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研究

2014-04-23 17:06邓友维
2014年5期
关键词:退耕还林

邓友维

摘要:退耕还林是国家的一项重大生态林业工程,目前已经进入成果巩固阶段,而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工程能否继续顺利开展。本文采用对西部退耕还林地区的实际调研数据,分析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农户收入结构的影响,同时采取退耕农户与非退耕农户的横向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即:退耕还林并非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必要因素,且其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产业结构调整和直接补偿来促进农户增收的政策目标收效甚微。

关键词:退耕还林;农户收入;农户收入结构;退耕农户;非退耕农户

1.数据来源说明

本文所采用的数據为对农户进行的实地调查数据。调查方法是对西部地区农户进行随机抽样调研,调研方式是问卷调查。通过2012年对重庆、四川、甘肃等7个地区的农户随机抽样调研,最终获取223份非退耕和396份退耕有效问卷。其中非退耕农户的问卷包括龄、性别、文化程度、家庭劳力等基本信息和农户种植品种、收入来源、对生活的满意程度等内容;退耕问卷主体包括受访者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家庭劳力等基本信息和耕还林前后农户种植作物、农户收入变化、农户对生活的满意度等情况的调查。

2.退耕农户与非退耕农户收入总量无显著差别

分别将2006年和2012年的数据整理,其中把2012年的数据分为退耕农户和非退耕农户,在处理数据时首先将农户的收入分成5个层次,0-5000表示低入,5001-10000表示中低收入,10001-20000表示中等收入,20001-40000中高收入,40001-80000表示高收入,80000以上表示超高收入。然后统计出每个收入层次所含的农户比例(见表1):

从数据看,非退耕农户在户均总收入和户均纯收入上都略高于退耕农户,但差距不明显。从收入分段比例上看,退耕农户与非退耕农户的差别也不显著,退耕农户和非退农户在各个收入阶段的比例上都基本一致,只是在80000以上高收入段中无论是总收入还是纯收入非退耕农户都略高与退耕农户。

为检验退耕农户与非退耕农户的收入有无显著差距,我们再通过统计分析软件SPSS进行均值的独立样本T检验,设定退耕与非退为两个分组变量,将收入和纯收入视为检验变量,通过运行得出结果如下表:

通过spss软件的独立样本检验结果来看,其中家庭总收入和纯收入的sig.值都大于0.05,即表示它们都是方差齐性的,因此再看sig.(双侧)的第一行值,它们为0.611和0.316,均大于0.05,表示它们在5%的显著水平下,它们并无差别。由此看来,退耕农户的收入并没有显著高于非退耕农户。

总之,农户参加退耕还林后,收入并未得到有效增加,也就是说国家通过退耕还林促使农户增收的目标并未实现。下面一章分析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

3.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国家实施退耕还林的目标之一是促使农户增收,增收的直接途径为发放退耕补贴,间接途径为改善产业结构和促使农村劳动力转移,下从这三方面对农户收入增加的原因进行分析。

3.1 退耕成本-补偿收益分析

农户参加退耕还林以后,可耕地减少,种粮收入势必减少。国家为了弥补农户的土地机会成本实行直接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从成本-效益角度来分析农户退耕后获得的补贴是否能弥补农户放弃耕地的机会成本。

首先分析农户参加退耕的机会成本, 从农户种植的农作物品种看,长江流域及南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农户种植的品种仍大多为玉米小麦水稻等等,通过计算玉米、小麦、水稻的每亩成本和收益,得出玉米、小麦水稻的每亩净收益为372、279元。而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陕西,内蒙古,甘肃)的农户在退耕前种植的品种大多为玉米小麦豆类等,通过统计资料计算得出玉米小麦的每亩净收益为395和493元。

其次,根据国家制定的补偿标准,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然而退耕农户种植最多的小麦玉米及豆类的净收益都远远大于补偿标准,国家的补偿不能弥补农户参与退耕的机会成本。此外,从主要种植的农作物的收益成本看,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的种植净收益更高但补偿却更低,补偿方式欠妥[1]。

通过调查统计,农户的退耕补贴平均只占农户总收入的5%,这表明补偿只是农户收入的很小部分,通过补贴提高农户收入的目标收效甚微。

综上所述,国家对退耕地的补偿标准远低于农户退耕的机会成本,因此退耕还林政策通过直接经济补偿未能有效促进农户增收。

3.2 劳动力转移影响因素

在调查农户的收入情况时我们了解到,农户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的是农户外出打工。从前几年开始,城镇化建设使得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不断膨胀,城市打工的工资收入不断提高,农户退耕还林后更愿意进城务工以增加收入。在问卷中有关于农户家庭劳动力构成的问题,当问及农户家庭的劳动力都在做哪些工作时,通过统计回答的结果统计出选择打工和务农的农户比例的交互表如下:

其次从横向看,非退耕农户与退耕农户选择务农的比例无明显差别,表明无论农户参加退耕与否,农户都始终会在现有的耕地上投入劳力,以获得农业收入。但非退耕农户选择打工的比例为63.7%,远远大于退耕农户的52.1%,其中非退耕农户选择务农的同时又选择打工的农户比例远超过退耕农户,由此看来,相对于退耕还林农户,未参加退耕还林的农户有更多劳动力进城务工,而有更多的退耕还林农户选择将整个家庭的劳动力都用于务农上[2]。

3.3 农户收入结构变化

农户家庭收入来源构成的变化,很大程度上反应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状况。在2012年的问卷调查中有一个关于退耕农户退耕前后及非退耕农户收入来源的排序题,问农户的第一主要收入来源和第二主要收入来源,通过计算得出农户选择收入的项目主要集中于打工、种植、养殖及林业。现在将选择它们的农户比例统计如下表所示:

由表格得出,第一,退耕与非退耕农户以打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比例基本一致,但是非退耕农户以种植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比例明显高于退耕农户,这与上一节劳动力构成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第二,退耕农户以林业收入为主的农户比例高出近10%,同时退耕农户在兼业、政府补贴及其他收入方面均略高于非退耕农户。

综上所述,打工和种植仍是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退耕还林促使农户林业收入增加,从调查来看,农户的林业收入主要依靠种植经济林,其中种植最多的经济作物为花椒、板栗、核桃、桑树、桔类等,可见退耕还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工程虽然推动了林业经济发展,给部分农户带来了一些收益,但总体上并未能使农户的种植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因此也没能通过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来促进农户增收。[3]

4.结论及对策建议

4.1 结论

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的目标是希望通过农户的耕地变林地后,促使农户转移更多的劳动力外出务工,以此提高农户收入,但通过论得出:第一,农户参加退耕还林后,种植耕地减少,因此种植收益减少。第二,尽管退耕农户种植减少,但退耕农户外出的劳动力并未增加。因此退耕还林并未实质上促进农户增收。

4.2对策建议

退耕还林涉及千万农户,农户是理性经济人[4],為使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得到巩固,必须千方百计增加农户收入,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因地制宜选择退耕。耕地始终是西部农村的生存基础,因此在退耕还林时应尽量保留土质较好及耕作方便的土地,这就要求在选择退耕地时要因地制宜,不能盲目划范围和指定任务量。

其次,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提高农户的种植积极性:第一,扶持农业种植,包括对农户的补贴和技术支持两方面。第二,完善补偿机制。退耕还林涉及的面广,各个地区和每个农户的实际情况不同,补偿机制不能一刀切。

第三,减少农户参与退耕的成本,增加退耕地收益。农户参与积极性低,管理被动,投入精力少,效果并不理想。对于短期内不能产生经济收益,[5]进而农户不愿看管的生态林地,应由政府出资统一将其承包给大户管理,由政府着力监管。(作者单位:重庆大学)

参考文献

[1]刘志超,杨改河等.退耕还林对黄土丘陵沟壑区农民经济生活影响的分析[J].水土保持研究第15卷第1期

[2]郭亚军,姚顺波.退耕还林政策对吴起县农民收入影响实证分析[J].技术经济第26卷第8期

[3] 李彬彬,吕杰辽宁省昌图县退耕还林地区农民收入构成分析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012(3)

[4] T.W.舒尔茨.1987.改造传统农业[M].中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

[5]黎洁,李树茁.退耕还林工程对西部农户收入的影响[J].中国土地科学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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