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思考

2014-04-29 03:05许长荣
安徽农业科学 2014年27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策建议现状

许长荣

摘要

阐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论述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必要性,提出了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若干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4)27-09591-02

Study on the Improvement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the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XU Changrong

(Shanghai Vocation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Shanghai 201600)

Abstract The problems of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were elaborated, and causes were analyzed. The necessity of normalizing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the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was elaborated. Finally, some countermeasures to improve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the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Financial management;Present situations;Countermeasures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分散的的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民通过入股的形式按照经济区域组织起来共同发展商品生产,从而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是农业产业化的“载体”,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果蔬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农资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农机互助专业合作社等在全国广泛发展,截至2014年2月底,全国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03.88万户,出资总额2.04万亿元[1]

1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现状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组织机构不健全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规模不大,合作社负责人往往对市场开拓比较关注,而忽视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本核算及财务管理。考虑到经营成本等因素,目前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而是委托乡镇会计代理中心或者代理记帐公司进行账务处理,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账簿。部分小型合作社甚至连委托代理记账、核算都没有, 而是由理事长或本社社员代理纪录最简单的资金收入支出流水账, 无证上岗的情况屡见不鲜。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货币资金、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对外投资业务、固定资产、借款业务等内部控制制度。少部分规模比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了财务机构,但是出于成本的考虑,出纳、会计、保管等多个不相容的岗位一人兼任的现象屡见不鲜,违背了相互制约与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部分合作社理事长权限过大,资金的使用、审批一人说了算,缺乏必要的内部牵制。在内部监督上, 合作社出纳大多数由负责人指定, 受负责人的制约, 无法发挥监督作用;在外部监督上, 很多合作社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实行社务公开, 没有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2]。此外,一些人把成立合作社单纯看作是获得政府政策扶持和信贷支持的手段,缺乏长远打算,一些基本的管理制度建设都不完善,更何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3]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社员业务素质普遍较低

目前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会人员,即便有也是社员兼职,文化水平不高, 多数未接受过系统培训, 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差, 对财经政策、法规的理解有一定的难度, 只是凭经验做流水账,业务水平低下。比如,有些合作社在发生临时雇工、用料时连自制原始凭证都不会做,随意用一张纸写一下事项的大意理事长签个字就算完事,极其不规范。而外单位兼职财务人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章程不了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研究不够。部分合作社存在“无专人记账、无合规原始凭证甚至无账簿”的“三无”现象。

1.4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比较宽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不处罚。因此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税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帐的要求不严。只有评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需要申请一些政府项目时才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报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报表,这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比较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除此以外的一些合作社受外部环境影响对独立规范地建立帐簿进行会计核算认识不足。

1.5 合作社成员账户设置不规范

由于合作社盈余分配与公司制企业不一样,实行二次分配,第二次分配的重要依据就是合作社的成员账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要求为合作社的每个成员设置成员账户,它记载了合作社每一个社员的出资额、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以及与合作社的产品交易额与交易量。不少合作社的没有设置成员账户或者仅仅登记了社员的出资额,国家补助的资金、接受的捐赠等没有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不少社员本人也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这最终会影响社员特别是出资额少的社员盈余分配。

1.6 合作社分配机制有待完善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额)比例进行盈余返还,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60%,然后再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三者之和的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不得先按出资额或者完全按出资额分配。有的合作社向社员收购农产品统一对外销售所取得的经营盈余,没有按收购量再次返还给社员,股金分红与交易量分配比例没按法律所规定的两次分配来执行,社员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目前一部分合作社的分配混乱,返还比例、分配比例由合作社领导随意制定,社员知情,缺乏民主管理,严重挫伤了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阻碍了合作社发展[4]

1.7 合作社融资难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①社员股金,该类资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并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②提留的发展基金和风险金;③公益金;④盈余积累;⑤银行贷款;⑥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⑦其他来源[5]。尽管来源渠道多,但是合作社初创时期,社员入股金普遍偏低,不少还是实物折价,在扣除以现金支付的开办费后,所剩无几,加上农业本身的特性,盈余积累有限。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每年的种子、农药、化肥、机耕、灌溉、人工、农业保险等需要大量现金支出,而这些资金只有在水稻收获、稻谷出售后才能回收,事先合作社需要大量垫支,这就会出现合作社急需借贷融资的问题。在目前情况下,由于缺少抵押及担保,除了一些示范性龙头合作社,大部分合作社很难从银行获得周转贷款。

2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会计核算,完善和规范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入社社员积极性,提高社员的收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1 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作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正确反映合作社的资本构成和资金流动,正确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入、成本、费用和收益情况,有利于保障合作社的各方利益,使合作社运作更加有序。

2.2 有利于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

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正确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状况,有利于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政策扶持,有利于落实对合作社的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比如,只有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分别核算对社内交易和社外交易、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才能享受到国家社内农产品交易免税的政策;如果财务核算不规范,不分别对社内交易与社外交易进行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一律取消减免税资格。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和发展,操作规范的合作社必然具有更强的生命力,也会进一步得到政府政策的更大支持。

2.3 有利于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问题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利于准确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准确的会计信息也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得到银行等信贷部门支持。

3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财务人员,是做好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是基础。除了一些小型的合作社考虑到成本因素可以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者乡镇会计代理中心记账、核算之外,其余都应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社配备的财务人员不仅要具备财务专业知识,还要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规制度,熟悉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模式,熟悉农业生产核算的特殊性。合格的财务人员不仅能做好会计核算,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更能为合作社分析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为合作社决策提供提供基础资料与建议。

3.2 建立健全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是提升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在具体工作中首先应做好如下事项: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②产品物资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③经费开支审批制度;④成本核算制度;⑤盈余及盈余分配制度;⑥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⑧内部控制制度。其次要做好合作社的财务公开,让每个社员了解自己的应有权益。建立公示栏,每笔财务开支、每项资产购置及处理都要及时向成员公示。同时,合作社的工作计划、人事等政务方面也要及时向成员公示。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必需在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合作社办公地点或者公示栏,供成员查阅。 最后,合作社必须按《会计法》、《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规定,明确合作社内部岗位责任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签收、审批和内部稽核制度。

3.3 规范合作社的产品成本核算

目前生产型(种植型、养殖型、种养结合型)合作社占绝大多数,产品成本核算很薄弱,加强对这些合作社农产品成本核算有重要意义。一般说来,农产品所发生的各种成本项目包括:土地成本(土地租赁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摊销)、农资成本(种子、肥料、农药)、机耕服务费(机耕、收割、运输等)、人工(生产人员工资、福利)、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折旧等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置生产成本账户,并根据产品品种设置成本计算项目,合理划分各项费用,正确进行农产品成本计算,为农产品外销报价和准确计算合作社的盈余奠定基础。合作社进行成本核算时一定要划清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产品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不能把所有的费用支出都计入当期的农产品成本。

3.4 乡镇成立会计委托代理记账中心,对合作社的财务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建档

每个代理记账中心根据合作社数量多少设若干名代理会计,合作社只设一名报账员,可以由一社员兼任。报账员在每月底将当月所有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送代理记账中心,代理会计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当月原

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入账;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不予入账。对于合作社数量少的乡镇,可以直接由乡镇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农经站)代理记账。

3.5 健全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保护合作社成员的收益

合作社的盈余分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用于以后的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二是社员作为惠顾者应从合作社得到的盈余返还;三是社员作为投资者应从合作社得到的股金分红[6]。每到年终,合作社应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或者成员( 代表) 大会决议制定分配方案,切实保护全体社员的利益。

3.6 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为合作社融资提供帮助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时缺乏抵押或者担保,贷款难成为一个普遍问题。政府可以在每年的“三农”支出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支农贷款担保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担保。进行银保联合,由农业保险公司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信用保证保险,商业银行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贷款。一旦贷款出现损失,分别由财政支农贷款担保专项资金和农业保险公司分别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2014年2月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全国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N].中国工商报,2014-03-11.

[2] 张同德.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J].北京农业,2008(9):60-62.

[3] 周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1(6):118-119.

[4] 王金青.刍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J].农业经济与科技,2011(7):119-120.

[5] 刘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分析与思考[J].现代商业,2010(12):245-247.

[6] 张海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浅析[J].北京农业,2011(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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