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是指由于人们所居住的地理环境不同会产生和形成不同的风俗和习惯。在实际社会生活中,除地理环境之外,历史渊源、民族社会生境、道德意识及宗教观念都会使某一地区形成特殊的人们所遵循的民俗文化。临潭传统民俗活动历史悠久,而且几乎是全民族参与,不分民族、不分男女、不分长幼,就形成这一边陲社会族群合作现象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论述,探究民俗活动的社会意义及实现多民族地区民族间和谐相处的合作路径。
关键词:民族地区;民俗事象;多民族;参与;原因
中图分类号:F5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8-0248-02
临潭,古称洮州,地处“西控番戎,东蔽湟陇,南控生番,北抵石岭”之要冲。自古以来,众多民族即在此杂居融合,和睦相处,文化繁荣,其县城每年举行的“龙神赛会”、“万人扯绳”、“花儿会”等民俗活动,呈现了生动的文化多样性和族群合作的图景,都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内涵。
一、自然地理条件
临潭县境内属高山丘陵地区,地形复杂,沟壑纵横。海拔在2 200米~3 926米之间,平均海拔2 825米。全县大部分气候属高寒干旱区,寒冷、阴湿、四季不分明,年平均气温3.2℃;年降水量383.2毫米~668.2毫米;蒸发量93毫米~356毫米,日照时数2 314小时,年平均无霜期65天左右。春种、秋收之际,往往会遇到霜冻或冰雹,生存环境极为恶劣,人们的生活举步维艰。冬闲时间较长,老百姓的娱乐形式比较单调,他们面对的不再是吴侬软语,而是西北方言,看见的不再是小桥流水,而是绵绵大山。严酷的自然环境和生存危机,让他们只能团结一致,生存危机威胁下来自外部的压力越大,内部的凝聚力就越强。
临潭藏、汉、回三个民族,自他们的祖先来到这里以后,就为更快更好地适应环境,他们频繁的接触,进行社会生活和生产技能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严酷的自然环境,求得更好的生活条件,这种互助形式的交往增进了民族间的情感,加深了彼此的认知度,从而为文化的互动创造了条件,文化互动又以风俗习惯的相互融合、吸收表现出来。为了应对恶劣的自然条件人们必须团结起来才能有效改善生存状态,也正是这种自然条件推进了民族间的互动交往,为民俗文化的融合、吸收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民族的迁徙与融合
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历来是中国历史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团结与统一的主流。临潭偏远但不封闭,自古以来,由于战争、屯垦等原因,使藏、汉、回众多民族在洮州杂居融合。
魏晋南北朝时,中原许多汉人为躲避战祸,大量向甘肃迁移,明初,朱元璋为休养生息和巩固边疆,“移福京(南京)无地农民三万五千于诸卫所”,大量应天府(南京)和安徽凤阳、江苏定远一带的居民迁入临潭,甘南地区的汉人也随之增多。今天临潭的在当地社火秧歌有这么一段词:“正月里来是新年,我的老家在江南,自从来到洮州地,别有天地在人间”。
公元1253年8月,忽必烈南征大理途经洮州,留居月余,蒙古军中有少量回族留居洮地,增加了回族成员,另外,成吉思汗在中亚进行三次大规模的征战以后,将俘获的穆斯林工匠、炮手、商人等编入“探马赤军”,参加了统一全国的战争。至元十年(1273),元世祖忽必烈下令“探马赤军,随地入社”,于是有部分回回军来到临潭,屯聚养牧,融入回族之中。而且据临潭的回民老人讲,临潭的回民亦是来自应天府,亦是来自“纻丝巷”。据《明史》、《明通鉴》记载,明洪武十二年(公元1380年)春,洮州18部族番酋三副使等叛乱,明太祖朱元璋派曹国公李文忠与征西将军沐英讨伐,平定了叛乱。后又置洮州卫,命沐英留下部分将士屯守洮州。留守将士中,有相当数量的回族将士,如洮州卫指挥兼千户敏大镛,系南京回族人,千户敏时风、百户丁起甲等,亦系回族,其属下当多为回族。根据临潭汉民供奉的“洮州十八龙族”来看,供奉的对象当中有一大部分是回民,由此亦可以想到,当时迁居临潭的肯定亦有回族,根据临潭回族老人们讲,他们是随沐英来的临潭,而且在当时就建了礼拜寺,临潭旧城华大寺就是在当时建成的。如今临潭回民的很多习俗亦和汉、满等族有相似之处,如婚俗,在结婚时穿旗袍、戴凤冠、挂银饰等等,都还保留着以前的传统。
从应天迁往临潭的不仅仅是现在临潭的汉族,而且还有大量回族,他们和元明时期流入的回族一起,成为临潭县主要民族构成。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相互融合,团结一致,互相贸易,发展各业,形成了唐宋至元明时期商贾云集、经贸兴旺的“茶马互市”,创造了灿烂的多民族文化。
三、传统道德与宗教因素
传统道德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一套潜在道德标准,是法律框架之外的习惯法,已经内化为一种内在力量约束着人们的语言和行为。当人们的行为有悖于传统道德准则时,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而语言、行为严格践行传统道德时会受到舆论的支持和赞扬。汉族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主张以“和”为贵,而古兰经又倡导“和平、平等、友爱、宽恕”,和平、宽恕的回教,这是宗教的最基本意义。佛教提倡慈悲,慈爱众生并给与其快乐,称为慈;同感其苦,怜悯众生,并拔除其苦,称为悲。基督教的圣经经文说明“爱”是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观的最重要的一点,神对人最大的诫命是要“爱神、爱人”(《路加福音》第四章第16-21节;第七章20-22节;第一章第32、35节)。这四种不同的准则濡化下的民族文化却是相通的,都赋予人们一种友善、纯朴的秉性。各民族传统文化都以其包容、理解、大度的文化特质,在相互交流中互相吸收、互相借鉴、互相促进。
临潭县藏传佛教的历史已有七百年以上,伊斯兰教是从明代开始出现的,19世纪90年代,外国传教士在临潭县设立基督教堂,至今“三教同城”已经一百多年了,临潭多宗教信仰和睦并存相辅相成,这也是临潭文化发展的一大特点。地方上各宗教人士加强交流,增进彼此了解及谅解,维护各宗教之间的和谐和平、博爱与正义的原有精神。在交往中注意和懂得尊重其他民族,也懂得宗教敏感,避免伤害他族感受的事件发生。作为信仰的实践者通过地方民俗活动的参与,共享地方性的社会关系和文化资源,可以明显看到,这些民俗活动在不同的范围内为当地各民族提供了相互交流、相互取得宗教理解和尊重,达成求同存异理念的平台。
四、民族交往基础
临潭是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过渡地带,自然也是农耕文明,游牧文明和处于二者之间的商业文明的碰撞地带,在交往交流中,藏、回、汉也大体形成了较清晰的职业分层,即回族以商业为主的农商兼营性职业,藏族的牧业单一性职业和汉族以农业为主的农商兼营性职业。以善于经营商业为民族品格的回族,由于甘南特殊地理经济环境和时代的造就,使得他们历史性地成为了两大地理经济板块和三大文明对接、交融的桥梁。各民族间形成经济互补的关系,在经济纽带的维系下,藏、回、汉之间结成了紧密的民族关系。经济上的交流与互动不可避免地加强了生活上的联系,民族间的通婚嫁娶世代不绝,从而形成了兄弟般的血肉民族关系。
藏、回、汉民族问长期的互助合作与交流,克服了民族偏见,增强了民族平等感,淡化了民族分界意识和互斥心理。走在临潭的街区立即会感受到各种文化的包容,单语言的使用情况看,居住在临潭周围的藏族一般都会说汉语,他们所说的汉语是典型的临潭方言,而经常往返于藏区的回、汉商人或匠人,大都操一口流利的安多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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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回三个民族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交流、融合,在同一地区、共同的社会环境、地理因素、语言习惯、文化心理等条件下,不管什么民族都有共性。
综合以上,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临潭民俗活动是全民参与了,民族交往的历史渊源,深厚的民族友谊、相互间的渗透和融合、理解与尊重。临潭各民族以宽容、忠厚的态度和胸襟去对待不同民族间的文化差异。各民族在共同的生活区域创造、参与各民族都乐于接受的新的民俗文化形式当中,这种民俗活动是不同文化共存的黏合剂。
民族交往的途径除了民间交往,还有官方交往,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作为官方交往的途径常常时通时闭,导致各民族在官方控制下的交往基本处于机械状态;而民间的文化交往则在这种状态下成为最基本、最牢固的民族交流方式。临潭民俗活动是官方政策下呈机械状态的民族关系的润滑剂,是活跃西北民族关系的关键因素,是联结西北沿线各民族的重要纽带。尽管官方交往对民间交往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历代实行的开明的民族政策,也不失为整个民族友好交往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三个民族和文化群体良好互动,以藏传佛教文化为内核的藏族文化、以伊斯兰文化为核心的穆斯林文化和以儒家文化为基石的汉族文化,在这里实现了对接和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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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玉妹]
收稿日期:2014-04-09
作者简介:苏晓红(1979-),女(回族),甘肃临潭人,讲师,从事中国近现代史、民族史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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