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人合一”是古人饱含生态意识的存在之思。在古人那里,天人本为一体,二者关系具有内在性。“天人合一”是宇宙生命的本原状态,也是人生在世的终极追求。天人虽为一体,但并非混沌不分。人作为自然之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内在关系,尊重自然的生命价值,而非凌驾于自然之上,与自然对立。
关键词:“天人合一” 人与自然 回归自然 生态智慧
如果从哲史看,中西方哲学在其发端处都是追求“天人合一”的。但西方自从古希腊的柏拉图开始,就抛弃了“天人合一”观念,主客二分思想逐渐占据了哲学的主导地位。而在中国哲学史上,尽管也出现过与“天人合一”对立的观点,如“天人相分”,以及“天人交相胜”等,但都没有“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重大。汤一介先生认为:“天人合一”观念,“它不仅是一根本性的哲学命题,而且构成了中国哲学的思维模式。”并因之而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哲学基础。
那么,什么是“天人合一”呢?在我国哲学史上,“天”字具有丰富的内涵。冯友兰先生就曾指出“天”在我国古代具有五种含义,即:作为物质的天、作为主宰的天、作为命运的天、作为自然的天,以及作为义理的天。不过,就“天”的基本含义而言,“天人合一”之“天”指的就是自然界。所谓“天人合一”,按照季羡林先生的说法,“就是人与大自然的合一。”尽管在中国哲学史上,人们对“天人合一”有着不尽相同的解释,但它的最为根本的含义就是指人类和自然界间的那种互相依赖、相互融通的一体关系。“天人合一”所关注的就是人类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生存的问题。也正是基于这种理解,我们把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称为古人的生态智慧,而“天人合一”思想也构成了中国古代生态智慧的哲学基础。因此,深入探讨“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也有助于我们把握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其他生态智慧。
一
从“天人合一”基本内涵看,“天人合一”是说人与自然在原初意义上就是浑然一体关系。二者息息相通,没有隔阂,二者关系本来就是这样。人与自然的这种关系在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那里就是“此在与世界”的关系。尽管海德格尔的思想是西方哲学经历了主—客二分后对主客一体关系的复归,与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有很大区别,但诚如张世英指出的那样,“单就两者都把人与世界看成息息相通、融为一体来说,则是一致的。”在中国古代哲学家那里,儒家与道家对天人之间的这种本然关系的理解上具有很大的一致性。道家认为人与自然都源于神妙的自然之道,二者原本就是平等、和谐、共生的一体关系。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说的就是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同一关系。儒家的“天”虽然具有德性,但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也认为二者原本是一体状态。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张载说:“天人之本无二”,谈的也都是天人之间的这种和谐一致、浑然一体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原初意义上是合一的还是对立的,这导致了中西方哲学的不同特征。西方传统认识论哲学认为人与世界的关系是对立的,世界是外在与我的客体。虽然西方传统哲学也讲统一,但这种建立在主客二分基础上的统一往往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压服,这就造成了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这样一来,正如大卫·格里芬指出的那样:人类在选取如何对待自然的方式时,欲望及其满足成了人们考虑的唯一因素。这就造成了人类对待自然的掠夺性态度,而不再考虑自然生命本身的价值。这种掠夺性的伦理学直接导致了人与自然之间亲切感的丧失,自然不再是充满温情的家园,而是外在于我的冷漠的他者。
中国古代哲学对天人一体关系的认识导致了其与西方哲学不同的特征。张世英归纳为三点:其一,天人关系具有内在性;其二,自然具有非对象性;其三,人与自然相互融通。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像西方那样充满敌意,而是具有内在性,息息相关的,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自然也不再是我征服的对象,而是与我具有同等生命价值的存在。在古人看来,人与自然血脉相连,自然就如同人类的母亲。老子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五十二章》)于人与自然之间充满了亲情,古人在和自然的交往中得到了情感的满足,从而克服了征服自然的欲望。
二
回归自然,返回“天人合一”状态是人类的最高理想。“天人合一”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本原状态,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诗意境界,也是人生在世的理想境界。在老子那里,“天人合一”的境界就是自然之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在“天人合一”的境界中,一切都自由和谐,自然而然,人与世界都保持无为的本真状态。“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在这样的境界里,生命是自由的,各尽其性命之天;万物是和谐的,一切都如此的美好,生命之花是如此灿烂地绽放。儒家认为,“天人合一”的境界是宇宙生命各守“中和”之道所达到的共生共荣的 “大和”境界。《礼记·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在儒家的“大和”境界中,人与自然万物,各正其位,互不相害,和谐共生,从而实现了天地生生之德。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二者的本原状态。但这种和谐状态却总是被人类的私欲所破坏,所以如何回归自然,重返“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也就成了中国历代哲學家所思考的终极命题。在老庄看来,人的欲望对本性造成了极大的戕害,所以老庄主张人类应该放弃机智和欲望(见《老子·十九章》),从而返身到无知无欲的原始状态。庄子认为人类的欲望越多,就越悖离人的本性,所以他主张人们弃绝聪明智慧,忘却尘世的一切,然后才能达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天下篇》)自然之境。在儒家看来,人类的欲望蒙蔽了人的本性,从而造成了人与自然的隔膜。张载说:“天良能本吾良能,顾为有我所丧尔。”他认为人与天地同心,这是天人之间的本原状态。但人由于有了内在的欲望,这种统一关系便丧失了。人类如果想恢复天人之间的本原关系,就必须祛除内在的私欲。就如王阳明所说的那样:人心为私欲所蔽,造成了天人和谐关系的障碍,“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则本体已复,便是天渊了。”人们如果祛除导致人性异化的私欲,就能扫除人与自然之间的障碍,重返“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一般来说,人们往往认为儒家的“天”是德性之天,道家的“天”是无德性的自然之天,双方的“天人合一”思想有着很大不同,但如果从根本的追求看,二者却是相同的。实质上,老庄并非不讲道德,他们所弃绝的是世俗的道德。正所谓“上德不德”,是为天德,道家所追求的是最高的道德——无为之德。而儒家如果从对道德的最高追求看则是与道家相通。儒家要继承的是天地生生之德,其理想境界是能够化育万物,从而与天地并列为三。不难看出,虽然道家主张“无为”,儒家主张“有为”,但从他们的终极目标看,二者追求的皆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同享生命欢乐的诗意境界。
三
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如何。从根本上说,生态问题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而人类能否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关键看他能否正确认识自身在宇宙中的地位。
在中国哲学家看来,人类在宇宙中地位卓越。如老子就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二十五章》)盡管人与自然本为一体,但人却有别于其他自然生命。人因其能够法自然,从而成为域中四大之一。而在王阳明看来,人与自然原本浑然一体,但却不是混沌一团。“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王阳明全集·已下门人黄雀曾录》)人类因为内心有“一点灵明”,从而成为宇宙生命“发窍之最精处”,有别于其他生命。人因有“一点灵明”有别于自然,但并非是要越于自然,与自然对立,而是要领悟天人之间的本原关系,领悟人生在世的真正意义。这与西方哲学迥然不同。西方哲学家也认识到了人与自然的不同,但却把自我与世界对立起来,自然成了我征服的对象。而中国哲学则认为,人类的高贵之处就在于他能够意识到自身的责任,意识到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生,从而像道家那样“法自然”,像儒家那样“致中和”,使宇宙万物都得到化育,使宇宙生命都能够繁荣昌盛。
西方传统认识论哲学因其把主体与客体对立,导致了其人类中心主义倾向。以主客二分思想为主导的西方人面对自然时,总是采取一种攻击性的态度,试图征服自然、控制自然,而无视自然的内在价值。其结果则是切断了人与自然生命联系,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合一状态,从而使人类陷入了无家可归的困境。在中国历史上,虽然人与自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但从来没出现过严重的生态问题。究其根源,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主张人与自然的整体性、平等性,完全没有西方哲学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古人在面对自然的时候,也就自然地把万物生命视作了亲人、朋友,从而返回了生命的本源,获得了人生的诗意和欢乐。
值得一提的是,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不具有人类中心主义倾向,对此大家没有什么异议。但如果说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也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可能有人会有所质疑。实际上,儒家的“天人合一”虽然强调人的作用,但其“致中和”“致良知”强调的是通过人类的努力达到化育万物的自然境界。儒家的努力不是要征服自然、控制自然,而是要保持中和的心态,不去伤害自然生命,使万物生命都能够繁育生长,这与道家的追求是一致的。
总之,正如罗钦顺所言:“譬之一树,人物乃其花叶,天地其根干也。花谢叶枯则脱落而飘零矣,其根干之生意固自若也。”在宇宙中,人类就是处于生命之树顶端的绚烂花朵,但却并不是这生命之树的惟一,也不是宇宙生命的终极目的。他仅仅是这生命之树的一部分,即使是这花朵凋零了,生命之树却依然充满生机。所以,对于人类而言,他的高贵并不在于他能否超越自然,而在于他能够意识到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他的使命就是要继承天地生生之德,重回“天人合一”的自然之境。这种境界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之境,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生态和谐的诗意栖居之境。
参考文献:
[1] 张世英:《哲学导论》(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 汤一介:《论天人合一》,《中国哲学史》,2005年第2期。
[3]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 季羡林:《“天人合一”方能拯救人类》,《哲学动态》,1994年第2期。
[5] 张世英:《天人之际——中西哲学的困惑与选择》,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 [美]大卫·格里芬编,王成兵译:《后现代精神》,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
[7] (宋)张载:《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
[8] (明)王守仁著,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9] (明)罗钦顺:《阎韬点校·困知记》,中华书局,1990年版。
(邵金峰,许昌学院文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