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伊宁
摘 要:隨着中国股票市场的蓬勃发展,盈余管理已经成为会计领域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主要从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入手,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限制,并对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具体行为进行了探讨,以期能够对我国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有所帮助。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6月,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数量(A股、B股)已经达到2500多家,股票市价总值也已超过12000亿元,自1990年深、沪证券交易市场成立至今,已经经历了20多年的高速发展,在此背景下,盈余管理开始成为一个很普遍的情况。随着人们投资理念以及投资者构成的变化,上市公司的盈余信息是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盈余管理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研究课题,这对我国会计准则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分析,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随着中国股票市场的蓬勃发展,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出现了很大的波动,有鉴于此,从2007年开始,我国政府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就已在所有上市公司全面实施,以期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起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通常意义上讲,会计准则制定得太宽泛,就会给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创造更多的空间,使其拥有更多的剩余选择权;而会计准则制定得太详细,则会导致会计人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无法找到适用的处理方法。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主要有资产减值准则、关联方披露准则以及债务重组准则,这些准则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在资产与负债的初始分类、后续计量以及公允价值的使用等很多方面都严重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一些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往往会打新会计准则的“擦边球”以达到证券分析师的预期,这使得新会计准则在运用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挑战[1]。
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限制
(一)会计政策的强制性要求得到提高
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上市公司一旦出现亏损不可逆转的情况,就会加大资产减值的计提力度,下一年再通过资产减值的转回,从而实现扭亏为盈,这也是实务界通用的盈余管理手段,而新会计准则对于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是不允许转回的,其目的是减少上市公司利用长期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上市公司的实质性控制,这一变化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了很大影响,明确了公司所要承担的债务,同时也可以有效限制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发生。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使用作出了改进,明确了使用的前提和范围,以确保公允价值不被滥用。从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限制中能够看出,会计政策的强制性要求得到提高,可选择性有所降低。
(二)会计政策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
针对原会计准则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新会计准则特别制定了资产减值原则,将销售价格改成公允价值,使得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更容易被确定,同时也对如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预计处置费用等问题提供了比较详细的操作指南。原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以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而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确定,为此,新会计准则又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此外,新会计准则还对创新金融业务以及套利保证等新业务的确认、计量和列表进行了统一规范,这些举措使得会计政策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2]。
三、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具体行为
(一)资产种类的划分
新会计准则在对资产种类的划分上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改变了原会计准则在细则上进行详细规定的做法,而是按照管理当局持有意图进行划分,这一改变使得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更加接近其真实的财务状况,但是这种划分方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如管理当局的持有意图难以判断,变通资产的划分种类很容易给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留下空间。通常,对资产种类的划分来进行盈余管理的途径主要包括对金融资产的划分与对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划分。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指的是到期日和回收金额可确定,上市公司有明确意图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这部分资产应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债券发生增值时,上市公司对增值部分并不能进行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的是金融资产中的“补缺”账户,这部分资产伸缩性比较大,非常适合充当上市公司利润的调节器,在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可控出售金融资产正在逐年上升;交易性金融资产指的是以投机为持有目的且具有活跃市价的金融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下,由于这部分资产每期的公允价值变动都要转入当期损益,将直接影响到当期的净利,对上市公司而言,并不容易对这部分资产进行风险控制。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上市公司持有房地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资本增值,那么该房地产将被视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可选择使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很多上市公司都看到了房地产中蕴含的巨大潜在收益,因此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一些上市公司便将自用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这种转换交易行为比较常见[3]。
(二)资产减值的判断
新会计准则大量引入公允价值,符合了目前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相关的报表导向,但是并没有将对流动性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规范独立出来,当找不到造成资产减值的原因时,在原计提范围内就会将已计提的资产减值转回,这就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留下了空间。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在之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这种规定并没有考虑到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区别,固定资产在一定年限内需要对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计提累计折旧,某些上市公司在利润较高的年度会对固定资产计提大量的资产减值,使当期利润得以降低,同样也达到了平滑利润的目的。
(三)特殊交易的处理
为了对关联交易进行限制,新会计准则对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关联交易披露的范围、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但是这些规范在实际运用中反而增加了上市公司进行会计操作的可能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处理关联交易的一个趋势,借助中间企业对关联交易进行过渡,就可以达到规避会计准则的目的,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主要体现在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两个方面,债务重组能够使原债务人获取重组利得,按照新会计准则,这部分所得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原债权人发生重组损失,则被计入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就是以物易物,基于市场需求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能够降低上市公司的交易费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与资产重组类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难以摆脱关联交易的怪圈,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不需要付出实际的现金流,账面调整的欺骗性更强。
结论: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并且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而就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来看,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宜疏不宜堵,新会计准则在实际操作中更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以便更好地控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参考文献:
[1] 沈雯.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博弈分析[D].南京财经大学,2011.
[2] 王建刚,刘庆艳.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J].财贸研究,2009,10(2):121-122.
[3] 刘永涛,翟进步,王玉涛.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证据[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1,11(3):65-67.
[4] 鄢志娟.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8,12(4):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