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视角下我国支付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研究

2014-04-29 06:45周方
时代金融 2014年33期
关键词:支付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

周方

【摘要】文章从我国支付型互联网金融的盈利原理出发,进一步就利率市场化对我国支付型互联网金融的影响进行了解读,并进一步探究了利率市场化下支付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希望能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指导。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支付 互联网金融

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则更加历经曲折,经受着资本市场与互联网金融崛起的两重压力。得益于十八大三中全会的召开,更进一步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互联网金融更是成为科技发展与金融创新的产物,在未来的发展中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地位。

一、我国支付型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1.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指的是拥有实力以及信誉的非银行机构,通过通信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与各大银行合作,从而与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相连通形成的电子支付模式。从广义上而言,第三方支付作为支付中介,为非金融机构提供一系列服务,如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第三方支付早已脱离传统的互联网支付模型,成功转变为现今全方位涉及的支付工具。就发展途径而言,第三方支付一般可分为独立带三方支付模式与在B2C、C2C电子商务平台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

2.P2P网络贷款平台。P2P网络贷款即经由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实现资金借贷之间的匹配,一旦有借贷需求,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来寻找满足条件的人,帮助方与其他贷款方共同承担借贷风险,同时借款人可以通过对比寻找最有价值的利率。

3.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通常是借由大量的非结构化数据来实现比较分析,从而为互联网金融机构实施全面信息数据服务,进一步研究客户交易习惯,同时对客户的行为进行预估,最大限度的加强金融机构在营销与风险控制上的力度。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是建立在大量数据云集的电商企业下的金融服务,所谓大数据代表着在众多数据中提取有效信息,也可以表示在众多数据资产中实现变现功能,这就意味着大数据的信息分析与处理必须依托于云计算。

4.众筹。众筹一般是指大众筹资,通过团购以及预购的方式,以广大网民为对象进行项目资金的筹集。众筹往往利用互联网以及SNS的传播特点,通过在企业或个人来呈现自身的创意得到大众的支持,从而实现资金的筹集。众筹平台的运作流程一般为:资金筹集方将项目策划提交给众筹平台,通过审核之后即可在平台上发布信息,进而对项目进行推广,最终获得资金。一般而言,众筹有以下几点要求:首先是所设项目要标明筹资的目标以及时间,再者筹资只有在限定的时间内筹集到目标金额才算成功,发起人方可得到资金,如若项目筹资没有完成,则已获得的资金必须如数还给支持者。最后众筹并不代表着捐款,支持者有权享有报酬,项目成功后,众筹平台一般会从中抽取相应的服务费。

5.信息化金融机构。信息化金融机构一般以信息技术为载体,通过对传统的运营流程实现再造,进而完成金融机构如电子银行、保险以及证券等的全面管理。金融信息化在金融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就金融行业而言,银行信息化建设长期是业内的领头羊,其不但拥有最科学的信息技术平台,同时还拥有集自助、电话、手机以及网上银行于一体的电子银行服务体系,加上数据集中工程,让其在金融领域遥遥领先。

6.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门户即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或者为产品的销售提供服务平台。其关键点在于搜索与比价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往往通过垂直比价的手段,金融产品摆在平台上,用户便可自行浏览加以比较,进而获得心仪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随着不断的优化,逐渐成为第三方理财机构。从政策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门户不具有较大的风险,它不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一旦发生风险也无须承担,另外资金也没有经由中间平台来流通。

(二)我国支付型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

支付型互联网金融的盈利靠的是利率传导机制不顺畅,存贷款利率不能和货币市场利率形成有效的传导,从而形成巨大的套利空间。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便实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解放了多类利率管理工具的限制。尽管如此,我国在利率体制上始终受制于人民银行的利率管制之下。实际上,我国在某种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利率调整都处于被动状态,而且裁定的期限较长。再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往往在宏观经济的层面实行利率整治,大大阻碍了利率作为信号在价格上的实现资金供求的功能,导致利率无法体现资金价格以及供求关系。如此一来,使得利率工具在信贷资金的供需疏导上收到阻碍,导致利率传导机制不顺畅。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正属于经济转轨阶段,一系列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导致国民消费价格的预期往往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如若价格预期往下进行调整,这样就算利率开始下降,由于未来投资于消费价格进一步下降再进行即期投资也无利可图,这就导致存贷款利率不能和货币市场利率形成有效的传导,在这中间便产生了大量的盈利空间,而支付型互联网金融便抓住这一契机开始实现盈利。

(三)我国支付型互联网金融的盈利状况

随着我国支付型互联网金体系的不断健全,支付型互联网金融得到了高速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在2012年为止我国相继有197家非金融机构被授予支付业务许可证,成功升级成为支付机构,至2013年拥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企业甚至升到250家。在2012年底,支付市场甚至飙到10万亿元,大大的促进了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进程。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互联网在2002年到2012年间,用户由最先的5910万增长到了5.64亿,支付交易金额在2004到2012年间就从72亿元增长到3.8亿元,增长率高达118.95%,盈利在逐年增长中,实现大满贯。

二、利率市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解读

(一)利率管制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长足发展还得有赖于存款利率的非市场化。而由于利率的管制,我国在活期与定期存款的利率常常处于低水平上。在前几年间,因为利率的管制,我国银行利润长期以30%左右的速度在增长着。而互联网金融借由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享用着利率市场化下的成果。从2003年起,我国货币市场基金便开始高速发展,截止2013年已经达到了9000亿元。这一形势正好与美国在利率市场化未形成之前的状况十分符合。其中的Q条例对存款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加上美国的通貨膨胀率导致存款利率大大下降,从而货币市场基金给一般的投资者建立了系列规避Q条例限制的方案,以此加大市场收益的概率,故而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得以实现质的飞跃。

尽管跟规避利率管制相类似下的市场创新,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支付手段的革新,我国互联网金融还是较之于美国有较大的差异。美国的利率市场化下的货币市场基金仅仅具备投资的功能,而银行存款不仅仅具备储蓄还要具有支付功能,而企业以及个体在活期存款上一般具有较大的需要,这使得货币市场基金并未能完全实现银行存款的功能。相较之下,我国互联网金融则大为不同,其以互联网企业为基础,根据其支付平台以及日内回转交易,使得互联网金融产品不仅具备储蓄功能,还具备支付功能,用户能够实现随时随地的消费以及转账服务。这正代表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实现了货币属性,并具备信用创造能力,如下图,支付功能大大促进了互联网金融在活期产品上的灵活使用。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创造过程

(二)利率市场化对互联网金融来的巨大冲击

我国互联网金融必须要建立在规范的制度之中,但目前形势下,我国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问题上褒贬不一,对于发展与规范的问题及是否该依赖互联网嫁接还存在较大的疑问。互联网实质上可以充当一个渠道,当今社会,渠道为王,谁获得越多的渠道,所发展的后劲就越大。相较于其他行业,互联网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能够与各个行业相连接,由此互联网金融便应运而生。但互联网的不规范,加上互联网相嫁接的金融没有严格的制度加以管制,这就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的危机。

如余额宝,其本身参与了理财等金融业务,理所应当接受金融监管,这不但为了为银行理财创造平等的环境,同时也是通过完善风险防范体系以实现余额宝的资金安全。但余额宝的资产构成却不尽如人意,它不但与货币市场基金严重脱节,绝大多数资产都属于银行协议存款,当银行实现相对宽松的流动之后,协议存款利率将大幅度降低,而且如若银行在“T+0赎回机制”的放松以及不遵守赎回但不收罚息的规定时,余额宝将面临巨大的流动风险,这就意味着余额宝的风险控制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尽管当前余额宝还处于高收益阶段中,其处于净流入状态,但一旦发生逆转,流动性状况便会造成大量的利益受损,其后果不可估量。

资本市场的发展造成的银行脱媒现象渐趋平和,反而在银行存款与贷款业务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尤其在利率市场化下的互联网,更是加剧了其影响程度,同时威胁了银行的各大业务的发展,首当其冲的便是互联网理财产品。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之快令人咋舌,由余额宝为主的理财热潮席卷而来。相较于银行活期存款,互联网金融拥有其无法媲美的功能。首先是收益较高,即使互联网金融因利率监管使得收益率相对下降,但也大大高于活期存款利率的收益率;再者是灵活性,其可以利用手机等移动产品不分时段、地点的实现转账等功能。而余额宝作为支付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其功能还是属性都应该与货币市场基金接轨。当然货币市场基金也由于余额宝实现了大规模增长,直逼1万亿元,甚至在未来发展中还会呈递增的趋势。我们假设按照4%的标准来表银行活期存款与余额宝之间的利益差,同时90%的协议存款会流入银行,这就表示着商业银行在利息上将会多出360亿到540亿元,这数据意味着概念收益将会占据上一年整个银行领域净利润的20%左右。就算再次流入银行的协议存款占少数,银行为了填充储蓄分流必须提高负债,这将会大大提高负债成本。

三、利率市场化下支付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

(一)加强金融风险控制

互联网金融贯穿全方位的金融体系,不论是央行,还是各大商业银行都必须重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中央银行必须时刻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态掌握在手中,互联网金融在宏观调控、金融服务以及货币政策上都有着重大的影响,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极有可能触发系统的金融风险,因此,务必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独立,及时查找出问题,并加以解决,进一步规避风险。商业银行以及支付机构在进行网络信贷平台的建立时要擦亮眼睛,密切关注诸如网络信贷的融资活动,严格监控其资金收付状况,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体系。

(二)提升产品专业化质量

互联网金融根据名义利率逐渐逼近实际利率。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规模中低收入者将闲散资金投入其中,享受到了真實利率下的福利,这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一般民众对于投资的积极性。在此背景下,更应该提升产品专业化质量,提供越来越多的活期理财产品,切实忽略活期存款利率的冲击,进一步加大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三)建立多元化服务平台

互联网金融为利率市场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不仅能够突破金融抑制,还能进一步加强市场资金的合理配置。在利率的管制下,我国资本在配置上的效率日渐衰落,金融抑制愈演愈烈,导致实际利率出现严重扭曲,从而无法发挥利率在资本配置上的优势。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多元化服务平台,互联网金融一般是通过互联网货币基金实现实际利率的高回报,只有建立多元化平台,才能进一步加强融资力度。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金融往往会经过网络渠道来促进社会资金的利用率,其特有的便利性以及较低的成本投入大大提高了资金流转速率,同时也为银行基于负债端的竞争提供了平台。让利率能够更加及时的体现资金供求关系,从而为资金的流动提供依据。

(四)创造个性化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与惠普金融相类似,在当今互联网金融的建设要求下,创造个性化金融服务是其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如惠普金融的发展,其终极目标是让金融体系能够更大范围的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尤其一些低收入人群与弱势企业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下无法获得合理的金融服务,都是创造个性化服务的服务对象。

四、总结

互联网金融为我们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融资渠道,大大的实现了如同民众在理财与投资上的需求,而利率市场化更是大大的推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利率传导机制的不顺畅,存贷款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传导不协调下更是为支付型互联网提供了强大的盈利空间,为其提供了发展平台。在当前的形势下,市场利率化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对互联网金融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同时也带了较大的机遇,我们更应该抓住机遇,规避风险,将我国互联网金融推上更高的台阶,更多的造福于人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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