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石油企业是我国能源类企业的重要组成和“龙头”企业,关系着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水平。而且,石油企业一直都是我国重要的纳税人。因此,实施“营改增”政策,对该类企业势必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以石油企业为研究视角,以“营改增”政策为背景,“营改增”政策对石油企业的影响等试做分析,并于文章最后针对石油企业应对“营改增”政策的路径选择展开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政策 实施 石油企业 影响
一、实施“营改增”政策的背景分析
“营改增”是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性措施。实施“营改增”政策,不仅有助于我国税制的完善,而且使我国目前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其实,自从2008年爆发了金融风暴以来,我国企业所处的市场宏观环境一直不容乐观,在此基础上,沉重的税收负担更是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企业税负问题,已逐渐成为一项热点议题。
此次“营改增”政策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其中,营业税是每个流转环节都会根据营业收入进行全额征收,不可对进项环节的税款进行相应抵扣。可以说,流通环节越多,征税次数就越多。增值税是只对流动环节的商品增值额进行征税,而且可以抵消进项环节的税款,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状况。
二、“营改增”政策对石油企业的影响
按照我国国务院部署,“营改增”是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一项根本内容。“营改增”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在我国全面推行。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对交通运输行业带来了巨大变革,而与此同时,其也对石油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营改增”政策推行的当天,我国石油集团就召开了相关工作的视频部署会议,对整个石油集团的“营改增”工作进行了相关宣传和部署。这一行为标志着“营改增”在我国石油类企业中正式打响。对此,石油企业应以“营改增”为契机,全面提高该行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1、“营改增”政策对石油企业管道运输领域的影响
目前,我国石油行业正在运营的油品管道数万公里,而且据预计,我国的油气管道到2015年时,总长度预计达到15万公里。“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单管道运输一项,税率就从3%上升至11%,对整个行业而言,所承受的压力势必增大。改为增值税后,虽然可以遵循销项税减进项税,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但在实际中,无论是管道运输成本,还是实际税费,都将显著增大,实际的税负将会达到12%-13%(加上城建税等)。而且,管道运输价格乃国家规定(归发改委管制),在没有任何优惠的情况下,“营改增”所造成的成本无法及时传导出去。
2、“营改增”政策对石油下游销售企业的影响
石油下游销售企业是交通运输业跨区域运营的有力支撑。目前,加油卡已实现了全国联网,可以一地办卡,全国统一开票和加油,不仅使支付方式更加方便与快捷,而且实现“营改增”之后,原来石油下游销售企业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际问题将逐步被解决。交通运输企业为了降低了交通运输业的成本,在运输过程中,将会首先考虑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油站,从而取得正规发票用于税金的抵扣。石油企业可以通过“营改增”政策的这一优势,利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大对加油站的营销力度,而营销力度的加大又提升了企业的销售额。比如,据中石化广东石油公司的统计,利用“营改增”政策多带来的油品销售增量每月近万吨。
三、石油企业应对“营改增”政策的路径选择
(一)合理选择供应商与合作单位
对石油企业而言,“营改增”政策应税服务范围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等)。在“营改增”政策下,石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不妨从该费用的节约入手,直接措施便是选择合理的供应商与合作单位。比如目前我国“营改增”政策只是在部分省市进行了试点,石油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或者合作伙伴时,应在同等服务质量、同样价格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能够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以便可以优先合理抵扣进项税额。但同时,石油企业也不能一味的为了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忽略价格与服务质量。处于试点之外的企业,可以以保证服务质量为前提,将部分劳务向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外包,以此抵扣部分进项税额。
(二)石油企业应做好纳税筹划
在石油企业的营运成本中,税务支出占有较大比重。 “营改增”政策实施前,企业是以營业额乘以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税额。而“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企业当期的应缴税额是销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核算方法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石油企业的税务成本和盈利空间。对此,石油企业应进一步重视不同税收政策下的税务成本的改变。并以相关的税法政策为研究依据,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对涉税项目进行统筹规划。甚至可以聘请税务规划师进行专业的税收统筹规划,以进一步控制税务成本。
(三)适当争取财政补贴
石油企业在初始实施“营改增”政策时,可能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在该阶段,石油企业应关注地方政府的扶持性法规条例,或者直接向政府提出申请,寻求“过渡性”财政扶持。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有效避免因税负增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且还能使企业的税务成本变相被降低。然而,这种办法只是一种短时性措施,而且鉴于各地方政府的财力等状况不一,并非企业所处当地一定能够提供相应扶持,因此,石油企业应明确,“营改增”的过渡性补贴政策只是一种“权宜之计”。
参考文献:
[1] 张斌. 营业税全面取消后的影响分析[J]. 财会研究. 2011(02)
[2] 陈龙. “营改增”政策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J]. 当代经济管理. 2013(07)
[3] 胡春. 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行业税负的影响研究——基于上海改革方案和投入产出表的分析[J].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3(02)
[4] 赵富强. 营改增后对不同规模企业税负变化分析比较[J]. 创新科技. 2012(02)
[5] 刘海庆,米月皎. “扩围”后的增值税税收分成比例设计[J]. 税收经济研究. 2011(03)
【作者简介】
高萍(1975.12-) 女 山东省东营市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渤海钻井总公司会计师
(责任编辑:何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