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毒品犯罪发展趋势与防控对策

2014-08-15 00:45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24期
关键词:吸毒者戒毒毒品

郭 虹

郭虹/伊犁师范学院法政学院讲师(新疆伊宁835000)。

自1985年新疆公安机关侦破第一起毒品案件始[1],毒品犯罪案件与日俱增,随着国际贩毒路线的转移,跨国贩毒组织企图“借道新疆”便捷的贸易通道,达到跨国、跨境贩毒的罪恶目的,毒品问题成为束缚新疆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稳定的羁绊。近年来,经过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和缜密防控,毒品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严峻的国际毒情的发展变化、滋生、诱发毒品犯罪的消极因素的存在,致使短时间内新疆毒品犯罪问题难以缓解。

一、新疆毒品犯罪的现实特征

近年来,新疆毒品犯罪呈现出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既具有典型性,又具有区域性。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境外毒品向新疆渗透日益加剧

随着“金三角”地区毒品生产的萎缩,“金新月”地区毒品产量迅速膨胀。在中国境内庞大消费群体的需求和毒品巨额暴利的双重刺激下,国际贩毒集团利用各种现代化交通工具,有预谋、有组织地构建网络,通过陆路和空中航线,全方位对新疆实施毒品犯罪活动,企图向我国喀什红其拉甫边境口岸、伊犁霍尔果斯边境口岸和博州阿拉山口岸走私,把毒品贩往中亚、南亚以及内地一些中心城市的通道。

(二)制贩毒手段更加隐蔽化

由于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所处刑罚相当严厉,为逃避打击,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反侦察伎俩更加狡猾。

1.“人货分离”邮寄方式备受青睐。“人货分离”的运毒方式分为邮包贩毒、物流托运贩毒、快递贩毒三种形式。目前物流业并不要求实名制,也不对运送物品实施当场验视,将毒品混在物品当中,悄然“托运”进疆,其隐蔽性大大增加,给打击毒品犯罪带来很大难度。2013年新疆共破获物流寄递渠道毒品犯罪案件39起,抓获嫌犯70名,缴获海洛因1.98千克,冰毒21.78千克,氯胺酮5.5千克,大麻213千克。

2.自2006年新疆查获首例人体藏毒走私入境案开始,近几年,“金新月”贩毒集团为逃避打击,以金钱为诱饵,雇佣一些非洲部落语和阿富汗普什图语的“骡子”人体贩运毒品。

(三)家族式、共同犯罪明显

90年代中期,外流贩毒人员中的一部分“马仔”在云南、广州、上海、北京等内地大城市站稳了脚跟,摇身变成了“老板”。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使毒品交易更有“效率”,外流贩毒中的“中间商”更倾向将零包发售的成员压缩到与己有亲情、血缘关系纽带的近亲属,形成自成体系的“一条龙”地下毒品网络。家族式贩毒优势就在于能形成一个异常稳定的利益共同体。仅1999年至2003年间,由外省押回我区服刑的新疆籍罪犯中,涉及毒品犯罪的就有1500多名,占外流犯罪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当前新疆毒品犯罪的发展趋势

(一)毒品种类增多,新型毒品呈现高发态势

麻烟在我国并不很流行,受新疆悠久的种植大麻历史传统的影响,人们对麻烟在心理上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相容性,[2]因此,麻烟犯罪具有典型的区域性特色。2013年查获吸食大麻人群中,18岁至25岁年龄段人群占到了查获吸食大麻人员总数的36.98%。如果按每一显性吸毒人员背后至少有4名隐性吸毒人员的国际惯例计算,[3]吸毒人数远远不止公开的数字。进入21世纪以来,在麻烟犯罪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新疆毒品的种类又有了质的拓展,海洛因、新型毒品缴获数量和比例都在持续增长。自2002年在乌鲁木齐、伊宁等地先后发现含氯胺酮成分的K粉、摇头丸、冰毒、麻古等新型毒品以来,传统海洛因所占的数量趋于缓和,而氯胺酮等新型毒品案件逐年上升。2013年全年全区破获2047起毒品案件,破获案件数占据了总数的93.51%,其中海洛因案件1035起、合成毒品案件398起、大麻案件479起,分别占破获案件总数的50.64%、19.47%、23.4%。[4]因麻烟、海洛因和新型毒品在生产工艺、场所、成瘾性和依赖性、价格、吸食方法、易吸引人群、吸食场所等均不相同,决定了这三种不同种类毒品数量在新疆是此消彼长。

(二)利用网络平台发布制、贩、吸毒信息的案件趋多

2012年新疆网民达到962万,互联网普及率排在全国第十位,乌鲁木齐等地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0%。网络的产生和应用为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信息交换提供了虚拟空间,人们受益于网络高速、边界、及时性、交互性、开放性和匿名性传递信息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互联网大肆进行犯罪活动,把网络当作联络毒品交易和传播制毒工艺的重要平台,利用网络进行毒品犯罪活动。2011年3月,张翔养、加娜尔古丽通过上网,向两名网友汇款学习制毒方法,遂在张翔养、玛纳斯的家中,以新康泰克胶囊等为原料,使用化学方法制造冰毒成品135.2克、半成品625克。[5]

(三)社会危害严重,助长违法犯罪

2010年新疆公安机关对上网入库吸毒人员统计显示,吸毒人员主要集中在25-45岁之间,占总数的68%。因毒品价格不菲,“以贩养吸”是相当一部分人解决毒资维持吸毒的重要手段。吸毒者需要大量现金购买毒品,为维持吸毒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只有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弄钱,据资料显示,吸毒者70%的毒资来自非法所得。新型毒品的兴奋效果迎合了青少年缓解压力、放松身心的需要,新型毒品成为贩毒者和吸毒者追逐的对象。2008年乌鲁木齐警方在福兰德酒店地下室KTV333包间查获一起青少年群体性吸毒案,该伙年龄在14至18岁之间,有的还是在校学生,出于好奇他们通过网络,共集资200元购得K粉,尝试吸食。[6]

(四)新疆毒品犯罪形势严峻

经过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和严密防控,近年来,新疆毒品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新疆与中亚国家山水相依,拥有发展中亚贸易的独特优势,国际毒枭们也会利用这一契机,加快向中国这一潜在的毒品消费市场渗透。境内外人员勾结贩毒是当前新疆毒品犯罪新动向,2010年3月17日,新疆警方在喀什成功侦破一起境内外人员勾结贩毒案件,缴获由“金新月”地区入境毒品海洛因8.1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其中1名为境外重大贩毒团伙的骨干分子。近年来,贩毒风险加大,为保证贩毒活动能得逞,新疆毒贩们涉枪、涉暴问题凸显。

三、防控新疆毒品犯罪的对策

鉴于上述新疆毒品犯罪的发展趋势和现实特征,为了维护当地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有必要对严峻的新疆毒品犯罪进行防控。

(一)深化禁吸毒措施

贩毒与吸毒是一对孪生,各地相当规模的吸毒人员对毒品的需求是毒品犯罪存在的原动力,要遏制毒品犯罪的进一步泛滥,必须从源头上减少毒品需要,压缩毒品市场。

1.建立吸毒人员数据库,网上跟踪。只有了解吸毒人员动态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戒毒帮教工作。因此,各地公安机关应积极开展对吸毒人员的大排查工作,在摸清底数、核实身份、掌握现状的基础上,将吸毒人员信息全部录入信息数据库,这必将成为打击毒品犯罪和辅助吸毒者戒毒的一个最有力的工具。

2.提升社区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该部法律明文确立当前戒毒体系中社区戒毒模式的法律地位与期限。新疆各地应该依照属地原则,动员各个社区、派出所等,建立吸毒人员监控体系,力争将每一位自愿戒毒、期限戒毒、强制戒毒、刑事解教吸毒人员、参加社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人员以及社会上其他吸毒人员纳入监控范围。建立由社区民警、乡干部、村干部、禁毒志愿者组成的帮教小组,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帮教,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走上发家致富之路。

(二)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在大力开展禁吸戒毒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1.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治安、边防、刑侦和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本辖区内的车站、货场等中转站,以及宾馆、网吧、酒吧、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的巡查,以曾经在上述场所吸贩毒被查处人员为重点,加大对涉毒场所的整治和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2.从根本上遏制新疆外流贩毒的情况,在全疆各地开展毒情大普查,重点摸排核定吸毒人员和涉嫌贩毒人员、外流务工人员以及被打击处理人员的底数,大力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对毒品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3.继续遏制毒品的种植和走私入境,抓好堵源截流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吸毒人员,防止新增吸毒人员,萎缩毒品市场。

4.加强禁毒情报技术队伍建设,加强周边国家之间禁毒情报交流。禁毒工作的成效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情报信息的搜集能力、毒品检验科研能力,因此应不断提高打击毒品犯罪能力和禁毒工作水平。积极拓宽与周边国家禁毒情报技术交流渠道,积极回应有关国家提出的涉毒情报线索核查请求,及时开展国内外涉毒情报线索传递和核查工作。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

各地吸毒者持续增多的现象,也表明吸毒者一旦染上毒品,毒品强烈的身体依赖和心理依赖特性就会使人陷入被毒品控制的魔咒,吸毒者成瘾性大、反复性强、复吸率高也反映出戒毒工作是非常艰难的。因此,禁毒的关键在于防毒,防毒工作成败取决于宣传教育的形式、手段是否有效。长期以来,宣传者单纯说教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效果并不明显,在以人为本的时代,更应该注重将尊重、理解、关爱、沟通的理念贯穿到禁毒宣传教育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吸毒人员最关注的问题。沟通良好的宣传教育,更容易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鼓励成功戒毒人员和正在戒毒的人员进行交流,互动式的模式会进一步增强吸毒者欲成功戒除毒品的信心。发动群众参与禁毒预防艾滋病人民战争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大中小学学校的防毒知识和知晓率,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1] 杨亚非.新疆毒品犯罪问题[J].中国刑事警察.2004(6).

[2] 胡杉.中国禁毒风云录[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80).

[3] 夏国美.社会学视野下的新型毒品 [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

[4] 姜岚.2013年新疆破获 2047 起毒品案件.[EB/OL].[2014-04-04].http://news.ts.cn/content/2014-04/04/content_9519316.htm

[5] 饶俊华.新疆毒品案呈新态势涉外、走私、制毒犯罪高发.[EB /OL].http://www.xjdaily.com.cn/xinjiang/005/920412.shtml

[6] 李君霞.乌鲁木齐16名少年网络集资购K粉吸食被抓.[EB/OL].http://news.ts.cn/content/2008-11/05/content_34017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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