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朋飞 殷杰
〔摘要〕 传统社会科学的本体论存在社会自然主义与历史文化主义、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争。马里奥·邦格不仅指出了传统社会科学本体论思想中的缺陷与不足,并结合系统科学的方法形成自己的社会科学本体论思想。邦格社会科学本体观的新质在于其对系统概念和系统思想的引入,并对传统唯物主义思想进行了继承与发展,同时彰显了对传统社会科学本体论思想的批判综合。
〔关键词〕 马里奥·邦格,社会科学,本体论,批判,发展,系统论
〔中图分类号〕C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4)02-0027-04
社会科学自诞生以来就受到各种科学哲学思想的影响,以不同的理论模式为指导,形成了纷繁众多的社会科学哲学流派。如以自然主义模式为指导的实证主义社会科学哲学,以解释主义模式为指导的解释主义社会科学哲学,等等。在此问题上,加拿大著名哲学家和物理学家马里奥·邦格做了丰富而深刻的探索。他认为,这一切的混乱与争论都源于人们对人和社会以及对社会科学本质认识上的差别,“本体论先于认识论,尤其先于方法论” 〔1 〕 (P243 )。“这种基本的本体论分歧,是社会科学中不幸的混乱的源泉” 〔2 〕。以这种认识为指导,邦格试图构建一种全新的社会科学本体论思想。
一、传统社会科学本体论之争
传统社会科学本体论之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自然主义与历史文化主义之争。社会自然主义者认为人类与社会都是自然的一部分。这种思想源于亚里士多德的自然主义政治学,它声称家庭、村落乃至国家都有一个“自然存在”,它们都是自然发展而不是通过蓄意行为形成的。斯多葛学派和自然法学派以及西塞罗、阿奎那、斯宾诺莎和康德都是自然主义者。当代社会自然主义有两个变种,地理(环境)决定论和生物决定论。前者声明,人类都是单独的自然环境的产品,社会组织是对物理环境的自适应;后者认为,“人类完全是遗传的产物,社会是生物学的结果,并且仅仅是一个满足生理需要的工具” 〔3 〕 (P7 ),社会分化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他们的观点强调社会与自然的连续性,是一种与历史无关的观点。
而社会的历史主义者认为人类和非人类之间存在着绝对的差别,这种差别难以逾越,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交集;人类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由人类构成的社会亦如此,它们拥有自身独特的非自然特性;文化进化和自然进化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自然与历史严格对立,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是严格分离的。这种观点为所有的反自然主义者所共有,他们强调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区别,突出人与社会的历史文化特性,强调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差别。
(二)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社会个人主义者认为“社会现实的基本单位是具有确定特征的个体的人,他们的存在先于并独立于他们的社会存在” 〔4 〕 (P107 );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只有个体是具体实在的,超个体的总体性是概念上的虚构,制度仅仅是约束个人行为的习俗;社会整体是抽象体,它们不具有突现属性或总体属性,所谓的社会属性都是社会个体成员属性的合量或者聚集;作为抽象体的社会整体不能相互作用,也不能进化,两个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在于它们个体成员中相互关系的总体,社会变化是社会个体成分中的变化的总和。〔1 〕 (P244-245 )因此边沁(Jeremy Bentham)主张:“共同体是一个虚构体,是由被认为似乎就是它的构成成分的个体的人组成,共同体的利益是一些成员的利益的综合” 〔5 〕 (P12 )。
整体主义认为自然和社会都是超越其个体成员的“有机整体”,不可以把它们分解成成分来理解;社会拥有完形属性或总体属性。它强调一个社会与它的成分之间本质上的差异。本体论的整体主义内在于侵略性的民族主义和传统主义者的社群主义之中,他们反对把有结合力的社会共同体变成原子化的协会。它还内在于人类学功能主义和社会学功能主义之中,并为所有的管理学者所接受,他们强调通过团结和一致带来的凝聚力,忽视冲突。
(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争。关于社会实在的性质,不同的社会科学哲学流派有着不同的看法。唯物主义者承认社会事实的实体性存在,认为所有的社会事实,从个人行为到系统行为,都是具体实体的状态或者状态的变化。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事实和其他具体实物一样,都是可感实体,它们是客观存在的;自然主义者把社会看作自然的一部分,认为社会事实是与自然事实一样的存在;社会生物学家认为,社会事实是一种自然事实,但却具有自身独有的特殊性。而且,他们相信社会科学研究社会事实,因此属于事实科学范畴。
而唯心主义者则主张社会凌驾于自然之上,因为它是精神的而不是物质的。他们否认社会事实的实体性存在,把社会事实看作是理念或者理念的体现。具体而言,新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事实是一种精神实体;结构语言学派主张语言与实在的同构性,把社会事实看作是语言或者如同语言一般的存在;解释主义认为,解释社会事实就是揭示描述社会事实的文本的意义,把社会事实看作是处于历史文化流动中的文本或者如同文本一样的存在;建构主义或相对主义认为,不存在无理论承载的现实,所有的科学事实都是社会建构或者社会约定。此外,他们认为社会研究的对象不是社会世界而是人类精神,从而把社会科学看作精神科学,甚至宣称学者“创造”自然和历史。
二、邦格对传统社会科学本体论的批判
为了更深刻地认识和了解它们存在和面临的问题,邦格以客观和科学的态度分别对它们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社会自然主义和历史文化主义的批判。邦格认为,社会自然主义和历史文化主义都有其合理性,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诚然,人类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可以利用的自然资源,每一个生物种群的幸存都取决于它的资源基础,尤其是取决于它的承载能力,但是环境限制社会并不构成社会,而且人类可以改变环境。无疑,构成社会基本单元的人确实是动物,但更多是经济动物,政治动物和文化动物,个性不是唯一地由基因组决定的,还取决于社会因素的组合。但是,他们却忽略了每一个社会的人造成份。自然主义者很少或者不注意个体的信仰、价值观、期望值和决策,他们甚至否认精神的存在。他们否认社会和社会系统的独特性和模式,妄图把社会研究还原为自然科学,而且由于它粗糙肤浅和激进的向下还原,自然主义未能解释社会的非自然特征,也未能解释个体和社会的多样性和易变性。此外,这种以自然为导向的单一无差别的线性还原,掩盖了社会不平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冲突。“社会事物没有什么可以接受它的自然进程,因为一切社会事物都至少部分是人造的” 〔3 〕 (P8 )。
社会的历史文化主义,在强调社会人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非自然特性,强调社会的人造性和多样性是正确的。然而,它把社会置于自然之上。因此无视人类恰巧是生物有机体的事实,忽略了人类的自然属性,低估了“物质”因素的重要性;否认自然和社会之间的连续性以及相应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共同点,忽视社会-自然混合学科的非常存在;否认信仰和意图可作为大脑程序通过自然科学来研究,反对科学主义建立一种客观社会科学的可能性;把解释看作是因果机制的替代选择,而不是将其看作对它的补充,夸大重建他人经验的可能性;此外,它还否认社会实验的可行性。至于它所强调的历史和自然的对立,这种思想早已过时了,因为“即使某些物理系统亦拥有遗传属性,比如弹性滞后和磁性滞后” 〔3 〕 (P9 )。简言之,主张历史和自然对立的历史文化主义,与科学事实和社会实际不符。
(二)对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的批判。邦格认为,本体论个人主义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不能与社会现实相匹配,否认具有它们自身特征的社会整体的存在,否认社会关系的存在。无论是具体实在的,还是概念上的社会整体都是确实存在的;社会关系也是确实存在的,个人关系的存在必须以社会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于个体之中” 〔6 〕。此外,还存在诸如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这样的社会整体,它们都是不可约的,不能如本体论个人主义所主张的那样还原为个人行为。因此,个人主义不能解释社会整体和社会系统的出现、衰落,甚至不能解释简单的个人行为,因为即使私人行为也常常是与社会密切相关并因此受到社会约束的。它也没有帮助阐明社会科学中的任一个核心概念。比如,社会结构和社会变化机制。它更没有帮助我们以一种现实的方式来塑造社会系统。因此,一个系统的任一适当的模型都必将包含这个系统的突现属性。此外,“它忽视社会结构,它不能成功解决这样的宏观社会问题,比如环境恶化,种族主义和阶级差别” 〔7 〕。由于它主张个人主义和道德个人主义。因此,它不能解释微观-宏观之间的关系。
本体论整体主义也是有问题的,它与个人主义存在着同样的致命缺陷。首先,个体成分的存在是必须的,社会整体的存在必须以其成分的存在为前提;其次,并非所有的整体属性都是突现的,它们中的一些是合成的,比如人口统计变量;再次,虽然社会约束个体行为,但个体行为并非完全取决于它,社会事实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偶发事件,随机性和有限自由毕竟是存在的;最后,个体行为对总体上的社会变化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它们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而非单一的。此外,它拒绝整体的可分析性,因此和个人主义一样,也不能解释宏观-微观之间的关系,而且个体也是有价值的,道德上的整体主义对个体和个人权利的忽视,是极权主义异化思维的体现。
(三)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批判。唯物主义在承认社会事物的实在性上是正确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比如,机械唯物论,尤其是自然主义,否认社会的特质,推崇激进的还原论;历史唯物主义将社会划分为物质基础和上层建筑,对经济的重视和对上层建筑作用的低估,对冲突、矛盾和斗争的强调和对合作团结的轻视;文化唯物主义把所有的社会变化最终都归原于生物学和经济学因素,等等。他们集中于环境、生物、人口统计和经济方面,但却忽视或低估了观念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与社会现实不符,因为“生命所谓的精神方面——例如,认知和情感,是真实的” 〔1 〕 (P283 )。
邦格认为,社会本质的唯心主义思想在强调观念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是正确的,但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社会事物既不是观念的产物,也不依赖于观念而存在,社会过程也不是单独的心理过程的结果。他们集中于理念并因此低估甚至忽略物理环境、动物需求和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他们的方法将倾向于学究式的和非定量的,这也是肤浅和非科学的。
三、邦格对社会科学本体论的发展
邦格认为,社会不仅仅是个体的一个集合,也不是一个超个体实体,它是由相互关联的个体和变化发展的子系统构成的一个系统;社会事实是社会系统的状态或者状态变化,在社会系统之外或者之上不存在社会事实;社会具有系统属性或整体属性,它们中的一些是合成的,可还原的,另一些是突现的,源于个体成分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事情,其中个体分别代表着各自系统的行为;社会系统的成员都能单独行事,并且每一个个体行为都由行为人的社会地位及其基因遗传,经验和期望值决定;每一个社会变化都是在一个社会结构中的变化。因此是一个既在社会层次上又在个体层次上的变化。〔6 〕邦格的这种社会科学本体观不同于传统思想,是对社会科学本体论思想的发展。
(一)邦格社会科学本体观的新质在于其对系统概念和系统思想的引入。邦格认为,“任一实在的物质客体,要么是一个系统,要么是某系统的一个成分” 〔8 〕 (P4 )。根据这种本体论思想,人类社会是由生物或者亲属关系系统,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文化系统四个子系统构成的一个社会系统。生物关系系统说明了人与社会的生物和环境限制以及社会与自然的连续性,政治、经济和文化系统则充分突出了社会的非自然特性。而一个社会系统则是由共享一个环境的群居性动物组成的具体的系统,具有自己确定的成分、环境和结构。因此,社会系统并非个体的随意聚集,而且每一个社会系统都可进行成分、环境和结构分析。社会科学是对社会系统及其成分、环境和结构的研究,社会事实都将根据社会系统和它们的个体成分被解释,即以个体的需要、欲望、信仰、意图、行动和相互作用,在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进行,个体行为将根据处于社会中的个体的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特征来解释。此外,社会系统是具有层次结构的,存在着各级系统,它们之间是彼此相关的。每一个人都至少是一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成员,任一社会行为都是出现在一个社会系统中的行为,任一社会过程都是出现在一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过程。也就是说,有关社会的一切都在系统中运动和变化,不存在孤立的事物、行为和过程。邦格对社会系统性的强调使其从根本上区别于传统社会科学研究所倡导的行为主体与结构、个体与整体、唯物与唯心的完全对立,从而形成了其独特的社会科学本体论思想。
(二)邦格社会科学本体观是对传统唯物主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首先,邦格的社会科学本体论思想是唯物主义的。邦格认为,“一个系统是物质实在的,当且仅当,它唯一地由实在的物质部分所构成” 〔9 〕 (P25 )。而一个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就是个体的人和人工产品,这二者的物质实在性是不言而喻的。其次,并非一般意义上对唯心主义的全盘否定,邦格认为其所强调的精神和观念是真实的,应当以唯物主义的方式科学地研究。再次,邦格主张一种突现的唯物主义。他认为,社会系统主要是人造的,反(自然)“事实”的,它们具有对于自然科学来说未知的属性,而且这些属性中的一些是其成分所不具有的,它们仅为系统整体所有的突现属性,不可还原为个体属性,社会事实是超生物学的,尽管它们包含着生物进程。也就是说,每一个社会事实都包含着一个自然事实,但反之则不然。这不仅规避了唯心主义以及社会自然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还原论问题,而且突出了社会系统的特殊性,为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邦格社会科学本体观是对传统社会科学本体论思想的批判综合。邦格对社会的四系统划分,既承认了社会尤其是个体的自然属性,又强调了其政治,经济和文化特性,这不仅避免了社会自然主义对社会事实和社会系统激进的无条件自然还原,而且规避了历史文化主义割裂自然与社会的弊病及其对生理需要和物质条件的忽视。邦格的突现唯物论社会观,既继承了唯物主义承认社会系统和社会事实存在的实在性宗旨,保证了社会研究的科学性,又汲取了唯心主义者强调观念在社会生活中重要作用的合理要求。邦格的系统论社会观,既保留了社会个人主义认为个体而不是非个体的社会力量是社会的原动力这个客观现实,又抑制了其无限制微观还原的肤浅方法;既承认社会系统及其超个体突现属性的存在,又不否认整体亦具有某些个体合成属性;既承认整体又鼓励对它们进行成分、环境和结构分析;它不仅研究微观个体和宏观社会,而且还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兼顾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研究模式;此外,它还研究社会系统各个层次自身以及之间的关系,“阻止专家陷入单一困境并因此失去视角” 〔1 〕 (P264 )。可见,邦格的社会科学本体论思想继承并保留了社会自然主义、历史文化主义、个人主义、整体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中的合理性因素和真理成分,同时还克服了它们所有的缺陷与不足,是对它们的一种批判性综合。
社会科学研究人类,而人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需要一种能够对二者提供说明的本质性认识;社会科学研究社会事实,它们不是理念的形态、观念的产物,而是一种实在性存在,同时不可否认的是,观念在社会生活和社会研究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要求社会科学的研究不能顾此失彼,必须二者兼顾;个体与社会事实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它们皆处于相互关系和系统之中,这需要一种对社会的系统论认识;社会科学既要研究社会系统和社会结构,又要研究个体行为及其相互关系,既要能解释整体系统,又要能解释个体成分,这也需要一种能够满足这个目标要求的本体论思想,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指导。这些是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的内在理论诉求,邦格的社会科学本体观正是在这方面的有效尝试。
参考文献:
〔1〕Mario Bunge. Finding Philosophy in Social Science〔M〕. New Haven﹠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6.
〔2〕Andreas Pickel. Mario Bunge's 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J〕. Society, May/June 2001,38(4).
〔3〕Mario Bunge. Social Science under Debate:A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M〕. Toronto Buffalo London: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98.
〔4〕Robert Bishop. The Philosophy of the Social Sciences〔M〕.New York﹠London: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 2007.
〔5〕Jeremy Bentham.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M〕. London:Methuen, 1982.
〔6〕Mario Bunge. A systems concept of society:Beyond individualism and holism, Thoery and Decision〔J〕 . 1979,1(4).
〔7〕Americ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J〕. Contemporary Sociology, 2001,30(5).
〔8〕Mario Bunge. The Sociology-Philosophy Connection, New Brunswick﹠New Jersey〔M〕.Transaction Publishers,1999.
〔9〕Mario Bunge. Scientific Materialism〔M〕. D. Reide Publishing Company,1981.
责任编辑 苏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