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露
摘 要:自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以来,反贪反腐工作力度大大提高。在反贪工作的持续深入进展中,刑事诉讼规则也被多次修改。本文主要从案件管辖、辩护与代理等几方面刑事诉讼规则的主要内容来对其在反贪污工作中的涉及方面进行理解与适用。
关键词:刑事诉讼;诉讼规则;反贪污工作
在诉讼的构成体系中,主要涉及三方面的主体,分别为位于平等对立关系的原、被告者和位于中间位置的审判方。诉讼本质是一种活动,是审判方为原、被告者提供合理判断帮助的带有法律效力的活动。不仅如此,诉讼也是国家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了社会安定,又很大程度上彰显了国家司法权利的尊严。诉讼活动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个组成部分。刑事诉讼必须有原、被告双方的参与,可以细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几个步骤。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首发于1997年,在发行的近20年中被多次参考、修订,在原有的基础上更为完善,更贴近国家的形势,更便利于执行。本规则当前有17章共700多条规则,通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案件受理、初查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特别程序、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案件管理、刑事司法协助等都隶属其中。
二、贪污贿赂罪及其构成
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腐败也充斥我们的生活,社会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而其中最为鲜见的腐败方式就来自于贪污贿赂,公职人员身在高位没有为社会谋福,反而急着扩充自己的腰包,其行为令人发指。国家不断加大力度处理贪污贿赂,是一场特殊领域的整治斗争。对于此类犯罪的治理措施还在不断地进步和完善,众多对社会有不良影响,对党和政府有反面意义的贿赂案件已受到法律制裁,涉嫌人员自食恶果,党和政府的廉洁得以保持。
三、刑事诉讼主要规则在反贪污工作中的理解与适用
1.案件管辖。法律赋予各级检察院审理案件的侦查权利,而侦查权利的使用是建立在案件管辖的基础上的,尤其是对于反贪案件这点更为适用。案件管辖有明确的级别划分规定,以不同机关、不同级别或者是不同地域等条件来具体定义。当今反贪的治理也已走上轨道,也有了科学的体系方法,如侦查一体机制为此工作带来很大便利。除此之外,侦查资源也被越来越好地利用,且各种办案阻力也己被化简到较低程度。
2.辩护与代理。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同时也都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法律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保护,如对辩护权利的保护;相应地,法律也为辩护律师提供诉讼权利的保护。在十分重大的贿赂犯罪之中,有关辩护律师的程序必须要征得侦查机关的统一。在规则法案中具体认定凡是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就可以划归为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范畴之中:一是犯罪嫌疑人的涉嫌犯案金额超过50万,二是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三是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3.证据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经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至检查机关的案件有多起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对于所移送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认定基于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移送应以监察机关的名义进行;二是法律不允许使用直接的证据,尤其是所要使用的言词证据都需要根据规则来重新收集;三是能够供案件参考的证据应该客观、合法且与案件有关联,所收集的证据和相关材料必须依法进行。
4.强制措施。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拘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几方面内容。拘役大体分为普通拘役和特别拘役两种,普通拘役的时间应控制在12个小时之内,特殊拘役是针对重大的案情,其持续时间也应控制在24小时之内。对于这两种拘役方式,都应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正常的饮食和休息机会。取保候审的两种主要形式分别为保证金和保证人,保证金形式适用范围较广,保证人形式在使用中受较大限制。这两种形式是冲突的,不能同时被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监视居住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更高,对于涉嫌特大贪污贿赂犯罪者,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
5.初查、立案和侦查。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一步,侦查主要是围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基本上由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在侦查之前还有初查、立案等环节,初查也是由侦查部门进行,且关于案件线索的初查只能由侦查部门负责。立案报备制度很大程度上约束了职务犯罪立案关,对立案质量的提高有明显作用。在对案件材料收集的过程中,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是被严令禁止的,各种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都应严格依照刑诉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定执行。
四、结束语
21世纪,我们已逐渐迈向法制社会,且各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并更贴近日常生活,一方面保护了我们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督促我们担负义务。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反贪反腐工作的重要性,这是我们要走且长期走的一步。对于反贪工作,刑事讼诉规则发挥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刑事诉讼规则已被多次修改,仍在不断完善中。反贪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需要经过长期持久的治理,也需要国家乃至个人做好长久战的准备。
参考文献:
[1]胡水君.刑事诉讼规则在反贪工作中的理解与适用[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
[2]肖扬.贿赂犯罪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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