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晖东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要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已经成为广大教师转变教学理念的重要指导思想,并被广泛地运用于课堂教学实践。我听过不少校内公开课,也听了一些兄弟学校的公开课,感觉到许多雷同的地方,就体现所谓“合作”与“探究”的理念而言,几乎无一例外地中间穿插四人一组,就某个问题给予几分钟的时间讨论,然后教师简单小结,转入其他环节了事。
我曾就此不止一次地问自己:难道这就是“合作与探究”的全部?语文课堂究竟应该怎样真正地贯彻“合作与探究”的理念?
我认为,像这样的“合作”只是表面的热闹,不可能培养真正的合作精神;像这样的“探究”也只是皮毛的讨论,不可能培养真正的探究意识。
且说四人一组的分组讨论,不能否认,这是合作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自由讨论算不算合作?我看肯定算。更重要的是,讨论的实际结果如何,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这才是我们最应当关注的。不少老师发现,这热热闹闹的背后,一些学生说得眉飞色舞,不是上课的内容,而是根本与课堂无关的题外话,我就曾经亲身经历过这种场景;退一步说,即便是讨论课堂内容,也应有比较充裕的时间,短短三两分钟怎么够?难保不是蜻蜓点水,浮光掠影,如何说得上是探究?
不要千篇一律。依我看,公开课是经过较长时间准备的,甚至是反复演练过的,平时上课,这些老师未必能完全按照这些步骤做,这就是说,“合作”与“探究”并非每节课可行,并非每节课一定要行,还得看具体情况。这里要注意两种情形:(1)生情如何,一些底子太薄的学生,你想叫他们合作与探究都难,这就得逐渐培养其习惯,不要操之过急。在这里,我不妨以自己现在刚接的班为例,这是全年级抽了四个重点班之后剩下四个普通班中的两个班,其中还有一些人因家庭变故,导致完全放弃学习,你叫他们“合作与探究”,就意味着放手让他们吵闹,连维持基本的课堂秩序尚非易事,谈何探究?(2)讲课的内容如何,总不能为了追求表面上的“合作与探究”,就特地安排这样的一些环节,以形式上的热闹掩盖了事实上的低效。
我认为,要搞好合作与探究,既要看结果,更要重过程,必须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一、精心选择问题,要有可议性和可究性
一些太浅易的问题就不必让学生来一番讨论,比如段落大意之类的,只要学生略加思考,不难概括,假如还花时间去讨论探究,就会做无用功,一定要挑选具有一定深度的问题。例如,人教版实验教材七年级课文《散步》,最后一句“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话有什么深刻含义?你怎么看待一个人的责任?你受到什么启发?这就很值得学生去讨论和探究,甚至可以让学生以“责任”为话题,写成作文。这样的合作和探究,才是学生真正需要的,才具有真正的意义。
二、不要把合作与探究的时间局限于课内,要更多地往课外延伸
许多问题在课内根本解决不了,比如说综合性学习,基本上以活动课的形式出现,但它们恰恰是培养学生合作与探究精神的最好机会,一些条件差的学校可能不太愿意去组织这类活动课,这是不好的,我们可以因陋就简,方案是靠学生来设计,不要低估学生的才智,只要调动起积极性,学生常常会给教师意外的惊喜。某实验区的两间学校,分别搞了“舞台大世界”和“黄河颂”的综合性学习活动,各个环节由学生自己完全负责,搞得非常成功,这样的活动课比任何其他课都更能培养学生的合作与探究精神。当然,这样的课也不可能多,每学期一两次就已经很不错了。
三、重视师生之间的合作
对于一节课内究竟怎样同时发挥老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这个问题,虽然一直议论很多,但直到现在,依然有不少教师未能处理好。他们要么讲得太多,学生动得太少,发挥不出学生的主体性;要么片面理解学生主体这一概念,整堂课只让学生表演,自己几乎完全不参与教学,教师变得可有可无,主导性被放弃。这都是不重视师生之间合作的典型表现。我认为,要搞好这种合作,就要准确定位教师的作用,有专家说“教师所有的智慧都体现在一种精巧的设计中,激发学生与文本对话。教师应该是帮助者、引导者、鼓励者和参与者。”长期以来,我坚持一种“自主阅读”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阅读教学的每个环节,主要都由学生自主完成,教师帮助确定目标、内容、指导方法等,起的是一种“穿针引线”的作用,帮学生把各个环节串起来。这就较好地处理了课堂上师生的关系,他們的作用不再“此消彼长”,而是一种真正的合作。日前听了江苏杨思中学蔡校长的一次经验介绍,他把老师说成是课堂上的“引桥”和“司令”,我认为意义恰在于此。所以说,合作不应只限于学生的合作,师生之间的合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总之,我认为,“合作”与“探究”是很好的学习方式,是专家们总结我国基础教育几十年经验教训之后提出的、对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针对性的重要举措,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是不能把它们教条化和公式化,不应该追求形式,而应该讲求实效。只有这样,我们的新课程改革才能沿着一条正确的道路走下去。
编辑 薛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