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企业科技创新模式与发展对策

2014-04-29 00:44刘同山
现代管理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对策

摘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央开始强化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并大力推进协同创新。调查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涉农企业科技创新的模式主要有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和模仿创新。这是由涉农企业技术储备和经营实力决定的,中小微型农业企业更倾向于模仿创新,大型领军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力。为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和能力条件建设,政府要强化农业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和地位、从资金、税收、人才等方面培育科技领先型骨干农业企业、支持涉农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企业间或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

关键词:农业企业;科技创新;模式;发展对策

一、 引言

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大科技驱动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随着企业自身经济实力的提升和国家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的加大,近年来,我国涉农企业尤其是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科技研发动力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在这一背景下,农业部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出台了《农业部关于促进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的意见》,以加快引导企业开展农业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结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本文在对样本农业企业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归纳了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主要模式,分析了不同模式的运行机理,进而提出了促进农业企业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建议。

二、 农业企业科技创新模式

在经营和技术创新过程中,农业企业及有关各方依托自身优势,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出了组织灵活、协作有力、内容丰富的科技创新模式。根据科技创新的主要来源由企业自主实施,还是借助科研院所、高校的力量或模仿领军企业的技术成果,农业企业科技创新的模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 自主创新模式。自主创新模式可以帮助企业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稳固企业的市场领先地位,是一种典型的技术领先发展战略。但是,这种模式需要大笔科研资金投入并承担很高的创新风险,因此,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技术储备丰富、资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才是自主创新的主力。对一般涉农企业而言,虽然通过自主创新攻克技术难题,能够明显提高竞争优势,加快企业的产业化发展,但是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很强的社会外部性,且自主创新周期长、风险高、收益难以保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的激励不足。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涉农企业自主创新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1)由于企业的某项技术创新具有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下,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一般来说,这类自主创新会以依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等和农业部的各种科技创新项目开展。例如,山东金正大公司的“控释肥关键技术集成及产业化”、“树脂包膜控释肥料关键技术集成及产业化”、“缓控释肥产业化技术集成与示范”等研究课题先后被列入“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获得自主创新支持资金逾千万元。目前,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58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项,并先后负责起草缓控释肥料行业标准3项,国家标准3项,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创新型企业。依托强大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能力,金正大公司的产品畅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102.5亿元。

(2)政府科研机构为了将某项有重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产业化,采取以技术入股的形式,成立股份制科技企业,进而依托自有专家技术不断深化产品创新。在这种模式中,科研院所与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股份制农业科技企业,科研院所以资金和技术成果折价人股,成为企业的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主要负责技术开发、科技示范等工作。由浙江省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于1998年牵头成立的浙江中慈生态肥料有限公司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中慈公司研发和生产的各种新型有机无机生态肥料,已经被列为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及宁波市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其中“中慈”牌有机肥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有机认证。目前,公司生产的生态肥料,已畅销国内20多个省市区,获得了市场的认可。此外,湖南农科院全资成立的“隆平高科”也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

2. 协同创新模式。由于我国的农业企业发展时间较短,经营资金、技术储备甚至创新意识都比较欠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起来协同创新是当前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形式。按照企业与科研机构或其他企业合作的紧密程度,从松散到紧密,协同创新可以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创建技术中心或研究所,企业出资引进专家和技术。这种模式一般是处于快速成长期的涉农企业,为了加快新品研发、增强市场竞争力,出资成立技术中心或企业研究所,引进科研院所或高校的专家协助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如下辖7个生产企业的山东龙丰集团公司,为了提高方便面、面粉、豆粉、饼干、调味品等产品的技术含量,专门成立了技术中心和新产品开发部,重点依靠科技强化新产品研发和生产,不仅与中国粮食科研所、山东农业大学等十余个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还以聘请国外顶级专家技术指导的形式,掌握国际前沿技术。凭借庞大的技术实力,公司近年来先后研制出降糖营养粉、紫薯粉、胚芽粉和纯天然复合型面制品改良剂等新产品,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中排名第3,产品销往二十多个省市区。生产猪肠衣和肝素钠的四川海天实业公司,为了更好地与科研院所、高校的专家合作,在2008年成立了技术中心。该技术中心在2010年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通过与四川大学、复旦大学、江南大学、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每年在研项目数达到8个以上。截至2013年8月,该公司已累计开发新产品技术和工艺16项,获得国家专利7项,这些成果不仅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还为企业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奠定了基础。

(2)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企业多环节研发和采纳新农业技术。这种模式的产生,一般是涉农企业为了提高产品档次、获得产业链附加值而对各个环节进行的技术创新和采用。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条的核心,不仅大力自主创新,还代表上下游农户或企业筛选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有关科技创新成果,并将选定的成果进行产业化推广,是一种融“农科教、产学研”于一体的协同创新方式。国家首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之一的湖北福娃集团有限公司,不仅成立了研究所,开展“稻米深加工增值转化关键技术研究”,还与武汉大学天源生物工程公司、湖北省农机推广总站合作,以“公司+农户”的形式推广高档优质中籼新品种“鄂中5号”。这些创新有效提高了稻米的转化率和中籼新品种的产业化推广,分别荣获了2010年度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科技成果推广一等奖。以生产销售腐植酸肥料、饲料为主的内蒙古永业集团,也采取了与湖北福娃集团相似的产业链协同创新模式。集团成立了永业科学研究院,积极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寻求适用的新型农业技术,并通过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和自有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组建技术联盟或公司,企业间创新资源和成果共享。所谓组建技术联盟或公司,是指农业企业与其他农业企业或科院院所、高校等联合起来,共同投入资金、技术人才和前期研究积累,成立技术联盟或组建技术公司,共担创新风险、共享研究成果和有关收益的技术创新行为。受制于发展规模、经营资金和技术人才,整体来看,我国农业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不强,成立技术中心或研究所,投入成本较高。组建技术联盟或合作公司,不仅可以让一些企业以更低成本获取适用技术,在较短时间内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状况,还可以充分发挥不同企业的优势,整合技术资源,有效改变科技创新资源在不同企业间的重复配置。2012年7月份,在农业部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北京德农种业公司、北京屯玉种业科技公司等8家种子企业成立了“中玉科企联合种业技术公司”,并联合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创建了“8+1”科企合作模式,实现了种业创新环节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基础研究以及商业化育种上下游间的实质合作,同类种子企业由竞争关系变为合作关系,由松散合作向紧密合作转变。通过“8+1”模式中种质创新、生物育种、品种测试等3个平台的构建,共筛选出30份抗病、耐密植、抗倒伏的玉米种质资源,构建了瑞德—郑58系列、黄盖系列和Mo17系列三大玉米基础群体,测试筛选出15个综合表现好的新品种,大大加速了我国玉米新品种选育,在种质资源筛选与创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3. 模仿创新模式。与自主创新、协同创新的风险较高、投资周期较长不同,模仿创新的技术风险较小,需要企业投入的研发资金也相对较少,可以在短时间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对一些涉农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涉农企业采用新工艺、生产新产品有重要意义。采取模仿战略的涉农企业,通过分析领军涉农企业的最新成果来获取技术信息,并努力进行本地化改良,加快新产品投放,其科技创新的重点是模仿行业内领军企业的产品设计和生产流程。但是,模仿创新具有明显的被动性,而且在创新和产业化时会遇到很多技术障碍。对涉农企业的调查结果表明,一些新成立的中小型涉农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又难以支付不菲的协同创新费用,进行模仿型科技创新成为它们的首选。四川广元市壮牛农牧科技公司是模仿型科技创新的典型代表。该公司负责设备引进和产品生产的杨总,原来是新希望集团的设备部经理,2010年连同其他几个中层管理人员一起离开了新希望,合伙创办了壮牛农牧科技公司,生产亩猪和猪仔饲料。目前该公司的新品研发生产,主要是借助从新希望集团转移过来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对新希望等领军企业的饲料配方进行本地化尝试性改良。依托模仿创新,壮牛农民科技公司实现了快速成长。据估计,公司2013年生产猪饲料可达2万吨,实现产值九千多万元,迅速成为当地知名的饲料生产供应商。当前,该公司正在筹划成立技术中心,与农业院校联合研发新配方饲料。有学者研究发现,模仿创新型企业比协同创新型企业的技术效率低10个百分点。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初创期通过技术模仿战略获得成功后,大部分有经营实力的涉农企业都走上了协同创新或自主创新的路子,如上文提到的壮牛农牧科技公司。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和模仿创新是涉农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不同模式,但在创新实践中,企业一般不会拘泥于某一种创新形式,而是根据企业需要同时选择多种方式。

三、 促进涉农企业科技创新的机制和对策

1. 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提高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以农业企业为创新主体,提高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能够加快推进应用型农业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有助于全面解决农业科研和企业生产“两张皮”的问题,最终实现我国农业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为了提升涉农企业在农业技术研发中的地位和能力,政府需要从财政投入、资金安排和外部服务方面进行支持和引导。首先,要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涉农企业设立科研项目进行农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推广研究;加大对骨干龙头农业企业参与或主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星火计划等要向有资格的大型农业企业倾斜。其次,尝试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推动农业企业组建技术联盟或科技股份公司,加快技术扩散;激发中小微型农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力,逐步引导其从模仿创新向协同创新、自主创新转变,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最后,设立中小微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专项培育资金,组织专家为农业企业尤其是小微农业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咨询诊断和制定创新方案;改变农业技术创新多部门条块分割管理的局面,加快构建多部门联动的知识传播、技术转移和人才交流平台,开放共享农业科技资源,推动形成农业科技的社会化、大创新局面。

2. 培育科技领先型骨干涉农企业,完善资金、税收、人才等优惠政策。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和大量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推广,进一步提高其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水平,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金融、税收、人才政策。在资金方面,要尽快改变目前农业科技创新主要依靠企业自筹和国家计划贷款的局面;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等社会资金以贴息、投资或无偿资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尝试设立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让风险投资在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在税收方面,要完善企业税收减免和研发费用扣除,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激励农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扣除试点,全面解决“高征低扣”的问题,实现农产品深加工和初加工相同的销项税税率,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在人才方面,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双向兼职和流动,引导农业类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农业企业就业;要加大国内外优秀技术人才引进力度,考虑把私营涉农企业和参公单位同样列为人才引进的扶持对象,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协助农业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3. 支持涉农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探索产业链一体化扶持措施。成果转化是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的根本动力。市场接受程度和最终的经营效益是涉农企业在研发新配方、采取新工艺、生产新产品时首要考虑因素。为了解决企业科技创新的后顾之忧,政府应该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政府可以从产业链扶持和产业化应用的角度,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农业企业在技术多元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鼓励农业企业与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合作,培训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鼓励农业企业与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结成产业链创新利益共同体,发挥农业企业在统防统治、机械化生产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领军农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与当地中小微农业企业建立产业链联盟,在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技术创新方面密切合作,多种形式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扩散和转化。

4. 推动企业间或企业与科研院所间的协同创新,创新企企、科企合作模式。产学研协同创新和企业间合作创新是涉农企业科技创新的有效形式。目前有很多涉农企业在技术方面比较依赖科研院所、高校甚至其他企业,加快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紧密合作机制有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一方面,可以依托骨干农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所与农业院校,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农业企业建设高水的技术中心、研究所,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支持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涉农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广中心,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实现无缝对接。另一方面,可以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合攻关”的协同创新理念下,加快完善“农科教、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引导和支持大型骨干农业企业与优势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创新团队培养、基地共建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推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之间开展紧密的技术创新合作,尝试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科技合作企业。

参考文献:

1. 沈迎春.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选择与政策分析.科技与经济,2006,(2).

2. 刘同山,张云华.推动涉农企业走协同创新之路.中国国情国力,2013,(6).

3. 陈念红,曹暕.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分析——基于虚拟组织模式的探讨.安徽农业科学,2010,(17).

4. 陈志兴,楼洪兴.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创新模式与激励机制的研究.科技通报,2006,(4).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成果(项目号:14XNH080)。

作者简介:刘同山,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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