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越隆
2013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会要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必须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与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紧密相连,是国企工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更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
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事业在前进。国企工会仍然发挥着“一条扁担挑两头”的作用,一头是国企党委的帮手,另一头是职工利益的维护者与代表者。国企工会要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必须与时俱进地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的利益工作,做到以下三个统一:
坚持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维护职工利益相统一
习近平同志指出:“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没有取得明显成效,关键看有没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就是要在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基础之上,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组织在国企中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国企工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并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因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国企工会做好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也是国企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历史使命。
当前,国有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用工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工群体大量涌现,职工群众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和多变趋势明显。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国企工会要始终保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个“传家宝”在新形势下不断发扬光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始终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职工办好国企,使维护职工利益的工作推得开、干得成、办得好;始终注重提升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主动争取更多资源和手段,推动形成自觉维护职工利益的工作格局,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干一寸胜过说一尺。”国企工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维护职工利益,不能华而不实、空喊口号,关键要让这一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转化为“言必行、行必果”的工作准则和具体要求。毕竟国企工会开展维护职工利益的工作是干成的,而不是吹成的;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的良好局面是工会干部“甩开膀子”做出来的,不是“喊破嗓子”嚷起来的。切实做好维护职工利益工作,适应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和传播方式深刻变化的新形势,扎扎实实地多做好事、善办实事、巧解难事。切实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必然要求,真正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经常抓、反复抓、深入抓那些职工群众最现实的困难问题,抓出成效,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与维护职工利益相统一
习近平同志指出:“把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中心任务”。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国企工会工作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越是深化国企改革,越要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深入组织职工、宣传职工、教育职工、服务职工,依法保障职工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劳动权益,努力形成国企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
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必须站在职工群众的立场上去说话,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比如,在确定党代会、职代会和团代会等会议代表组成结构的时候,要明确提出基层一线工人代表、女职工代表的倾斜比例;在送温暖的时候,要呼吁向一线工人和困难职工倾斜,关怀离、退休人员特别是其中的老劳模、老专家、老红军等特殊群体,想方设法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出台制度的时候,要多为广大职工的利益“鼓与呼”;在表彰劳模、表彰先进的时候,要积极为普通而又有突出贡献的职工争取名额。通过一系列关爱活动的开展,让广大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真正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任务复杂而又繁琐,要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焦裕禄同志曾经说过:“我们不是人民的上司,我们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和群众同甘共苦共患难。”当前,时代进步了、环境改善了,国企工会干部更要学习先辈风范,大力传承发扬传统,发挥他们“日穿草鞋闹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的革命传统,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地方去,到职工群众中去,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困难。以自身“能忍耐、能吃苦、能克服困难”的精神境界和“算盘脑袋热心肠、弥勒肚子铁脚板”的能力素质与职工群众同甘苦、共患难,共同坐在一条板凳上,站在职工群众立场上说话办事,营造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
当好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与维护职工利益相统一
国企工会切实维护好职工利益的工作内容具体而琐碎,可以说是“上管天和地,下管鸡毛蒜皮”。因此,国企工会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突出维护职能,敢于维权、善于维权,使国企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的声音更响、力度更大、措施更得力、效果更明显,切实把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权益,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
工会维权工作应该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去谋划、把握和推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企工会应该作出更大努力、发挥更大作用,强化规章和制度建设的源头参与,提前做好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作,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在维护职工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安全卫生、休息休假等权益方面,在促进职工共享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发展成果方面,必须旗帜鲜明、主动作为;积极协助国企党组织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活动,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和困难职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扶持职工以创业带动就业;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推动企业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努力保障职工按月足额领薪,促进形成完善的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
国企工会要保障好职工群众的各项权益。让广大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关心职工疾苦、将工作重心下移,沉到基层一线、融入职工群众中,询问职工的利益诉求、倾听职工的呼声建议、感受职工的生存状况、了解职工的烦心事情,多办暖人心、稳人心和得人心的好事、实事,满足职工改善生产环境、加强劳动保护、提高生活待遇等方面的合理要求,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解决好思想问题,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推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促进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利。
《晏子春秋问下》曰:“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国企工会只有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联系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国有企业中的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真正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真正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作者单位: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党群工作部)
(责任编辑:崔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