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志刚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肩负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承担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政治责任,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团员青年,为推进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努力奋斗。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共青团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结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时代要求、我区实际和工作需要,自治区团委决定从2014年起全面推进全区共青团“六大行动”,即青少年思想引导行动、青年创业就业“东西互助”行动、青少年科技创新行动、“青春绿伞”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行动、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行动、团的自身建设行动。
青少年思想引导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相继对宣传思想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遵循。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思想引导是共青团组织的首要任务,是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治区团委将通过青少年思想引导的五个功能性服务平台、七项计划来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在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尽职尽责。青少年思想引导五个功能性服务平台,即青少年家庭教育服务平台、青年创业就业观念引导服务平台、青年婚恋交友服务平台、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平台、青少年文体娱乐教育服务平台。青少年思想引导七项计划,即青少年公益宣讲计划、青少年科技文化素养提升计划、新媒体正能量传播计划、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计划、青少年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计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计划、校园团队活动育人计划。
青年创业就业“东西互助”行动。内蒙古青年创业就业“东西互助”行动是我区共青团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政工作中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青年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有效切入点,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一个新的现实路径。2011年初启动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团组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扎实工作,在推动青年创业就业政策统筹、帮助青年创业、推动大学生就业、促进农村牧区青年转移就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大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进一步深化以“东西互助”行动为统揽的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自治区团委围绕“五个工作指向”,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双向对接”的优势,着力构建“一个中心、三级联动网络、四大服务平台”的工作体系。一是强化工作机构和阵地建设。建好内蒙古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加强内蒙古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建设,成立内蒙古青年创业俱乐部。二是强化政策支撑。做好政策服务,促进各项政策的优化、统筹和共享,推动政策的基层落实。三是强化观念引导。加强创业就业宣传工作,实施青年职业生涯导航计划,选树青年创业就业榜样,为青年树立可学可比的优秀榜样。四是强化信息服务。建设内蒙古青年创业就业专题网站,加强青年创业就业信息采集与发布,加强信息对接与成果转化,帮助青年把获取的信息转化为促进创业就业的实际成果。五是强化技能培训。增强培训力量,加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建设内蒙古青年创业训练中心。六是强化创业扶持。办好“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深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开发推广虚拟经营训练项目。推进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构建以青年创业就业基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专业投资机构、担保公司为依托,汇聚小额贷款、风险投资、贴息贷款、保险支持于一体的青年创业融资服务平台,推出青年专属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建“青年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联盟”。培养农村牧区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七是强化就业促进。继续推广共青团联合盟市政府、高校举办“东西互助”大学生专场招聘会的成功模式,面向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级青联、青企协等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积极吸收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牧民工等青年群体就业。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通过驻外团工委、青年志愿者关爱行动等做好转移就业服务保障。
青少年科技创新行动。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要求更加注重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青年是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离不开对少年儿童创新意识的大力培养。开展形式多样、内涵深刻的青少年科技创新行动,对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精神,积累科技创新后备力量,帮助青年科技人才成功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治区团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搭建平台、丰富载体,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一是开展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活动。通过“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科技主题活动,科技夏(冬)令营、“手拉手”科技帮扶等活动,开展好青少年科技启蒙活动,丰富青少年科技教育载体。二是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围绕自治区“五大基地”建设,在青年科技人员中广泛开展开发一项新产品、创造一项新工艺、推广一项新技术、转化一项新成果的“四个一”活动,推进企业青年科技创新活动。动员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涉农涉牧专业的青年骨干人才、学生及“乡土专家”组成农牧业科技服务团队,为农村牧区提供科技服务,激发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三是服务青少年科技人才成长。组织区外、海外青年科技人才来自治区参与科技交流、市场推介活动,推动项目合作、技术服务和人才引进等,帮助企业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四是促进青年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促进高校和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农村牧区科技产业化。
“青春绿伞”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行动。为进一步推动京津冀雾霾有效治理,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创新社会化动员机制,引导青少年增强生态文明意识,踊跃投身美丽内蒙古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团委组织动员全区广大青少年积极开展以“爱绿、植绿、护绿、兴绿”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活动。一是大力开展“爱绿”行动。大力倡导“光盘行动”等生态环保公益行为。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夏(冬)令营活动。开展主题团队日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植绿”行动。推进各类“青年林”建设,开展“绿化我们身边”行动,开展绿色希望工程捐植活动,推进青少年生态实践基地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护绿”行动。开展绿色环保青年志愿服务,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爱心认养”、垃圾处理、废物再利用等活动。四是大力开展“兴绿”行动。积极参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和扶持绿色产业发展。
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行动。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区青少年在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总体改善的同时,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也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我区每年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残疾青少年、城市边缘青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迫切需要关注和帮助。针对上述问题,自治区团委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积极承接政府青少年事务,帮助青少年特别是特殊群体青少年解决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着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加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工作。建设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工作。二是重点推进青少年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自治区团委将把“区域化大团建”与青少年社会工作相结合,通过试点先行先试,形成较为成熟的工作模式,向全区推广。建议各盟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试点经验,在有条件的旗县(市、区)建立青少年社会工作站点。服务内容包括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领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领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
团的自身建设行动。团的自身建设是共青团永葆生机、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一是扩大组织覆盖。在学校,继续巩固好班级团支部建设,积极推广公寓建团、学生社团建团、大中学生自组织建团等模式,确保各类学校基层团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在农村牧区,以旗县、苏木乡镇为重点,构建区域化组织格局。建立苏木乡镇团委动态更新调整或集中换届机制,构建开放式苏木乡镇团干部配备格局,健全苏木乡镇专兼职干部调整、补充机制。深化苏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探索务实有效的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团建模式。在街道社区,突出街道团工委的枢纽功能,立足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加强街道团工委直属团组织建设。在青年聚集较多的商业街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居住区等区域以及“两新”组织、文体兴趣组织、志愿者组织等功能性组织中,因地制宜建设团组织。继续拓展流动青年、新兴领域团建。在机关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构建“团组织+青工委”的青年工作体系。二是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借助党建在基层的新格局和新成果,努力使团建与党建在工作空间和工作内容上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支持基层力度,创新工作载体,着力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三是增强组织活力。大力建设服务型团组织,以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团建工作。加大对基层团委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全区基层团组织活力建设难点问题,提升基层团组织工作能力。推动各级团组织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推进团内基层民主,规范基础团务。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创新团的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四是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不断加强团干部思想建设。规范团干部配备工作。优化团干部激励机制,以激发团干部特别是兼职团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化团干部成长观教育,不断锤炼团干部优良作风。加大团干部培训力度,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着力加强能力素质培养和知识更新培训。推进制度建设,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团中央和自治区团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的规定,扎实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狠抓制度落实,构建团干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