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校是中国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生力军,然而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明显偏低。制约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可以分为高校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从协同理论的视角,对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进行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高。
关键词:协同理论视角;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分析
中图分类号:G3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8-0040-03
引言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科技创新的源泉、教育传播的高地,具有知识密集、人才密集和技术密集等优势,理应成为中国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生力军,然而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偏低。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志珍在2010年3月全国政协会上发言时指出,目前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为25%,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与发达国家80%的转化率差距甚远[1]。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主要是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如管理体制不科学、奖励机制不合理等,导致很多科技成果“束之高阁”。鉴于此,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关注中国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
制约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因素的因素很多,而且复杂,因此从协同理论的视角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进行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高。
一、文献综述
在中国知网上,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发现,在2010—2013年四年间发表的相关论文高达24 852篇。可见中国学术界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注度之高。
通过学习研究相关论文,发现学术界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因素研究,如管理体制不顺,应用推广资金缺乏,信息不对称,科技成果不接地气等。(2)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及措施研究,如加强校企横向联合,创办大学科技园,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等,这些措施由于缺乏“协同性”和系统性,产生的效果并不太理想。(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外比较研究。这类文献主要是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介绍,以期对中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往往泛泛而谈,缺乏系统的总结。
二、协同管理理论概述
简言之,协同管理就是“协同作战”,即将协同论与管理理论有机结合,将局部力量进行优化组合,从而使系统产生1+1>2的效应。中国专家学者对协同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近代才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协同管理的基本原理、实施条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
国外对协同理论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由德国著名理论物理学家赫尔曼提出。之后学者们对该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完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协同理论内涵的界定及其在企业管理方面的应用。
三、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分析
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可以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一)高校科技管理体制不利于科技成果转化
内因:(1)长期以来中国高校多沿用校、院、系的条块科研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科研人员和仪器设备被限制在各个院系[2]。科技人员和资源很难优化整合,形成合力。(2)高校科研管理组织机构大多仍采用纵向分级管理模式,强调校级管理职权与自上而下的职权等级,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形成等级明显、主动被动的对立关系,导致院系缺乏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高校内部没有设置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机构或者虽有机构但未能配备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外因:(1)外部市场对高校成果的需求,是高校科研成果能够转化的前提条件。但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个系统独立运行,导致高校科技人员对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导致高校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不协调。(2)中国现行的科研项目立项的程序是国家计划立项→政府财政拨款→高校进行研究→结题验收。这种程序导致科学研究与市场严重脱节。
(二)高校科技评价体系不尽科学合理
内因:(1)目前高校的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2)将SCI论文数量作为衡量科技人员学术水平的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尺度[3]。据有关资料显示,73%的高校在评审教授岗位时要求必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上述因素导致高校科技人员更注重学术价值,以符合评奖、评职称、住房分配、工资福利等的需要,而不愿意关注科技成果的转化。
外因:(1)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国家重点基地和高端人才评选标准等对高校科技评价工作形成较大的制约甚至误导作用;政府科技奖励制度对高校科技评价形成的不良影响和错误导向。(2)大学排行榜的压力。目前,各种大学排行榜的评价指标体系大同小异,几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名指标体系,几乎都将论文数量、科研经费数量作为评价大学科研实力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高校对科研数量指标的畸形重视。(3)高校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三大功能,但是目前高校服务社会的评价机制和考核制度还没建立。
(三)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内因:高校科技人员为学校创造了财富,理应得到合理的回报,但是高校在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时,未能充分考虑科技人员的劳动价值和精神贡献,未能遵循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运行规律,未能将科技人员的收益与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挂钩,反而以职务发明为由,过分强调学校的利益,这就遏制了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外因:(1)中国1996年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9年的《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2002年《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致力于激励广大科技人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但很多政策的规定过于笼统,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障碍。(2)高校在与企业合作中,总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往往“开价”较高。但是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十分巨大,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所有投入都将付之东流,所以在利益分配上往往要求占绝对优势。高校与企业利益分配的冲突,也阻碍了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四)缺少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和中介机构
内因:由于受思想观念的影响,在高校内部机构设置中缺乏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机构,科技管理部门往往更注重管理而非把成果推向市场,实现经济价值。
外因: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高校和企业之间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但是中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育还很不成熟,很不完善[4]:(1)科技服务机构数量少。(2)传递的信息不够及时和准确。(3)运行机制未完全按市场机制运行。(4)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5)服务职能不完善,缺少科技成果流通的一些必要环节。如科技成果的评估、技术交易保险等。
四、基于协同理论视角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分析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高校、企业、科技中介、国家管理部门等诸多要素,只有从协同理论的视角分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保持协同运行,才能有效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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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科学合理高校科技管理体制
在高校内部建立开放的联合的科技管理方式和院系沟通机制,使相关的科研信息和管理决策信息互相畅通,实现科研人员之间及其与管理人员的有效沟通,形成跨学科、跨院系的“兵团”作战。
从政府层面上讲,须改变传统的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加大企业的话语权,使科研项目面向国民经济的主战场。同时应考虑制定专门的《技术转移法》,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科技评价体系
高校对于科技成果的评价考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既要考虑SCI、EI等重要索引收录论文和发明专利的数量,又要考虑科技成果潜在和现实的经济效益。
教育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的特点,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营造潜心治学、追求真理的创新文化氛围。着力提升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关键共性技术的有效供给能力,支撑高质量创新人才培养的能力,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的能力。同时要引导社会力量科学合理地使用科技指标评价高校。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
“人”是科技成果转化中最活跃、最富有创造力的主体[5]。所以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面,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在兼顾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充分体现成果发明人和推广人的劳动价值和精神价值。以美国为例,MIT 的技术转让收入中,有15%是用于事业的发展,剩下的部分三分之一归专利的发明人所有,三分之一归学院所有,三分之一归学校[6]。如果采取这种利益分配方式必将大大激发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热情。
关于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问题,国家应出台有关规定,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归国家统一管理外,其他知识产权应属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依法采取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盘活知识产权,并取得相应的收益。另外,国家还应制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和中介机构
好酒也要会吆喝!所以高校内部也应建立自己的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的机构,它一方面可以为高校科技人员的研究成果寻找“婆家”,另一方面将市场需求信息、企业的课题及经营信息介绍给高校科技人员。
建立技术市场的社会中介机构,搭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中介机构可以凭借自己在人才、资金、信息、法律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将高校成熟的具有市场推广价值的科技成果联系到合适的企业,同时也可以为企业找到合适的科技成果。同时对技术成果转化全过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参与专利营销和专利许可等方面的谈判。
结束语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涉及面广较广,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多年的实践证明,仅靠某一项措施或者仅靠某一个部门的“单兵”作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果并不显著,必须与时俱进,从协同理论的视角提出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以期提高中国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郑确辉.提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的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08,(9).
[2]李润钿.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主要制约因素研究[J].科技和产业,2012,(4).
[3]娄延宏.制约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与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2).
[4]卢慧,蔡毅.高校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价值工程,2011,(15).
[5]欧洁.中国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剖析[J].理工高教研究,2005,(4).
[6]郑学华,杨华,陈正东.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调查思考[J].调查思考,2009,(12).[责任编辑 刘娇娇]
收稿日期:2014-03-19
基金项目:西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资助“我校科技成果协同管理体系对策研究”(2012GJY26)
作者简介:翟天任(1972-),男,河南永城人,会计师,硕士,从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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