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军
摘要:指出了为了缓解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我国逐渐推行退耕还林这一长久性政策。由于该政策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政策性强,一经推行,农民群众就有较强的积极性参与到退耕还林的行列中,近些年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基于此,针对退耕还林的可持续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旨在能够促进我国退耕还林政策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关键词: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1-0074-02
1 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性的概述
对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性而言,其实指的是从工程开始建设起直至其宗旨完全实现的整个过程中,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实现各个不同阶段的目标。具体说来,表现为有足够稳定的资金投入到工程建设中,从而确保阶退耕还林建设任务能够按设计要求完成;从工程完成时开始到生态林能够产生稳定的生态效益,且经济林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经济效益时为止,在这个阶段里,仅仅依靠政府补贴往往很难保证工程管护质量,因此,应该想法设法从其他渠道筹集到充足的资金,为今后的产出奠定基础。当工程能够取得比较稳定的生态效益后,此时就可以以市场为导向,对当前已经形成规模的森林资源进行适度合理开发,带动相关产品生产和相关服务,在获得稳定利润的同时维护自身生存和发展,进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2 制约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的主要因素
2.1 国家层面因素
我国幅员辽阔,因而实施退耕还林就具有分布范围广,实施难度大的特点,为了推动退耕还林的发展,国家方面相继出台了很多相关优惠政策,但这种优惠都是杯水车薪,发挥作用有限,资金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国家财政补贴,从实际发放标准看,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目前,我国发放的退耕还林补助都是一次性的,一般只有种苗补助,但是后期还需要进行管理养护和补植,这方面,就缺少足够的资金用以维持。因此,新造林往往疏于管理,成活率低下,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另外,随着国家对农业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免除了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这些利农惠农政策,对农民退耕还林的决心造成了一定的动摇,这对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将是极为不利的。
2.2 政府层面因素
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及后期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不仅承担着比较重的责任,压力也比较大,而同时往往只能够获得极少的经济利益,这势必会从一定程度上打击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要表现在对退耕区农民的激励工作不到位,缺乏对新造林的有效管理,也没有真正把退耕还林宣传工作做到位,导致农民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误区,没有认识到实施退耕还林的重要性。农民由于不是很了解相关政策,因而积极性一直表现得不是很高。同时,存在一些城市大力发展经济林,一心只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对国家发展生态林的规定置之不理,在这种行为导向下,使得经济林产品供过于求,对农民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由于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农村可耕地面积急剧减少,造成农村劳动力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闲置现象十分严重,为了增加收入,很多农民不得不选择外出务工。近些年来,我国外出务工农民工数量一直处于增长的趋势。而对于退耕区政府而言,他们并没有对外出劳动产业链加以重视,也没有组织技能培训,对农民进行就业指导,使得很多外出务工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生存技能,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即使找到了工作收入也不高,打击了农民外出务工的积极性,于是大量农民就闲置在家,没有稳定的收入,影响到了退耕还林的可持续性。另外,对于退耕还林工作,地方政府也没有进行科学规划,对今后的产业发展,目标不明确,长此以往,退耕农民很可能会面临生计问题,毁林复耕很有可能因此出现。
2.3 退耕农户层面因素
到目前为止,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并没有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使得参与的农民收益甚少,加上国家财政补贴有限,这种情况如果长期持续下去,很可能会打击到农民的积极性,严重的甚至会迫使其重新选择复耕,这将直接影响到退耕还林的可持续性。
3 促进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在保证农田建设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退耕还林工作
首先,可以结合当地地形地貌条件种植树木,并加快硬件设施完善。其次,一定要在对当地地质情况加以了解的前提下实施退耕还林。因为很有可能在实施退耕还林的期间内无端开发了矿产资源,这势必会破坏我国的生态资源。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民长期主要靠土地耕种为生,并没有开发其他资源,而进行资源开发势必会破坏土地和环境。因此,为了避免造成各种不可再生资源的无端浪费,在农村地区可以大力开发沼气池,利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因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3.2 注重与生态移民工作的相互结合
在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也有可能会开发一些当地的矿产资源,这很有可能危害到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这个问题,一定要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对受影响群众给予适当的计划补贴,合理解决当地村民的生存问题。
3.3 注重与当地经济的相互结合
为了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开展退耕还林工作还应当注意与当地经济结合起来,促进二者和谐发展,尽量不对人类经济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有关部门就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完成后的当地经济发展制定相关规定,并出台一些无偿补助政策,除了可以让农民对退耕还林的意识得到提高外,同时还能确保农民在实施退耕还林以后收入仍有保障,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共处。另外,应该牢牢抓住退耕还林这一有利契机,与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考虑,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3.4 推动后续产业发展
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以后,就应该致力于推动后续产业发展。首先,从全局出发,就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进行方案规划,并制定出相应制度。其次,应当促进退耕还林工程与其他部门间的有机合作,共同推动劳动力转移,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与升级。最后,加快后续产业发展,不断促进种植园区建设,优先考虑种植效益高的植物,在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提升农村能源的利用率,促进退耕还林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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