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的对策和建议*
——基于地方学者计划的考察

2014-07-12 16:51滕瀚宋燕平
当代教育科学 2014年9期
关键词:省属带头人学者

●滕瀚 宋燕平

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的对策和建议*
——基于地方学者计划的考察

●滕瀚 宋燕平

学科带头人是创新型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19个省级“学者计划”进行内容分析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省属地方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的具体对策建议:切实加强学科带头人任职资格的学风道德考察;适当放宽任职资格年龄要求,盘活地方学科带头人的人才存量;实施学科带头人分类管理,区分开教学带头人、科研带头人、教学科研带头人三种类型,增加社会服务和应用推广带头人;调整地方学者计划的预期效应和达成目标,突出省属地方高校学科带头人的地方性学科特色和地方性服务特征;科学计算培养规模,与省地需要一致,建设周期适当延长;加强绩效考核,把个人待遇与岗位津贴与岗位绩效动态挂钩,分段考核。

省属高校;地方“学者计划”;学科带头人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学科带头人是创新型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组织管理能力较强,能够带动学科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教授。对学科带头人的描述性定义是“高等学校中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正派的学风,学术造诣深厚、学术思想活跃,在某一学科形成了前沿领域,有突出特色的学科研究方向和教学建设基础,善于组织和带领学科成员、促进学科整体建设发展的教授”。[1]

省属高校,是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相对而言,一般是指为本省本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专门性人才输送的地方性高校,具有明显的地方性、地域性特征。相对于部委直属高校而言,地方性的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难度更大。为了满足地方性省属高校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需求,推动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绝大多数省份都推出了地方学者计划。地方学者计划,一般是指各省市为满足本地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发展需要,由各省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制定的专门性人才计划,它是相对于国家部委制定的各种人才计划,可以把他理解为是国家部委专门性人才计划在地方政府中的延伸。省属高校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中的问题可以从各省市的人才计划或学者计划中体现出来。本文在收集全国各省“学者计划”基础上,对收集到的地方学者计划进行内容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在我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有25个省、市、自治区实行了地方学者计划,曾有教育改革者尖锐的指出,地方学者计划是国内高等教育浮躁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国内高校学者评不上“长江学者”而形成的一个怪现象。[2]一定程度上,地方学者计划和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选拔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教育热点,地方学者计划中的学科带头人选拔是否真是高等教育浮躁化的重要表征,我国地方性的省属高校中,以学科带头人为代表的创新型人才选拔和培养过程中究竟出现了哪些问题?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本文选择25个省市自治区中已经公开发布的地方学者计划进行内容分析,以此来透视我国地方性的省属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相应思考。

二、我国省级政府实施的地方“学者计划”的现状

本文中的我国地方“学者计划”仅指各省级政府针对省属高校和省属科研机构所实施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比如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皖江学者”计划、江西教育厅实施的“井冈学者”计划等,不包括部属大学自行实行的高层次人才计划,如合肥工业大学的“黄山学者”计划、浙江大学的“求是学者”计划等。

本研究调查数据来源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公开发布“人才计划”的政府行政性文件,学者计划的主要收集渠道是网上查阅以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获得。在所公开发布的25个省市自治区人才计划中,缺少云南、湖南、北京、河北、黑龙江、内蒙古、四川等省的具体数据,实际分析样本为19个省市自治区的地方学者计划。江苏、宁夏、海南、天津、甘肃和西藏虽没有明确提出“地方学者计划”,但都相应的制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办法,由于本研究着眼于通过“地方学者计划”透视高层次人才培养,因此对没有对上述六省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进行分析。表1是我国各省实行的地方学者计划一览表。

表1 我国各省所实行的地方“学者计划”一览表

在收集各省人才计划基础之上,本研究采用了内容分析方法对样本中的各省地方学者人才计划的社会导向与预期达成目标、学者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职责和任务、地方学者计划的投入与建设效应进行了分析。

(一)地方学者计划中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资格条件

1.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任职条件的学术道德要求

对地方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的学术道德、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学习经历、年龄、学位、职称、要求服务年限进行内容分析。其中“学术道德”维度要求应聘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在学科带头人招聘计划中出现频次高。在所调查的19个省级的地方学者计划中,有16个省强调“道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3个省强调“学风严谨”,有11个省强调应聘者“为人正派”。学者的学风和职业道德是一个优秀学者的必备条件,在地方学者计划招聘中,可以看到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招聘大都重视“学术道德条件”,所取得的样本中,有16个省的学者计划中强调了学术道德和学者学风在学科带头人建设中的重要性,但是仍有3个省的学者计划中没有提及“学术道德条件”,说明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建设中在学风和学术道德领域仍需加强建设。

2.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任职资格的科研和教学要求

在所调查的19个省市自治区的学者计划中,均强调学科带头人的科研要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和国际领先水平的能力”,共有14个省级学者计划中明确要求学科带头人要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造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而在学术梯队建设上,仅有8个省份明确要求“注重梯队建设,带领创新团队协同攻关”,说明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的招聘在“团队建设”和团队协同创新能力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学科带头人的教学能力上,有13个省份要求任职者“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16个省要求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能够胜任核心课程教学”,在当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背景下,可以看到各省在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教学要求上仍显不足,在所调查的19个省中,只有上海的东方学者计划中明确提出了“教学型东方学者”,教学型东方学者要“致力于国际化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贵州省明确要求“黔灵学者”要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承担优秀教材和特色教材编写任务。

3.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年龄和年平均工作时间要求

各省学者计划中的学科带头人应聘者年龄要求一般在45周岁以下,但是也显现了学科带头人在年龄要求上的宽容,一些省份在地方学者计划中把年龄要求定位在50周岁,甚至到55周岁或60周岁,如山东、广西,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当前学科带头人断层现象的存在。

在省级学者计划中,对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每年工作时间均做了较为合理的规定。在上海和广东等发达地区,要求学科带头人在服务期内全年在校工作,福建、重庆、江西、青海、黑龙江、广西、辽宁和陕西等省份要求服务期内每年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而安徽、山东、新疆要求不低于6个月,个别省份如湖北没有明确规定出年在校工作时间。服务期内每年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是一个合理的时间要求,过低不利于学科带头人工作的连续性,不利于学校实现预期人才效应,过长则无以激发学科带头人的工作积极性。

4.地方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的学位、职称、学习经历条件

调查的19个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均要求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要求具有国内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国外应聘者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应职位1年以上。在地方学者计划中的学科带头人学习或科研经历中,除去上海市明确要求在“近5年内到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2年以上(含2年)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连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海外回国人员”,其他各省都没有明确要求应聘者的科研学习经历。

(二)地方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职责任务

在调查的19个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各省都明确规定了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职责与主要任务。在内容分析过程中,把相应岗位职责分成教学任务、科研任务、社会服务任务和其他任务。其中,有12个省学者计划明确规定了学科带头人的教学任务,规定要讲授本学科的核心课程,能指导博士生和硕士生。在教学岗位职责要求中,贵州省强调教育和教学质量,要求学科带头人能“引领本专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成果具有创新性,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在科研任务上,所调查的省级学者计划中都强调“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带领本学科创新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有9个省学者计划,要求“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山东省在强调教学职责和科研职责基础上,强调社会服务能力,要求能“推动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地方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建设规模、经费投入与个人待遇

1.地方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的建设规模

省级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建设规模包括每年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数目、每个岗位建设周期,学科带头人所带学科科研经费投入数和学科带头人个人待遇状况。地方学者计划中年建设规模最大的是上海市和山东省,每年50人;其次是安徽、福建、辽宁、贵州四省,每年20人;江西省、湖北省每年为10人左右的规模;所调查的其他省份的地方学科带头人年度建设规模大致在5-10人之间。在学科带头人建设周期上,实施3-5年有其一定合理性,但是没有体现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建设和自然科学类、工程科学类学科建设的差异,没有体现出基础性学科带头人和应用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时间差异。

2.地方学者计划中科研经费投入与学科带头人个人待遇

各省在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都较大,以当年经济购买力和实际消费水平而言,各省所提供个人津贴能满足学科带头人处于较高的生活水平,为学科带头人免除了生活后顾之忧,其中上海学科带头人待遇最高,为40-60万元每年。吉林和贵州省最低,为5万元每年。其他各省一般为10-20万元每年。各省级学者计划中大都规定了院校要为学科带头人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工作条件。

在所调查的省级学者计划中,科研经费资助已经进行分类管理,区分开了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科研经费资助额度,其中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发达地区自然科学经费在20-200万元之间,哲学社会科学一般在10-20万元之间。

(四)地方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实施中的预期效应

在省级地方学者计划实施过程中,对所聘任的学科带头人以及所进行的学者计划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都希望达成一定的预期效应。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实施过程中的预期效应大致可以分成社会效应、教育质量效应与人才集聚效应。

在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有14个省强调学者计划中的社会效应,强调地方学者计划中的学科带头人选聘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能“提升地方科技创新水平”。在高等教育质量效应上,所调查样本中,仅有上海、安徽、青海、黑龙江、辽宁等5个省份明确提出“以提高地方高校教学质量,形成地方高校的学科优势与特色”,上海、黑龙江、辽宁、陕西、贵州明确提出“地方学科带头人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以促进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发展。”在地方学者计划的人才集聚效应方面,19个省份中有12个省份提出“推进自主创新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造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从“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角度来看,地方学者计划的预期效应和达成目标制定上确实存在一定的浮躁和跃进思想。

三、地方“学者计划”对省属地方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的若干启迪

(一)对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任职资格条件的启迪

1.切实加强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学风道德考察

在所调查的19个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无疑都强调学科带头人的“道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为人正派”,但是地方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过程中,在选拔学科带头人的过程中,由于学术道德考察的质性特征,较难考察,加上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难度较大,使得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选拔过程中对学术道德条件有一定的宽容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学术道德条件”弱化的现象。个别地方的省属高校在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过程中,出现了只重视科研能力,不重视学术道德的现象。个别高校在执行省级地方学者计划过程中,所聘请学科带头人存在一定的学术不端争议,引起校内人才非议,不利于稳定学校人才,更不利于学校学风建设。加强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过程中的学术道德条件,对有学术不端争议的应聘者加强学术仲裁,使得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不仅具有优秀的科研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更使得他们能在团队建设、教学科研活动中以德服人,以学术风格和人格魅力吸引人,使得省属高校的学科带头人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建设上能真正起到以身示范的辐射作用。

2.适当放宽任职资格年龄要求,盘活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人才存量

在所调查的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对于学科带头人的应聘年龄都做了限制性规定,其中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个别优秀学者可以放宽到50周岁。人文社科领域也大多要求在45周岁以下,部分省份的人文社科应聘者年龄放大到50周岁和55周岁。在当前我国人口总体老龄化趋势明显,学术队伍断层较为明显的情况下,适当放宽地方学科带头人任职资格的年龄要求,把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的年龄扩展到5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资格条件扩展到55周岁,这样既有助于发挥经验丰富、年龄较大的学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助于盘活地方性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人才存量。

3.实施分类管理,增加社会服务和应用推广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包括三种类型:教学带头人、科研带头人、教学科研带头人。在所调查的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仅有上海市的“东方学者”计划中明确提出“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东方学者提出了不同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其中教学型学科带头人要求“目前致力于国际化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其他各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的学科带头人均是以“科研”为主要指标,强调“对本学科发展具有创造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学术造诣深,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主持和申请国家重大项目,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在注重科研的同时,强调“胜任学科核心课程教学,能指导博士生、硕士生”,但仍是以科研为主,教学仍是为科研服务。

在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过程中,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以及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教学、优秀的毕业生输送为地方经济社会的文化科技发展提供长期优质服务,满足地方长期性的高质量人才需要;以科研和社会推广破解地方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和关键性问题,满足地方经济文化社会科技发展的即时性需要,以更有效的发挥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人才优势和效应。在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过程中,要从单纯重视科研、忽视教学向科研教学并重,区分科研型学科带头人、教学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型学科带头人,并增加社会服务和技术推广带头人,以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需要和社会发展。

(二)调整预期效应和达成目标,突出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地方特色和服务特征

在所调查的19个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有14个省份强调“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说明地方高校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中,大部分省份都注意到学科带头人选拔要促进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仅有5个省份强调“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以促进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发展”,这说明省属高校的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过程中没有很好的定位地方高等教育的地方性特色特征。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招聘和选拔过程中省属高校的地方性学科特色特征还不突出,地方性服务特征仍不显著。

在人才集聚效应上,19个被调查省份中,有6个省份明晰提出“更好地吸引、培养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有12个省份强调“推进自主创新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造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在培养、造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方面,省级学者计划具有浮躁化和跃进化之嫌,也正是这一点让具有独立思考的教育改革者和教育批判者所广为诟病。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更应突出地方性学科特色,突出地方性社会服务特征。盲目引进、追求功名、不顾实际等现象是在人才强校过程中必须防止的一个极端。省属高校立足地方,其与国家部属高校各有长短、各具优劣,发展条件与机遇也不相同,对学科带头人的定位和使用也不同。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过程中,要在切合实际的分析研究基础上制定自身短期和长期的战略发展方向和目标,是地方性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和专项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上发展方向和目标上的战略定位,直接关系到学科带头人的使用效益、效率和相关效应的达成。

(三)科学计算培养规模,与省地需要一致,建设周期适当延长

在所调查的省级学者计划中,培养年规模在年度5人到年度50人之间,培养周期在3-5年。在所调查省份中,各省培养规模差异较大。培养规模也多数定位在二级学科以上,与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基地数目大致相当,但在规模总量上却容易忽视省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以及省地特色文化传承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在学科带头人建设周期上,实施3-5年有其一定合理性,但是没有体现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建设和自然科学类、工程科学类学科建设的差异,没有体现出基础性学科带头人和应用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时间差异。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科学领域,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周期应适当延长。在地方学者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根据省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考虑传统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的设岗比例、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省级特色学科的设岗比例。

(四)加强绩效考核,把个人待遇与岗位津贴与岗位绩效动态挂钩、分段考核

在所调查的省级地方学者计划中,学科带头人除去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各省均规定了相应的岗位津贴,每人每年岗位津贴在5-60万元之间,大多数省份规定个人年岗位津贴在20万左右,承诺配备科研助手和科研团队,协助解决家属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同时省、校两级提供配套科研经费资助,以使得学科带头人无生活后顾之忧,在进入岗位后能立即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省级学者计划中的学科带头人的薪资待遇涉及到对人才个体价值的认可,涉及到学科带头人及其科研团队工作的主动性,涉及到校内人才的思想认识问题。因此,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和考核方式,把学科带头人岗位绩效状况与个人待遇、岗位津贴实行动态挂钩起来。地方性省属高校学科带头人待遇远远超出校内其他教师待遇的事实,容易造成校内人才误解,不利于学校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通过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绩效与待遇动态挂钩,可真正实现“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分配激励机制,以此促进和带动高校人事体制改革。

综上,省属高校的学科带头人是能为本省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发展服务,能够有效促进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相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发展,能切实提高省属高校教学质量的优秀学者。在当前社会发展、经济转型面临多重压力情况下,人才竞争将更加激烈,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强校战略是各省不约而同的战略。当前,国家层面会继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为各高校汇聚最优秀的人才,选好用好学术带头人,并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3]但是省属高校由于其自身发展的特殊性、机遇性和地方性服务特色,它在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上,是否也应该像部属重点大学一样强调“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物”,在其选拔和培养学科带头人过程中,怎样凸显学科带头人的地方性知识生产特征、学科的地方性特色,仍将是值得持续关注的一个话题。

[1]汲培文.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定义与含义的界定[J].科学学研究,2000,(3).

[2]搜狐教育.武大原校长批高校狂躁病:巧立名目学者称号38种. [EB/OL].http://learning.sohu.com/20120528/n344215892.shtm l.

[3]刘延东.造就更多领军人物提高师资整体素质——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J].中国高等教育,2009,(1).

(责任编辑:冯永刚)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地方高校学科带头人成长规律研究”(项目编号:DIA110272)的阶段性成果。

滕瀚/安徽农业大学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

宋燕平/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副处长,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科学学和科学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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