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稳
(吉林化工学院体育教学部,吉林吉林132022)
在中华民族的思想和文化发展史上,影响最大、时间最久、程度最深当属以“孔子”为创始人的儒家思想,在这种以“儒家思想”为封建社会主流思想的背景下,其对传统武德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对传统武德的产生更是有巨大而深远的意义。孔子虽极力主张“仁政”与“德治”并行,但在春秋时代,战争频繁,保护自身安全显得尤为重要,所以,他也强调应该文武兼备,从这个思想出发,孔子以“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此来培养更多的“君子”。孔子所谓的“君子”指的就是是必须具备“知”“仁”“勇”的人,更完善的人还必须掌握“艺”,当然也包括武艺[1-3]。
儒家伦理思想是当时时代思想的主流,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着传统武德的各个层面。(其它诸家思想虽然一直发展,对传统武德也产生了思想、观念的影响,但其影响处于从属地位。)伦理学上儒家注重自身修养,其中心思想仍为“仁”,意指人要注重与他人、与事、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正所谓做人要务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要孝老爱亲,“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官要仁政爱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臣要忠贞,“君事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等等。总之,为人之“仁”,要尊重长者,诚信朋友,清正廉洁做官,自知之明做人。由儒家的基本伦理思想“仁”所派生出的“忠、孝、智、仁、勇、宽、信、敏、惠、温、良、恭、俭、让”等道德标准,一直以来是传统武德的核心。传统武德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不断汲取儒家伦理思想的精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传统武德内涵[4]。
传统武德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结晶,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充分汲取了儒家伦理思想的精髓,它凸显了鲜明的民族文化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几千年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不仅实现了的德艺互补的愿望,而且对习武者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一直占据着思想正统地位的儒家思想,决定了传统武德的核心内容——武德“仁”学。“仁”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人的全部道德意识,包括政治观念、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品质、人格等。“仁”同时也是习武人对品德与德行追求的最高境界。孔子曰:“仁者,人也”,是孔子对“仁”所作的最全面最精确的诠释。其含义指的就是人必须具备“仁”,人如果连“仁”都没有,则不能将其称为人。在实际的人际交往过程中应以人的价值为重,知道去关心与关爱他人,懂得尊重与理解他人,要与人为善和与人为亲,要有助人为乐的精神等都是“仁”的具体现实表现(“仁”的实践应是个人自觉的行为)。
儒家“仁”的思想深深影响着历代习武者,《少林十戒》、《短打十戒》等各门派的戒律都折射出“仁者爱人”、“仁、义、礼、信”对传统道德的影响。如武术中“抱拳礼”正是仁义道德的具体体现,左掌四指并拢伸直意思是四海为一家,互帮互助,友善相处,若为同道,则可共同提高技艺,相互帮助;拇指弯曲意思是习武者要尊重师长,尊重他人,谦虚谨慎,不妄自为大;右手拳面与左手掌心相抱意思是“以武会友,虚心求教”。在儒家“仁”的思想影响下,传统武德把意味着暴力的武技导向了注重德行修养的“仁者至上”的最高精神境界。总的来说,儒家“仁”的思想对武术影响深远,它为处理武术领域中的各种复杂关系提供了方法论指导,而且确立了习武者在非武术生活中的为人意识。
“义”是依“仁”而行的方法、途径和标准。儒家重义轻利,强调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维护集体利益的大公无私精神就是真实的义。生活在民间的习武之人虽然不可能对义有专门深刻系统的论述,但他们十分重“义”,他们用义来对人进行评价,看这个人是有义,还是无义,有无仗义,讲不讲义气等。义,最起码是传统武术家们共同倡导的技击打斗的理性规则。合于义,则死也必战;不合于义,即使有全胜的把握,也是决不可以出手的。传统武术的技击实践,只能是对于义的维护而不能丝毫有损于义,更不能从义为借口而谋取私利。对于道义与生命的关系,儒家伦理虽重视生命价值,但相比较而言更重视道义的价值。有志向道义的人,宁肯牺牲生命也绝不求苟活而弃仁义。在义面前,他们甚至敢于“舍生取义”。“义”在武德中还可理解为秩序、等级。这里所讲的“义”就是指合理的、妥当的举止,这也就要求习武之人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做与自己身份不符的事情。
儒家文化是一种以维护秩序为宗旨的文化体系。历代儒家学者为其所生活年代的人们的各种生活提供了各式各样而且在当时来看是比较适宜的行为准则。可以说儒家文化所推崇的礼仪行为准则体系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人们是有巨大指导性意义的。自然,儒家礼仪对于传统武术的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礼”在武德中具有实践性,“礼”是“仁”与“义”向行为落实的一个重要环节,并由此衍生出一系列具体的、形式化的礼仪,直接付诸于习武者道德实践,作为其行为的文饰。武林界对“礼”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规定,它规范着习武者“应该要做什么和应该怎么做”。在对“礼”的制度上还有直接的制裁要求,任何人违背“礼”的制度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5-6]。
习武者除了要有武德的高尚情操和礼仪规范,还要有去实践这种道德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这样才能真正具备武术人的素质,这也就是儒家所说的“智”。“智”的主要功能就是用来认识“仁”、“义”、“礼”、“信”等,并保证它们能够自觉主动地付诸于实践。人们对事物的是非曲直的判断根源来自于“智”,对事物是非曲直的判断能力的提升必须建立在“懂得人伦纲常,辨别是非善恶”,正如孟子所说“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孟子·尽心上》),意思是说即使穷困潦倒也不能失“礼”,富贵鸿达也不能违背道德原则,只有这样才做一个能够抵挡武力威胁、高官厚禄的诱惑、贫穷困苦的折磨的大丈夫。
儒家伦理道德体系中,孔子把“智”、“仁”、“勇”三者相提并论。儒家思想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应“智勇双全、文武兼备”。自古以来,习武之人就把“智勇双全、文武兼备”作为毕生追求的素质标准之一,并将其与“仁”一起作为习武者“勇行天下”的美德。
孔子极为重信。他强调做人要“信以诚之”、“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是传统武德很重要的成分,对历朝历代的习武者在道德修养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古代习武者眼中,诚信是立政、修业、为人处世中一条重要的道德规范。人若不讲信用,就无法去做人行事。信守承诺是传统武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即使遇到艰难险阻,也要实践自己的诺言,不失信于他人。可以说,在古代,信对习武者的影响是被共同尊奉的、共同肯定的道德规范,并称之为传统美德。
孔子曰:“仁者必有勇”。从古至今,“勇”是习武之人必须具有素质。敢于勇往直前,敢于赴难,敢于为社会、为他人献身的人,必是一个勇者。武德中的“勇”,指的是通晓仁义道德,在辨别清是非善恶的情况下,果断采取正确行动的行为。爱护弱小,惩奸除恶,匡扶正义,除暴安良,不可倚仗武力欺凌弱小为非作歹,这些都是在武术界被极力推崇的行为。但寻衅滋事,逞强斗狠,无中生有,这些行为则都被视为“匹夫之勇”,被习武者所不耻或不屑。由此可见,武德中的“勇”,既是人的道德标准又是行为实践。
儒家的伦理思想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为人民的集体主义的观念。我国的传统美德大都围绕集体主义精神展开,中华传统武德也不例外。武术人在儒家“义利思想”的指引下,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磨炼意志、完善人格。
在中国武术史上,绝大多数习武之人在关键时刻都能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他们平时操练武术用以健身防身,但到了民族危亡时刻,他们为了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完整,甚至可以付出鲜血和生命。精忠报国、不畏强敌的南宋英雄将领岳飞,以死反抗金人侵略。明朝抗倭英雄戚继光为了抵抗倭寇侵略,刻苦研习武艺,带兵得法,严惩了倭寇,使国家安宁,人民安康。古代习武者的爱国报国情操,虽在一定程度上与忠君联系在一起,有相当程度的历史局限性,但也掩盖不了历代武林英杰爱国主义的光辉,但他们为国家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舍身报国,忧国忘身的忠国利民思想值得我们敬仰。
儒家在道德上一直特别强调做人要做君子,鄙视小人。据史料记载,从西周时期就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说,君子和小人在西周时分别是贵族和刁民的通称,普通百姓与礼是毫无缘分的,所以君子之称只是贵族的专有名词。直至春秋时期,由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在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领域出现了用礼要求不相融的局面,封建礼教的规章制度遭到极大的破坏,君子与小人的含义也发生变化,逐渐演变为有道德的人和无道德的人。后经孔子阐明陈述并解释后,逐渐成为儒家所提倡的道德人格。总结起来,即以“仁”为本,以“义”育人,以“礼”待客,以“智”为贵,以“信”为准。传统武术道德的人格标准即深受儒家道德人格的影响,孔子就认为君子之间唯一的竞争便是射箭比武,这种思想认识对传统武德君子人格的培养起了重要作用。崇礼是习武人伦理道德的基础,形成了习武人生活的基本准则,《咏春白鹤拳·拳谱》讲四善“善修其身,善正其心,善慎其行,善守其德。”传统武德重德守礼的特征是君子人格的体现。
总之,儒家文化作为一种沉淀已久的民族文化心态对传统武德的发展和丰富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传统武德的内核。中华武术与儒家文化水乳交融,相得益彰,折射出历代习武者及尚武侠士的道德理想境界的宽宏、博大和崇高。
传统武德通过对中华传统儒家伦理文化汲取,逐渐形成以儒家伦理思想为内核的文化体系。它的文化内涵对整个民族的稳定、进步和团结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和影响,它所体现的文化本质,影响和缔造了一代代忠烈和侠士,鼓舞和激励着华夏民族保持奋发向上。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传统武德会有不同的具体内容,但其主体精神和核心思想却具有相对的稳对性。
传统武德对增强国家和民族凝聚力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习武人崇德尚武、拼搏进取、坚忍不拔、团结奋进、自尊自强的精神。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一个人要承担上天赋予的重任,上天要“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通过这些磨炼使其内心警觉、性格坚定,增强其不具有的才能。当人处在困境的时候,不仅要在肉体上经历“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折磨;在精神上也要饱受“苦其心志”的磨炼:还有“空乏其身”,更让他感受贫困之苦,无所依靠;最终使其“行拂乱其所为”,以致不知所措,无所适从;这一过程最终会达成一个结果:“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同时,自身的品行也将在其中得到磨炼和提升。宋代武林人士为抗击金人的入侵,甚至以身殉国,明代少林僧人组织的抗倭斗争,近代也有很多武术家参与到抗击外国侵略者的斗争中。他们所表现出的自尊自强,顽强的斗争毅力,深深注入到中华民族的血肉和灵魂里,成为中华民族自尊自强和生存的精神支柱。对于武术人始终有着这样的信念,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心、坚毅的性格,坚忍不拔,坚定不移,经得起磨练。正是这种高远而执著的志向,激励着无数英雄人士为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可以说传统武德对于弘扬高尚的中华民族精神、铸就坚忍不拔的民族性格,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7]。
首先对什么是传统武德做一个概念的说明。所谓传统武术道德指的是由于长时期的积累而在习武群体中逐渐形成的,它对习武者的行为有着严格的规范,同时协调着习武群体中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传统武德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年代,在人们的理解和实践中实现着自己的生存与净化,它的基本精神至今在广大习武群体中发生着深刻的影响。传统武德从本质上讲,就是提出的一个如何做人的价值尺度,中国武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一直都在注重道德的教育,注重培养习武之人的“仁、义、礼、智、信”的内涵修养,它教育习武者追求高于物欲的精神价值,以利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这除了有利于增强习武之人的爱国之大德、处世之常德、为人之美德之外,更多的是培养人们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性,为他人创造便利,为社会创造财富(包括物质和精神),为国家争得荣誉。
但是,在这儿要指出的是,传统武德的形成与发展,一方面它随着社会进步而不断发展起来的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但毕竟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是封建社会的以农耕经济为基础的自然经济,所以传统武德不可避免的带有封建的保守思想和封建主义色彩,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和特定的范围。比如在师门伦理方面出现的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一入师门,不能三心二意。充分反映了封建社会中以封建宗法制为基础的文化特色,体现了一种强烈的、不可逾越的长幼尊卑关系。再如,“义气”这两个字,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很好的解释,传统武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义气”,一直以来被习武之人视为生命,我们知道“义气”的含义可有多种,在社会价值体系上我们可以理解为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济贫的高尚道德情操,在情感价值上我们又可以理解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哥们儿义气”。如果只理解“义”的表层,喝几杯酒,就是哥们,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不分条件,不分内容,不分环境,这种“义”就会产生盲目的破坏,在“义”的幌子之下作出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这与当代社会的发展以及时代所需求的人才的发展也都是相违背的[8]。
通过以上分析,武德根源于传统的“道德型”文化,而又有其自身的文化体系。它受中国传统思想影响,打上了中国文化精华的深深烙印;在武术由军事体育分离出来后,逐渐与占主流的儒家文化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同时要客观正确的对待传统武德,无论从内在的情感信念,还是外在的行为方式,传统武德都体现出较完备的内容,如仁、义、礼、智、信、忠、勇等。当然,在古代武术伦理道德中,不可避免有很多糟粕,但其中的精华是构成武术人道德的精髓,这部分内容却是当代武术道德文明建设极为重要的资源。如中国传统武术道德文化能为当代武术道德文化提供丰富的内容和有价值的借鉴,形成有鲜明特征的道德规范、修养机制。所以,对待传统武德,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取其精华,去粗取精,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同时有必要构建出符合新时代的当代武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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