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包括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梳理和界定政府权力边界,并按照行权基本要素,将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进行规范化,以列表清单形式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促进依法行政的实践活动。
日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了2014版行政审批和政府定价事项清单,这是上海市政府工作部门公布的首份权力清单。此次上海市发改委将41项权力事项纳入清单,包括行政审批事项24项和政府定价事项17项。记者看到,24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初审转报”“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等,清单中列明了各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审批对象、责任处室等,对行政审批权力的行权要素进行了标准化。17项政府定价事项包括制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等,清单中注明了各定价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定价范围、定价形式、实施对象、定价程序、责任处室等。
摘自《新闻晨报》(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