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干骨折钢板与髓内钉内固定治疗效果比较

2014-06-30 13:01王勇
医药与保健 2014年7期

王勇

【摘 要】 目 的 对钢板与髓内钉内固定治疗股骨干骨折的实际效果进行分析比较,以寻找更优治疗方法。方法将我院2011年9月-2013年9月收治的71例股骨干骨折患者在自愿原则下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使用钢板内固定治疗法,观察组使用髓内钉内固定治疗法,对比两组治疗效果。结果观察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比较结果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使用髓内钉内固定治疗法更有利于股骨干骨折愈合,可广泛使用。

【关键词】 股骨干骨折;钢板内固定治疗法;髓内钉内固定治疗法

【中图分类号】 R683.42【文献标识码】 B

在全身骨折中,股骨干骨折属比较常见的一种。股骨是人体中最长的管状骨,骨折发生时,容易造成重叠、扭转、移位等严重的骨折畸形后果。从调查来看,股骨干骨折治疗后的复位难以得到十分满意的效果,手术治疗中,若早期治疗得当,内固定牢固,将大大提高闭合复位的效果,而手术治疗选择何种内植物对治疗效果有较大的影响[1]。为了使患者在治疗后获得最好的效果,我院就2011年9月-2013年9月间使用两种不同方法治疗股骨干骨折的情况进行随访收集,现做如下详细报道。

1资料及方法

1.1临床资料本组观察对象均为我院就2011年9月-2013年9月间收治的股骨干骨折患者,共71例。其中男48例,女23例;年龄最小15岁,最大58岁,平均年龄37.21岁;根据骨折类型属开放性骨折9例,闭合性骨折62例;开放性骨折患者到院医治时间均在骨折后的10小时以内。治疗根据患者意愿,把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35例,采用钢板内固定治疗法进行治疗,观察组36例,采用髓内钉内固定治疗法进行治疗,两组患者在一般资料上不存在明显差异(P>0.05)。

1.2治疗办法本组资料所有患者均在硬膜外麻醉或全麻下进行手术,手术切口根据患者伤势开于大腿的外侧,从骨折点作为中心向两边延伸,对照组所开切口控制在10-19厘米以内,其后对骨间膜进行剥离处理,剥离长度控制在8-17厘米之间,根据患者的伤势及年龄、身体素质等情况,灵活选取8-12孔的加压钢板经行钢板内固定操作,若患者為一般性粉碎性骨折,则使用钢板和拉力螺钉强化固定。以上情况一般不需要使用外固定辅助设施,手术后慢慢增加功能锻炼,指导患者在4到6个星期时,可进行扶双拐下地活动,进行部分负重训练,待术后4个月时,复查骨折愈合良好者,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完全负重训练。若患者为斜型骨折、螺旋型骨折及严重粉碎性骨折,前4个星期则需加用长腿石膏托外固定,在第4个星期结束方可拆石膏,进行膝关节活动训练,8到10个星期可扶双拐下地,进行部分负重训练,待5个月后复查股骨干骨折愈合情况良好者方可进行完全负重训练。

观察组采用髓内钉内固定治疗法,在麻醉的基础上,根据患者伤势决定采用开放性穿钉法或闭合性穿钉法,以骨折点作为中心向两边延伸行使用开放穿钉切口,切口长度控制在5-10厘米以内,并剥离3-8厘米的骨间膜组织,其后使用股骨髓内钉进行固定;若患者为横断骨折或粉碎性骨折,则使用带锁髓内钉进行固定。术后2个星期,患者可在夹板保护下下地活动,进行部分负重训练,术后3个月复查愈合情况良好者,可经行完全负重训练。

1.3效果评判结合双膝功能恢复情况判断手术效果。痊愈:股骨干骨折症状全部消除,内固定情况十分牢固,不存在畸形和关节粘连现象;基本康复:骨折症状基本消失,内固定牢固或有些许松动,膝关节活动度大于90°,关节存在轻微粘连现象,肢体缩短不超过2厘米;无效:骨折症状无变化甚至加重,膝关节活动幅度低于90°,固定无效,骨不连或畸形严重。以痊愈率和基本康复率为治疗的总有效率。

1.4统计学处理办法选用SPSS13.0版统计学数据分析包对数据进行处理,计数数据均用X2进行检验,统计学差异判断以P值界定,以P<0.05为差异性具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两组3个月后效果评判,发现观察组骨折内固定牢固情况及膝关节伸展活动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痊愈率、总有效率比较具有差异性,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细数据见表1。

3讨论

在股骨干上依附着一种坚韧致密的结缔组织膜,呈亮白色,为骨间膜[2]。在两腿、双膝的常规活动中,骨间膜起着重要的维持作用,对骨关节舒展的灵活、稳定有重要作用。因此在股骨干骨折的治疗中,必须充分保护好骨间膜,由此确保在骨折治疗后,伤口闭合及膝关节舒展能得到极好的恢复[3]。

治疗预后关系着股骨干骨治疗时的膝关节功能恢复,股骨在治疗康复后,往往存在复位不完善的情况,稍不留意就容易再次移位扭伤。就目前来看,股骨干骨折的治疗方法非常之多,每种方法各有利弊,因此在治疗前应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权衡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法。治疗中,早期的复位、旋转、移位是最重要的,复位要充分考虑留有科学的股骨间隙,以助术后康复训练顺利进行。

在本组研究中,观察组采用了髓内钉为内植物,使用髓内固定的治疗方式,对股骨中心轴起到了较好的内固定作用,使得应力和主应力对内植物的作用力相对减弱,极好地预防了髓内钉有可能出现的断裂或弯曲的情况。相对于钢板内固定治疗法而言,髓内钉内固定法属弹性固定,在治疗中除了能够提供牢固的固定效果有效地预防旋转畸形、骨折缩短的不良状况出现外,还能提供应力,以促进骨折的闭合愈合。从本次研究的结果可以看到,使用髓内钉内固定治疗法治疗股骨干骨折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使用钢板内固定治疗法,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对照组除了固定效果弱于观察组外,其手术的过程需开较大的创口,并需要对较多的骨间膜经行剥除,这样一来,会对软组织造成较大的伤害,从而延缓了患者的术后康复。

由此可见,在股骨干骨折的治疗上,相对于钢板内固定治疗法而言,髓内钉内固定治疗法具有创口小、牢固效果好、骨间膜伤害小、术后康复快的特点,能更好地提高手术效率和减轻患者痛苦,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张维蛟,韩秀清,王东生.带锁髓内钉与动力加压钢板治疗股骨干骨折骨不连的临床比较[J].中国老年学杂志,2008,28(19):1397-1398.

[2] 夏志利.股骨干骨折钢板与髓内钉内固定疗效比较[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9,18(25):3065-3066.

[3] 焦克旭.股骨干骨折钢板与髓内钉内固定疗效比较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3,24(0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