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2014-05-30 07:30刘俊南
学理论·上 2014年5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

刘俊南

摘 要:当今全球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正席卷而来。传承与保护“非遗”文化,既是对原生态本质的保护,也是对其进行善本再造,使之融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在发展中寻求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承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活性载体,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人和传承的文化,是生命的文化和生活的美化。我们要全面定位民间文化、民间文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地位,要把这份珍贵的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和利用好,使它与其他文化遗产一样真正与其“半壁江山”的文化地位名副其实。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非物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3-0167-02

随着经济和文化的日益全球化,地球上过去那些相对边远和冷落的少数族群的文化生活也日益获得人们更多的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遗产,它以人为载体,以传人为主体,是以动态、记忆、技艺为核心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着的遗产,它的传承主体是我们广大的农民。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但是,当人们意识到要保护这些“缤纷的色彩”的时候,实际上多样化的文化就已经面临着危机了。我们的所有古老的传统包括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被保护和提倡终将会消亡。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失的现状,如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社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以下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谈几点看法。

一、从民间文化到非物质文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在第32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以下五个方面内容:(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我国从2002年起,文化部、财政部就已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已确定了国家保护试点项目40个,并于200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保护法》。我国政府于2004年8月28日正式批准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就是我们以前所说的民间文化、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2006年,我国第一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的专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出版。这些都证明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政府和文化事业机构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是全人类面临的重要课题,我们应为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新的思路。

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对非遗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这样才能使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破解的两大瓶颈

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被纳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指定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通过全国民间文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这些工程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根本宗旨是应对全球化、一体化、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出现的对文化的负效应;在后工业化、信息化的浪潮中,采取高科技的手段进行普查、记录和整理;全面清理和盘点中国民间文化遗产的家庭,紧急抢救濒危的文化活化石、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及其技艺;唤醒全社会对优秀民间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挖掘民间文化遗产的价值,为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创新提供强大的文化基因库和无尽的资源。

近年来,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大批宝贵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世界级和国家级保护名录,少数民族“非遗”的价值得到不断挖掘和被认可,涉及的文化事项、民族和地域也正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依然面临着种种问题和现实困难,有效保护任重而道远。

(一)在全面整理民间文化遗产时人才的匮乏

实施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要调动广大民间文化专业工作者按照科学的方法深入田野、乡村进行实地调查考证。人才缺乏是因为我们要全面整理的民间文化遗产,其门类之繁、形态之多,超过了任何文化形态。很多形态从来都没有形成学科理论。对此,我们要有自己的解决方法:

1.示范调查,以示范带全面;

2.研制实用性强的工作手册,实际工作中给予规范;

3.样板开路,举一反三;

4.分片、分项进行专题人员培训;

5.推广专家性的志愿者调查典型;

6.培养地方专家,在抢救工作中培养人才;

7.利用普查所获得的科学资料,推进理论建设,提出理论成果;

8.关注前沿话题和国际学术发展,关注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世界潮流和方向。

(二)针对资金的瓶颈

2007年9月19日,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曾强调指出: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正在减少,专业人才也相对匮乏,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一大障碍。保护经费匮乏;传承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技艺生疏;传承人与非传承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部分传承人持保守主义态度等等。所有的这些都成为“非遗保护”道路上的绊脚石。如何应对这些难题就成为非遗保护和传承下去的关键。1.发动和鼓励地方政府投入人财物来抢救和保护地方文化资源。把民间文化这种地方文化品牌通过政府的积极配合调动起来,就可以实现就地的、生态的、传承式的保护。

2.积极争取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大部分国家重点保护项目中宣部、文化部和财政部均对具体的项目给予了实际的财政支持。

3.充分调动民间积极性,捐资筹资开展抢救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传承人保护机制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传承人的保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决定的。它区别于其他遗产的一个基本特性,就是它需要依附于个体的人、群体或者特定区域、特定空间而存在,是一种“活态”的文化。因此,要抢救和保护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是传承,即世代相传。假如传承人消失,原本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不复存在。尤其在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就更容易出现传承链的中断,往往在不经意间就消亡了。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才能使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得以世代相传,在自然淘汰中逐渐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活文化模式[1]。所以,运用适当的手段来阻止或延缓“传承”的中断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动态传承和静态保存相结合

非遗保护的特点是它的非物质性,活态的,世代相传的。不论采用什么保护方式,只要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就是合理的[2]。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相当于“非遗”的自我造血。首先要恢复和鼓励代表性传承人积极恢复生产,实现活态传承。政府可以为代表性传承人组织生产、传授技艺、展示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思路,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生产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产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将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列入政府礼品采购清单并优先采购等等。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同时要在专家的指导下,以博物馆的形式将现有的非遗形态完整地保存和保护下来,也可形成文字、图片或者可视听的资料。

参考文献:

[1]刘锡诚.传承与传承人论[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6(5):24.

[2]慶福.存续“活态传承”是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合理性的基本准则[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3).

猜你喜欢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
阜蒙县蒙古包文化的法律保护
新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综述
试论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小学教育的对接
“非遗”的生命力在于“接地气”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苗族鼓舞的传承及发展探讨
关于如何运用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培树核心价值观问题研究
推动沈阳市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策略研究
浅论吕剧艺术的传承与传播
浅论“非遗”技艺传承中的现场培训
藤县牛歌戏的传承及生存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