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一国国情的社会保障的客观规律是由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工具转变为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合理共享的财富再分配机制。家庭保障也具有这种“再分配”效应,这里以孝道、互助、生育和德育为家庭保障制度工具,构建出了家庭保障的“再分配”运行机制。家庭保障与社会保障呈此消彼长的客观规律。
关键词:社会保障;家庭保障;客观规律;制度工具;再分配机制
一、 引言
本文从社会保障由制度工具到再分配机制的客观规律角度出发,以家庭保障为视角,选择孝道、互助、生育和德育四个制度工具,进而构建出家庭保障不同于社会保障的“再分配”运行机制。
二、 社会保障的客观规律
郑功成教授(2000)在《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中强调,尽管各国之间的社会保障理论及实践存在较大的差异,但社会保障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社会稳定、公平与协调发展的机制,其表现出一些共性的规律。在他看来,社会保障具有如下的规律:
(1)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规律。一方面,社会保障的目标首先是为了解决社会成员的特定社会问题服务的,而特定的社会问题又是与特定时期、特定社会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另一方面,社会保障采用的主要是经济援助的手段,它必须有相应的经济基础。
(2)刚性发展的规律。社会保障的发展是呈刚性增长的,具有阶梯式持续发展的特征,即它的项目发展不是单个增加,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采取急剧膨胀型发展的方式。
(3)协调发展规律。社会保障是由若干个不同的保障项目组成的系统,每一个项目都有其不可缺少性,子系统或项目之间必然是协调发展的。在具体项目之间,项目内容应当协调发展,项目水平也应当协调发展;在各子系统之间,保障水平要相互协调,不同子系统项目之间也要相互配合。
(4)多樣化发展规律。多样化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在各国发展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客观规律,它既是影响社会保障制度走向的重要因素,也是制约社会保障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国际因素综合影响的一个结果。它主要表现在项目体系的多样化、管理体制的多样化以及实施方式的多样化几个方面。
郑功成教授(2010)在《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未来发展》中认为从国家发展纵向角度考察,社会保障发展的普遍性是:低收入国家→社会保障(作用)→维护社会安定;中等收入国家→社会保障(作用)→收入分配调节;高收入国家→社会保障(作用)→社会财富合理分配。从国际横向比较角度考察,社会保障发展的普遍性是:追求社会公平(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备的国家→获得持续、健康发展。反之,不重视社会保障或者社会保障制度残缺的国家→社会矛盾相对尖锐、社会排斥与社会对抗相对严重。
基于上述现象的普遍性,郑功成教授认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发展规律主要包括:一是理念与时俱进,经历从慈悲到正义的升华;二是目标从低到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功能持续扩张,被动防范走向合理分配社会财富;四是体系阶梯式膨胀,适应国民需求的刚性增长;五是模式各异,多样化发展。因此,社会保障理念的升华提升目标的升级,进一步促进体系健全、规模扩大、水平提升,最终引入安全、平等、自由、尊严的福利社会。因此,在他看来社会保障作为各国重要的基本的社会制度安排,其发展规律理应为:由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工具转变为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合理共享的财富分配机制。
杨晓(2009)在中国财经报中撰文梳理出现代社会保障“一条主线”和“三大规律”。所谓“一条主线”是指其发展和演进基本上遵循着“救济主导型”→“救济+保险主导型”→“保险+福利主导型”乃至“福利主导型”这一大致脉络进行的。“三大规律”是协调发展规律、刚性发展规律和多元发展规律。胡晓义(2009)在《走向和谐:中国社会保障发展60年》中指出各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同,但都依据本国国情——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社会政治制度、历史文化背景等来选择和调整社会保障的模式和政策架构。他认为,探索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律就是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并揭示这些国情特点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决定性影响。在他看来,足以影响和决定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定位和长期走势的国情因素主要是人口多、底子薄、差别大、老得快和历史长。
基于上述文献,笔者发现立法先行的规律、循序渐进的规律、社会化的规律没有学者进行阐释。立法先行的规律首先要求我们的立法机关的所有行为都是代表民意的,议会各机关有一个广泛的共识,行事具有独立性、谨慎性,法律条文具有规范性,社会保障制度立法具有稳定性等等;循序渐进的规律要求社会保障改革不能搞休克疗法、激进疗法,只能以符合本国国情的方法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社会化的规律要求社会保障的对象、主体、项目、资金和服务等社会化,体现社会保障责任分担、共建共享的目的。
综上所述,笔者比较赞同郑功成教授(2010)的说法,即社会保障的客观规律是由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工具转变为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合理共享的财富分配机制。但是其必须基于一国的国情,它应该包括:理念与时俱进规律、立法先行规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规律、刚性发展的规律、协调发展规律、多样化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规律和社会化发展规律。在此,笔者把这一客观规律概括为:制度工具→再分配机制。
三、 基于家庭保障的社会保障客观规律
1. 家庭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1)社会保障功能的渗透性。社会保障的功能具有渗透性,诸如家庭福利(家庭津贴、家庭补助等)、教育福利等,这些福利在瑞典、德国、美国、日本、法国等发达国家比较常见。家庭津贴在南非、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也已经出现。这样,其使得国家替代劳动者对其家属承担了部分赡养的责任。
(2)家庭赡养功能的不可替代性。家庭的赡养功能具有不可替代性,从经济成本来看:高收入者国家-社会福利高、多(但面临财政压力、减少福利等因素的困扰);低福利国家-社会福利低、少。从受益人的需求来看:需要满足其生存、安全、情感、社交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社会保障能满足人们生存、安全的需要,无法完全满足人们对情感、社交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家庭保障能弥补社会保障的不足。因此,社会保障以家庭为依托,家庭不可替代。
(3)家庭赡养机制的有效性。家庭赡养的实质是人的生命周期权利与义务的实现。未成年时有受抚养的权利,成年后有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义务,老年后有接受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一过程是靠情感维系的,社会保障无法做到这一点。另外,随着家庭纽带的作用,人们的道德力量得到了强化,传统文化,尤其是“孝道”得到广泛的渗透,为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的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4)家庭生活的贫困性。贫困一直是一个世界难题,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就我国的国情来说,贫困家庭主要集中在农村,尤其是东北和西部地区的农村,具有连片贫困和持续贫困的特点。随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城乡贫困家庭的生活现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5)家庭结构的不稳定性。家庭结构的不稳定性主要体现在家庭结构和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上。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家庭结构越来越小型化,“4-2-1”、“6-2-1”或者“8-2-1”等等家庭结构都在不断出现,加上“失独”家庭的不断增加,人口结构逐渐失衡,家庭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传统的家庭功能受到了更多的挑战。
2. 家庭保障的客观规律。
(1)家庭保障的制度工具。在谈及家庭保障的制度工具时,本文选择孝道、互助、生育和德育四个维度来进行客观阐述。
①孝道。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庭保障的起点。在《孝经.级孝行章第十》中就说道“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孝,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它为后人树立了子女对父母孝养、孝敬、孝顺、孝思、孝丧、孝祭的行为模式,使得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成为一种责任和义务。“孝道”文化以上一代对下一代的哺育和下一代对上一代反哺,以及尽孝与承继,構成了个人、家庭和家族在赡养和被赡养的行为上的闭合系统。
②互助。互助共济既是家庭保障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基础。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长期以来作为典型的农业社会,以群体为本位,以家为中心,社会的稳定依靠亲缘、地缘、神缘、业缘和物缘这种“五缘”网络来维持。“五缘”成为“熟人社会”的基础。“亲缘”是包括血亲和姻亲在内的宗族宗亲关系,有父族、母族和妻族,其组织是家庭、宗祠、宗亲会等。“地缘”是邻里乡党关系,古代谓比、闾、族党、州、乡、邻、里、鄙、县、遂等,现代则以籍贯认同的小同乡和大同乡,其常见的组织形式便是各种同乡会馆。家庭保障互助主要体现在亲缘和地缘上,两者强化和巩固了家庭保障的地位和作用。
③生育。传统社会是一个“静态”的社会,而现代社会是一个“动态”的社会。传统的生育观念要求人们早生、多生、放羊式抚养,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现象比较严重,现代社会有所改观,晚婚晚育、精英培养。尤其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控下,子女数量越发减少,养儿防老理念逐步淡化,孩子精英培养的成本逐步升高,给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带来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对家庭保障的日益弱化。
④德育。德育主要是指家庭伦理道德的教育和孩子的教育。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们国家的家庭伦理道德假设有了进一步发展,夫妻关系平等、婚恋自主、家庭民主、生育观念等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孩子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尤其是“普九”的政策,为孩子的德育假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家庭保障的“再分配”运行机制。家庭保障无法像社会保障那样呈明显的再分配机制规律,但其也有自己的“再分配”运行机制。此处所考虑的不仅仅是基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从家庭的角度来讲,财富分配只能构成家庭保障的一部分,更多的需求需要从孝道、互助、生育和德育上得到实现,为老人、孩子等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保障。为此,基于上述家庭保障的四个制度工具,我们可以构建出家庭保障客观规律的运行机制。
首先,孝道是家庭保障的主要影响因素。孝道构筑起来的家庭保障在中国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家庭保障提供可持续运行的理论逻辑。孝道使得“五缘”熟人网络中的“亲缘”和“地缘”更加牢固可靠,为互助共济添加了砝码。同时,孝道对德育和生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都在教育我们的子女要赡养老人、关爱老人。但是,“无后为大”这一孝道对我们的生育观念具有制约性,更多的强调有传宗接代的儿子。
其次,互助是家庭保障的重要功能。互助共济既是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思想,也是两者的主要功能之一。其是凝聚“亲缘”和“地缘”网络的重要纽带,为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互助对德育和孝道的影响比较大,孝道和德育的理论往往通过互助来实践。在新的生育观念的驱使下,互助对生育的影响甚小。
再次,生育是家庭保障的基石。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的对象是人,是由个人组成的家庭的保障,没有人就谈不上保障。尤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已经改变了已有的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对家庭保障功能起到抑制作用,给社会保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同时,生育对于互助、德育和孝道的影响是比较严峻的,从互助角度来看,386199①部队现象日趋严重,邻里互助已经非常困难,无法满足正常的生活需要。从德育和孝道来看,两者也需要以人为基础,子女数量的减少使得德育和孝道建设精英化和高成本化。
最后,德育是家庭保障的重要思想。德育的目的是提高个人的素质,以为家庭保障提供一个温馨、和谐的氛围。德育可以更好的促进孝道的传承和发展、更好的强化互助的作用、更好的改变生育观念。因此,德育工作是当前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不可忽视的重点。
3. 家庭保障与社会保障客观规律。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和社会为补偿现代化过程中被削弱的家庭保障功能,帮助全体社会成员对付现代社会中的社会经济风险,运用社会化的保障手段,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经济福利制度。上述定义强调了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补偿现代化过程中被削弱的家庭保障功能”而进行的制度安排。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家庭保障与社会保障的客观规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劳动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之前的以家庭保障为主的阶段。1951年原劳动部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确立了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以此为基础,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来了。但是在这之前,家庭保障制度在我们的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家庭保障与社会保障几乎没有关系,在图2中呈现出严重的往左边倾斜现象。
(2)1951年~2049年的家庭保障与社会保障平衡发展的阶段。从1951年实施劳动保险条例以来,家庭保障的功能在逐步削弱,社会保障的功能在逐步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代替了家庭保障的功能。
(3)2049年以后的社会保障完善的阶段。2049年以后,也即新中國建国100周年以后,我国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完善,社会保险法更加完善,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相关法律等都已经建立或准备建立,家庭保障的功能持续弱化,基本上被社会保障功能所取代。
家庭保障的功能的持续弱化和削弱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我国的国情和传统文化决定家庭保障是不会消亡的。因此,在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的发展过程当中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两者存在彼消此涨的客观规律。
四、 结论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公平,主要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它要求社会保障创造起点公平、维系过程公平、促进结果公平。为此,家庭保障削弱留下的空间必须由社会保障来填补,两者间是一个彼消此涨的过程,这一客观规律无法改变。但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家庭保障不会彻底消亡。因此,从制度工具到“再分配”机制的客观规律要求家庭保障激活孝道、互助、生育和德育这四个制度工具,以期形成良好的家庭保障运行机制,进而对我们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产生作用,实现社会保障公平。
注释:
①即妇女、儿童和老人。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 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未来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5):2-14.
3. 胡晓义.走向和谐:中国社会保障发展60年.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4. 张健.陈一筠.家庭与社会保障.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13BGL114)。
作者简介:张忠朝,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