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城市化进程加快与认知的加深,世界各国都认识到这种以人为本的活态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随着保护与传承研究与规划推进,非遗已逐渐走入了公众视野。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开展较晚,目前相关资料与实践亟待开展。本文通过对非遗保护工作及博物馆如何参与其中进行了探讨,以期构建出博物馆介入到非遗中的科学、合理的保护理论与方法。
关键词:博物馆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二十世纪末,随着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人类开始对自身历史、文化与精神进行新的审视和反思,如何在全球化一体化、文化趋同的背景下,保持各民族文化的特质对于促进民族性的延续、发展、传承,保持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特异性是每个有前瞻性民族都要面对与思考的问题。因此,关注人类精神领域遗存的研究即非物质文化遗产诞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遗的定义: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遗是各种以无形的非物质的形态存在,并世代传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遗是以人为本的活态历史文化遗产,强调以人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各种技艺、生活经验等,特点是活态流变可传承的。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上世纪末,我国文化遗产工作者多注重对有形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研究,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关注较少,高校鲜有相关课程开设,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文博等相关专业虽然开展过一些工作,但相关资料仍然较少,学术与实践总体水平不高。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进行研究与探讨,更是近年来才开始的工作,比国际上的先行国家差距较大。
我国非遗保护、传承与研究的兴起是在二十一世纪初期。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国内学者对非遗的关注度大大提高;尤其是在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学界掀起了非遗研究的热潮。但是仍然存在着,政府对相关法律宣传不足,重视不够;原生态文化认识肤浅,缺乏科学的保护与传承规划;非遗人才匮乏等问题。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
非物质文化有其特有的特性,只有认识并把握住其特性,才能对其更好的加以保护与传承,目前学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认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非物质性,即无形性,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特性。
2、活态性,其文化内涵是通过人的活动表现的,也是通过人的活动传达给受众。如语言、仪式、节庆、表演等
3、传承性,即可再生性,无形遗产必须不断的再生才能延续它的存在,如不再传承它就永远的消失了。
4、独创性,非遗植根于特定的民族文化土壤之中,是其特殊的自然环境、政治秩序、思想观念在生产生活中的综合产物和直接反映,与其他民族、地域文化的非一致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博物馆
目前非遗保护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通过文字、影音等加以记录,得到长久的保存;第二,通过培养“传承人”实现非遗的传承,延续其生命力。但是非遗的保护不是单一机构或部门能解决的,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发挥各单位优势,为非遗保护提供新思路与新方法。学界对博物馆介入非遗普遍持乐观态度,而且为博物馆注入了活力。随着公众对非遗观念的理解加深,突破了原有物质遗产限制,并上升到了精神层面,非遗己经被大众纳入视野,保护和拯救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摆在人类面前的又一课题。
博物馆作为专业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前,便对有形文化遗产保护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有形文化遗产与无形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本质的不同,分属于不同领域,对非遗的保护在方法上势必要与有形文化遗产不同,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博物馆是保护的必然趋势,但博物馆的特性只能吸收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将非遗转化为有形才能进入博物馆。
非遗如何实现博物馆化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目前来看,国内博物馆仍以传统博物馆为主,但新型博物馆正逐渐兴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也给博物馆发展带来了新契机,诸多博物馆开始探索非遗保护新模式,其形式包括新博物馆学倡导的各类博物馆形式,如生态、数字、社区博物馆等相关理论与实践已在积极开展中,博物馆界正悄然变革。1998年梭戛苗族生态博物馆在贵州六盘水开馆,目前生态博物馆已在广西、云南、内蒙古等地陆续开馆。生态博物馆核心理念是文化遗产的原生地保护。现有生态博物馆多在比较偏僻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自然环境较好,文化传统相对保守,受现代化的冲击不大,且多为少数民族,其范围内的居民经过培训后能基本够实现文化自理,不需要外界太多干涉,并且居民对本民族文化有着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数字博物馆的网络优势也在凸显。尊重文化多样性,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等新型博物馆正是将其作为发展理念,促进了地区文化保护,维系情感、工艺与传统,延续文化中所蕴含的民族精神,进而保护了中华文化的多样性。
博物馆对非遗保护也不是尽善尽美的,博物馆理念与工作方式与非遗保护存在诸多不一致的方面,如非遗与环境、时空的分离,孤立性等,而不是活态的,变化的非遗,这对参观者来说是一种遗憾。从历史发展角度来看,部分非遗无论具有怎样的文化、艺术价值,其注定要退出历史的舞台,对这类非遗进行保护时不能单纯依靠民族原生态做依托,应该对非遗文化现象的产生、发展、传承有规律性的认识,博物馆对非遗保护不是万能的,不能以保护的名义束缚历史的脚步。既要看到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迫切性,也要理性思考,从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非遗进行研究、保护与传承。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 王巨山.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及博物馆化保护研究[D].山东大学,2007.
作者简介:刘鹏,男,(1981—),山东枣庄人,历史学硕士。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