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伍豪事件”及其当代启示

2014-04-10 06:42
关键词:康生国民党

孙 君

(绍兴市对口援疆指挥部,新疆 阿克苏843200)

论“伍豪事件”及其当代启示

孙 君

(绍兴市对口援疆指挥部,新疆 阿克苏843200)

1931年国民党特务伪造“伍豪等脱离共党启事”,当时苏区和地下党采取了登报等有力的揭露和反离间措施。“文革”期间江青却以此要挟周恩来。为证清白,党内知情人和周恩来本人曾多方辩诬,毛泽东对此先后两次批示。“伍豪事件”是特殊年代“伟人”擅权的典型案例。重新审视这段历史,对建设当代政治生态,完善党内制度、依法制约权力,健全组织协调机制,严格查案办案程序,均具深刻启示。

伍豪事件;周恩来;辩诬;政治生态;当代启示

1931年12月初,周恩来在果断处理了顾顺章叛变事件后,由上海转移到瑞金,就任中共苏区中央局书记[1]218-219。1932年2月中旬,上海《时报》《申报》等报纸突然连续刊出一则《伍豪等脱离共党启事》①,这则署名“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启”的启事,乃是国民党为陷害周恩来而设计的离间计。上海的地下党组织和苏区中央,对此果断采取了有力的反击措施。

时至1967年春,在“文化大革命”“抓叛徒”的高潮中,天津红卫兵翻找到了35年前登载伍豪等脱离共党启事的旧报送呈江青。江青喜出望外,立即致信林彪、周恩来、康生,企图要挟周恩来。党内知情人和周本人曾多次证明辩诬,毛泽东也前后两次就此事作出批示。关此种种,史家称之为“伍豪事件”②。时至今日,回眸数十年前之旧事,爬梳剔抉各类材料,个中曲折耐人寻味,令人深思。

一、党内高层知情人说“伍豪事件”

关于“伍豪启事”的炮制出台及中共如何采取相应措施,亲历者提供的相关回忆,对于还原历史真相,弥足珍贵。

李一氓在其晚年回忆录《模糊的荧屏》中详述此事:1932年2月16日至21日,上海《时报》《新闻报》《申报》《时事新报》忽然连续刊出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脱离共产党启事。大家觉得这个启事显系国民党特务伪造,旨在反苏反共,必须设法澄清。经商后决定由潘汉年出面,通过当时法租界巡捕房的律师陈志皋,找法国律师巴和,代表周少山,在1932年3月4日的《申报》上刊登了一个重要启事:

兹据周少山君来所声称:渠撰投文稿曾用别名伍豪二字;近日报载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脱离共产党启事一则,辱劳国内外亲戚友好函电存问;惟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绝未用作对外活动,是该伍豪君定系另有其人;所谓二百四十三人同时脱离共党之事,实与渠无关;事关个人名誉,多滋误会,更恐有不肖之徒,颠倒是非,藉端生事;特委请贵律师代为声明,并答谢戚友之函电存问者云云前来。据此,合行代为登报如左。[2]127-129

对李一氓等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的共产党人来说,觉得这样处理“伍豪脱党启事”事件是既起到了效果,又让国民党无从下手,运作得“很妙”。“这个启事花一百两银子是贵了点,但达到了我们的目的。因为周恩来已离开上海,他不会知道我们做了这些事情。以后也没人向他提过这件事。”③

李继续写道,“文化大革命”中,南开大学“红卫兵”查报纸查出“伍豪启事”,就告到毛泽东那里④。“这使得周恩来无缘无故一时处于很尴尬的地位。他不得不去找一些旁证,为自己做了辩护,写成一个送中央的大事记。那个大事记从1931年1月开六届四中全会算起,分月分日,记到1932年2月。当时只能依靠毛泽东出来说一句话,但1967年他只批给林彪等人去‘阅存’,1968年才批‘此事已弄清楚,是国民党造谣诬蔑’。”李的回忆还提到一个情况,即“同时党内也在一些油印刊物上刊登了反驳的文章”。说明当年党组织处理此事的重点是放在对敌揭露和反击上,对周则是完全信任、毋庸置疑的。

据杨尚昆回忆,1932年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曾散发过一份揭露敌人刊登“伍豪启事”阴谋的政治传单,这在一定层面上印证了李一氓的回忆。同时杨还增加了两处新的内容。一是,2月27日上海出版的《实报》第十一期上,登了一个揭露敌人阴谋的“伍豪启事”,同时发表了《国民党造谣诬蔑的又一标本》的文章,谴责国民党“以卑鄙的造谣”“假借伍豪同志的名义来诬蔑伍豪同志(共产党的领袖之一),诬蔑中国共产党”的罪恶行径。二是,在苏维埃区域,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名义,由主席毛泽东署名,还专门发过一个旨在澄清事实、粉碎国民党特务谣言的布告[3]63-64。杨尚昆时任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长。对于在周恩来被江青要挟时没有出来仗义执言,杨的解释是“‘文革’开始,我被关了起来,‘四人帮’利用‘伍豪事件’大作文章,我是后来知道的”[3]64。

陈云对此也做了郑重证明。据《陈云传》,“文革”期间,当江青等企图用“伍豪启事”陷害周恩来时,陈云曾出来作证说:“我当时在上海临时中央,知道这件事的是康生同志和我”“这件事完全记得是国民党的阴谋”[4]113。作为重要的当事人,陈云在“文革”中“靠边”,自1969年起,又被“下放”到南昌。1972年6月13日,在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议小组会上,邓颖超又专门就此事询问,陈云表明自己知道此事是国民党阴谋,并在会议发言中再次作了证明[4]113。

康生是与林彪、周恩来同时收到江青关于伍豪启事来信的。得信后,作为知情人,康生的第一反应即此事纯系国民党的阴谋,因为,此前康生曾不止一次就此作过批示。据穆欣《隐蔽战线统帅周恩来》:

1962年10月31日,康生曾在一份涉及“伍豪等脱离共党启事”的材料上亲笔写过:“这完全是造谣诬蔑,与敌人站在一起的说法。事实真相是:顾顺章叛变后,全家被我们干掉了,敌人为了报复,用特务机关造了那个谣。实际上,当时周恩来同志早已到苏区去了,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事。”1963年12月27日,康生在另一份有关材料上再次批写道:“当时在上海的同志都知道这件事。”[5]430

但以康生之老练世故,收到5月17日来信,当知江青此举别有用心。因为此时正逢一些“造反派”贴大字报“炮打”周恩来,可以说,江青此信是众多倒周动作中的一个毒招。考虑及此,康生静以待变。1967年5月29日,也就是周恩来在江青来信上批示表达意见10天之后,“毛泽东又针对正在掀起的‘炮打’周恩来浪潮,在一份材料上批示:‘极左派’的观点是错误的,请文革同志向他们做说服工作。”[6]1734批件传阅后,康生即致信陈伯达、江青,“建议由中央文革小组召集相关造反派开会,批评‘极左派’观点。”[6]1734“倒周”风浪得以平息。综合以上,可以发现,在没有看到毛关于“伍豪启事”的第一个批示之前,康生是实事求是的,是积极为周恩来证明的。但在毛第一个批示之后,康生似乎闻到了一些异样的气息,于是处于观望姿态。在看到毛泽东5月29日批示后,康生判断毛还是保周的,于是康生又积极护周。特别是在确知毛1968年1月16日的第二次批示后,康生更是主动为周作证。1972年2月18日,作为知情人,康生又口授一份记录:“所谓‘伍豪启事’完全是国民党特务的伪造,用来攻击诬蔑我们党和周总理的。”⑤

“伍豪启事”系国民党伪托,在20世纪30年代本来是很清楚的,中央对此也有过结论的[7]212,当事人和证明人也都是在的,但康、周对此事仍是慎重其事,一丝不苟,大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足见在他们眼里,此事实在非同小可⑥。

二、周恩来对“伍豪事件”的反应和毛泽东的两次批示

“伍豪启事”在1942年延安整风时虽已经搞清,做过结论,但是没有形成文件。周恩来自然明白江青来者不善,没有过硬的材料,是过不了这一关的。为此,当即委托邓颖超从北京图书馆借来1931年和1932年在上海出版的《申报》《新闻报》《时报》等报纸,组织身边工作人员分工查找,在找到1932年2月20日《申报》“伍豪等脱离共党启事”后,周恩来要求再查一条当时在上海的党中央反驳国民党的消息。在1932年2月22日《申报》的广告栏内找到后,周恩来请新华社的摄影师钱祠杰把这两则消息翻拍下来,“嘱咐把图书馆的报纸保存好,暂不退回”[8]183-184。

在周、邓的高度重视下,从1967年5月17日江青来信,仅两天时间,即基本找全相关资料。赵炜回忆:“5月19日,周总理根据我们查出的所有资料亲笔给毛主席写了一封信,随信他还把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与此有关的事件编成大事记送给毛主席。”[9]201

查《周恩来年谱》,1967年5月19日,周除在江青信上批示外,又写信给毛泽东,将1931年至1932年的有关事件编为《大事记》,一并呈阅。信中说:“连日因忙于四川和内蒙问题,并同内蒙军区请愿战士分批谈话,直至今天才抽出一天工夫翻阅上海各报。”“现在弄清楚了所谓‘伍豪等启事’,就是1932年2月28日的伪造启事,伪造启事和通过申报馆设法的处置,均在我到江西后发生的。”毛泽东阅后批:“交文革小组各同志阅,存。”⑦

《周恩来传》说毛泽东批示“将信及材料送林彪和中央文革小组阅存”,《周恩来年谱》则说是“交文革小组各同志阅,存”。那么,毛究竟批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批?这样的批示又造成了怎样的后果?

另有研究人员披露,毛对周1967年5月19日来信的批示原件,完整版应为:“送林彪同志阅后,交文革小组各同志阅,存。”并在“存”字旁边重重地划了令人醒目的两道杠⑧。可以看出,《周恩来传》对毛的批示只是完整地引用其意,而不作直接引用,之所以如此处理,或许正是因为毛批中有“送林彪同志阅”字样,不方便直引,但著者又不想把毛批中这句至关重要的话语掩盖掉,故采用间接引录的办法。而《周恩来年谱》既想直接引用,但同样忌讳“送林彪同志阅”字样,于是直接把毛批中的此句删去,只剩“交文革小组各同志阅,存”。综合《周恩来传》和《周恩来年谱》的说法,有理由认为,这些位研究者引用的材料确凿无误。

问题是,毛作为知情人之一,且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身份发出布告,指出“这显然是屠杀工农兵士而出卖中国于帝国主义的国民党党徒的造谣污蔑”的当事人,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批示呢?

是年代久远,毛泽东对当年的这段历史已无印象?那么,1968年1月16日,毛泽东在北京大学历史系学生反映1932年2月上海各报登载过《伍豪等脱离共党启事》的信上又批示“此件早已弄清,是国民党造谣污蔑”作何理解?难道时隔近八个月,反而记得清了?还是当初不甚清楚,后来找人弄明白了?其实,周在给毛的报告中是作了详细说明的,并且附上关于“伍豪启事”发生前后两年的《大事记》,作为当年代表苏区中央直接处理过此事的当事人之一,毛应该一看就能明白;退一步讲,就算毛确已记不甚清,并且觉得兹事体大,对周的自诉不能采信或不能全信,也应该调研一番,以明究里,而不是作这样的批示。对周这样一个重要人物,对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和考虑,这样处理是不是有些草率和不负责任?如果不是草率和不负责任,这样批示,究竟出于何种考虑?是否据此表达对林的更加信任,甚至暗藏笼络之意?是否体现对文革小组及其成员的信任和倚重,甚至为文革小组及其成员钳制周提供暗示和条件?一个“存”字,加上旁边的两道红杠杠,是否多少有些证据捏在手里,随时可以追究威慑的味道?正缘于此,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等似乎心领神会⑨。

毛泽东的这个批示对周恩来的触动很大,甚至可以说颇为震动。周不得不沉着应对。面对江青等人的居心叵测,1967年10月和12月,周恩来先后将载有伪造“伍豪启事”的报纸和他1967年5月19日给毛泽东的信及毛泽东的批示等材料拍照存档。1968年1月10日,周又写信给江青,“此事在一九三一年、一九三二年,凡熟习上海政情和共运的,均知其为伪造。我在一九四三年延安整风、下半年开的中央座谈会上已原原本本谈过。今年有暇,我当在碰头会上再谈此事,并予录音,记入中央档案。”[7]2121月16日,也就是周恩来给江青的信发出之后不到一周,毛就在北大学生的来信上作了上引的批示。两者之间相隔如此之近,是偶然的巧合,还是个中另有委曲?是周知道毛处已收到这个学生的信件,于是专门写信给江,再证清白,还是知道周有给江的信后,毛再在此信上进行批示,以明态度。《年谱》编者显然是有其判断的,“江青等人居心叵测”,“等人”指代何人?是张春桥、姚文元吗?“叵测”的究竟是何居心?是倒周而代之吗?

好在“伍豪启事”终于有了毛批的最高指示,事情应该算是得到圆满解决了吧。

然而,周恩来并不这样想,也并没有把此事放下。1972年6月23日,在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周作《关于国民党造谣诬蔑地登载所谓“伍豪启事”问题的报告》,对1932年国民党特务伪造“伍豪启事”的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同时,还讲述了1967年5月19日就此事专门写给毛主席的报告,公布了毛泽东1968年1月16日为此写的批示。并在会上宣布: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和中央的决定,会后将把报告录音、录音记录稿以及其他有关文献资料存入中央档案,并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存档⑩。如此兴师动众,真有必要吗?事实证明,周的反应并不过分,不但不过分,而且足见周的深刻和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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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批林整风会议后,即在周恩来已专门就“伍豪启事”作了说明,当事人陈云作了证明,毛和政治局提出将周会上的讲话录音和录音整理稿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存档后,王洪文仍叫人从上海档案馆寻找“伍豪的材料”,并在相关材料上批示要求把材料存起来,“再等一个时期处理,可能中央有指示”。

1975年8月14日,毛泽东在同北大教师芦荻谈话时说,《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员,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10]1749。对毛关于《水浒》评论,江青立即敏锐地感觉到了其中的现实意义,“批《水浒》就是要大家都知道我们党内就是有投降派”[10]1751。对江青的这些话,当时很多人感到莫名其妙。但江青在讲完后,还要求播放她的讲话录音,印发她的讲话稿。大有不依不饶,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气势[10]1751。问题是,毛为什么此时突然评起《水浒》,骂起投降派来了?江青究竟摸到了什么脉搏,这么起劲?当时的情况是,一部分人确实不知江青等是何居心,但周心里是十分清楚江等居心的。1975年9月20日,在进入手术室前,他要工作人员找来自己1972年6月23日在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上所作《关于国民党造谣诬蔑地登载所谓“伍豪启事”问题的报告》的录音记录稿,用很长时间仔细地看了一遍,用颤抖的手签上名字,并注明签字的环境和时间:“于进入手术室,1975、9、20”。进入手术室时,周恩来大声说道:“我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在场的邓颖超要汪东兴将此情况报告毛泽东。知夫莫若妻!此后周再也没有走出医院,直至不起。凡此种种,足见周的担心并非多余。

周对自己的清白是何等的看重!而有些人试图向周身上泼脏水的居心又是何等的险恶!回顾这段史事,每令人扼腕。

三、“伍豪事件”的当代启示

1932年春,中统特务头目张冲到沪,认为中共“经济困难,可能有许多党员动摇,可以试用周恩来的化名伍豪冒充刊登脱党启事”,于是就由张冲起草《伍豪等脱离共产党启事》、中统特务黄凯派人送登上海各报。而在此之前两个月,周已秘密离沪到江西苏区担任中共苏区中央局书记了。因此,就算红卫兵年少无知,当时在苏区的中央领导同志应该是了解情况的。李一氓是党的高级干部,他显然知道毛在周送上的相关材料上批了“送林彪同志阅后,交文革小组各同志阅,存”的字样。对此,李一氓很不以为然。

战争年代,地下工作,不可能像和平时期那样把个人履历弄得清清楚楚。这就使得“文革”期间一旦要打倒谁,总归能够在其长期的革命生涯中的个别时间、个别人物、个别事情上找到问题而上纲上线,更不用说别有用心的诬陷和栽赃了。文革时期出现江青、康生或者最高领导人要打倒谁,夜翻档案,第二天就说此人历史上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至于成立专案组内查外调,逼迫当事人或证明人按“口径”供述,剪裁材料,深文周纳,锻炼成狱,更是惯用伎俩。此时此境,被整一方,完全处于弱势,没有任何话语权,甚至连人身自由也没有,正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而一旦构陷成为叛徒和特务,就是全党共诛之,全民共诛之。正面的刘少奇如是,反面的陈伯达也如是。事实上,天理昭昭,两人又何尝是叛徒呢?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内政治生活渐趋正常,但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对一些干部的处理、处置,有许多失之于公,甚至站不住脚的地方。至于程序不尽合理、很不合理甚至完全不讲程序,更是不时发生。而且强制当事人噤声,封锁关于此人此事的任何消息。严抓舆论一律,只允许刊登大量的、简直是铺天盖地的、对当事人进行批判揭露深挖的文章,不允许发表当事人的少数的、甚至是只言片语的、自辩澄清反驳的文章,也不允许知情人、公众、知识界自由发声,表达意见和主张。这种现象不仅存在,甚至发生在党内高层,以致在国内外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国家的形象。

“伍豪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堪称特殊年代“伟人”擅权的典型案例,居今思之,颇多启示。对权力依法制约,防止擅权、专权,是当前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实上,现在党内也确实存在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为什么班子成员,乃至副职都不敢向“班长”提不同意见,大都唯唯诺诺,以一把手马首是瞻,究其原因,不仅是出于正向利益的考虑,更多的是担心害怕报复打击。如果说在革命年代,在革命党时期,每个干部在长期艰苦复杂的革命斗争中,事事处处都可以找出茬儿,和平年代,在执政党时期,也同样如此,只是方式方法有所不同而已。当下最集中频发的问题,首先是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其次是用人失察和决策失误。从现行规定来看,如经济问题,同样的收受礼物,究竟是受贿还是礼尚往来,有时边界并不清晰。生活作风问题,同样是不查没问题,一查多有事。因此,掌权一方一旦动用纪检力量,被查一方大都不堪一击,瞬间土崩瓦解,溃不成军。问题是,如果反查对方是不是就好一些呢?恐怕未必。多少官员,甚至位处顶层官员,平时振振有词、道貌岸然,责人也严,查案也厉。一旦自己被查,曝光的问题同样令人咋舌。

党的十八大以后,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反腐的宽度、深度、高度、力度,都有了新的更大的起色。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这一段文字中,至少可以欣喜地看到三点:

一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反腐对象上,并不是“老虎”就是正面,“苍蝇”就是反面,更不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而是谁都可能腐败,谁腐败就打谁。

二是“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官大的一方并不处于绝对的正确,官小的一方,也有畅通的渠道可以举报,可以举证,可以主张,可以告诉。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在自媒体的巨大效用之下,“老虎屁股摸不得”的时代正在过去或即将过去。

三是“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口难言、有理难诉、有冤难申将会有改观,讲程序、讲纪律、讲法律、讲文明将终成为常态,办案将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

当然,《规划》的制订是一个方面,执行又是一个方面,但是从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来看,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乃怕嫌犯甚至罪犯的各项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十分到位的,从中可以看出,至少顶层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也已经在实际执行和操作层面开始改进和实施,是显然的,也是得到了许多方面的证明的。这个认识和实践上的重大进步来之不易,中间有没有“伍豪事件”带给我们党的启示和教训呢?

注释:

①启事正文如下:“鄙人等深信中国共产党目前所取之手段,所谓发展红军牵制现政府者,无异消杀中国抗日力量,其结果必为日本傀儡,而陷中华民族于万劫不回之境地,有违本人从事革命之初衷。况该党所采之国际路线乃苏联利己之策。苏联声声口口要反对帝国主义,而自己却与帝国主义妥协。试观目前日本侵略中国,苏联不但不严守中立,而且以中东路借日运兵,且与日本订立互不侵犯条约,以助长其侵略之气焰,平时所谓扶助弱小民族者,皆为欺骗国人之口号。鄙人本良心之觉悟,特此退出国际指导下之中国共产党。”另,1919年9月16日,天津学生联合会出版不定期刊物《觉悟》,要求社员写稿不用真名,用阿拉伯数字的号码,并采用抓阄方式择号。周恩来抽到五号,即用五号的谐音取名“伍豪”。其后,周恩来曾用“伍豪”署名,为多人所知。

②有研究者发现,汪伪政权周佛海派系在南京创办的大型日报《中报》,于1942年7月2日刊登《周恩来背“党”投蒋》的假新闻,说同年4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刊登了一个《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周恩来叛党告全党同志书》,说中共中央委员会声明周早已不是本党同志,而是国民党间谍。此系汪伪模仿30年代国民党特务刊登“伍豪启事”伎俩,以假乱真,颠倒黑白,旨在污蔑周恩来,瓦解抗日斗志。或称“第二次‘伍豪事件’”。丁伟、郭德宏《第二次“伍豪事件”》,《炎黄春秋》2011年第9期。

③据高振普《周恩来卫士回忆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周恩来曾提起,延安整风时,陈云告诉他《伍豪等脱党启事》刊出后,当时在上海的党中央曾在报上刊登过反驳国民党的启事。其实,上海中共党组织反击国民党造谣曾登过两个启事,一是2月12日在《申报》广告栏上:“伍豪先生鉴:承于本月十八日送来广告启事一则,因福昌床公司否认担保,手续不合,致未刊出。申报馆广告处启。”意思是伍豪送来的启事还未刊登,暗指前面登的伍豪启事不是伍豪送来的,言下之意,那份启事是别人借伍豪之名而登,是假的。另一即由巴和代周少山登的一则。但周恩来似只知前一则,因此,当工作人员查到第一则后,周就未让再继续查找,而且给毛的大事记中,也只列举第一则,未附第二则。

④此处李回忆有误,并非直接告到毛那里,毛是在周恩来关于此事的信上批示。

⑤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第165页:“康生了解‘伍豪启事’事件全过程,却不说明事件真相。”不知是据何立论?

⑥1971年9月20日谢富治家属记载,谢临终前说:“所谓‘伍豪事件’是国民党伪造的,毛主席讲过这启事是假的,毛主席和康生早就知道这件事的真相。”足证在谢内心,一是周是清白的,二是江青之举不怀好意,而且蓄谋已久,将来必生事端,三是兹事体大,作为公安部长,他应有个交待。见《“伍豪事件”的前前后后》,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五辑,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7月第1版,第15页。

⑦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下卷,第154-155页。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也作“交文革小组各同志阅,存”(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第166页)。王著出版,依例应经相关审阅,那么隐去“送林彪同志阅后”数字,是否是有关领导的统一要求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口径呢?

⑧刘武生《周恩来的晚年岁月》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149页;陈扬勇《苦撑危局——周恩来在1967》,重庆出版社,2008年2月第1版,第249页;国内其他研究者、海外研究人员也多持此说。

⑨之所以这样立论,基于以下两个材料:一是1967年10月,以张春桥、姚文元为主任的上海革委会材料组,把“伍豪启事”编进《抓叛徒》简报第55期。二是同年10月,江曾十分得意地指着一个大塑料口袋对吴法宪说,她手里什么人的材料都有,这一口袋是周的材料。参见曾宪新《关乎周恩来政治清白之伍豪事件始末》,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12月第1版。如果没有嗅到相关气息,或者得到特别的暗示,江、张、姚是绝不敢也绝不会轻举妄动的。

⑩有论者认为,林彪外逃事件之后,毛特意让周在会上讲讲“伍豪事件”的来龙去脉,是为了安抚周,本质上仍没改变第一个批示中“存”的本意。直接的证据是,这个决定会后都被搁置下来,根本没有实施。而在当时情况下,只有毛才有可能让这个大会决定的事情搁而不办。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2]李一氓.模糊的荧屏[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3]杨尚昆.杨尚昆回忆录[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5]穆欣.隐蔽战线统帅周恩来[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3.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传[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8]高振普.周恩来卫士回忆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9]赵炜.西花厅岁月——我在周恩来邓颖超身边三十七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10]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On the “Wu Hao Incident” and Its Contemporary Enlightenment

Sun Jun

(Command Post of Shaoxing City Pairing Assistance to Xinjiang, Akesu,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843200)

In 1931, targeted at a forged notice by the Kuomintang agents that Wu Hao had broken away from the Communist party, the Communist party organizations in both liberated areas and white areas took powerful anti-alienation measures as newspaper announcements.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Jiang Qing plotted to coerce Zhou Enlai with this. For the sake of innocence, many Party insiders and Zhou Enlai himself debated against it and Mao Zedong made two instructions on it in person. The “Wu Hao incident” is a typical case of the great man’s special authority in special times. Reviewing the history of this period is enlightening to the construction of contemporary political ecology, the perfection of the system, the power restriction according to the law, the strengthening of coordination mechanism, and the strict investigation procedures.

Wu Hao; Zhou Enlai; debate; political ecology; contemporary enlightenment

(责任编辑周一农)

2014-04-09

孙 君(1968-),男,浙江绍兴人,绍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指挥部指挥长。

D261

A

1008-293X(2014)03-0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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