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华等
摘 要:从概念、影响因素、意义及其与GDP关系四个方面对国内外幸福指数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对幸福指数测度指标体系、测度模型及目前的实证研究状况进行总结归纳,发现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今后应对幸福指数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深化研究,着力加强其理论框架体系的研究,注重对幸福指数进行多层面、多学科的综合集成研究,加强面向实践的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
关键词:幸福指数;指标体系;测度
中图分类号:F2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4)04-0034-06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整体转型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国民幸福程度是加快发展的必然选择。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学术界要加强对幸福、幸福感度量、幸福指数测度等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因此,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总结国内外幸福指数的研究现状,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对推进幸福指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幸福指数的相关理论问题
(一)幸福指数的概念及内涵
“幸福”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千百年来人们一直都在追求幸福,但是长期以来幸福一直在哲学范畴内进行探讨,对于幸福感进行深入研究还只是近代的事情。这其中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第一,二战之后国际关注的价值观发生了改变,由之前重视物本转而重视人本,同时对于人的主观感受的研究得到重视。第二,由于20世纪科技革命及其他学科发展对于社科领域的研究造成了较大冲击,诸多学科的交叉研究为深入研究幸福问题创造了客观条件。第三,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活质量等大运动都对幸福问题的研究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幸福感成为各学科研究的热门课题。
通常认为,幸福指数的前身是“生活质量指标”,由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在1955年提出。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根据经验和人民的普遍感受,用幸福与效用和欲望之间的关系描述了幸福指数,从而最早提出了幸福指数这个概念。他认为:幸福与效用成正比,与欲望成反比。1972年,不丹国王旺楚克提出,应该把实现大众幸福作为政府的首要目标,幸福应该被国家政策关注,并加以实现,并提出国民幸福总值(GNH)概念。美国当代著名的心理学家马丁·塞里格曼(Martin E. P. Seligman)在上世纪90年代创建了积极心理学。他认为幸福总指数应该是你能主动控制的心理力量与先天的遗传素质和后天的环境三部分之和。从而建立了总幸福指数数学公式。
2002年,美国普雷斯顿大学教授卡尼曼在诺贝尔奖获奖演讲中用三分钟时间推介了华裔学者奚恺元的幸福学研究成果,由此把对于幸福问题的研究推向了高潮。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对国民幸福指数进行研究。对其含义、测度、组成等提出多种不同的模型。如2006年,在加拿大举行的国民幸福指数问题国际会议总结指出,衡量一个国家的国民幸福指数应该从四方面进行判断:一是是否有一个为人民谋福利的良好政府;二是是否拥有可持续的均衡发展的社会经济;三是自然环境保护是否良好、适合居住;四是本国文化的是否得到保护和推广[1]。
我国对幸福指数的研究比较而言要晚于西方国家很多年。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心理学领域开始关注影响幸福的主客观因素。第一个将幸福学和幸福指数概念引入中国的是华裔美国研究学者奚恺元。他在2004年以杭州、北京、上海、西安、武汉、成都等六城市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一次幸福指数测试。但是真正在我国掀起从上到下关于幸福指数研究热潮的是中国科学院院士程国栋先生。他在2005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一套“国民幸福指数”的评价体系,并提交提案《落实“以人为本”,核算“国民幸福指数”》。
从国家层面明确传递中国政府重视和关注国民幸福指数是在2006年4月21日,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在美国耶鲁大学演讲时说:“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使13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2]。2011年2月27日上午9时,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与网友进行对话,指出提供幸福就是要“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3]。
在知网输入“幸福指数”,可以查阅的文章有28 489条,其中不乏关于幸福指数的涵义、模型、评价指标、实证分析等。但是关于“幸福指数”的涵义一直在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领域有不同表述。如:
澳大利亚心理学专家库克教授认为,幸福指数应该包括两层涵义:一层是宏观角度的国家幸福指数,包括人们对当前政府、国家安全状况、国家经济形势、社会状况、自然环境状况、商业形势等六个方面的评价;第二层是微观方面的个人幸福指数,包括人们在生活中所取得的成就、健康状况、对自己的生活水平、人际关系、社会参与、安全状况、自己的未来保障等7个方面[4]。徐亚娜(2010)认为,幸福指数就是生活质量的高低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幸福感的量化,通常是人们根据自己的主观偏好和价值标准来对自身生活状态所做出的满意程度方面的评价[5]。范弘雨(2010)认为,幸福指数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主观幸福感的量化指标,是以某人所认为的可以作为基期的时期内幸福感数值作为基数,与特定时期内作比较,反映的是人们对人际交往的价值感、生活状态的满足感、内心状态的快乐感的有机统一[6]。郑方辉(2011)认为,幸福指数是个体幸福感评价指数,以人为直接测量对象[7]。黄希庭等(2012)认为,幸福指数是衡量人们幸福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关注的是人们的精神追求和心理感受,以人为本,以新的视角去审视人们的生活质量、物质需要、经济条件、社会环境和生存环境[8]。
(二)幸福指数的影响因素
徐亚娜(2010)指出,影响国民幸福感的因素十分复杂,可以是心理因素,可以是文化因素,也可以是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或是社会因素等等[5]。牛松(2010)对幸福指数的影响因素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方式、教育程度、生活水平、生态环境、文化建设六大方面进行了分析[9]。徐昕(2008)从主观幸福的决定因素出发,认为影响幸福指数有五大类:个性因素、社会人口因素、经济因素、情形性因素、体制性因素[10]。
(三)幸福指数的意义
罗新阳(2007)提出幸福指数的意义主要有三点:一是作为衡量社会全面进步与发展的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GDP指标的不足;二是发挥诊断功能,作为检测社会是否良性运转的指标;三是作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现实政策目标[4]。马红坤(2008)认为,幸福指数的研究可以引起广泛的建设性反思,可以更加全面的衡量社会发展进步的状况,可以促进社会更加全面发展[11]。应焕红(2011)认为,幸福指数作为一种新的执政理念,与建设和谐社会这一重大决策高度契合[12]。王渝乔(2011)认为,幸福指数反映了政府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深切关心与关注[13]。通过对幸福指数的计算以及对其影响因素的分析,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重要分析工具,去认识非经济因素对可持续发展所可能形成的影响。
虽然各个学者的表述不同,但对于幸福指数的意义总体可以简单归纳为三点:一是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二是可以作为GDP的补充指标,从而更好地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三是在政府层面体现了和谐社会的本质及对于人民群众幸福程度的关怀。
(四)幸福指数与GDP的关系
自幸福指数的概念进入我国以来,学者们对于其与GDP的比较始终处于热议阶段,一些学者认为幸福指数相对于GDP是更加重要的指标。这方面的主要观点有:
陈新英(2006)认为GDP可以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富裕程度,但不能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分配状况以及贫富差距,更不能反映国民幸福程度。21世纪人类进入精神经济时代,“国民幸福指数”正在成为衡量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DP增长的最终目的应是国民幸福指数最大化[14]。刘丹(2010)指出,国民幸福指数不仅可以成为社会发展和民心向背的“风向标”,而且可以作为社会运行状况和国民生活状况的“晴雨表”。政府应该认识到提升国民幸福指数比GDP更重要,国民幸福指数可以有效补充和修正GDP存在的不足和缺陷[15]。
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对于幸福指数需持冷静客观的态度,这方面的代表性观点有:
王志平(2008)[16]的观点是作为“舶来品”的“幸福指数”,相当程度上正被众多的媒体和官员误读。幸福指数不可能替代GDP,幸福指数不等同于幸福感。为了避免幸福指数的运用走向异化,必须审慎看待幸福指数。幸福指数不应成为政绩指数而走向形式化和庸俗化。科学发展观是对唯GDP是重的片面发展观的胜利,应成为各级官员自觉的行动指导。
近几年许多学者也强调,幸福指数与GDP是辩证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这方面的代表观点有:
夏薇薇(2010)分析了GDP的内涵与缺陷,指出GDP不能反映人们生活的全部、没有反映出收入分配、其高低与就业多少也不是一回事。幸福指数与GDP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辩证的,相辅相成的。幸福指数是软指标,可以作为衡量社会和谐的标准;而GDP是硬指标,它和GNP一起是用来衡量国富、民富的标准。两者在发展规划和社会政策中各具独特的地位与作用[17]。李为(2011)认为,过去我们单纯将GDP作为衡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唯一指标,显然是不合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稳定提升GDP,但更需要着力提升幸福指数,增加人们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用以促进社会和谐、持续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18]。朱建波(2011)指出,GDP是基础,是前提,没有GDP的增长,“福指”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GDP增长的最终目标是“福指”的最大化。这就是GDP与“福指”的最佳结合点[19]。
作者认为,过去我们单纯追求GDP,将之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唯一指标显然是不妥的,幸福指数可以弥补GDP的某些不足,但当前阶段对于幸福指数的过度崇拜确实趋于严重,我们应该强调的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既需要GDP的提升,也需要GNH的构建,从而达到国民幸福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进步的态势。
二、世界各国对幸福指数进行评价和测度的指标体系综述
目前学术界对于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从国家层面即国家幸福指数的研究,涉及到经济、政治多个方面;二是从狭义的城市(或区域)角度研究城市(区域)居民幸福指数,主要反映居民的主观感受。
(一)国家层面关于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主要研究成果
国外常见的指标体系有:国民幸福总值GNH(Gross National Happiness),1972年由不丹国王提出。他认为善治的政府+良好的环境保护+可持续的健康的经济增长+本国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国民幸福总值。国民发展指数MDP(Measure of Domestic Progress),2002年英国首相布莱尔与莱亚德教授尝试建立的一种统计体系,主要考虑自然资本、环境成本和社会因素。该统计体系与GDP数据相似。国民酷总值GNC(Gross National Cool),该指标主要是日本用来衡量在内容产业、文化产业方面的影响力和数值时采用的,更强调图书、动漫、饮食、电子游戏、时装等文化方面的因素。
国内常见的指标体系有:国民幸福核算体系,200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程国栋先生提议构建。主要考虑文化价值、政治自由、社会机会、经济机会、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等要素。民众幸福指数指标体系,从包括家庭氛围体验指数、知足充裕体验指数、目标价值体验指数、人际适应体验指数、心理健康体验指数、社会信心体验指数、心态平衡体验指数、成长发展体验指数、自我接受体验指数、身体健康体验指数等十方面因素,衡量评价民众的幸福感觉。该指标体系由黄立清、邢占军在2005年提出[20]。国民幸福指数,杨作书、杨雪松2006年在总结中外关于幸福指数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提出用“国民幸福期待值的实现程度”作为我国的国民幸福指数。并从制度、政治、社会、环境、经济5方面,选择了22个具体指标构建了我国的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21]。社会幸福总值,蔺丰奇在2007年,以GNH为基础提出来的体系。他认为国民幸福总值评价体系应该包括生态环境指数、社会福利指数、社会健康指数和社会文明指数[22]。国民幸福指数NHI(National Happiness Index)测评指标体系,由周四军、庄成杰于2008年,参照已有研究结果,根据NHI理论,从人口与就业水平、人民生活水平、自然环境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四个方面设计了25个指标构建我国国民幸福指标体系[23]。庄连平、李晶(2008)定义广义幸福指数的类型包括: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和物质福利的各基本方面、工作条件、休闲条件、不平等状况、社会关系、社区福利、心理福利(即个人心理状态)、授权(特别是被剥削阶层)、政治自由、经济稳定(即避免经济波动)、政治安全(即避免政治暴力或不稳定)、环境条件[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