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庆军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对于优化各级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升行政效能,改善发展环境,打造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8月1日,山东省召开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电视会议,对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行了动员部署。编办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本刊采访了山东省部分省直部门和设区的市编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以实录形式分期刊发,供各级借鉴。
采访对象:山东省发改委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这一制度,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有效防止政府越位、缺位与错位,最大程度减少行政行为的“人治”因素,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预防腐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抓住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一是把握好职权法定、全面彻底、权责一致原则,依法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切实摸清底数。二是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放活与监管同步加强,继续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事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三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根据实践依法审慎地动态调整清单和流程,运行好“阳光审批、勤廉发改”电子政务系统,规范优化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采访对象:山东省住建厅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
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我们看到,一个地方能否快速发展,不仅取决于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整体发展环境。这些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优化改善发展环境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客观性、重要性、紧迫性,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动力和活力,抢抓机遇,求真务实,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改革创新,用规范透明的行政权力运行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满足群众和企业的需求,种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
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和强化服务意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目标,是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在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进行的行政职权梳理审核、依法确权、公开示权和权力监督制约等各项工作,对于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于强化行政机关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态度,对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反腐倡廉的关键是有效制约权力。权力缺少必要的制约监督,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切断行政权力和实施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系,防止少数人利用行政权力设阻寻租、滥用权力,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有利于健全行政职责体系和问责制度,遏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和腐败现象蔓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政府反腐倡廉建设。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一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行政权力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不能自行设定。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明确授予的行政职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管理行为;超出法律授权范围,行政机关也不享有对有关事务的管理权,否则都属于行政违法。二要坚持简政放权原则。就是加大向市场和社会放权减权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三要坚持便民高效原则。要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防止推诿扯皮,提高行政效能。四要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限,违法或不当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五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以公开外,要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项权力的内容。未向社会公开的,一律不得实施,即清单之外无职权。
采访对象:潍坊市编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责成市编办牵头,抓紧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充分调研准备。从年初开始,以审改办的同志为骨干,专门抽出4名同志,调查我市现状,了解外地做法,研究相关政策。并先后组织到湖北襄阳、广东深圳佛山、浙江宁波温州等地考察学习,充分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明确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任务重点。二是试点摸取经验。结合实施突破滨海战略,在滨海开发区率先探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制度。试点工作于3月底基本结束,权力清单由原来26个部门15类1648项压缩为4类216项;负面清单,由原来56类项目压缩合并为10类;服务清单,由原来的237项增加到499项。三个清单制度,明确了政府有效作为的权责边界,给市场主体“松绑”,为社会组织“腾位”,有效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试点收到明显成效。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在调研考察和先行试点的基础上,4月18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列入编制清单的范围、设定权力事项的依据、行政权力的分类、工作的方法步骤以及组织领导等内容。权力设定依据明确为四条渠道,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门“三定”规定界定的;本级政府或上级机关批准的;经本级政府同意由部门制定文件明确的。行政权力分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政务服务、其他行政权力等9类。整个工作分为自行梳理、审核确认、合法性审核、清单公布、流程再造五个阶段,从4月份开始,于8月底前基本结束,相关工作压茬进行。四是精心组织实施。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是不可想象的。市里召开会议专门动员部署,并成立由市编办牵头,市府办、监察局、财政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物价局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小组。市编办确定10名同志,从相关部门抽调14名同志,分为5个组,实行集中办公,对部门上报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审核。到7月底,部门共梳理上报权力事项8523项,各工作组已与相关部门对接五遍以上,并陆续挂到市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保留、取消、下放等处置意见。部分部门的事项已进入合法性审核阶段。
工作中做到了“五个同步”:
一是市县镇三级同步部署,压茬进行。工作中,我们除了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建立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外,还要求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镇街作为试点,建立清单制度,市级力争于8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市区和镇街试点于年底前完成。二是市政府部门与驻潍上属单位同步推进。我市的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工作范围,不仅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还将国税、地税和气象等驻潍上属单位,纳入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的提报范围。三是“三个清单”同步展开。我市提出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做到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和负面清单三个清单同时进行,全面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运行,其中,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由市编办牵头,负面清单由市发改委牵头。四是建立清单制度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同步推进。我们在对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进行摸底的同时,也将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作为工作重要内容,将建设、规划等14个部门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共精简下放27项,其中下放8项、调整14项、冻结5项,压减比例达29.7%。五是建立清单制度与理顺市区关系同步推进。工作中,我们注重市区两级权力事项的衔接,对市区相关权力事项进行逐一梳理,明确市区两级政府职责权限,合理划定市区职责边界,解决市区存在的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的问题。
在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走了一些弯路,需要引起注意:
一是要明确一名市领导真抓实靠。这项工作涉及所有工作部门,协调推动难度非常大,如果仅靠编制部门唱独角戏,很难如期完成任务。二是要配足工作力量。仅市一级审核的事项近万项,查阅的法律法规规章多达3000多部,工作量巨大,仅靠编制部门自身力量不行,必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专心工作,全力推进。三是要选一批专业骨干挑大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强,需要一批业务熟、懂法律、责任心强的精干力量作支撑,特别是各工作组的组长、副组长,一定要配强配精。四是要明确分类标准。对清单的分类要科学合理,准确把握分类标准,使部门在事项分类中便于把握、对号入座;填报标准要规范,事项编码、事项名称等填写要规范,引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准确;审核标准要明确,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统一明确的审核标准,便于指导和操作。五是要加强业务指导。万事开头难,在工作推进中,我们遇到了不少的困惑和问题,有时感觉孤军奋战、无处下手,亟需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全省推开后,希望在加强上下级之间、地市之间信息交流和业务指导上下功夫,少走弯路,推动工作均衡开展。
采访对象:青岛市编办
今年7月份以来,青岛市全面启动了推行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工作,将行政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制度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同步分类推进,把西海岸新区作为重点突破区和领航区,大胆创新、主动破题。7月19日,市政府常委会研究通过《青岛市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7月25日,市政府颁布232号政府令《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赋权的决定》。
一是将权力清单与服务清单并行推动。权力清单做“减法”,减权不减责,重点抓好部门职责清理、目录管理、精简下放、流程再造、风险防控、监督问责等6个环节;服务清单做“加法”,加量提质,重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要求各部门和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三定”规定,对现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在摸清“家底”基础上,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应管善管、能快则快”原则科学厘权,做好取消、转移、下放、调整工作。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和“三定”规定,强化主体责任。按照方便服务对象和提高服务效能原则,扩大政务服务范围,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增加个性化政务服务和“绿色通道”项目,同时,通过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强化质量督导和跟踪问效。
二是把西海岸新区作为突破区和领航区。按照依法依规、需求导向、权责一致、重点突破原则,重点研究投资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监管、产业用地、城市管理等方面向新区全面下放权限,通过制定权力清单、放宽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机制、调整机构职能配置等具体措施,激发新区发展活力,努力实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目标。6月12日,会同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法制办等部门通过231号政府令《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向新区先期赋予了土地管理权限。目前梳理出67项权力清单,7月25日通过232号政府令《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赋权的决定》颁布,确保市级管理权限向新区放开、放好、放到位。
三是充分体现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全面构建权力下放的配套法治环境,赋予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的行政管理权限总体采用委托的方式实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于法有据、赋权方式合法规范。相关市级权限下放后,其法律后果相应由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的承接部门承担,因行政管理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由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管理机构负责举证及出庭应诉等法律事务;因行政管理发生的行政赔偿,由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财政负担;赋权事项中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由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行政赋权和法律赋权有机结合。
采访对象:烟台市编办
根据中央、省关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决策部署,今年6月份,我办向市政府领导报送了关于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对此,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孟凡利做出批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对于进一步转变职能和改进作风、对于依法合规行政、对于政务公开都是一件好事,也可作为我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成果。
为保证工作质量,我办结合我市实际,精心谋划,强化举措,开展了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将省内外部分先进地市作为学习重点,通过现场考察座谈等方式,广泛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丰富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方向。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召集市财政局、物价局、卫生局、公安局等13个行政职权较多的部门,召开了工作座谈交流会,广泛征求了他们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三是组建工作班子。从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7个工作小组,准备集中3-4个月时间,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办拟订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今年年底前在市县两级建立起全面详实、无缝覆盖的权力清单制度。下一步,我办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下发实施文件。待市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即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全面推开各项工作。二是开展工作试点。在正式文件下发前,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试点,努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总结先进经验做法。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单位加快工作推进步伐,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采访对象:泰安市编办
泰安市将认真贯彻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即牢牢把握“三项原则”,注重“四个结合”,做到“五个到位”,确保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对行使的行政权力,对照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等,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明确行政权力范围,统一权力设定标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行为的人治因素。二是坚持清单之外无职权原则。行政权力清单公布以后,对于没进入清单的职权,原则上一律不得对外行使。三是坚持公开透明阳光原则。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清理过程和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行政权力清单公布以后,履行职权情况和具体工作流程也要相应进行公开。
注重四个结合:一是与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布局紧密结合。准确认识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牢牢把握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放松,保持改革的定力,把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作为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角度来思考和把握,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落实到位。二是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紧密结合。结合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及时调整部门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确保权力事项调整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制度,建立部门职责履行常态化机制,着重加强职责履行精细化管理,真正摸清部门单位行政权力履行及实际运转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三是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抓住当前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从反对“四风”、优化作风的角度,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及各类投资创业主体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本地区本单位现有权力事项及权力运行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建立权力台账,公开权力清单,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下一步职能转变和行政权力调整的意见。四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借鉴和运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机制和工作成果,掌握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两项工作的节奏,统筹把握时间节点,打好进度穿插,搞好业务培训,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做到五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市县两级全部成立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靠上直接抓,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班子。二是政策把握到位。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培训班,就权力清单政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机构编制部门和其他部门单位相关负责科室和负责人的政策把握水平,为整个工作打个良好基础。三是调研论证到位。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吃透上情,摸清部门单位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四是协调配合到位。机构编制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做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审核确认等工作,从面上抓好对全市工作的指导。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等部门单位立足部门职能,根据工作分工,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地做好相关工作。五是督促检查到位。把这项工作纳入对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做好平时督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促其认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采访对象:莱芜市编办
权力清单制度要落到实处,须做好三方面保障。一是法律依据要充分。行政权力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行为。如果法律依据不充分,就会造成公职人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二是梳理清单要全面。对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摸底,确保不漏项、不丢项、不留死角。三是制度执行要彻底。部门真正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以及规范的运行流程、裁量权和收费标准行使行政权力,是权力清单制度有效实施的最终保障。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还要避免三个误区:一是单纯以数量为导向。权力事项清理应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能单纯以数量为导向、以比例定目标,造成该减的没减下来、不该减的减下去,出现监管空白和服务缺位。二是只管取消、下放,不管实际效果。权力事项取消后,有没有负面风险,下放后地方有没有条件承接,能不能正常运转,都需要调研论证,审慎决定。三是急功近利、一刀切。权力清单的制作过程十分复杂,项目多、涉及法律法规多、专业性强,单是公安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就有1000多项,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采访对象:滨州市编办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过程,涉及的部门广泛、情况复杂,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认真做好部门现有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只有把这项工作做细致、做扎实,才能确保权力清单真实、准确,才能顺利推进取消下放、规范优化、制约监督等后续工作。否则,简政放权就会变成“数字游戏”,优权制权更无从谈起。二是要尽快梳理并公开“非权力清单”。例如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服务、行政信息等非权力行政方式的适用范围和行使要求,使得非权力行为也能与权力行为配套协调地依法行使,全面发挥出清单制度的应有功效。三是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清单晒了之后,是否按照权力清单里的规则行使权力?如果没有,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要避免“权力清单”沦为一纸空文,使其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责任清单”的跟进。惩治和纠正某些政府部门与公务人员的敷衍了事、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采访对象:临沂市编办
2012年8月-2013年5月,临沂市就开展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和确认工作,摸清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底数。共取消各类行政权力事项423项,最终确认市级行政权力事项5672项,其中,市政府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201项、市直59个部门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5471项。通过清理审核,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印发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审核工作的总体要求、清理依据、审核范围和实施步骤。从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负责清理审核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和审核确认工作,为清理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清理审核过程中,机构编制部门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着重分析梳理各部门单位的职责职权;法制部门注重把握依法行政,严格论证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监察部门注重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监察,确保了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范围依据。在范围类型方面。临沂市政府把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全部纳入清理审核范围。同时,按照行政行为的不同类型,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划分为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征用和行政奖励等9个类别,进一步明确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类型。在标准依据方面。临沂市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了4项清理审核的标准依据。即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对没有依据的行政权力予以取消或废止;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对机构设置已经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尚未修改的行政权力予以调整规范;省政府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决定将行政机关的执法职责调整给其他行政机关的,根据省政府规定作出调整;以有权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为依据,对部分行政征收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规范。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在清理审核前,为提高审核效率,实行了责任分工制度,对所有列入清理审核范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一分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根据工作节点要求,倒排日期,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计划。在清理审核过程中,对各部门报送的事项,逐项从行政主体资格、权力事项名称、权力事项分类、行政权力依据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某些复杂的事项,进行集中会审,集思广益,共同解决问题,保证了审核工作质量。清理审核结束后,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列出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供社会各界监督。
下步,我们将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E:FQJ
关键词:权力清单 职能转变 简政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