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三个着力点

2014-04-29 02:47杨林生杨德才
理论探索 2014年2期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制度创新科技进步

杨林生 杨德才

〔摘要〕 当前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力:制度创新、科技进步和协同发展。通过加强农业的土地制度、生产经营组织制度、经营机制的创新,对释放现代农业的发展潜能产生积极而有效的影响。坚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与推广应用能力是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农业现代化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建设,需要各种因素的相互匹配与携手并进,尤其要关注与职业农民培育、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协同发展。

〔关键词〕 农业现代化,制度创新,科技进步,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4)02-0083-07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发展战略,使农业现代化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对粮食安全挑战的重大举措。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江苏既是经济强省也是农业大省,近期笔者随同有关部门对江苏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现状进行调研。通过对江苏省农业现代化的书面材料搜集,以及先后在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地对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养殖园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业科研院所等三十余家单位的实地考察,笔者深入剖析了江苏省在农业现代化的制度创新、科技进步和协同发展等方面所进行的诸多有益探索与实践,以期对全国其他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有所裨益。

一、加强制度创新,释放农业生产潜能

根据制度绩效理论,制度决定绩效并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而且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及其运行则是绩效增长的关键因素。由此可见,有关农业的土地制度、组织制度、经营机制的创新及其各项措施的深入推进,无疑将会对释放现代农业的生产潜能、推动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有效的影响。

(一)土地制度创新。土地制度创新的核心是如何加快土地流转,克服因土地难以集中而造成农业的可持续规模经营困境。当前我国农村建设用地浪费严重、农业土地细碎化、基础设施落后、农地质量不高、土地征收矛盾突出等原因,造成土地的集中和规模经营难度加大,而农地权能的不完整、不清晰才是阻碍土地流转的症结所在。

尽管江苏近年来积极进行土地制度创新,但其农业现代化受土地制约的现状仍非常明显。第一,人多地少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和人口不断增长,农业用地持续减少,目前全省人均耕地不足1亩,人多地少矛盾突出,基本没有空间用来扩大农地面积。第二,优质耕地不断减少。一方面由于城乡非农建设挤占了大量优质耕地,导致优质耕地不断流失;另一方面,由于复种指数较高和长期使用化肥等原因,导致土壤污染加剧和农地质量下降。当前,江苏全省2/3的耕地未能达到吨粮田标准,土地生产力有待提升。然而,农副产品需求刚性增长将是一个长期趋势,消费者对质量安全要求也会不断提高。可以预见,随着人口密度不断加大与耕地数量、质量持续下滑的矛盾日益凸显,立足江苏省内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的任务将更为艰巨。以往以牺牲农业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之路将难以为继,“为了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的现代化,依靠传统蚕食耕地的办法已行不通。” 〔1 〕为此,江苏省在创新土地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第一,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管控。统筹安排城乡各类用地,在功能区划上明确工业区、现代农业区、居住区、生态保护区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规划的落实,着力推进土地利用“三集中”政策,即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第二,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确权到村集体、村民小组乃至农户。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发证率均居全国前列,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到村民小组约占总数的72.5%,有效地保障了村民的农地产权。第三,规范推进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要求在征地前必须将补偿款存入专户,并从农民长远生计考虑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部分地区还创设了市、县、乡、村四级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随着我国改革向深水区的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也势在必行。在制度主义者看来,产权及其结构是经济绩效的内生变量和关键因素,“农地产权结构对制度绩效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要提高制度绩效,就必须使当事人拥有的农地产权更完整、更完全,并赋予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主体剩余控制权。” 〔2 〕 (P217 )在改革具体的土地制度时我们既要注重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又要在开发和保护相结合之路上不断创新,概括起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渐次推进:一是尽快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根据学者研究,相对稳定的农地产权有利于土地投资的长期积淀和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 〔3 〕,而土地确权则为此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物权法》赋予生产经营者一定的土地物权属性,确权后的承包土地可以抵押、出售、转让等等,农村承包土地实现“两权”分离,所有权属集体,生产经营权和支配权归农民,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二是强化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保障。“明确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界定,进一步理清三级主体的产权界区,规范农民集体的组织形式,避免产权主体虚置与权力职能重叠。”同时“消除对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歧视”,并“合理界定流转范围、确定流转形式、明确收益分配”。 〔4 〕建立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使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国有土地一样享有同地同权同价的待遇,提高土地补偿费。三是构建农地综合整治制度。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给予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具体要在全域整治、空间调整、挂钩周转规模、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等方面,鼓励自主进行制度创新并试点实施。四是创新耕地保护制度。从国家或省级层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围绕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完善基本农田的内涵和管理要求,在不损坏农田基础配套设施、不破坏耕作层、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使用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基本农田的利用方式,同时完善基本农田在省域内的易地有偿代保机制。五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基本农田、水源地、公益林等生态补偿资金的稳定来源渠道,明确补偿的环节、主体、标准等,形成有效的保护和激励机制。

(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制度创新。2013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有家庭农场87.7万户,其年均收益明显高于普通承包农户,约为18.47万元 〔5 〕 (P195 ),彰显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竞争优势。可见,通过组织制度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非凡的意义。然而,当前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却难以适应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具体来说:一是新型农业生产组织法律性质不明确,影响了规模经营和经营体系的完善。调查发现,农村现有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农民劳务合作社等合作组织,虽然大多也制定了合作社章程,规定了社员的权利义务,有的甚至还设立了类似于股东代表大会的社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并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性质的治理机构,但登记为专业合作社法人或企业法人的却极为少见,而绝大多数则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登记手续。这种状况造成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法律性质不明确,难以通过主体身份确认权利义务,扩大经营规模和完善经营体系。通过深入调研我们了解到,农业生产组织之所以不愿意进行法人登记,主要原因是一旦进行登记就会增加税费负担。二是集体经济组织的现代企业性缺失,影响其规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现在的集体经济与过去的集体办企业、搞统一经营截然不同,其主要特征是以物业和不动产出租、资源发包为主要收入来源,以股份合作为主要经营组织形式,凝聚力、生命力明显增强,但这些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运作方式、内部治理机制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仍有较大差距。

当前,江苏在总结基层实践的基础上,积极规范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组织的工商登记制度,对实践中出现的各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规模经营形式认真对待、正面引导,以提升组织创新综合效率。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积极推动其内部运行机制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已有30家合作社获批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居全国首位。在政策扶持与鼓励下,家庭农场和农业大户也不断发展,江苏全省已有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200多家、规模在100~300亩的种植大户超过5000家。

(三)经营机制创新。增强农业农村的发展活力,不仅要通过制度变革吸引更多的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而且更要通过经营机制的创新提高各种要素的综合经济效益。而农业经营机制创新重在突破制度性因素的阻碍,其核心就是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和范围经营。

1.适度发展规模经营。我国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产权安排的实质是基于人口的均田制,使得集体农业经济以小规模、分散化的形式长期存在,产权主体的明晰虽然在当时极大地激发了生产积极性,但却与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模式相背离。江苏近年来的规模经营虽有大幅提升,但农户分散经营状况仍较为突出,农户参加合作社比重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同时,农村现有的农业经营组织与现代企业制度仍有较大差距,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要求日益迫切,尤其要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聚集效应。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它不仅可以降低个体小农经营闯市场的风险,还可以产生规模经济乃至范围经济的良好效应。 〔6 〕目前江苏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为61%,位居全国各省区前列,这与江苏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的经营机制创新是分不开的。首先,多方面发挥规模经营的政府引导作用。政府不仅在规模经营的规划、组织等方面发挥积极的导向性作用,而且在农业企业的人员培训、品牌创建以及农业农村的基本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扶持孵化作用,同时在运行机制上还要注重引导市场机制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其次,多形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组织主体。当前在江苏省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主要有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其中农户加入农业合作社比例高达61.4%。再次,多渠道筹措农业规模经营所需资金。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多渠道筹措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如农民股份合作、工商资本投入、引进利用外资等。最后,多方式促进规模经营的要素集中。一方面,通过政策制度创新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并积极推进农业经营的设施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培育植保统防、农机作业、种子种苗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统一服务型规模经营。

2.注重扩大范围经营。鼓励农村拓展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不仅可以就地消化农村的富余劳力,而且可以有效助推城镇化发展进程。正因如此,“现代农业的发展早已走出了传统农业生产的边界,成为横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概念。”同时,“农产品市场的竞争越来越由产品之间的竞争转化为产业链之间的竞争。” 〔7 〕江苏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构建劳动生产率高、土地产出率高、综合效益高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出通过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三大载体”建设,整体推进产业链延伸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融通作用;同时鼓励涉农企业个体横跨三大产业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促进以农业为主体的“三产”融合,实现范围经济效应。江苏省对于整体推进现代农业的全产业链建设有如下具体做法:一是大力巩固农业作为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注重现代农业产能提升,在实施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的同时,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优势特色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目前,江苏已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0个,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76%,均居全国前列。二是积极推动农业向二、三产业的延展。不仅重视培育农业相关的现代工业产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机械制造、农业物资生产等与农业相关的加工制造产业,做大做强涉农工业企业,而且要把发展农业服务产业作为推动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积极发展育种育苗、农资农机、农技推广、农民培训、资讯信息、物质流通、休闲旅游、金融保险等与农业相关的现代服务产业,尤其注重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集聚发展,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二、推进科技进步,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

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要以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进步为源动力,逐步将我国农业转变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提高农业产出的科技含量。” 〔8 〕农业现代化是一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的农业综合革命,江苏在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以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

(一)坚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没有现代农业技术的研发应用,就谈不上现代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科技兴农”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持久战略。

1.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农业科技具有基础性、社会性、公益性的特征,应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然而我国农业领域的公共R&D经费支出占农业GDP的比重(即研发强度)却非常低,不仅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是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近年来还呈现出令人担忧的下滑趋势(见表1)。作为经济发达省份的江苏,其农业科技投入的不足也已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农科院于2007 年创设了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研究经费由最初的0.15亿元提升到2012 年的1.3亿元。江苏省整体研发强度2012年达到2.38%,为全国所有省区之首,其中农业研发投入也不断攀升。在加大农业科技公共财政投入和扶持的同时,江苏也积极引导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提升社会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的比重。

2.提升农业科技贡献率。江苏省农业科技支撑能力相对较强,“九五”期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 51.7%,到“十二五”的2011年和2012年分别跃升至61.2%和62.3%,居全国第一位,但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75%、部分发达国家甚至高达90%的水平相比,江苏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科技创新驱动力仍显不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在宏观层面上强化技术进步对农业现代化的引领作用,尤其要加快农业公益性技术开发应用和农业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江苏省由此提出力争2017年实现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的目标,使之接近于70%的世界平均水平。

(二)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切实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此,要切实整合现有农业科技资源,紧紧抓住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领域和重点问题加大自主研发力度。

1.有效整合科技资源。江苏是我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院所的集聚区,以中国科学院江苏省植物研究所、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及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等为代表的研究机构涉农技术研发力量较为雄厚,一些地方性的研究站所也具有较强的农技服务能力,如扬州市土壤肥料站依托其“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可提供个性化、优质化、现代化的农业科技服务。近年来江苏农技研发取得了丰硕成果,农业专利年申请量连续三年超万件,增幅位于全国前列。然而,由于农业的产、学、研、推各部门尚未形成整体合力和优势,造成技术资源的严重浪费,专利技术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应用。因此,当前必须加强涉农机构的有效整合,一方面促进农业研发推广机构之间科技力量的整合,结合不同的农业科研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的各自优势合作共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不断提升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能力;另一方面,推动农业科研机构与涉农企业联合研发,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和规模以上涉农企业共建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农业技术研用结合。

2.重点扶持关键技术研发。结合全国及省内现代农业发展现状,江苏省在相关农业科技领域积极开展自主研发与集成应用,以解决当前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储备不足的突出问题。譬如: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以精准装备为重点的农业机械化技术、集约化及标准化规模种养殖技术、以设施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新兴产业技术、农业清洁生产及其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等等。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是农业科技现代性的重要体现,以其境内的国家信息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六个省级以上平台为基础,江苏省积极围绕智能化设施农业技术、农机装备信息化技术、节水灌溉信息化技术、农业市场信息服务等方面不断攻克关键技术和装备难题,大力发展智能农业。

(三)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当前,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农技推广服务模式落后,尤其是农技推广人员的数量缺乏、技能不强、年龄老化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技推广应用,即使有了先进的农业技术也难以形成实际的经济绩效。为此,我们必须在微观层面上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能力建设,积极探索解决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问题。一要发展完善农技推广体系。江苏省积极提升农技推广的组织化、科学化和系统化水平,在对农业重大技术按照“首席专家+创新团队+推广单位”的组织模式进行重点推广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技推广的全覆盖。通过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不仅组织农业科研单位与县(市、区)对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而且深入最基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完善“一村一名农技指导员”制度,做到科技进村、入户入棚、入社入企,并对农业科技示范户实行技术上门指导和跟踪服务。二要构筑农技推广站点和平台。江苏省不仅加快拓展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而且在全国率先开展村级规范化农技服务站建设,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运作模式的“五统一”要求,建成约500个村级农技服务站点,覆盖所有省定现代农业示范村。此外,积极构筑农技推广新平台,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或示范园区为依托,通过信息化手段积极宣传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三、实现协同发展,加快农业综合性工程建设

农业现代化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建设,需要各种因素的相互匹配与携手并进。发展现代农业既需要现代职业农民队伍的有力支撑,也需要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推动,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则是新时期的战略要求。

(一)农业现代化与职业农民队伍的协同发展。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高低是影响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因素,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现代农民与之匹配,离不开一支新型的职业化农民队伍与之协同。

近年来,江苏省通过完善培训机制着力培养职业化的现代农业大军:一是推行分类培训,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工程,构建农业高端人才境外培训、农业骨干人才院校培训、普通职业农民市县培训的分类培训模式;二是提高培训实效,大力开展定单、定向、定点培训,并对培训进行绩效测评、跟踪服务、典型宣传,形成了刺激农民培训需求的内在动力机制。然而与全国普遍存在的情况一样,江苏省农业劳动者呈现出数量减少、结构失衡、素质不高、后继乏人的趋向,“谁来种地”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江苏农业劳动力不仅数量上逐年下降,近十年来以年均约5%的速度减少,而且在年龄、性别结构上渐趋失衡,务农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状况不断加剧,农业劳动者平均年龄达58.6岁,而且大多为女性;另一方面,农业劳动力素质结构远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持专业证书农民只有14.86%,小学及未上学者占据半数以上。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农村土地权属不清晰,农民对土地缺乏归属感,加之人均土地少、务农收入低,农业对农民尤其是年轻农民吸引力不足,从而导致农村的空心化、兼业化、老龄化日趋严重;二是某些农民培训缺乏规划、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导致学用脱节,没有发挥真正实效,也挫伤了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三是当前农业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接受新知识的意愿不高、能力较差,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职业化培训的效果。

为此,江苏省采取了培育、引进、统筹相结合的方法积极打造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一是通过普及和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培育农业从业人员。对一般的农技人员、农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专业服务人员等进行普及性职业培训的同时,把农业生产组织中的骨干力量和种养大户、专业经纪人等作为职业农民的重中之重加大培育力度,并真正从农民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培训的考核管理,严格公共培训资金的检查审计,提高农民培训和农业技能证书的“含金量”。二是通过吸引各类人才形成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队伍。在落实好现有富农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基础上,出台增强农业农村吸引力的政策,如设立现代农业青年创业基金,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投资创业者等群体到农村发展,成为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三是通过城乡统筹发展确立现代农民的职业性。打破城乡户籍制度的藩篱,淡化农民的身份性质,使农民真正成为依赖其农业职业技能而非依附于土地的职业化农业从业者,农民如同工人一样可因其技能自由流动,这不仅有利于原有农民的职业化,而且有助于吸引城市居民投身于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农业现代化与“四化”共进的协同发展。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中最为基础且最为薄弱的环节就是农业现代化。因此,我们要在“四化”协同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助推作用,避免因农业现代化的短板效应而阻滞了我国现代化的整体进程。

1.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长期工农业关系失衡使我们逐渐“意识到工业化并不是工业单方面的推进,需要农业的高速发展作为支持。” 〔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已为工业反哺农业、工农协同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江苏凭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优势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以工促农”的探索和实践 〔10 〕,但直到现在工业生产中的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向农业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必须尽快移除。工农业协同发展在江苏呈现出两大特色:一是以工业化理念促进农业现代化。2006年江苏提出“以工业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思路,借鉴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借鉴工业化的经营管理模式推进农业的公司化运作,并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集约化经营,使得园区化、公司化、合作化等工业化理念成为江苏农业经营机制创新的三大趋势。二是推进工业反哺农业的内涵转变。过去工业化对农业的带动作用主要表现为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业园区化腾出农地资源等,现在则更多表现在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装备、管理、市场支撑,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配置效率和农产品市场化率。列入《江苏统计年鉴》中的农业机械化、农村电气化、农用物资、农田水利等“农业现代化”四大指标的提升,无不需要工业化的强力支撑,从各项指标的正向变动中我们不难发现“以工促农”效应。

2.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数字技术、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现代农业的各个领域,也融入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江苏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这一趋势,以构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重心,积极推进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全省农业信息化服务覆盖率达到80%,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首先,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资源整合、协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分散投入,并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村通光缆、自然村通宽带”的目标。其次,建立农业信息化资源体系。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机制构建了江苏农业信息化资源体系,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及农业政务网、农业商务网、地方特色农业网等为主体,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涉及农林牧渔各业的网站群,同时还建成农产品质量监管、重大疫病监测、县域耕地管理等信息系统。再次,积极发展智能化、信息化现代农业。启动农业物联网技术试点示范建设,以其境内的“中国智能农业示范区”为龙头,建设了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形成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同时,围绕稻麦和园艺作物信息化、智能化设施农业、农机装备信息化、节水灌溉信息化、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业气象预警减灾服务、农业电子政务平台等不断加强实用技术开发,加快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农业现代化。

3.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城镇化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阶段,然而我国以往城镇化建设片面追求“城市化”,大力发展大城市或中心城市,由此滋生出的严重“城市病”已使由“城”的一端推进城镇化难以为继,而由“镇”的一端推进城镇化逐渐被认识到不失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性矛盾的一剂良方,江苏省近年来在“积极发展小城镇”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就“积极发展小城镇”而言,通过乡镇撤并和村庄布点使得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得益彰。2000年~2012年江苏建制镇从1123个减为749个,而镇区平均人口从0.43万人增至1.88万人;江苏还选取92个重点中心镇和100个特色培育镇,出台政策确保其发展空间和资源供应,推动包括现代农业在内的特色发展。与此同时,江苏还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域村庄居民点布局优化调整,将20万个自然村优化为4万个左右“规划布点村庄”,全面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和现代农业发展空间。就“城乡发展一体化”而言,通过城乡一体发展带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携手并进。江苏构建了以城乡规划为龙头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促进城乡互动发展。坚持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目前全省已完成6.4万个自然村整治,不仅显著改善了村庄环境面貌,而且还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及各类资源向农村流动,同时推动了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是现代农业本身所蕴含的应有之义,正因如此,江苏十分注重生态农业建设,出台《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与资源节约型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是重视科学规划的引领作用。江苏把“农业现代化工程”放在整个现代化全局中谋划,列入全省重点实施的“八项工程”,科学合理的农业规划有效地保护了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以苏州为例,与城乡一体化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推出了百万亩优质水稻、百万亩特色水产、百万亩高效园艺、百万亩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规划,成为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二是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江苏大力推广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废弃物再利用、种养业循环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三品一标”(即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居全国第一。加强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推广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拓宽秸秆利用途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并力争2017年基本完成年农业清洁生产的普及化。同时,深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全省林木覆盖率达到21.6%,并提出未来5年新增造林240万亩。三是积极拓展农业功能。把现代农业与生态环保、旅游观光相结合,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拓展农业生产、生态、生活功能,重点发展南京都市观光农业圈、环湖生态观光农业区、丘陵生态观光农业区、沿江观光农业风光带、沿海观光农业风情带和黄河故道田园观光农业带,2011年休闲观光农业以150亿元总收入而居全国之冠,极大地促进了现代农业和新农村环境协调发展。目前,全省建有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2家、江苏省最具魅力休闲乡村40家。

四、余论

江苏现代农业建设起步早、发展快,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也有许多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可资借鉴。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对基于东部地区江苏省的调研,得出的某些认识和经验并不能全盘复制到我国的其他区域,农业现代化建设既要进行全局性的顶层设计,也要各地根据自身现状因地制宜、政策试点,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一方面要因地制宜有序开展农业现代化建设。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在思想观念、经济发展、地理条件、人口状况等方面存在较大甚至是巨大差异,即使在本次考察的同属于江苏的苏州、南通、扬州、盐城四市农业现代化发展也存在不小差别。因此,农业现代化不能一刀切,要提出适合本地的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另一方面,应政策试点稳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是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保证。在全国范围内,应根据地域的不同特点推行农业现代化试点改革工作,为其他区域发展农业现代化摸索经验,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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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于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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