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梦婕,王清平
(安徽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会计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引导会计人员依法办事、廉洁从业,直接关系到经济活动和反腐工作的健康开展。因此,深化会计法治教育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只有充分认识会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形成系统教育的长效机制,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在规范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主体多元化以及利益关系多样化的形成,激发了人们的个人利益意识,促成了社会价值观尤其是利益观的多元化。有一些人过分追求本位利益,不顾全局利益。这种利益观的变化,深刻影响了一部分会计人员的思想观念,使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在会计队伍里滋长蔓延,导致一系列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会计法律制度建设必须立足于经济环境乃至会计、审计的环境,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对已有的会计法律和一些条例规定进行适时地调整,以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虽然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但是,仍然有一些法规弹性较大,规定比较模糊,使相关条款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还有诸多禁止性规范缺少与之配套的责任追究条款,往往只是在条文里规定了“不得如何”,而没有明确相应的法律后果,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这就为会计腐败造就了可乘之机。此外,对会计贪污腐败、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威慑力不强,也使之敢于铤而走险,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会计领域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因此,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律制度,确保各项会计活动有法可依,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是新形势下预防腐败、实现会计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
会计法治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在预防腐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取决于会计人员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律的理解、掌握与运用。法治教育是帮助会计人员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的主要途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会计法治教育工作远不到位,会计法治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缺少必要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更没有形成系统教育的长效机制。
当前,一方面会计法治教育很难独立开展,往往从属于会计专业教育,通过继续教育对广大会计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培训。“由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存在认识不足、管理体制不完善、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教学方法较为单一和考核方式不严格等问题”[1],导致会计法治教育的实效欠佳。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大多数单位只重视对业务部门人员的培训管理,关注业绩而相对忽视会计部门的人员教育和培训,会计法治教育缺少必要的经费保障。一些单位领导自身法律意识不强,重“人治”、轻“法治”,不但从不组织会计法治教育相关活动,而且对会计人员培训费报销、请假上课等事项不予支持。
对加强会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会计法治教育流于形式。由于缺乏对财经法律法规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一些会计人员的依法理财意识淡薄,监督职能弱化,导致了一系列违反财经纪律、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会计法治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督。法治监督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会计法治监督是指依法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对会计人员是否遵纪守法、依法理财、廉洁从业所进行的监督与审查。包括外部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和会计人员自身监督三个方面。
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影响,一些会计人员法治观念淡薄、自律意识弱化,不能自觉遵守财经法律制度,不能自觉保护国有资产,不能有效地履行会计监督。在一些单位,甚至出现“一把手”独揽财权,无视会计法律,内部监督受制于经营管理者,缺乏独立性因而难有实效。此外,外部监督乏力也是造成经济腐败的重要因素。目前,以注册会计师为主要力量的社会审计监督缺位,部分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不能对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律制度的情况进行独立检查,发现问题不予纠正或披露,导致企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贪污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财政、审计、国资、税务等机关对会计工作的监管效率低下,加上政府会计监督的机制不健全,使财务造假的机会大大增加,为经济腐败提供了条件。
可见,发挥法治监督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应当强化会计人员的自我监督意识,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尤其是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监督。与此同时,应当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将会计法治监督落到实处。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应当重视会计法治教育,着力从会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法治观念上解决问题,使会计人员自觉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提高廉洁自律能力。拒腐防变,既是事业发展的要求,也是会计人员自身发展的需要。当前,部分会计人员拒腐防变意识不强,在实践中表现为放松职业道德修养,放弃理想信念,放弃原则,崇尚金本位,追求物质享受。这就必然会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腐化变质,最终导致法律意识弱化,从而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只有不断加强会计法治教育,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壁垒,才能使会计人员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面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清醒、保持警惕,坚持操守,依法廉洁从业。
法治素养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认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会计人员要做到拒腐防变,必须注重法治素养的提高。培育法治素养,需要进一步深化会计法治教育,使法律知识和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内化为会计人员的思想信念,外化为行为习惯。依法理财、依法办事,是会计法治的基本要义,也是培育会计人员法治素养最核心的要求。会计法治教育应当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应当引导会计人员学法、懂法,学习履行会计职责所需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知识素养。二是应当深化对会计法治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会计人员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及对法律的敬畏,进而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三是应当引导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把依法办事当作第一原则,不惟权、不惟上,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不断深化法治教育,使会计人员自觉提高法治素养,才能有效预防腐败。
加强会计法治教育,应当立足于促进会计人员廉洁守法与强化监督职责有机结合,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会计监督,是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也是防治腐败的最后一道防线。既要深化法治教育,从会计人员的思想上堵塞漏洞,更要强化监督,防止法规成为一纸空文。会计人员不仅要自我监督,也需要监督他人;不仅不能贪污腐败,也不能失职渎职。如果一个单位内部腐败问题频发,会计人员自身即使是廉洁的,仍会被追究责任。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缺乏刚性约束机制,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加上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会计监督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必须把实施有力的会计监督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通过持续不断的会计法治教育,引导会计人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强化会计监督。
首先,政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会计法治教育的领导。这既是深化会计法治教育的基本前提,又是实现会计法治化的重要保证。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会计教育制度,使法治教育成为我国会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强有力的法治教育刚性约束机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不同教育对象的具体实际,确立法治教育目标,制定法治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掌握法治教育计划落实的情况,建立考核档案,实施日常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会计人员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其次,各单位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加强本单位的会计法治教育。会计人员的素质,影响着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效,直接关系单位的前途和发展。履行好会计人员的法治教育责任,关键是单位负责人要增强意识。要切实把会计法治教育摆上议事日程,细化教育目标,确定专人负责。把会计人员岗前培训、专题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的教育体系。要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支持并督促会计人员接受法治教育。
最后,会计人员自身要增强意识,重视并主动接受会计法治教育。“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应该具备知识的自我更新能力”[2],当前,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财税法律制度不断建设和完善,会计人员的自我学习能力日显重要。不仅要积极参加法治教育专题培训,而且要认真学习财税法律法规和相关财政政策,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工作的自觉性。要自觉贯彻会计法治教育的要求,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法治教育方法直接关系教育效果,当前开展会计法治教育是以例行学习、理论讲授、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单向灌输,方法单调,效果不佳。必须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教育方法,特别是要加强专题教育、榜样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增强教育的感染力、说服力和针对性。
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要结合财税领域面临的主要实际问题,定期开展法治专题教育,引导会计人员学习、思考和讨论,不断加深对会计法治的理解。要突出榜样示范教育,树立、宣传和表彰依法办事的优秀会计人员,学习先进典型,充分激发和调动会计人员的进取心和积极性,从而营造廉洁守法、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解剖会计人员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案例,分析导致腐败行为的思想根源和现实危害性,帮助会计人员自觉防范和抵制腐败思想和行为。
要广泛利用大众传播工具,主要是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以及新媒体技术,广泛宣传财税法律知识,形成积极良好的学习环境,增强法治教育的效果。同时,还要充分考虑会计人员的思想实际、受教育程度以及行业特点等因素,因人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法治教育。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是会计人员廉洁从业、依法办事的客观要求。道德有高低层次之分,其中,法律是底线道德,即社会上通行的、为一般人所接受的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即道德信念,是一种道德上的自我约束(自律)[3]。道德教育通过对会计人员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帮助会计人员形成道德信念和道德品质,目的在于引导会计人员严格自律。因此,它与法治教育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要坚持促进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在深化会计法治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的道德教育,特别是以廉洁自律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事实上,廉洁自律不但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业已成为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它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廉洁清正,会计人员违反这些要求,必然也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此外,遵纪守法不仅作为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而且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又如,诚实守信既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重要的法律原则。这里可以看出,法律规定里包含着道德原则,道德规范中也包含着法律意蕴。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关键在于使守法深入到会计人员的内心,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培养会计人员自觉维护并服从法律的道德意识,指导自身的法律实践。”[4]在实际工作中,既不能割裂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辩证统一,也不能将会计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简单混同。要不断探索二者的内在统一性,在会计法治教育有关课程中切实增加道德教育的内容,使会计人员明确守法是道德的首要目标,同时也是最低目标,帮助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从而做到自觉守法、廉洁从业。
会计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建立和完善使广大会计人员终身受教育的长效机制,持续增强会计人员的法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巩固会计法治教育成效。
一是牢固树立终身教育理念。要把会计法治教育贯穿始终,持之以恒在会计人员中进行法治宣传和拒腐防变教育,把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职业理念和规范要求,不断灌输到会计人员的头脑之中,做到常抓不懈。要抓住影响会计人员职业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学历教育、在职教育和社会教育各方面,形成教育合力,全面增强会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目前,会计法治教育还存在学校教育较强而在职教育和社会教育偏弱、理论教育较强而实践教育偏弱、被动教育较强而会计人员自我教育偏弱等各种倾向。克服这些不良倾向,应当结合当前预防腐败的形势,在会计队伍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法治主题教育,使广大会计人员深悉廉洁从业的规范要求,以及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的严重后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会计法治教育相关制度建设。完善会计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关键是使会计法治教育工作获得制度化的保障,让法治教育真正融于会计人员职业教育体系。要将那些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法加以制度化,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和良好的条件保障,做到持之以恒地开展。还需要对会计法治教育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等做出具体的制度规定,制定岗位责任细则,并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度。比如各单位的会计法治教育工作应当由谁来负责,如何负责,以及如果会计法治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应当追究谁的责任,等等,都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规定,厘清责任,防止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发生。
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会计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即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就法制教育课而言,理论考试的成绩不仅作为评判会计人员法律素质的唯一标准,而且成为法治教育评估的主要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会计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必须科学确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着重对会计人员的实际行为进行考核,“在对‘行’的考察为主的基础上,把知与行的考察统一起来”[5]。要把考核结果作为会计人员任命、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让那些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会计人员在今后的从业就业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付出违纪成本,从而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的震慑。
总之,深入开展会计法治教育,不断增强会计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依法办事、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有利于树立诚实守信、不做假账的行业风尚,有利于社会经济活动和反腐工作的健康发展。
[1]钟秉盛.当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金融教育研究,2012(4):70-74.
[2]杨有红.二十一世纪的会计和会计教育[J].会计研究,2000(8):46-50.
[3]龙文懋,崔永东.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哲学思考[J].哲学动态,2003(9):25-29.
[4]马春婷.法治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关系问题的研究[J].社科纵横,2007(1):40-42.
[5]郑永廷,胡树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