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有助于促进我国职业院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资源共享水平的提升,实现中高职院校的规模化办学,推动我国职业教育连锁化和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文章阐述了中高职院校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内涵及其价值,并对中高职院校在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建构过程中所面临的理念困境、组织建构困境、资源整合困境及教学实践困境展开了深入剖析,进而从中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理念创新、组织治理制度优化、教育资源整合及教学实践路径创新等角度对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
[关键词]职业教育 集团化办学 职教改革
[作者简介]雷芸(1972- ),女,云南曲靖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高职教育。(云南 曲靖 655000)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3-0018-03
我国宏观经济体制正处于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历史关键期,产业结构升级要求各产业企业强化联系,以形成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协同力量。中高职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应当定位为服务产业发展,根据产业发展动向适时调整职业教育发展战略,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应运而生。中高职院校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是强化职业教育系统内部成员企业之间联系的机构,是一种链式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旨在推动中高职院校通过教育资源整合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通过探讨中高职教育衔接背景下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的方向、内容及其运作机制,有助于激活职业教育的内在活力,调和中高职教育衔接过程中各职业院校间的多元化利益冲突,为保障职业教育质量提供新路径,实现区域范围内的中高职教育资源与外部热心职教事业的社会教育资源的有力整合,从而开拓职教事业的新天地。
一、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建构所面临的困境
(一)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建构过程中的理念困境
1.部分中高职教育集团陷入唯规模化办学理念的困境。当前中高职教育集团多热衷于职业教育集团规模扩张,强调集团内部的办学资源整合,缺乏特色化办学理念指导,没有推动职业教育质量整体跃上新台阶。部分中高职教育集团多重视统筹规划各职业院校的办学资源,没有深入挖掘职业教育市场上的战略空缺,没有从“人无我有”的角度确立创新型办学方针。各地教育机构在执行职业教育集团的决策时,没有对申请加入职教集团的职业院校进行严格甄别,对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与职业教育集团的办学理念之间的吻合度没有进行重点考察,而是简单希望通过全面整合各职业院校的实力来做大职业教育事业。职业教育集团没有以巩固优势教育资源为核心来整合教育资源,这样不仅不利于做强职教集团,也不利于培养职业教育集团的核心竞争力。职业教育集团应当以“人有我优”的理念为指导,将职教集团建设重心放在培育职业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上。
2.部分中高职教育集团陷入一元化办学理念的悖论。部分中高职教育集团的决策层较为重视全面整合各职业院校的办学方针,统筹规划各职业院校的办学资源,却不重视利用各职业院校既有的特色化办学资源。以校际办学资源统筹理念抑制各职业院校特色化办学理念的策略,实质是规模化批量制造普通职业技术人才的办学理念与培养具有一定创新思想的复合型技术人才的办学理念之间的冲突。在区域产业企业对特色化创新型技术人才需求日益加大的当下,各职业院校的特色化办学资源更弥足珍贵。以忽视各职业院校多元化办学理念为代价的一元化办学理念,使得职业教育难以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的最新发展态势,弱化了职业教育集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建构过程中的组织建构困境
1.部分职教集团的松散型组织架构难以肩负起整合组织资源以实现规模化办学的重任。各中高职院校的独立法人身份赋予了各校的独立决策权,严重削弱了职教集团决策的执行力,原因在于部分职教集团未能建立高效运作的政令统一的组织架构。由于学校不具备行政立法的功能,对内部组织成员的约束能力较弱,因此集团内的行政规章制度无法在组织结构中得以有效执行。这使得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仅具有形式架构而缺乏实质性合作内容,从而导致职教集团管理层的决策执行力被削弱。
2.部分职教集团的成员院校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原因如下:一是职教集团内部各职业院校成员的合理利益诉求并未被充分整合到职教集团的决策中,使得职教集团的决策与部分职校成员的利益产生冲突。由于职教集团在决策层人事任免、校级财务控制权等方面不具备对各职业院校成员的实际控制力,部分职业院校没有切实贯彻职教集团的统一决策。二是由不具有绝对实力优势的院校来充当职教集团的核心,将削弱职教集团的内部凝聚力。职教集团成员间的实力相对均衡,固然有助于职教集团采取较为民主的决策方式,但也容易导致职教集团的组织凝聚力涣散。
(三)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建构过程中的资源整合困境
职业教育集团封闭式的教学资源组合方式不适应开放式教学的要求。中高职院校的教学资源组织改革并未与职业教育集团的成立同步发生,多数中高职院校仍然将班级作为基本的教学组织单位,将大班授课制作为基本的教学组织方式,对具有不同秉性和素质的学生实施无差别的职业教育,无视学生的不同素质水平和不同理想追求,与当前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提出的多样化人才需求相背离。从职业院校的立场分析,职教集团内部成员院校间的资源差异限制了各职业院校共享职教资源的意愿。资源相对丰富的院校缺乏与资源相对匮乏院校合作的意愿,更关注本校职教资源的投资回报率,并从本校利益考虑从而排斥与兄弟院校共享职教资源的行为;而资源相对匮乏的职业院校却希望与资源相对丰富的职业院校展开合作,通过外部职教资源来替代本校的投资,从而降低本校的办学成本。从职业教育集团角度分析,中高职院校教育资源的整合是一个在克服各职业院校个体利益基础上贯彻职业教育集团整体意志的艰难过程,需要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和科学的工作流程來进行支持。如果职业教育集团决策层缺乏克服下属单位抵制变革的决心,未能建立协同各职业院校办学资源的组织架构,未及时出台行之有效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相关制度,那么将制约职教集团开放式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
(四)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建构过程中的教学实践困境
1.跨校专业设置的契合度较低,成为影响中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重要障碍。实现中高职专业建设的对口衔接是夯实中高职教育集团化运作的基础。现实中的中高职院校专业对口衔接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于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错位使得中高职专业课程内容定位存在偏差。中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目录不同,其中,中职专业目录订立于2010年,专业数为321项;高职专业目录订立于2004年,专业数为532项。这种专业目录差异导致中高职院校难以实现完全的专业对口升学,制约了中高职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实施。加之中高职院校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职教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了中高职共同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的难度。二是由于高职阶段学习内容深度不足而导致高职阶段课程教学内容与中职阶段教学内容重叠。中職与高职教育的重叠性课程设置和重复性教学耗费了高职学生的宝贵时间;“炒剩饭”式的高职教育使得部分高职学生的厌学情绪蔓延,缺乏继续学习深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校企合作架构下的实践教学整合能力较弱,制约了中高职集团化办学模式的育人效能。随着区域经济产业升级工程的深入推进,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的高职类学生较受企业欢迎,但中高职院校的集团化办学模式要求合作企业也要接受中职生,以践行全方位的中高职实践教学合作,而作为人才培养半成品的中职学生,其理论和实践经验欠缺,他们参与企业现场实训教学活动可能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此,有的合作企业对参与实训教学活动的学生进行类别选择,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减少企业耗费的成本,但也会降低中高职实训教学资源整合的效果。
二、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实践路径探索
(一)中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理念创新
1.中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应践行顶层设计理念。中高职教育集团可从以下方面贯彻顶层设计理念:从顶层决策机制设计层面分析,中高职教育集团应当优化组织结构,将集团职业教育决策权集中到集团董事会,并下设可促进各校决策层间沟通的协同决策平台,以确保分属不同教育层次的中高职院校在决策前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中高职教育集团可实施校董会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制度,通过外聘教育界、政界、企业界精英参与校董会和专门委员会决策的方式,以确保教育集团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可执行性,从而实现中高职教育集团内的总体办学思路和人才配置目标定位的一致。从顶层设计机制的执行层面分析,中高职教育集团应当成立统一的中高职教育管理组织,具体负责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模式的校董会决策落实和日常校务的指挥领导工作。中高职教育集团管理机构应当围绕校董会的决策,制定责权关系明确、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措施,着力保障各校间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设的协同性,从而实现职业教育集团内部教育资源的统筹优化配置,提高职业技术型人才培养质量。
2.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应秉持以企业意志为核心的办学理念。中高职教育集团应将职业教育的服务对象即企业的意志作为中高职教育的办学理念核心,着力促进中高职院校学习企业的先进文化。先进文化不仅能够增强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和职业意识,也能使学生的学习实践与社会实际相契合。中高职院校应当引入企业的竞争性文化,并以此为契机来破除温室型校园文化,增强职业院校学生学习知识的压力感和对未来严峻就业形势的危机感。中高职院校可在教研室层面展开与地方企事业单位间的互动关系,有效落实专业与职业对口建设工程,以及课程与岗位技能对口建设工程等具体合作项目。中高职教育集团亦可推进校学生社团与企事业单位的共建工程,从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方面来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促进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与企业文化的共鸣。
(二)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的组织治理制度优化
1.中高职院校应以优化职教集团的所有权配置方案为切入口来完善职教集团治理结构。中高职院校的职教集团应当根据举办者投资资产占集团总资产的比例来分配其法人财产权,并规定在职教集团存续期间内的集团初始投资资产及其办学积累资产均归集团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违规侵占。在清晰界定教育集团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可以从产权制度层面有效排除中高职院校对集团化办学模式的非法干扰,从而使得中高职院校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可以在具有实质性法人资格的前提下践行职教集团的办学理念。这是由于产权制度确保了职教集团在获取原中高职院校的出资后,即从法律层面拥有对办学资本的实质性支配权,原中高职院校失去了对职教集团直接行使产权的权利。原中高职院校对职教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决策的话语权,取决于各职业院校对职教集团的投资占总注册资本的比重,并据此来规定职教集团各成员院校应承担的义务,制订剩余索取权的具体分配方案。通过深化职业教育的集团和办学模式,中高职院校可以将其有限的职教资源整合起来,充分发挥其资本优势和资源优势,从而形成规模化办学。
2.中高职院校应以优化职教集团的组织结构为平台来提升中高职教育实效。职业教育集团内部院校成员较多,职教集团与各院校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否规范,直接影响职教集团的组织运作效能。职教集团可建立网络平台和会议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和会议研讨等方式,使集团内部中高职院校实现交融互通。为保障职教集团的内部政令畅通与执行力,职教集团应当被赋予统一指挥集团全局资源调配的权力,以有效规定各院校成员在职教集团内部的功能定位和职责界限。基于有别于理事会制度建立的职教集团决策组织架构,是优化职教集团组织运作效能的理性选择。中高职院校也可考虑以公司架构来健全职教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整合各中高职院校的办学资源,从而打造一个责权边界明晰、利益分配机制合理的职教集团。
(三)中高职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的教育资源整合
1.中高职教育集团应基于各职业院校的优势专业来建设特色化专业。特色化专业建设是中高职院校的立校之本。在组建中高职教育集团后,中职院校和高职院校面临的最大危机是其原有的以优势专业为核心的特色化办学模式被破坏。为此,中高职教育集团应当以各职业学院的优势专业为核心来重新配置办学资源。职教集团可从人、财、物等方面具体落实中高职院校的职教资源整合工作。一是职教集团应促进师资力量在中高职院校之间的共有、共享和共用。师资力量是支撑职教集团教学活动良性运作的基石,是促进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职教集团应当以骨干专业建设为核心,将职教集团内部师资力量打散并重构,形成以骨干专业集群为内核、以教学院系和教研室为单位的师资新组合。为确保职教集团内部师资力量的公平与合理流动,职教集团可以统筹设计针对一线教师的教学津贴支付方案,并设计与之配套的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方案,切实保障中高职院校职教集团内部教师的待遇。为防范职教集团内部各中高职院校教师私下结党营私,职教集团可确定内部教师的教学质量互评标准及工作流程,通过执行统一规范的教师教学质量相互评审制度来加强教师之间的互相监督,减少人为因素对评估结果的不良影响。
2.中高职教育集团应当与行业企业联合建立行业教育联盟。职教集团可打破行业界限和区域限制,将零散的资源整合起来,发挥规模效应,实现中职院校和高职院校在整合中创新创优的新局面。行业职业教育资源联盟是从产业组织经济学的角度提出的中高职教育集团资源重组新模式,该理论认为,行业教育资源作为组织间战略联盟的一种,是多个组织系统以缔约方式所建构的资源共享共同体,通过依据特定的程序对联盟内部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有效发挥各类组织的核心资源优势,实现行业教育联盟整体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目标。行业职业教育联盟内部各职业院校和企业都有着相对独立的利益诉求,这使得联盟既存在组织形式相对松散的问题,也为各成员间相互利用对方的差异化优势资源来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供了运作空间。为克服松散型行业组织形式问题,行业教育资源联盟通过契约约定的方式来建立协同发展的合作愿景,进而积蓄教育资源,增强联盟组织的发展能量。职业教育集团和企事业单位间的合作关系建构应当既重视实体性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也重视无形行业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实体性行业教育资源的独占性和不可分享性不同,诸如人才和技术等隐性行业教育资源的分享可同时增进合作双方的利益。行业教育资源联盟可通过人才交流、共同研发技术和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合作的方式来充分实现联盟内无形教育资源的价值。
(四)中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教学实践路径创新
1.中高职院校应当以职教集团为平台来着力推进中高职教育衔接模式创新。一是职教集团应当从课程衔接层面推动中高职教育资源的整合。职教集团可以采取模块化策略,按照职教课程教学内容的内在逻辑关联性,将中高职课程的教学单元划分为若干教学模块,避免中高职专业课程中的教学内容重复性,实现中高职课程教学标准的统一,从而提升职教集团的教学组织运作效率。二是职教集团应当从学制层面实现中高职教育的有机衔接。中高职院校可以实行中高职分段教学模式,将中职学制阶段的学制定调为面向初中生生源的三年专业技能教育,中职学生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职升学考试并进入应用型本科院校或高职院校接受深造。中高职院校亦可实施“2+2+1”的五年一贯制教学模式,将二年学制的中职阶段学习定位为高职预科教学阶段,将二年学制的高职阶段定位为高阶理论知识学习阶段,最后一年开展驻厂式现场实训课程。三是职教集团可以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衔接的教学模式。可以构建学分等值转换平台,以此来实现中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衔接,具体来说,采取中高职院校与普通高等院校共同商榷学分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共同认可学分的方式来对职校学生到普通高等院校学习进行认证,并根据其学绩表现来认定其获取本科证书的资格。
2.中高职教育集团可探索开放式职业教育模式,以促进职业教育活动的价值增值。这种教育模式是将中高职教育的各个环节视为学生内在学习价值的递增过程,其实质是通过优化职业教育集团教学活动流程和组织方式,以增加職业教育实践的效能。第一,职业教育集团应当充分利用职教集团内部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有效引导学生突破传统大班授课制条件下的学习方式,转而实施开放式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第二,职业教育集团可摒弃以学校为教学点和班级为单位的封闭式教学组织模式,转而在集团范围内积极推动开放式选课制度,以重新配置区域范围内以学生为主的职业教育资源。第三,职业教育集团可升级跨校选课系统,制定统一规范的跨校选课制度规范,简化学生跨校选课的程序,从而形成文理贯通、专业交叉式的跨校课程教学资源的优势互补新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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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汝珍.职教集团组建模式与高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适应性[J].教育与职业,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