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城市还是留恋乡村?

2014-04-29 19:13陆益龙
人文杂志 2014年12期
关键词:乡村城市农民

内容提要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0 CGSS)显示,近90%的农民近期无进城定居和置房计划,仅有10%左右的农民有进城计划,这意味着目前生活在乡村的农民大多没有主动城镇化的意愿。对这一现象,可用乡村结构再生产论加以解释,留守乡村而不愿进城的,是那些受教育较少、年龄较长和不外出的农民,正是他们支撑和维续着乡村社会的再生产。那些有意愿进城生活的农民,在年龄、收入和生活方式倾向等方面有着明显特征,年轻人、收入更高、更具有现代生活方式倾向的农村人,主动城镇化的意愿更为强烈,表明主体能动性对农民进城意愿的影响显著。

关键词 城市 乡村 农民 城镇化意愿 CGSS

〔中图分类号〕C912.8;F2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4)12-0094-08

在乡-城大流动的时代,中国的城乡结构和城乡关系经历着巨大转型。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城镇化已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而提出来,这将对城乡结构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在城镇化的大潮中,农民究竟持有什么样的态度呢?本文旨在运用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数据,从实证经验角度来认识当代中国农民与城镇化的关系问题。

一、农民城镇化问题及理论

城镇化是自近代工业革命后伴随着工业化而出现的社会现代化变迁过程,这一变迁过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口从农村向城镇的迁移和聚集;二是社会分工细化带来职业结构的变化;三是生活方式的变迁。

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历程具有中国特色,属于赶超型和跨越式的工业化与现代化,这一历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抑制或不要城镇化的工业化与现代化。之所以形成这一特色,与特定的历史背景分不开,因为在一穷二白且受西方国家封锁的国度里推进工业化,只能自力更生,把工业集中在城市集约发展,广大农民主要向城里的工人或市民和干部提供廉价食物作为对工业化的支持,由此形成了城市和农村明确分工的二元结构。在工业化优先发展战略中,城市是工业集中地,也明显优越于农村。所以,直至改革开放以前,“跳出农门”而进城,几乎成为每个农村人所向往且引以自豪的事。

改革开放后,农民已经不再受农村集体的限制,有一些农民可以到城镇寻找非农经营机会,但一开始仍受粮油配给制和户籍制度的限制,因此进城农民依然有限。自1993年后,随着粮食市场的开放,尽管仍有户籍制度的限制,大量农民还是流向城镇,由此形成规模越来越大的“民工潮”。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动态监测结果,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 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参见中国政府网,2013年5月27日。近3亿的“农民工”群体或城镇流动人口的存在,构成了中国社会转型期城乡关系的新特色和新经验。“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在于:首先,他们参与到城市生活而没有城市身份,属于身份未城市化的群体;其次,他们从事非农业然而却未职业化,“打工”便成为一种生计模式;此外,他们在城市生活而生活方式仍未完全城市化,仍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摇摆。面对大规模的农民工群体或乡-城流动人口,还有大量留守在农村的农民群体,我们将如何理解新时期的城乡关系和城镇化的性质呢?农民工进城是否代表着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呢?农民的流动究竟是他们不愿进城定居还是他们依然留恋乡村呢?

对乡-城迁移和农民的城镇化现象及规律的解释,较为经典的理论就是刘易斯-托达罗二元结构论。刘易斯提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传统的农业部门和现代部门的并存,在传统部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小于平均生活费用的水平时,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就会向现代生产部门转移,只有农村边际生产率高于平均生活费水平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将会停止。 W.A. Lewis, “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 Unlimited Supplies of Labor,” Manchester School, vol.22, 1954,pp.139~191.费景汉和拉尼斯在刘易斯二元结构模型基础之上作了修订,提出了农业劳动力剩余模型,将二元结构的转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剩余产品的增长作为农业劳动力转向现代部门的先决条件。然而托达罗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如果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那么农村劳动力就会自然地向城市迁移,因为城镇的平均工资率明显高于农村。即便城市可能存在着较高的失业率,农村劳动力依然会对在城市找到工作的可能性抱有较高预期。只有能带来城乡经济平衡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消除掉绝对贫困和分配上的城乡差别,乡-城人口流动才将减少。 Todaro, M. P., “A Model of Labor Migration and Urban Unemployment in Less Developed Countrie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59, 1969, pp.105~133.

二元结构论将城市与农村之间微观经济因素如边际生产率、劳动力和工资率等解释为乡-城劳动迁移或农民城镇化的结构原因,这一理论基本上揭示了农民工向城市流动的根本原因,因为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真正动力还在于经济原因。然而,二元结构论并不能很好解释转型期中国城镇里的农民工群体及农村与城镇的关系,农民工及农民群体的存在及未来发展走势可能并不仅仅受微观经济因素影响。一些特定的制度安排及政策都会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些群体的行为选择和发展走向。 李强、胡宝荣:《户籍制度改革与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社会学评论》2013年第1期。

农民的城镇化问题实际涉及到人口迁移,即农村人口从乡村向城镇迁移定居。伯格等提出的“推力-拉力”人口迁移模型常被用来解释乡-城迁移和流动。该模型将人们的迁移行为解释为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推力作用主要来自于迁出地的消极因素,主要包括:农村劳动力过剩、收入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增加、自然资源的枯竭等。拉力作用来自于迁入地的积极因素,主要包括:较高的收入水平、较多的就业机会、较好的文化和公共设施、较好的受教育条件等。当然,迁出地也还有一些挽留的因素,如熟悉的环境、人情关系网络等;同样,迁入地也存在着排斥的消极因素,如陌生的环境、激烈的竞争以及生活的压力等。迁移者会在权衡两方面的利害得失之后作出选择。 廖正宏:《人口迁移》,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目前推拉原理也已运用于对农民工的流动和定居意愿的一些经验研究之中,将婚姻、家庭、收入、单位和区域等因素作为自变量。 许恒周等:《代际差异视角下农民工乡城迁移与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推拉理论的实证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8期。

在对农民工现象及农民城镇化问题的社会学解释中,有一种理论倾向属于制度主义的理论视角。制度主义的解释是:特定的制度或政策安排会产生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行动选择集合和社会现象,具有特色的农民工群体和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虽在社会现代化大背景下推进,但其特点则是与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殊制度或政策安排分不开的。例如,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制度安排和户籍制度安排,实际上都限制了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的真正自由流动,因而制度会在较大程度上“扭曲”一般性的城镇化进程。 陆益龙:《户籍:一种对中国城市化制度性的扭曲》,《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12期。所以,无论是边际生产率还是平均工资水平的差异,或是推力与拉力的作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制度造成的结果,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原因。正如Sorokin关于社会流动的观点认为,任何社会的垂直流动其实都是一定时期制度或政策分配的结果。 P.A. Sorokin, Social and Cultural Mobility, The Free Press, 1964.

新制度主义社会学从“市场转型”论视角来看待农民进城和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城乡关系问题。倪志伟提出,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经济制度向市场的转型,随着“市场社会”的出现,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创造了新的机会结构。 Nee, Victor, “The Emergency of a Market Society: Changing Mechanism of Stratification in China,”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101, 1996,pp.908~949.大规模农民工群体和流动人口的产生,反映了市场转型所带来的开放的机会。从市场转型的角度,可以更好地理解农民进城行为,因为市场为农民创造了新的发展机会,但过渡期的制度又使得这些机会具有很多不确定性。笔者曾用“闯市场”理论来解释农民工进城,“闯市场”机制不同于成熟市场社会的劳动力流动机制,而是农民与市场共同演化的机制,也就是农民在不确定的环境和体制外“闯”出来的发展之路。 陆益龙:《关系网络与农户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基于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实证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在新时期,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一系列农村政策安排的变革,作为农村社会主体的农民,他们对自己未来发展究竟有什么样的主体意愿呢?究竟是向往或计划到城镇定居,还是依然留恋乡村生活呢?针对这一研究问题,本文提出两个基本理论假设:

假设一:乡村结构再生产论假设。城镇化背景下中国乡村社会之所以得以维续,反映出乡村结构具有一种再生产的能力。通过结构性再生产,让部分农民依然维持在乡村生活。乡村结构再生产主要体现为一部分乡村主体没有意愿、也没有计划到城镇定居生活,他们的这种主体意向并非由微观经济因素或制度因素影响所致,而是结构性再生产的结果。

要检验这一假设,我们可以把农民的年龄、受教育水平、承包耕地、外出打工经历等因素视为再生产的机制。那些年龄越长者、受教育水平较低、人均耕地越多和没有外出打工经历的农民,越不会计划进城定居。

假设二:主体能动性假设。对于那些有意愿和计划到城镇定居的农民来说,他们的进城意愿和计划的形成,主要与他们主体的能动性有密切关系。即他们之所以想到城镇定居,并非因为有城市的诱惑和农村的推力作用,关键在于他们既具有进城的能力而且能从中获得更多福利。

那些年龄较轻的、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城镇打工收入越高的、越向往城镇生活方式的和有技能经验的农民,更倾向于到城镇置房和定居。这些因素所代表的其实就是主体能动性的高低,主体能动性越高者越有进城定居意愿。

二、农民城镇化意愿及特征的描述

本文实证分析所运用的数据为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2010CGSS),该调查采用标准概率与规模相适应(PPS)的分层抽样方法,获得有效农村样本4519个。

从社会学角度看,城镇化问题主要涉及农村和农民群体,究竟农民自身会怎样看待农村与城市,以及究竟有多少农民会期望城镇化,关系到城镇化进程的动力问题。所以,考察农民进城定居意愿,无论对城镇化的宏观政策安排,还是对城镇化趋势的把握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目前城乡差别依然客观存在,如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远高于农民、城市公共设施和生活条件优越于农村等,但是,我们是否可以按照“人往高处走”的世俗逻辑作出简单推论:绝大多数农民都会向往进城定居生活。

要了解农民的真实意愿,主观的推测是不可靠的,比较有效和可靠的途径就是社会调查(Social Survey),抽样调查所反映出的农民主体意愿的总体状况,能够以实证经验揭示主体性的社会现实。所谓主体性的社会现实,是指社会主体所反映的社会现实状况。

图1中的4个图就是当前农民城镇化意愿或计划及动因的总体状况的描述。通过对农民未来5年的进城定居和置房计划的考察,可大体把握农民在城镇化发展方面的愿望和意向。调查结果显示,有89.1%的农民5年内并没有进城定居计划,89.9%的农民5年内没有进城置房的计划,也就是说只有10%左右的农民有主动城镇化的意向和计划,这表明有进城定居意向的农民只占很小的比例。这样的结果可能出乎人们的一般想象和推论,但一些区域性调查研究也支持这一结果,这些经验研究显示,在较发达农村地区,农民对进城特别是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意愿不强,因为城乡差别意识已经大大淡化。 蒋乃华、封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意愿考察——对江苏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2002年第2期。由此看来,抽样调查所反映出的现实可以说是对一般常识的矫正和补充。

从农民进程意愿购房的动因来看,有59.7%的人是为了到城里定居生活,32.6%的农民则是为子女进城而购房。在问及农民为何没有到城市购房计划时,有77.2%的人回答原因是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也有19.6%的人回答是自己不愿意。这一结果表明,即便很小一部分农民有在城市购房的计划,但是其中是为了在城市定居生活的也不超过60%。所以,总体来看,农民的主动城镇化意愿显示出较弱的趋势特征。

图1 农民是否有进城定居意愿及原因描述

对于农民来说,究竟什么类型的城市是他们倾向于选择的呢?调查结果表明(见表1),近50%的农民倾向于选择在县城以下的城镇定居生活,仅有6.8%的农民会向往到直辖市这样的大城市生活,倾向于在中等城市和省会城市生活的农民都约为9.2%。由此看来,农民城镇化的理想类型倾向于中小城市,即农民如果要进城生活的话,他们更多地倾向于选择中小城市,而非大城市。

大流动是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的一大特点,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成为人们公认的现实。虽然农民工群体动态监测显示了这一群体的大致规模,但从乡村社会的角度看,究竟有多大比例的农民外出打工呢?表2中的调查结果则显示出与常识经验不太吻合,调查显示有60.1%的农民从未外出打工,共有79%的农民长期在家乡生活。如果按照这一比例,那么反映出乡村社会是比较静态的,流动性较小,只有21%的外出流动。

对于这一结果,可能需要从样本偏差的角度去理解。或许是因为在人口流动情况下,农村调查访谈所抽选的对象大多为长期居住在乡村的农民。因此,调查结果所反映的事实主要是目前真正生活在乡村的农民的基本状况,同时也反映出平常时乡村社会的实际状况。

生活在乡村的农民对城镇化并没有显现出强烈的意愿,这样的主体现实从一个角度折射出当前乡村社会的结构特征和变迁态势。首先,农民较弱的城镇化意愿反映出乡村社会的常态结构是相对稳定的,即乡村主要依靠没有流动意向或停止流动的农民维续着。其次,微观经验和调查事实反映出当前乡村社会处于流动性和结构维续并存的状态之中,农村社会主体并非全部外流,而是在大流动的同时乡村也保留着结构维续的力量。最后,生活在乡村的农民以及返回乡村的农民工反映了乡村社会具有自身再生产的机制,乡村社会变迁与乡村结构再生产是统一的。乡村结构再生产机制将使乡村社会变迁具有着“变”与“不变”共存的特点,而不是只有“村落的终结”一个结果、一个趋势。 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商务印书馆,2003年。

三、影响农民城镇化意愿的主要因素

意愿即行动者的想法和期望,属于一种主观范畴。通常情况下,对主观观念范畴的把握是较为困难的,因为个体间的观念差异犹如个体差异一样,受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而且主观观念的状态也是多变和不确定的。因此,对农民城镇化意愿产生原因的实证分析,主要目的不在于如何去精确测量农民意愿的具体状况,而是要依托于实证经验,提供一种能帮助我们理解农民与城镇化之间关系的理论解释。

描述性分析已经显示,目前生活在农村的农民群体,绝大多数人在近期没有进城计划,而只有10%左右的农民有城镇化意向。那么,要考察影响农民是否有城镇化意向的主要因素,如果能从经验事实中把握那些没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的共同特征,或是找到有进城意愿与没有进城意愿农民之间的显著差异性特征,就会有助于我们从这些共性特征与差异性特征中,总结出关于农民城镇化意愿形成原因的理论解释。

为了解释大多数目前生活在乡村的农民为何近期没有城镇化意愿,在实证分析中,根据农民5年内没有进城定居计划选项生成了一个1-0型虚拟变量作为因变量。将农民的性别、年龄段、学历层次、人均承包地规模、长期在家、配偶农业户口等变量作为自变量。构建这一分析模型,主要是用来验证乡村结构再生产理论。因为性别、年龄、学历和经历虽是个体的社会特征,但个体特征的共通之处也是社会结构的一种体现。当前的乡村社会,留守者中一般会有更多的女性、年龄较长者、学历较低的人,这些个体社会特征实际上也反映出了乡村社会的结构特点。此外,资源、生计模式和家庭也是社会结构的主要构成因素,所以,农民的承包地、是否长期在家和配偶户口性质也是乡村社会结构特征的反映形式。

结构再生产既是社会再生产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再生产的一种机制。结构再生产是指一些结构要素的特征在一定周期内和一定范围内得以维续下去,从而使得一定的社会结构维持着相对稳定性。乡村社会在没有经历质变性的社会变迁过程时,其结构自身具有着再生产的能力和机制,现实的表现就是总有一部分乡村社会主体承载着乡村社会的维续。即便有人认为当前乡村社会已经出现“空心化”, 郭毅:《农村空心化:困局如何破解》,《人民日报》2013年2月3日。或者是存在“乡村过疏化”趋势, 田毅鹏:《乡村“过疏化”背景下城乡一体化的两难》, 《浙江学刊》2011年第5期。但这些特点并不意味着中国村庄会走向终结, 陆益龙:《村庄会终结吗?城镇化与中国村庄的现状和未来》,《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10期。而只是反映出当前乡村社会结构具有“空巢社会”的结构特征。

从表3对农民没有进城定居意愿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结果来看,年龄、学历和长期在家这三个变量的影响具有显著性,其中没有进城定居意愿与学历层次是负相关关系,与年龄和长期在家现状则是正相关关系。从优势比看,年龄每提高一个阶段没有进城意愿比有进城意愿的可能性提高2.2%,农民长期在乡村的状态将使没有进城意愿的优势比提高65.5%,学历每提高一层次,没有进城意愿的优势比会降低37.3%。

实证分析结果为我们理解乡村结构再生产提供了一些经验依据,一方面可以了解到那些长期生活在乡村的农民,多数人其实并没有主动城镇化的意愿,他们之所以没有这种意愿,实际是乡村社会结构再生产的现实表现;另一方面也可看到乡村结构再生产机制,其中农民的年龄、受教育水平和生活经历三种力量的共同作用,构成稳定和延续乡村社会结构的基础。具体来说,乡村中总有那些成员,他们会因受教育程度较低、年龄较长以及在乡村生活的惯性等原因,始终留守在乡村社会而无进城意向,从而成为维续乡村社会结构的主体力量。

为了分析和解释部分农民为何会有进城购房计划,回归分析模型选择以近5年内有进城购房计划作为因变量,即根据农民在作答时(问题b5)选择“是”或“在城里有房”生成一个虚拟变量(1-0)。选择将年龄、受教育水平、个人收入水平、家庭打工收入水平、打工经历、现代生活方式(网络使用)和能力(普通话)等变量作为自变量。模型自变量的选择旨在验证主体能动性论的假设,因为这些变量反映的主要是农民个体间能动性的差异。农民在乡村与城镇之间的选择意向,可能与个体认知、经验和能力等主体能动性因素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农民从农村到城镇定居需要一个迁移和适应过程,所以,有进城生活计划的农民也要具备适应城镇生活的能力。

表4是对农民近期有进城购房意愿的Logisitic回归分析结果,从中可发现,农民的年龄段、个人职业收入对数和上网频率三个变量的影响具有显著性,即表明农民的年龄因素、个人收入和现代生活方式倾向三个因素对进城购房意愿有显著影响。其中,年龄与进城购房意愿呈负相关关系,收入和现代生活方式倾向两个变量与进城购房意愿呈正相关关系。农民的年龄段每提高一个单位,进城购房意愿比无进城购房意愿的可能性降低2.1%,个人收入提高一个单位,进城购房意愿的优势比则提高43.6%,上网频率提高一单位,会提高进城购房意愿的优势比37.1%。总的来看,农民越是年轻、收入越高、越倾向于现代生活方式,具有进城购房或城镇化的意愿就会越明显。

表4的结果表明,用农民的主体能动性模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解释为何有些农民会形成城镇化的意愿。农民进城购房意味着他们具有主动城镇化的意向,这一意向在主体之间的差异突出表现在年龄、收入和生活方式偏向之上,也就是主体能动性的差异。之所以年龄更轻、收入更高和更倾向现代生活方式的农民更愿意进城,那是因为他们更具有城镇化的能力。这也就表明,在农民城镇化的主体能动性中,年龄、收入和生活方式倾向起着更为显著的作用。

农民城镇化实际包含着社会主体的结构转变,即从乡村向城镇的转变,这一转变不仅仅是社会空间的位移,而且包含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实现这种转变,并不是结构变迁自然使然,而是需要通过社会主体的能动作用,即一部分有能力的成员才愿意转变,而且也主要是依靠他们的转变来推动结构变迁。

实证分析检验了乡村结构再生产论和农民主体能动性论对农民城镇化意愿状态形成的解释。尽管农民有与没有城镇化意愿、能动性与结构属于二元对立的范畴,然而从实际经验来看,这种对立并非绝对的、非此即彼的关系。乡村结构的再生产构成了较多农民并不打算进城,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民的进城意愿是由结构变迁决定的,个体的能动性在其中则发挥着更为显著的作用。

四、结论与讨论

综合社会调查显示,目前生活在乡村的农民大多数人没有主动城镇化的意愿,仅10%左右的农民具有主动城镇化的意向。尽管调查可能未将部分外出的农民工纳入样本范围之内,但这一调查结果至少能反映出当前居住生活在农村的居民的城镇化意愿状态。

对多数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没有主动城镇化意愿这一现象,可以从乡村结构再生产论的角度去加以理解和解释,乡村社会的存在和维续,正是依靠其结构所具有的再生产功能。乡村中那些受教育较少、缺乏外出打工经历以及年龄较长的农民,他们就是支撑和维续乡村结构的主要力量。目前留守在乡村的农民,虽可能有个体能动性的作用,但实际是结构再生产的一种状态。所以,当前乡村社会结构的典型特征并不仅仅是大流动,而是流动性与再生产并存的特点。即便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构成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而流动并不能彻底改变乡村结构再生产机制,所以,农村不会走向终结。一部分外出打工者随着年龄的增大,也会回归到乡村,构成维续乡村结构的主体之一。

以往,农村居民城镇化的路径主要是入学、招工和参军,自主城镇化之路受到城乡二元体制的阻隔,目前农民城镇化虽仍受户籍制度的制约,但自主向城镇移动难以阻挡,因为农民可以在没有转变户口的情况下到城镇购房居住、生活和经营。由此看来,农民是否有进城计划,也不仅仅只受结构性因素的制约,主体能动性因素在其中也会发挥重要功能。那些有意愿进城生活的农民,会显示出个人在城镇化能动性方面的突出特征。年龄、收入和生活方式倾向等方面的差异,较为集中地反映出主体城镇化能动性对农民进城意愿的影响。总体来看,农村的年轻人更具有现代生活方式的倾向,在收入水平允许的情况下,他们主动城镇化的意愿会显现得更为强烈。现实经验中,一些地区农村出现的“惯性流动”现象,其中就包括一些农村青年外出进城,经济理性的目标并不明确,而主要驱动力就是倾向城镇流动的生活方式。对于他们来说,不论进城挣多挣少,只要不呆在乡村就行。

实证研究所揭示的当前农民主动城镇化意愿的特点,对城镇化战略选择的启示是:首先,优先考虑和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城镇化需求,他们具有更强的城镇化意愿和能动性;其次,继续推进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城镇化战略,农民对中小城市相对偏好,政策需重点扶持中小城市接纳城镇化农民的能力;最后,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战略需要并行推进,依然有大量农民并无城镇化意愿,意味着乡村将在一定时期内维续,推动农村在新时期的发展,既是造福于农民的必要途径,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条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秦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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