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标记理论下看风格传译的趣味
——《别离辞:节哀》之两种译文的对比分析

2014-04-17 06:22方娇艳
集宁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卞之琳原文译文

方娇艳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风格标记理论下看风格传译的趣味
——《别离辞:节哀》之两种译文的对比分析

方娇艳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刘宓庆提出的风格标记理论,是衡量英语诗歌作品译文质量的客观参照体系。借助刘宓庆的风格标记理论,从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两方面,对两个翻译大家——卞之琳、胡家峦分别给出的约翰·邓恩的爱情诗代表作《别离辞:节哀》进行对比分析,有助于理解二者在翻译邓恩诗歌时各自的特色和策略及背后的风格意义。

风格标记理论;别离辞;节哀;译本对比;卞之琳;胡家峦

一 引言

在十七世纪的英国诗坛上,曾经出现过一批以“奇思怪喻”著称于世的“玄学派”诗人,而约翰·邓恩作为英国玄学诗的鼻祖,凭借其诗作独特的“‘奇想巧智’,以所谓‘不入诗’的取譬和日常用语”(卞之琳,2000:35)而独步诗坛。他毕生的创作众多,涉及爱情诗、宗教诗和布道文,其中他的爱情诗(有学者认为“其中包含有不那么崇高的色情”[1]而称其为“艳情诗”),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直抒胸臆、感情热烈的情诗,而且大量引入“玄学派诗歌”典型的奇喻和诡辩,突出地表现出其独具特色的诗作风格,这使得他的诗歌在当时人们普遍厌腻了诗风绮丽、多愁美感的浪漫诗歌的背景下,显得既充满思维的深度,又富有别样的艺术魅力,因此格外具有吸引力。而《别离辞:节哀》正是此类的代表作。

《别离辞:节哀》是邓恩于1661年冬随其恩主罗伯特·特鲁里爵士出使巴黎,临行前所写下以赠别妻子的诗作。全诗以邓恩惯用的推理辩论形式展开,巧妙运用了天体、黄金等多种科学意象,最为精妙之处在于以圆规的双脚比喻两个面临离别时相爱的灵魂的不离不弃,用缜密的推理演绎了爱人间超凡脱俗的精神之爱,想象之大胆、比喻之精巧,无不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本诗在引入国内时有多个译本,其中,著名的翻译大家卞之琳和胡家峦的两个译文被引用次数最多,也最受推崇,而两个译文又极具代表性,但目前尚未有人对此进行比较分析。事实上,卞、胡二位在对《别离辞:节哀》的处理上鲜明地体现了各自的风格和趣味。因此本文试图借助刘宓庆的风格标记理论,从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两方面,就这两个译本进行对比分析,以期探讨二者在翻译邓恩诗歌时各自的特色和策略及背后的风格意义。

二 风格标记理论视域下的两个译本对比

(一)风格标记理论概述

在传统的文体学和文艺理论中,风格通常被视为一种模糊、飘渺的论述,往往借助于主观性强的“印象性术语”来表述,虽然有助于领悟作品的行文气质,但缺乏科学的界说。对此,著名翻译理论家刘宓庆提出了风格标记理论(stylistic markers)来探询文章的风格意义。他认为,风格可以表现在风格的符号体系当中,具体分为“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 “形式标记”(Form Markers)着眼于音形变异等直观性的稳态结构分析,具体有六个类属性标记:音系标记、语域标记、句法标记、词语标记、章法标记及修辞标记;而“非形式标记”着眼于审美效果,即美学上的 “非定量模糊集合”(刘宓庆,2005:249)。这种非稳态结构分析即作者的表现法、作品的内在素质分析及接受者的视野融合,这些要素对于客观考虑译文的质量和特色有很大的参考意义。但考虑到诗歌的特性,在对《别离辞:节哀》的两个译文的比较分析中,笔者着重选取音系、句法、语域、词语这四个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层次中对接受者的视野融合的考查,以窥究竟。

(二)形式标记

1.音系标记与句法标记相映成趣

对于诗歌来说,音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诗歌中,尤其是对听觉效果极尽考察的传统诗歌中,对音韵的使用和搭配的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诗歌对接受者的审美接受。《别离辞:节哀》原诗分为九节,每节四行,全文大致采用了八音节四音步抑扬格的韵律和abab的韵式,由于诗作大致遵循了规律的诗歌韵式,因此读来朗朗上口,具有令人愉悦的音乐性,译者必须敏锐地抓住这个显著的 “音系标记”(Phonological Markers)。

通过仔细的对比可以发现,在全诗九节的六节中(除第一节、第五节和第九节外),卞之琳运用了和原作一样abab的韵式,基本保留了原作的音乐性。这一点突出地表现了卞之琳在处理英文格律诗时的翻译主张。他提出了“信、似、译”的翻译标准[2],尤其针对诗歌翻译。此外,他在翻译英文格律诗时,还特意区分了中英格律的差异,提出了“诗人译诗,以诗译诗,格律译诗,以顿代步”的翻译主张(卞之琳,2000:7)。他认为,英语格律诗,按音步轻重音分为抑扬格等,而“用汉语语体来翻译他们格律诗只能将英文诗抑扬算‘顿’‘拍’数或者‘音组数’。 这样一来,英语格律诗以音步为衡量标准单位,和我们试用不拘轻重音节位置的‘顿’和‘音组’或‘拍’作为每行诗的衡量单位,不仅相应了,而且相近了”(卞之琳,2000:8)。在这篇译文中,卞在音韵方面的处理很好地体现了他的这种翻译主张。试看第一诗节的处理:

Example(1):

As virtuous men pass mildly away,

And whisper to their souls to go,

Whilst some of their sad friends do say,

“The breath goes now,” and some say,“No,”

译文一(卞):正如德高人逝世很安然,∕对灵魂轻轻的说一声走,∕悲伤的朋友们聚在旁边,∕有的说断气了,有的说没有。

译文二(胡):有德之人逝世,十分安详,∕对自己的灵魂轻轻说,走,∕有些悲伤的亲友则高声讲,∕他的气息已断,有些说,还没有。

在本节中,卞的译文以四顿(或称音组)对应原文的四音步抑扬格的韵律,音韵断句即为“对灵魂∕轻轻的∕说一声∕走”。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句中,“走”和第四句的尾字“有”,恰好呼应了原文的∕u/韵脚。虽然这样精心处理的音律在下文中难以复制,虽然本节没有依照原作押abab的韵式而代之以abcb,然而卞在全篇中仍然在总体上保持了同样的韵式,这一点也再一次践行了他的主张:“翻译西方格律诗时,韵式可以相同或者相似,音律只能相应”[3]。

而相比之下,胡的译文则更加考究。首先,其译文通篇严格遵守了与原作一样的 abab韵式,显得更加整齐规律。除此之外,胡的译文还在兼顾原作音系特征的基础上,又增添了一些以标点为形式的断句处理,充分体现了句法标记在平衡和提升译文音韵和谐感的重要作用,音韵和句法的处理相映成趣。如本节中,“有德之人逝世,十分安详∕对自己的灵魂轻轻说,走,∕有些悲伤的亲友则高声讲,∕他的气息已断,有些说,还没有。”这样的断句处理,不仅复现了原文的停顿,使得长句在局部句群上显得句意更加集中,而在句子形式上不但不至于显得冗长,还使得句子在形式上长短相接、错落有致,在和谐的音韵之外,更增添了朗朗上口、抑扬顿挫之感。

再对比:

Example(2):

So let us melt,and make no noise,

No tear-floods,nor sigh-tempests move;

'Twere profanation of our joys

To tell the laity our love.

译文一(卞):让我们化了,一声也不作,泪浪也不翻,叹风也不兴;∕那是亵渎我们的欢乐——∕要是对俗人讲我们的爱情。

译文二(胡):让我们熔化吧,默默无语,∕不要泪流如洪水,叹息似风暴,∕那将会亵渎我们的欢娱——∕要是让我们的爱情被俗人知道。

在本节中的前两句的处理上,卞的译文巧妙地用平行相等的字数音顿对应了原文的八音节四音步,且在“no…nor”的处理上译成了“也……也……”,满足了语音和词意的对等;而胡的译文则不然,依然沿用了长短句相间,字数不相等的错落断句,“no…nor”的归成置于句首的 “不要”,而通过同义词“如”和“似”来平行句意,可谓用心良苦。就词意选择的简洁性和与原文的对等性上看,卞此处的处理更显雕琢。

2.语域标记和词语标记彰显风格

除了音韵和句法之外,诗歌的语汇如大厦之砖,不仅构建起整首诗歌的主题、意象、内容,同时也充分体现诗人的才情和特色。语汇即体现在刘宓庆所说的语域标记(Register Markers)和词汇标记(Lexical Markers)上。语域标记可按语体、专业、性别等分类,如按语体可分为口语和书面语,这种语体特征在《别离辞:节哀》中有鲜明的表现。由于本诗是邓恩赠别妻子的诗作,诗作对象既然为亲密之人,诗人本人的诗作也惯以平实的日常用语为载体,同时考虑到诗人的教育和神学背景,那么本诗用语的平实性和典雅性的糅合则不足为奇了。本诗中既有雅致的语汇,又有通俗的口语,亦庄亦谐、相映成趣,既包含了精神之爱的神圣性,又显得平易近人。因此,判断本诗的译文的好坏和贴切与否,原作的这个特点显然是衡量的重要参照标准。

反观两种译文,二者的语言质量和风格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卞的译文中的用语显得更加口语化,偏白话文,有几处运用了直译的方法,因此译文略显生硬;而相比之下,胡的则更符合现代汉语标准,通畅合体。恰如以下译文的对比:

Example(2):

Moving of the earth brings harms and fears,

Men reckon what it did and meant;

But trepidation of the spheres,

Though greater far,is innocent.

译文一(卞):地动会带来灾害和惊恐,∕人们估计它干什么,要怎样,∕可是那些天体的震动,∕虽然大得多,什么也不伤。

译文二(胡):地震带来恐惧和灾祸,∕人们谈论它的含义和危害,∕天体的震动虽然大得多,∕对人类却没有丝毫的伤害。

原文中除了reckon和trepidation两个词较为书面化以外,其它用语都较为平实,近于现代英语的行文,但又由于诗人的韵律韵脚的设计,本节诗读来既显得平实近人又韵律和谐。两种译文都基本遵循了这个特点,但是可能与译者所处的时代汉语标准差异有关,其选词的差异体现出了不同的通畅程度。相较而言,卞在第一句后半节的译文中,虽然沿用了原文的宾语从句形式,但直译了“干什么”、“要怎样”,使得译文读来显得过于口语化和生硬,与整首诗的前两节所营造的庄严气氛和流畅文风显得不太协调。而胡的译文同样在第一句后半节的处理上,在沿续了原文的平实用语风格之外,通过将宾语从句 (“what it did and meant”)转译为名词(“它的含义和危害”)的方法保持了意义的通畅和得体。

除了语体分野之外,两个译本也多处呈现出二者各自的词语标记特征。但词语标记与语域标记略有不同,“后者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性,而前者主要指个人的用词倾向(idiolect)”(243)。在卞、胡二人的译本中,词语标记典型地表现在二人口语、书面语的选用和用词的平易与典雅程度的差异,语域标记与词语标记的风格特色交相辉映,反映出译者对原作的不同理解及表达和译者的艺术特色及创作个性。试看第四节的译文处理:

Example(3):

Dull sublunary lovers’love

(Whose soul is sense)cannot admit

Absence,because it doth remove

Those things which elemented it.

译文一 (卞):世俗的男女彼此的相好,∕(他们的灵魂是官能)就最忌∕别离,因为那就会取消∕组成爱恋的那一套东西。

译文二(胡):世俗的恋人之爱,∕(它的本质是肉感)不允许∕离别,因为离别意味着破坏∕凡俗之爱的基本根据。

本节中,原文“lover’s love”,在卞的译文中用的是“男女彼此的相好”,“相好”一词通常出现在日常口语中,略带有一些粗俗调侃的意味;而胡的处理则选用了“恋人之爱”,“恋人”一词加上“之”以代替“的”,更符合书面语的正式和规范而显得更为雅致。同样的,在最后半句中,卞将“those things which elemented it”译成“组成爱恋的那一套东西”,“那一套东西”同样偏向口头语,而“组成”二字在此语境中更像是直译,稍显生硬;胡的译文用“凡俗之爱的基本根据”,把“those things”所代指的内涵译出,同时,通过把动词转化为名词的方法, 灵活地把“which elemented it”这个起修饰作用的定语从句转译成了名词“基本根据”,在领悟了原文的意蕴并保留了原意的基础上保持译文的通畅和得体,是相对而言更加合适的处理方式。

(三)非形式标记

通过形式标记的基础式结构分析,还不足以全面把握作品的风格面貌,风格中依然还有神韵、风骨、气势、情调等等“非形式因素”,即非形式符号有待考查。在刘宓庆的三个非形式符号的层次中,接受者的审美个性会造成对诗歌译文的美学价值评价的极大不同,而这又与读者所传达出的风格相辅相成。依据尤金·奈达提出的“动态对等”原理,译文除了传达原文意思之外,还需要传达原作之精神与风格,而在这一过程中,自然也会展现出不同译者的不同译文的文体风格。事实上,译文不仅仅是文本本身意义和信息的传达,在很大程度上更是译者作为主体的创作风格的展示。风格之重要性,正如古罗马政治家、演讲家西塞罗所说的:“风格即修辞”,而法国博物学家布封也提出:“风格即人”。在卞之琳和胡家峦两者各自的译文中,正鲜明地呈现出二者不同的风格特点和不同的审美效果。

总体而言,卞的用词,如前所述,相对而言偏重口语化表达,追求白话文的通晓明白,如“很”、“干什么”、“要怎样”、“相好”、“那一套东西”、“再不愁”、“打成了一片”、“那一个一回家”、“就会这样子”多次出现,虽然让读者读来,用词平易令人亲近,但却使得句子节奏颇为松散,译文看起来较为主观化,不太符合书面语的正式性,句法和语汇的疏于功夫很可能降低读者对诗歌的审美评价;此外有几处用词也不够精准,如“remove”译成“取消”、“our selves know not what it is”译成“自己都不知道存什么念头”、“makes my circle just”译为“我的圆圈才会准”,这种口语化用词失之对原文确切含意的把握,与原诗中的雅致风格不相协调,极有可能造成读者在不知原文的情况下,失去对原诗作的亦庄亦谐的诗风的审美体验。而胡的用词则更为准确,既使用了平实无华的口语语汇,又保留了书面语,尤其是意象群的雅致风味,使诗歌更加隽永,读者相较而言更容易获得语言转换过程当中所缺失的审美补偿。如第六节:

Example(4):

Our two souls therefore,which are one,

Though I must go,endure not yet

A breach,but an expansion.

Like gold to airy thinness beat.

译文一(卞):两个灵魂打成了一片,∕虽说我得走,却并不变成破裂,∕而只是向外伸延,∕像金子打到薄薄的一层。

译文二(胡):我们俩的灵魂溶成了一片,∕尽管我走了,却不会破裂,∕这种分离不过是一种延展,∕像黄金打成了轻柔无形的薄页。

在本节中,诗人使用了炼金术的意象,将两个相爱而融为一体的灵魂比作了打薄的黄金,珍贵而永恒。虽然本节中诗人用语依旧平易,然而由于用炼金术这一“奇喻”作比,升华了诗人的情感。在译文的处理上,卞的首句的处理略有不恰当,“灵魂”和“打成一片”口语化搭配虽然呼应了尾句的“beat”,但显得略有牵强。此外,“变成”和“破裂”在句子上的连接,在中文中有病句之嫌,依据汉语规范,“变成”后面通常加形容词或名词作表语,而此处的“破裂”是动词,因此不太恰当 (这种略显生硬的搭配还有 “取消/组成爱恋的那一套东西”、“并不像∕移动”),读来令人觉得拗口。而胡的译文第一句的处理中,将原文的“which are one”的表示状态的“are”生动地译成表示过程的“溶成”,使得诗句呈现出动态感,也更加强调了原文中的灵魂的相互融合之意,“one”译作“一片”,既兼顾了动宾搭配的恰当性,也呼应了尾句的炼金术的意象。尾句中,胡用了 “轻柔无形”生动地传达了原文中“airy thinness”的修饰效果,深化了两个灵魂的空灵轻盈之态,相较于卞的“薄薄的一层”更显得生动传情,也激发了读者的审美想象。这种选词和用语上的差异所导致的风格的不同,既造成了对原文意蕴的保留和发挥的不同,又鲜明反映出译者的风格特点,令读者在借译文读懂原文之外,也产生了不同的审美体验。

三 结语

王国维《人间词话》云:“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这番话不仅适合于文学作品的审美,也同样符合文学翻译的审美过程——好的译文必然能让人读之宛如畅游于原作诗文的情思互通的美妙天地当中,并隔空与原作作者心灵相应。在卞之琳和胡家峦的两个译本中,二位译者通过不同的翻译策略“入”与“出”,即解码与编码,传达给读者的不仅是不同的译文,也是自身译者风格的展现。本文借助刘宓庆的风格标记理论,从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出发,就卞之琳和胡家峦两位翻译大家的各自的译本进行对比分析后发现:卞对押韵的处理使得译文作为独立的文本也取得了朗朗上口的音乐性,此外,他还偏重口语化的词汇和句式,译文明白晓畅,但由于明显的口语化倾向和有失精准的选词,使其译文显得过于平淡,句子松散,不太符合原作中亦庄亦谐的文风,不利于读者对原诗作的亦庄亦谐的诗风的审美体验。而胡的译文在保证音韵和谐基础上所做的断句处理更使其增加了抑扬顿挫之感;在选词搭配上,较为完好地沿袭了原文的平实和典雅并重的诗风,既兼顾了诗作的原意,又生动传情地表达了诗作的意蕴,使读者即使隔着译文阅读原作的情况下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读诗审美体验的补偿。

[1]傅浩.英国玄学诗鼻祖约翰·但恩诗集[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6.

[2]卞之琳.卞之琳译文集[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

[3]胡家峦.英国名诗详注[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

[4]刘宓庆.新编当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The Taste in Transplanting Styles in light of the Theory of Stylistic Markers——A Study of the Two Versions of John Donne’s A Valediction:Forbidding Mourning

FANG Jiao-yan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

The theory of stylistic markers established by Liu Mi-qing,is an objective reference system for evaluating the translation quality of English poetry.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separate versions by the two great translators-BIAN Zhi-ling and HU Jia-luan-for one of John Donne’s love poems A Valediction:Forbidding Mourning,helps its audience to understand the two translators’respective translational characteristics and strategies and their separate stylistic significance in terms of formal and nonformal markers in light of Liu Mi-qing’s theory of stylistic markers.

Theory of stylistic marker;A Valediction:Forbidding Mourning;a comparison of translations;BIAN Zhi-ling;HU Jia-luan

I406

A

2095-3771(2014)02-0063-05

2014-03-07

方娇艳(1989—),女,汉族,福建省永安市人,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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