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樗
不抛弃,不放弃
□郁樗
2011年6月2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戒毒条例》。《条例》规定,吸毒者主动接受戒毒不予处罚,乡镇、街道将根据需要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应支付报酬,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可追究刑责。
主动戒毒不处罚,社区帮助戒毒、戒毒劳动付报酬,保护戒毒人员的信息,新的《戒毒条例》近乎是通篇在保护戒毒人员,我们对戒毒人员是不是太过温柔了呢?如此温柔的《戒毒条例》,会不会太没有震慑力了?
但在笔者看来恰恰相反,这种柔性的戒毒处理,恰恰体现了对吸毒人员的“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
吸毒人员,在“吸毒”这个层面上是共同的。但在生活中,这一群体确有不同的处境。有些吸毒人员被称之为“边缘人员”,他们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偷盗抢劫等。对这些人,我们是该予以打击。但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我们也不该将他们抛弃,毕竟他们也是社会的一分子。更何况,戒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少人形成了破罐子破摔的心态。这种心理极易让他丧失生活的信心。哪怕是违法处罚、强制戒毒之后,他们仍可能复吸、再走上犯罪之路。所以,这些边缘人员,需要一种心理上的疏导和帮助,而不是一味的责怪;更应该敞开大门,欢迎他们自省、回归,并给予适当的帮助,这本身也是人道主义所必须的。
另外,还有一些吸毒人员并不是一穷二白,也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大多有着良好的社会纪录。他们吸毒,可能是因为某种诱惑,一时没把握住自己。吸毒之后,他们悔恨,他们渴望回头、回归。但同时,他们又担心如果主动戒毒不能保护个人的信息,他们吸毒的情况将公之于众,这将会让自己的工作、生活毁于一旦。这种顾虑往往会阻挡这些人主动戒毒,让他们痛苦不堪。而新的《戒毒条例》很好地解除了这部分人的顾虑,“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可追究刑责”,给了戒毒人员的信息以坚实的保护,让他们更有勇气重新面对戒毒。事实上,及时挽救,要比等一个吸毒人员彻底沉沦后再来打击更有意义得多。挽救了一个吸毒人员,让他回归社会,就会减少许多麻烦,更将挽救一个人的人生。
戒毒,就该有这种“不抛弃、不放弃”态度,用温暖的怀抱去驱赶邪恶的毒瘾往往比单靠戒毒者自身抵制要更有效。政府出台了新的《戒毒条例》,发出了积极的信号,更希望有实际的行动;同时亦呼吁那些误入毒品深渊的人,赶快醒悟过来,不要抛弃、不要放弃自己的人生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