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100 信托版余额宝

2014-05-28 11:41常欣
东方企业家 2014年5期
关键词:受益权财商信托

常欣

“100元买信托,收益率高、风险低、灵活、低门槛!”

随着P2P、余额宝、众筹等多种互联网金融品种的诞生,普惠金融正以燎原的态势推进。通常信托的起点在100万元以上,这让很多垂涎于信托高收益的投资人望尘莫及。有这样一家网站,将信托起购份额打散成1万份,每份金额只需100元,投资人依然可以享受到10%的高收益。按信托100创始人傅佳欲的话来说:“100元买信托,收益率高、风险低、灵活、低门槛!”

在这家由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发起运营的网站上,用户能够以100元/份的低门槛投资高收益的信托产品,存款期限6~36个月,预期年化利率高达8%~12%。

截至4月11日,共有3个信托产品在该网站上100%众筹成功,每只产品的募集额度均为100万,年收益为9.5%、10.5%及9.2%,信托期限为12个月、24个月与18个月。筹款被分成100元/份的小份,投资者最少可认购1份。

目前网站在力推的是“中泰-珠海宝塔石化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是100万元的募集金额, 4月10日发布当天就募集到了1.48%的额度。

以往,信托产品需要投资者有一定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合格的自然投资人”需至少符合两个条件之一: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或者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并且假设筹款以“凑份子”的方式筹集,也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的限制。那么信托100在运作过程中是怎样规避这些制度的呢?

据了解,信托100的认购流程为:投资者在认购时,与财商通签署代理合同。合同说明财商通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是投资者的。当资金募集完成后,由财商通以委托人身份与信托公司签署合同,由于信托合同仅有1份,因此信托产品的合约由财商通代为持有,投资者可得到合同的电子复印件。

这种“间接代理”的交易结构,解决拆分受益权的嫌疑和合同当事人权利等问题,能够使得合同上的名义主体和受益权分体。更确切地说,这样的模式设计是委托人(投资者)委托受托人(财商通)与第三人(信托公司)签订合同。傅佳欲表示,间接代理的设计,打破了信托特殊的立法背景,让信托走向“普惠金融”。

至于对于增加代理环节后,信托财产的隔离机制失效带来的风险,傅佳欲表示,资金的支付和托管是通过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国付宝来完成的,国付宝保证账户里的钱只能在信托账户和投资者账户之间流动。除此之外,傅佳欲指出,信托产品是通过精挑细选之后才会在网站呈现,并且在网站有相关的风险告知提醒。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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