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新制度经济学

2014-08-16 07:53张曼
2014年17期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制度

张曼

摘 要: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进行相关修正,以此提出制度的重要性,并说明它在经济增长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力量,并且将其作为一个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分析模型之中。但是从信息社会经济学的角度看来,这样的分析方法,研究思路却存在这逻辑上的严重的不可克服的矛盾,这样的直接后果便是导致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重要性的说明只是经验上的,并非是其理论推理的结果。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制度;信息社会经济学

一、新制度经济学概述

新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影响巨大的经济学分支。新制度经济学派是在20世纪70年代凯恩斯经济学对经济现象丧失解释力之后兴起的。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科斯被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对新制度经济学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新制度经济学一经问世,便获得西方经济理论界非一般的好感。这似乎跟它所核心强调的思想是分不开的,新制度经济学强调研究真实的世界,并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样它也强调制度决定着经济绩效。另一位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有着杰出贡献的经济学家诺斯,在他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就提到过,“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在他看来,是制度而不是技术,将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90年代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了解到新制度经济学,而这一新兴发展起来的经济学分支也似乎给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的经济增长及经济发展带来了福音。

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制度已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中不可忽视的因素,新古典经济学将制度视为一种既定的外生经济变量,其实是忽视了制度的重要性,因此有必要将制度作为一个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分析模型之中。人们通常认为,新制度经济学引入制度因素分析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缺陷,拓展了经济学研究的视野,突破了过时的、僵化的经济学研究的界限,向人们提供了一种更加接近现实经济状况,具备更强的现实经济问题解释力的理论框架,虽然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创新,但不可忽视的极重要的一点是,其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分析问题仍是沿着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进行的,那笔者有几点疑问,新古典经济学可以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吗?在将制度因素纳入经济分析模型中真的就能弥补新古典经济学所谓的理论缺陷吗?而这一分析思路是否又真的能准确地描述现实中的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吗?这些问题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文献中似乎无法得到令人感到满意的答案。

二、从信息社会的角度看待制度

其实要认识这些问题,还要归结到经济学的一个根本目的上来,那就是,经济学是人们所用来描述、分析、解释、甚至预测现实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的一种理论工具。看似简单,而要真正地做到描摹现实经济状况,又远非如此简单。要知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经济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有些甚至有着根本性的差异与区别,从而导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需要寻找不同的经济理论来描摹现实社会经济运行状况,因为只有符合、适应相应历史条件,抓住当时历史条件本质情况的经济理论才可能具有相应的现实解释能力,才不会将人们引导到错误的认识领域中去。换句话说,在评述一种经济理论时,我们要带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待,只有适应一定历史条件的经济理论才可能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以及逻辑上的严密性。

而新制度经济学经过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修正,看似提供了一种更加贴近现实经济状况的理论框架,实际上其理论本身就具有不可克服的逻辑上的矛盾。诚如前面我们所提到的经济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所告诉我们的,真正有价值的经济学应该是“与时俱进”的,而不应是永远停留在过去的思维框架中,通过对其进行某些完全没有必要的修补或改正,从而试图达到一种期望中的或者说是存在于幻想之中的理论目的。因此说,经济学理论的合理性,是与其是否与历史背景相一致联系在一起的,但凡脱离了这种一致性,那经济学理论的合理性就值得推敲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恰好背离了这一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缺乏这种历史方法,没有把握住当下社会与以往社会经济运行状况与规律的本质上的不同,以致陷入了“张冠李戴”的困境之中。我们应该换一种角度,从一种叫做信息社会经济学的新理论的角度出发来重新认识新制度经济学的性质。

在信息社会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内,迄今的经济社会被划分为物质社会与信息社会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历史阶段:物质社会是以知识涌现速度缓慢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在这一社会中,难以有新知识出现,在身缠只是基本固定的情况下,各种经济事务及其间联系均稳定不变,工业革命以前的社会具有较多的这一社会的特征。而信息社会则是以知识涌现速度迅速为基本特征的社会,此时新知识的涌现已经是常态,已被纳入人们的预期,社会能够利用的资源、能够采用的生产方式以及能够生产的产品等也会不断地变化,各种经济事务及其间联系一次处于持续的变化过程中,当代社会正具备了这一社会的特点。在社会发展的这两个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经济具有不同的活动模式与规律,不仅制度等经济事物有不同的性质,作为反映这些经济事物性质与规律的经济学,也应该具有不同的模式。这就为我们重新认识新制度经济学提供了一种更加令人信服的模式,为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新制度经济学的性质开启了一扇神奇的大门。

三、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的性质

之前我们提到过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在经济增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经济绩效的优劣。因此,它将制度作为一个极重要的经济变量引入经济分析模型之中。但根据信息经济学的历史分析方法,制度也是具有历史性的事物,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比如在信息社会和在物质社会中,制度会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在说明制度的性质和作用时,正确的做法首先应该区分制度的历史属性,根据其所在的相应的历史条件的情况,去分析制度可能具有的性质与作用。如果混淆了制度所在的历史背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然会得到扭曲的认识。而我们所了解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就恰好犯了这样的错误。它恰恰忽略了这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在分析中没有认清其所口口声声研究的制度是信息社会条件下才凸显出重要性的制度,而其所沿用的分析方法仍是新古典经济学那一套,然而,新古典经济学本身作为描述、解释物质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的经济学理论已经趋于完美,无懈可击,正是经济学家在分析物质社会经济运行状况后所得到的经济学产物。这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致力于研究的是信息社会下逐渐凸显出来的制度的性质与作用,采用的却是适用于物质社会背景下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这无疑犯了致命的逻辑错误,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其分析方法蕴含着深刻的逻辑矛盾。新古典经济学是以知识涌现速度缓慢为前提,而这一前提也正是信息社会经济学所定义的物质社会的本质属性,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所要研究的特属于信息社会条件下的制度的性质与作用,新古典经济学已成为一种具有深刻历史局限性、已经过时的、专属于物质社会的经济学。这种分析方法顶多适用于工业革命之前那种周而复始的、以固定资源、按固定方式、生产固定产品的社会,只能用于认识专属于物质社会的经济运行模式的性质。而现代的信息社会中各种社会经济事务及其联系都在不断变化,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根本没有能力用于分析制度在现代信息社会的性质特征。

但是为什么直到处于信息社会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或者说其重要性在社会经济运行中逐渐凸显,使得人们不得不将更多的关注投诸其上?这是因为,在物质社会由于甚少有新知识出现,经济活动的环境与内容也很少发生变化,经过充分的试错调整之后,制度有充分的时间来通过相应的调整达到均衡状态,基本具有完善的、不可改进的稳定形式。即使不完善也只是暂时现象,不是经常性现象。制度一旦处于最佳状态,便不再需要变化,也无从变化,无法成为可以影响经济状况的自变量,也就不具有经济学上需要考虑的重要性。因此,在物质社会中,我们认为制度呈现出一种基本稳定的状态,可将其视为一种既定的外生变量,在这种情况下,对制度的忽略也就显得具有其合理性。新古典经济学对制度在物质社会的特征有着较为正确的认识,它对制度的忽略不是什么缺陷,而恰恰体现了这一经济学针对物质社会经济运行特征所设定的前提假设的合理性,古典经济学不应被修正,也无从修正,不修正还好,一旦修正,反而会导致整个理论体系逻辑上的不可克服的矛盾。

然而,新制度经济学一直宣称其描摹的是十分接近现实经济情况的世界,既然从此点出发,它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存在瑕疵,不应忽视制度的重要性,我们也就可以从中窥探到这其中的问题症结所在了。从信息社会经济学的角度容易看到,发生这样扭曲的认识的根本原因是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际上是从现实的信息社会角度提出的。而在信息社会中制度有体现出怎样的特征呢?使得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共同致力于对制度的研究。这是因为,只有在信息社会,持续涌现的新知识使得经济活动具有持续的变化性,也使制度来不及经过充分试错来达到均衡状态,由此,制度的不完善性便成为经常性的了,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制度本身并非一定是不完善的,而是相对于快速涌现的新知识、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经济事物来说,制度总是来不及调整,制度的不完善性便成为常态了,但这中不完善性并非决定性的,而是由信息社会的特征所决定的相对的不完善,而这种不完善又总是存在,就这样,在信息社会中,制度总是处于一种不断变化、不断调整的状态之中,以期适应经济活动的变化,这是这种可变性的存在,使得制度成为经济状况主要的决定性力量之一,才引发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的广泛关注。

新制度经济学对于制度的重要性的强调,是建立在信息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它所针对的制度是信息社会特有的制度,依据的现实也是信息社会特有的现实,而不是从新古典经济学中所得出的逻辑推理。由于新制度经济学过于强调把制度作为经济变量引入经济运行分析框架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修正,而且制度的重要性又是现代信息社会中大家所有目共睹、皆能感受到的,人们一听到这样的福音,立马沉浸在这种所谓的理论创新的蜜潭中还来不及,却很少去关注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研究信息社会的制度时采用适用于物质社会的新古典分析方法是否具有理论上以及逻辑上的合理性。

四、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中的内在矛盾

既然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具有这种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那么由理论推理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站不住脚,具体体现便是它无法有效说明制度是重要的,并且难以如人们所殷殷期盼的那样,真正解决有关经济学的发展及制度问题。首先,新制度经济学无法做到真正解释制度的重要性。既然新制度经济学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无法有效说明制度的重要性,而它又没有其他的行之有效的分析工具,那么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在现实中感受到了制度的重要性,分析现代经济学必须研究制度时,其研究便缺乏相应的合理的理论依据,要么以不甚可靠的经验或本能感觉为基础,要么便建立在扭曲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新制度经济学在进行种种分析时缺乏相应的分析工具的创新,而只是在原先的无可挑剔的新古典分析方法上进行所谓的“修正”,在有如此严重逻辑矛盾存在的分析框架下,制度的重要性实际上得不到可靠说明,在理论上目前我们也无法相信新制度经济学者们有能力解决有关制度的问题,它在理论上是不成熟的,目前所得到的的对制度重要性的说明主要还是依靠经验上得出的,缺乏逻辑性十分严密的理论支撑,便显得有些势单力孤。其次,新制度经济学也未真正弥补新古典经济学的的理论缺陷。人们普遍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贡献在于弥补了新古典经济学忽略制度重要性的缺陷,然而事实上,忽略制度重要性的缺陷对于新古典经济学来说并不能算作是真正的缺陷,就算是缺陷,那也只是处于信息社会才会出现的缺陷,而且这种所谓的“缺陷”也并非指其理论设置不完善,而是由于其理论本身的历史局限性,所导致的此类问题只能从信息社会的角度加以说明。

新制度经济学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逻辑矛盾,归根结底在于它没有严格区分信息社会下的制度与物质社会下的制度的不同,混淆了制度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的性质,从而导致了逻辑上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在信息社会中,各种社会经济事物及其联系都在不断变化,面对这些纷繁复杂的经济状态,制度总是来不及做出合理的调整,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着的经济联系,制度也相应地需要不断发生变化,从而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重要性就得以凸显,并逐渐受到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的关注,发现它是对经济状况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不可忽视的经济变量,并且发现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似乎忽略了它,因此便试图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相关修正,从而弥补其缺位在信息社会的不足,但是由于其并不了解新古典经济学的性质,受新古典经济学思维方式的影响,没能及时更新其分析工具,并且也并未注意到制度的重要性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会有不同表现,更不知道这种重要性是由信息社会的特点引起的。因此,当它将制度因素的忽略简单地理解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不完善,试图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内进行弥补,就注定了它无法也不可能真正解决现代社会中的经济以及制度问题。(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袁葵荪: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经济学的现代基础[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 袁葵荪:经济学理论的批判与重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3] 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4

[4] 道格拉斯·C·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M].学苑出版社.1988

[5]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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