的煤烟味,那是从大大小小,正在燃烧的烤肉炉中冒出来的。当我置身这个中亚大乡村的内部时,从未感受到它的空气那么冷,而在奇崛的寒冷中,还蕴藏着煤烟和孜然的味道。这种独属于乌鲁木齐的味道,是我从樟木头返回后,才强烈感受到的。
当空气中的冷和心灵中的冷对接后,这个城市彻底变成了一个大冰窖。寒冷在这里难以置信地泛滥,每个人都在瑟缩中发抖。雪下到很厚时,即便是正午,也会感到一片晦暗,像置身某个硕大动物的内脏。在雪构成的厚毛皮上行走,一切都发生了变形,像战士置身战场:无论走到哪里,干任何事,都被可怕的不安裹挟。
啊,乌鲁木齐,你已彻底被冰雪俘虏!啊,乌鲁木齐,做你的市民,要付出怎样巨大的勇气和代价!寒冷构成了如许障碍,让任何進展都不可能,让人们彻头彻尾地陷入沮丧。每个人都在思考:是放弃目前的良好位置,还是坚守阵地?在边疆生活,文明进步的步伐何其缓慢,其初始效应,只会使个人生存进一步复杂化。于是,这个带着点乡下气息的城市,这个临时拼凑起来的城市,这个一夜而就的城市,注定拥有它的宿命。乌鲁木齐已成为一座堡垒!一座通过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攻克的堡垒!像现在,就是一个典型的隐喻:透过出租车的玻璃窗,我根本搞不清自己到底在哪里,此刻到底是何年。
走下出租车,踩着积雪,咯吱咯吱,来到这栋居民楼前。掏出钥匙,插入锁孔,顺溜地打开门,却满目惊诧。
我居然不认识这个房间——我的家!
它何以是这个模样——被单摊在床上,化妆品挤在镜旁,烧水壶放在灶上,毛巾挂在钩子上,没有合拢的一本书放在床头柜上,杏仁色衣柜旁立着熨衣架,一排排拖鞋……这屋子的主人并没有做好不再归来的准备,像只是临时出差,即刻就返回,这屋内原本被频繁移动的物件,就此搁置,僵硬在那一秒。当主人不在,侵入楼兰城的风沙便突然而至,让命运的走向被切断。
推开衣柜,花花绿绿的衣裳,一件件,像闪着泪光,令我无法细看,怕看久了,沉湎于与之相连的往事。一件黑色吊带睡裙凸显出来,两根细而柔韧的肩带,低胸,收腰,抵达膝盖,恰好裸出小腿。十年过去了,它还那么簇新。我买它时,昏聩地拿出当月工资的一半。那时的我,真是好大方。此后,我再也没有如此豪奢。我将那柔软无骨的薄纱对折,再对折,变成一块巧克力蛋糕,微缩在掌心。无端地——我把它靠近脸颊,贴了上去,在冰凉与火烫对接时,一股新鲜火辣的血腥味,从鼻孔泛出,将眼底的泪击落!我的全部青春,就这么大;它全部凝聚在这里,从1993年至2010年。
我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双颊下陷,脸部拉长,双眼通红。哦,我的失眠,就是在这间屋,时为2009年7月。我绝望地看着睡眠大面积地流逝,而无力挽回。我的身体还在,但每一根神经,都像烙铁,滚烫发红。睡眠不再听从头脑指挥,而自动决定起始,建构在神经网络的条条框框,早已土崩瓦解,而那些空缺出来的时间,像锯子,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切割着脖颈。
我不敢告诉别人,也无法诉说这种惊悚——失眠的理由似乎根本不成立。我还能吃得下去饭,家人们都按部就班,邻居们正在看电视剧。我没有这些显形的论据来支撑,所以失眠的结论似乎像某种臆想。而它却,那样真实地存在着,霸占着我,摧残着我。苦涩难熬时,我把《六祖坛经》的字句,当药片吞。
很难想象,人们在地震、火灾、空难、海啸之后,会看到那么多遗留物。呕吐物和眼泪当然是常见的,但还有那么多隐私的谜团——满地都是心碎、抑郁、悲怆、歇斯底里。有的人会回来寻找他们丢失的东西;而绝大部分物品,将被遗忘在时间之外。我试图把我的失眠锁起来,保存好,认为就算有一天它突围而出,我也只把它视为博物馆的一件摆设,然而,它根本不受我控制,深夜从箱子里走出,反复在各个房间穿梭,让我一日比另一日,更衰老更憔悴。我的眼神晦涩,乳房干瘪,头发焦黄,像一截丢弃在沙漠边的梭梭柴。我还如此年轻,便陷入如此枯干之境,心灰意懒到想从窗户里跳出去,真的跳出去。哦,即便我裸体,准备洗澡,也像穿着忏悔服的罪人。就这样,失眠轻易地攻克了我的身体,肆意蹂躏之后,如残渣碎沫般,丢弃一旁,任它自生自灭。
抵达南方,是我“不得不”的选择——种种折磨,类同五脏六肺里有蝎子爬那样地厌恶,让我无法将乌鲁木齐的日常生活进行下去。
难道是本能的求生欲望,将我推送至樟木头?
最初,我只是混混沌沌,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无法预想。我只是向前,再向前,盲目地迈步,提着胸腔里的那口气。
是的,我可以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我可以穿上精美的衣衫,把头发烫成卷,每日容光焕发,举手投足,尽显女性妩媚。然而,腐烂如黑洞,在我的心尖扩散。每日从凌晨开始坐在书房,至深夜到卧室关灯,我把自己献给流逝的时间时,并不能削弱内心的痛感。时间的劲风根本无法将悲伤吹走,原因很简单:这个城市已被风雪侵蚀至骨髓。我只是一个人。我如此无助、无力。如果我无法改变风雪,那么,我是否可以改变自己,是否可以选择离开?
乌鲁木齐的每一个车站,每一幢楼,每一条街,都因我晃动的身影而变得格外真实。如果我离开,难道不是一封信被岁月磨去了痕迹,所有的情丝,都将凝结成大理石?然而我知道,我已不能犹豫,我已别无选择。如果我想让自己从如此尴尬的处境中解套,必要以完全放弃的方式来处理,而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忧郁、彷徨、纠结。我必要做到,想起乌鲁木齐时,它只是一座梦幻城市,无法通信,不能发电报,更得不到任何人的信息,不知道那里发生的任何事。只有用这种休克疗法,才能让我获得新生。
新的一天,必要从荒无人烟的沼泽之地开始。
而我,并不害怕变动:在我的身上,有迁徙基因。
上世纪50年代末,我父母从甘肃天水逃荒至新疆哈密,定居在葡萄架下的黄泥小屋。他们在出生地找不到家的感觉,只拥有赤贫的饥饿和无路可走的悲愤。饥饿让他们的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于是,挑起担筐,他们选择了走西口。在我童年之时,他们绝少谈及这段历史,好像他们在丝绸之路的第一个绿洲城市——哈密——已生活了很久。他们将我安置在葡萄架下,把迁徙的辛酸吞咽进肚腩。然而,他们不说的秘密,一直潜伏在我的血液,直至我穿过西北、华北,抵达岭南。
我南迁樟木头,和那些走西口、闯关东、下南洋的人,有何不同?
也许,和失去钱财和土地的流亡者、被饥饿驱赶的逃荒者、受政治迫害的潜逃者相比,我的失去更为彻底——我在失去了青春、激情和梦想后,对随之而来的庸常、空洞与麻木陷入绝望。我必须抵抗四顾茫茫、空空荡荡的怠惰,避免沉堕其中,被它淹没、焚毁。日日夜夜,我的心拍打着我的胸膛,像一个被无辜关押的犯人,在拍打牢门。我已鲜血淋漓。我看到自己倍受虐待,却无法安慰。我要像熄灯一样拧灭自己的痛楚,或者,像打发女儿,让她远嫁他乡,自生自灭?那种挣扎在地雷阵中,惊恐万分,尽量避免说话,唯恐一不小心便泄露秘密的生活,我已无法继续下去。现在,我像要面对挑破腋下浓疖似的——要么,是现在,要么,永远都不。
當故乡成为伤痛和负担,我不得不为自己寻找另一个更合适生态的场域。从乌鲁木齐至樟木头,这条路像彩虹,横跨西北与东南。随着戈壁沙漠的消逝,河西走廊的溃散,江汉平原的隐遁,整个岭南大地陡然敞开。严寒散去,积雪消融,空气潮润,绿叶片片如玫瑰绽放。我像个病人,原本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甚而昏厥,却在地理背景的置换下,一点点定住神经,寻找到自制力,让信心重新回归。
走出樟木头火车站,南国的阳光从头顶砸下,眼前一片碎银。我看到地上有团变形的影子——我的影子。哦,迁徙者所能带走的,只有影子。我猛然打了个激灵:在我离去的中亚大地,和我抵达的南粤大地间,似乎,有着某种神秘的渊源。是的,无论是西行纪晓岚,或南移苏东坡,都是流亡到边地,都是在边地,又一次绝处逢生。
办完过户手续,我捏着钥匙,在那座屋子前顿住。
我不相信这扇门,以及门里面的一切,都已属于我。钥匙软若无骨,被我冒着汗的掌心捏住,像个微缩婴儿。楼道昏暗,掏出钥匙后,只能一点点摸索,窸窸窣窣地往里插。它进去了——像阴茎,陡然间,抵达蕊部。咔哒声从暗黑隧道反射而出,电流从指尖导入肘部,刺入大脑,干脆、准确、锐利。推开门,缝隙如舞蹈的脚尖,一寸寸挪移。伸出手,在墙上摸到开关,按下,哗啦,光明如瀑下泄。
啊,这黝黯的南方小花园,这私密的藏身地窖,我终于俘虏了你。
是的,一切正如我所愿——大理石地面、沙发、餐桌、窗帘……它们都在该在的地方。然而,一股刺鼻的味道扑过来:是在潮热味中,又混合了泥腥和霉烂,形成堵后墙,几乎要将我窒息。我赶忙推开窗户,看到手臂旁的墙上,滑过一道黑色闪电——是条逃跑的四脚蛇。定睛地板,有只褐色昆虫鼓着肚腩,耷拉着翅膀,扑簌簌抖动。随着热风轰然进入的,还有蚊子。它们在我的裸露处,猛烈狂吻,留下深浅印痕。
我打开空调,插上电蚊香,往鼓包上涂抹清凉油后,倒在凉席上,昏沉睡去。凌晨醒来,天还没大亮,霉味已淡去,窗缝间流动着清新的风,蝉鸣嗤嗤。那合唱声实在巨大,甚至像将小屋的墙壁被拆掉,直挺挺呼啸而来。站在阳台上,我只能听到声音,根本看不到草丛中的歌者。“嗤嗤——嗤嗤——”坚硬、锐利、聒噪。南方的蝉,和北方完全不同,它们如此强悍,如此不驯服,似乎不是在舞台上表演,而是在进行某项运动:它们粉碎、粉碎、粉碎。
返回屋中,我像受到某股勇气的召唤,捋起袖子,开始搞卫生。清扫、洗涤、归整,我手脚有力,目标明确,丝丝入扣,将屋子拾掇得温馨整洁。我没有想到,经过了这场浩大迁徙,我竟成熟了这么多。我像变成了另一个人——我终于褪去稚气,不再幻想被玫瑰和巧克力包围,而成为这间小屋真正的女主人。我干得热火朝天,满头大汗。冲凉时,我惊诧地发现,在我身体上所发生的那些变化,那样自然而然,好像,我的胳膊或小腿,就是那么柔韧;乳房和臀部,就是那么密实。
没有过度,没有矫情,就这样一步到位,我扎进岭南深部。
事实上,在购房合同上签字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还未曾爱上这个小镇。选择在此地定居,是因为我喜欢它的松散,它的玲珑,它的烟火,但在度过了这真真切切的一夜后,我知道,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我和小镇建立起一份完美的关系。虽然它对我尚且陌生,但我已不再把它当作一个遥不可及的恋人,而是可以托付终身的确定无疑的丈夫。
我和海边樟木头,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
我对日常状态的小镇,一无所知。
我不熟悉它的面积、人口和交通;我不知道回南天不能开窗;我不知道已到了冬天最冷时,应该穿上羽绒服;我不知道晃动在公交车上的固定面孔,是职业小偷;我不知道自行车不仅要上锁,还要拷在钢管上;我不知道询问住宅电话,是不礼貌的行为;我不理解来了亲戚要安排去酒店,而不是住在家里;我不明白“没冲凉就睡觉了”这句话背后所蕴藏的慨叹力度……
我所不了解的,还有那些镇上的女人。
她们走过我的眼前时,影影绰绰,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精瘦脸颊,一模一样的黝黑胳膊,一模一样的平胸宽松衫。她们有身份、房产、祠堂(我曾冒昧参观过:高大红漆木门,三四道门槛,影壁上题着诗词,供著身着官服的雕塑),她们踮着脚尖,不让积水蹭到鞋面,老练地往秤盘里拨拉青瓜(新疆人叫黄瓜)、淮山(新疆人叫山药),掏出散钱(新疆人叫零钱),满嘴我听不懂的白话、客家话、闽南话。她们集中出现在菜场,携带着安详的微笑,慢吞吞移动,晃悠悠的塑料袋里,装着葱、排骨、鱼头或豆腐。整个白天,整个镇子,整个菜场,到处都挤满了这样的女人。
那个卖菜的女孩,十七八岁,圆脸虎牙,熟稔招呼:老板娘,两天没来了。
第一次听到这称呼,我错愕抬头,像被木棍击中脑勺。若我尚且未婚,或我的丈夫根本不是老板,那这称呼便充满嘲讽。但是不,在岭南,“老板娘”是个褒义词,预示着在此地市场化程度更强。我对这个词的不适(就像我对“猪脚饭”招牌不适一样),在南方人看来,匪夷所思。我将一把芥蓝丢进秤盘,好像我从沙漠来到海边,就是为了变成老板娘,买这把芥蓝。我还买了土豆、玉米、卷心菜。虎牙女丢来把小葱做奖赏,说:下次再来哦。那声音虽微弱,却拨开整个菜场的喧嚣,直抵我的耳膜。当我接过葱,姿势像极了刚刚敲定下一桩买卖的老板娘。
我是从菜场开始,逐步认识岭南的。我廓清了它的体积,感受着它的力度,揣摩出它向周边扩散的幅度。每一天,每一刻,我都带着细致入微的好奇,一点一点,以这个区域为原点,扩散开去。是的,我不是从写字桌、流水线、时装店开始深入南方日常生活的,而是从菜场。我一面走,一面用目光触摸各类植物,像模范学生,顺从地跟着教鞭阅读下去。到达某个陌生处,我停下脚步,反复观看,带着科学家探究未来世界的兴致。
那个卖鱼人,50多岁,黑围裙上沾满血迹鱼鳞,头发蓬乱,眼神犀利,盯着浅池里的鱼,将泡得惨白的手掌伸进去,捉住一条后,丢在案上,用刀背打晕它,再去鳞,破肚,切成三四节。鱼脊暗纹发蓝,腹部细嫩银白,鱼鳃挣扎着张开,又缓慢闭合。将鱼装在塑料袋,提着走过的女人,脚步旁是一滴又一滴排列整齐的血点。
而剩余在池里的鱼,无声地嘶鸣,我盯着它们看,就是下不了决心。卖鱼人一下子戳穿我的心思:我怕活鱼。她指了指旁边的案板——有条靛蓝色、细长、一动不动的鱼,安静地保持受难时的姿态。但这安静过于残酷,令我再次犹豫。那鱼像被掀开被单的女人,凸凹有致,富有弹性,散发出一种特有的海底淤泥的味道。
卖鱼人像是闻到了我的北方味,自动地转化成普通话体系:很鲜、很鲜的哦……
见我犹豫,她忍不住嚷嚷:是海鱼哦,很鲜的哦……
为了不和岭南现实生活脱节,买鱼、洗鱼、煎鱼,是我的必修课。我不仅仅是接纳了一条刚刚知道名字的海鱼,更像是接纳了一种新的生活观念。这样想着,我便点点头。
卖鱼人拎起鱼,破开肚腩,将刀尖一捋,滑出团肠肚。这条“很鲜很鲜的海鱼”,就这样全然暴露,无处藏身。而我,像自己的私处被豁然打开,不得不彻底交出般,浑身上下,一个激灵。卖鱼人将鱼身切成段,扑簌簌倒上盐,装入塑料袋递给我时,我想到掩饰羞怯的唯一办法,是赶快扎紧塑料袋,低头回家。
饭桌上,我吃了鱼头和鱼肚,只剩下一截鱼尾。深夜,起身去卫生间时,我惊诧地看到冰箱门敞开,橘黄灯光下,那截尾巴的位置,似乎发生了挪移。我轻轻关上冰箱门,软软坐在餐椅上,彻底从迷糊中惊醒。这是第一次,我有了强烈的地理感——在我的小屋旁,是大海。月光下,那海面一定亮如锡箔吧?这很近很近的感觉,此前,我从小镇的楼房、街道、路灯和超市,皆未获得。是这条没了上半身的海鱼,让我无比清晰地确认到这样一件事——我已远离绿洲,远离整个西北。
在小镇,我还看到了各种各样被搁浅的女人。像人力无法抗拒天灾造成的混乱局面那般,在小镇的各个角落,藏着为数不少的灾变后女人,她们虽相貌各异,但其精神气质,却像从同一个熔炉中锻造出来的一样,格外相仿。
我记得那个女人,一直记得。
黄昏,小巷深处的一家甜品店,圆桌圆凳,玻璃板下是价目表。一女子坐在了我对面,点了和我一模一样的冰冻莲子双皮奶。一抬眼,我倒抽了口凉气——我所见过的女人,没有比她更优雅的。褐色旗袍领上衣,浅灰宽腿麻布裤,草编凉鞋,细眉粉唇,发髻上插了根银簪。她手背上的血管微微发蓝,脖颈的曲线散发着幽光。她古典之极,像从一幅山水画中走出,令整个小店陡然沉寂。她已老去,但依旧保持着动人心魄的魅力。她的眼神安然,嘴角被铅白定住。她将勺子探入青边瓷碗,舀起一团白嫩固体,其上缀着两颗焦黄莲子,一点点抿入口中。
这样的女人,应出现在巴黎、纽约或伦敦的剧院、画廊、拍卖会上,而现在,她在樟木头,安静地咀嚼莲子。她不接受任何时尚的暗示,素朴若僧尼。我从她的身上,看到了一种跳跃——从璀璨青春直接进入中年,而取消了庸常琐碎的那截通道。当青春远逝,她将自己依旧娇嫩的果核包起来,以从容徐缓的姿态,守住时光。
我在路边看到树上垂挂着鼓囊囊的膨胀物,不知何物,他们说:“木瓜。”在我的经验世界,瓜,无论西瓜还是哈密瓜,都匍匐着,将沉重的果实搁在大地上,但木瓜却像苹果或梨,将果实挂在树上。
我在超市买了木瓜(皮肤微黄,有褐色斑点),切开时,肌理不似哈密瓜那般硬朗,反而柔软得出奇。窥视内里,令我如处子般心悸:凹陷深坑里,挤满棕黑珠粒,湿漉漉闪光。我将籽粒拨出时,听到叮咚咚铃铛在响;我用勺子剜出肉时,看到那个地方,同时涌出眼泪。在超市,我还看到了哈密瓜:椭圆身躯金黄,匍匐在货架上,望着我兀自喘息。这些通过长途旅行,出现在超市的蜜液,从“水果”的窠臼中逃离,将家园、童年和温馨,通通折射进我的瞳仁时,令我愣怔成雕塑。
我在吃木瓜时,同时在吃陌生。我总能在木瓜背后看到哈密瓜。我对木瓜的惊叹,和我对哈密瓜的了如指掌,恰成正比。也许,只有当最熟悉的事物变成了远眺对象时,我们才能欣赏其全貌;也许,走在迁徙路上的,不仅有人,有候鸟,还包括云雾、雷电、雨水,以及江河湖海。
融入一个地方,并非只要怀着热情,揣着银行卡,抱着全力一搏的决心,便能一蹴而就。不,除了这些,还需要超强耐心。像每日都去参观博物馆,最终,将每一件物品都熟悉成自己的案头宠物,才能褪掉客人的外套,而荣升为主人。煎熬是迁徙者的必修课——像一锅中药,咕嘟咕嘟,火候不到,浓度便总不够。
我终于收获到迁徙的最大礼物:安眠。
曾经,我的睡眠像被榔头敲成一地的碎玻璃;现在,每当夜幕降临,我的身体便如沙堡被流水侵蚀,从底部开始坍塌,而我,乐于这种被征服,且沉迷其中,不能自拔。酣睡不仅仅消除了我的疲劳,还消除了那个比我自身更虚弱、更沉重的心理阴影。
日复一日,我学会了白话;日复一日,我熟悉了各条小街;日复一日,我知晓了镇中心卖烧饼的小贩上午要休息;日复一日,我明白了火车站旁路口处的老妇,是个固定乞丐;日复一日,我对比出早市的菜,依旧比新市场更便宜;日复一日,我洞察到那个微笑的保安,是窃贼团伙的内鬼,他有时心情不好,便用老鼠药去毒长腿二奶的小狗;日复一日,我的皮肤愈来愈黑,而性情却渐趋温和;日复一日,我像水性极好的孩子,一次次探入生活底部,捞起一枚枚细节的硬币;日复一日,我让清朝巡抚大人的“樟木头”,变成了独属于我的“木头·樟”。
有一天——我一直记得那一天的那一时刻——饭桌上电话铃响了,身旁女人按下免提键。她知道我从北方来,言词甚为放肆,而我,居然,一个字又一个字,听懂了八九成。那是多么惊险的一刻——我像个小偷,经过踩点、布局、演练,终于得手。
我的整个胸腔,刮满狂喜的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