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委凡
(福建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逃往加拿大》[1]的作者伊什梅尔·里德是最有才华也最受争议的后现代派作家之一。美国著名文学杂志《星期六评论》称他为继马克·吐温之后一位无与伦比的大师,致力于讲述夸张直率并荒诞无稽的故事。作为继拉尔夫·埃利森以来最受评论界关注的非洲裔美国男作家,里德尤其关注美国内战时期的黑奴解放问题。《逃往加拿大》这个故事发生于美国内战时期,讲述了弗吉尼亚州的黑奴逃跑事件。随着故事的展开,里德展现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主人公瑞文(Raven)和其他两个奴隶:利奇菲尔德(Leechfield)和40s试图逃离奴隶主亚瑟·斯威尔(Arthur Swille)的庄园,并计划逃往加拿大。小说的荒诞之处不仅在于将电话、电视、电脑等科技产品引入到内战时期的故事中,还在于引入了真实的历史人物,如林肯、斯托夫人、道格拉斯等,运用喜剧夸张手法重写历史,描述了以斯威尔为代表的南方奴隶主集团与以林肯为代表的联邦政府之间的合谋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一反林肯给人的伟人印象,描述了他废除黑奴制度时的矛盾心情,使读者从一个颠覆性的视角来看待这段历史。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于1960年在其专著《普通语言学教程》[2]中提出了一系列二元对立概念,其中包括所指与能指、共时与历时、组合与聚合等,创立了现代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理论基础。索绪尔关注的重心是词语的意义值取决于诸词在语言系统中的区分性关系,特别是在聚合关系中各个词项之间的否定性的区别关系(索绪尔,1960)。二元对立观念从此开始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格雷马斯在《结构主义语义学》[3]写道:“我们感觉到差异,正是由于这种感觉,世界才‘呈现’在我们面前,并为我们的目的而存在。”(格雷马斯,1966:88)他认为,人们对对立物的体验奠定了他认为的“符号指示的基本结构”的基础。格雷马斯建构的符号学方形语义分析模型,将二元对立原则运用于叙事文本分析,以体现叙事结构中具有制约意义的多种因素间的相互作用。本文将基于这一分析模型,从叙事中的聚合关系出发,同时考虑到指向价值层面的各种叙事关系,从而细致地阐释《逃往加拿大》的叙事主题掩藏在语义结构之下的理性思考。
目前关于这部小说的论文有从政治历史的角度,如“伊什梅尔·里德的历史叙述及其政治隐喻——评《逃往加拿大》”[4](王丽亚,2010:211),也有对新伏都教美学思想的分析,如“伊什梅尔·里德《逃往加拿大》中的新伏都教美学思想及历史书写”[5](曾艳钰,2010:92)。 本文着重依据格雷马斯的结构语义学理论中关于现代小说人物塑造的理论,从《逃往加拿大》中主题与人物间的性格塑造方面,探讨里德是如何通过二元对立形式深刻地反映现实、塑造人物、深化主题的,从而揭示《逃往加拿大》的艺术魅力在形式层面的深层原因。
1.奴役与自由的对立
小说的故事发生于内战前后,主要关注奴隶的自由问题。文中处处充斥着奴役与自由的尖锐对立。三个奴隶:瑞文、利奇菲尔德和40s试图逃离奴役的枷锁,寻找自己的新生活。正如利奇菲尔德逃出庄园后对瑞文说的:“你感到震惊?你有什么好震惊的?我既没有为谁看房子,也没帮谁喂猫、寄信。我就是这样。我一天赚的比你一整年赚的都要多。你还嫩着呢,伙计。虽说聪明但还嫩着呢。你是个没有经验的黑人。”(Flight to Canada 72)。虽然这三个奴隶逃离庄园后各奔东西,但他们无疑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对自由的向往。甚至那些留在庄园的奴隶,像罗宾其实也是按照自己的计划在谋取自由。而斯威尔处心积虑地劝诱林肯放弃废奴,他代表了奴役这把枷锁,沉甸甸地掐在奴隶的脖子上。小说中的林肯则徘徊在二者之间,摇摆不定。值得庆幸的是,林肯终于选择了还奴隶以自由,由此为自身赢得了身后名。
2.弗吉尼亚州与加拿大的对立
瑞文从弗吉尼亚州逃往加拿大。对他来说,弗吉尼亚州是奴隶的枷锁,而加拿大则远离奴役,是安全的避风港。正如第一页中的同名诗歌《逃往加拿大》所描述的那样:
“亲爱的玛莎斯威尔:
这是怎么啦?
我已经成功跨越
并安全抵达加拿大,所以
让你的奴隶猎人不要沿路等候了
没有用的
我不会在那儿的”(Flight to Canada 3)
随着情节发展,我们发现罗宾住在弗吉尼亚州的庄园里,并把这里当成理想中的“加拿大”,他说“为什么,当然了,斯威尔先生!我爱这里。要好吃的有好吃的。彩电、挤奶桶中的棕榈汁。时不时来点威士忌、再嘿咻一下。连鞭笞我们用的都是天鹅绒鞭子,而且这儿有免费的牙医保健。除非自己想干活,不然大部分的时候都闲着。”(Flight to Canada 37)。故事最后,罗宾继承了斯威尔的庄园成为这儿的主人。而瑞文虽然经由北部解放城市逃往加拿大,却无法获得向往中的自由。在解放城,他差点被奴隶猎人抓住,就算后来到达了加拿大,却因听了卡本特在加拿大的遭遇而士气大伤。卡本特告诉他,自己被几个暴民殴打并被扔到街上失去意识,想要租个房间却又遭到拒绝,于是只得回到旅店(Flight to Canada 159)。最后,瑞文在罗宾的邀请下离开加拿大,重返弗吉尼亚,并为罗宾撰写自传。由此,弗吉尼亚与加拿大的内涵实现了逆转。奴役之地成为自由的家园。
1.罗宾与40s
“40s”是小说中三个逃亡的奴隶之一,其原型是奈特·特纳。奈特·特纳是一位美国黑人奴隶,是美国黑人历史中强硬革命派的代表人物。奈特于1831年在弗吉尼亚州的南安普顿发动了一次叛乱,随即被捕并被处决。小说中,40s逃离奴隶主的庄园,比起瑞文,他更加激进,甚至随身携带枪支以准备随时还击奴隶猎人。他为人谨慎,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当瑞文拜访40s时,他小心翼翼、开门时还拿着把枪对准瑞文,当瑞文劝他把枪收起来、提醒他这里已经不是弗吉尼亚时,他不屑一顾,“那是你的想法,狗屁。到处都是弗吉尼亚,外头就是弗吉尼亚,你都可能是弗吉尼亚”(Flight to Canada 76)。接着瑞文警告他斯威尔随时都可能抓住自己时,40s说道,“我会用这把步枪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你和利奇菲尔德只知道做梦。你的加拿大。他的‘演艺事业’。你写诗。利奇菲尔德老和那个犹太人混在一起”(Flight to Canada77)。通过他俩的对话,40s的强硬形象跃然纸上。而罗宾却是一位机智的反抗者,他只字不提自己对奴隶制的不满,对主人百般讨好,并由此深得斯威尔的信任,最后借斯威尔的遗嘱继承了庄园。而这份遗嘱其实是罗宾计谋的产物。他告诉自己的老婆朱迪,斯威尔患有阅读障碍,于是让罗宾帮他读书写字。罗宾自嘲道,“就像一台电脑的功能,不过这台电脑为自己留下了斯威尔的所有房产”(Flight to Canada 171),让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位奴隶看似柔弱,其实沉默中隐藏着强大的反抗力量。罗宾的老谋深算、以柔克刚与40s的直白莽撞、激进强硬形成鲜明对比。
2.瑞文与斯托夫人
主人公瑞文是一个黑人男作家,同时也是奴隶,他深刻体会到自己同胞的苦难,写下了与小说同名的诗歌《逃往加拿大》。奴隶主斯威尔器重瑞文,让他读书写字,并自由使用自己的图书馆,以为这样就可以让瑞文乖乖听从自己。当听闻瑞文逃跑时,他非常惊讶。他说,“……我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他吃我的,又是我信赖的图书管理员。客厅有人弹奏钢琴时,我允许他翻琴谱,我甚至让他带着白色的假发—而他却放弃了所有这一切。”(Flight to Canada 19)。斯威尔的话看似荒诞可笑,却揭露出奴隶制度深深的罪恶。奴隶不被当做人,从属于奴隶主,没有人身自由。瑞文正是深受苦难的千千万万奴隶中的一员,他深受压迫却并不麻木不仁,而是勇敢追求自己自由,并为自己的同胞呐喊反抗。而故事中的比彻·斯托夫人同样是《汤姆叔叔的小屋》[6]的作者,却与其历史上的形象大相径庭。小说中《汤姆叔叔的小屋》的题材是剽窃而来,而斯托剽窃的动机仅仅是为了买件衣裳。难怪当斯托夫人提出要为罗宾撰写自传时,罗宾拒绝了她,并邀请了瑞文。如果说里德塑造了罗宾叔叔以颠覆汤姆叔叔的忠诚友善与逆来顺受,那么毫无疑问,瑞文是作者重塑的一位致力于奴隶题材的作者,与斯托夫人大异其趣。
3.林肯与斯威尔
小说开头,里德颠覆了林肯的英雄形象,将他描述成一位粗俗的政客,或者说是精于钱权交易的阴谋家。他为了筹集购买军火的资金而登门拜访斯威尔,坦言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解放奴隶。虽然他一开始接受了斯威尔的金子,但是后来恍然大悟,退还了金子。即使面对废除奴隶制度时,他显得踟蹰犹豫。但不得不说,他最终还是签署了《奴隶解放宣言》,宣告了美国奴隶制的终结。他的反奴隶形象与奴隶主斯威尔形成强烈的反差。斯威尔在弗吉尼亚州的庄园里,压榨奴隶、坐享其成,却仍然认为自己对奴隶们已经仁至义尽。以至于在瑞文等人逃跑时,他仍觉得不可思议、愤愤不平。于是他开始全力抓捕逃跑的奴隶,甚至要求林肯协助自己。即使在林肯废除了奴隶制、还奴隶以自由之后,他的抓捕行动仍未停止。于是,这两人的结局也是截然不同:小说中林肯遇刺后,人们扼腕叹息、潸然泪下,“……一些人曾经骂林肯是‘大猩猩’、‘拂拂’,此刻他们相拥而泣,一些女人尖叫着。其他人挤在电视机旁等待进一步的报道。 ”(Flight to Canada,103-104)。 然而当斯威尔死后,就算是他的亲人,也是觊觎他的遗产,丝毫未见留恋之情。
4.夸夸与斯威尔夫人
故事中的夸夸曾经是杰克(一个海盗,靠谋财害命而迅速发家。)的妻子,也是瑞文的前女友。她曾是一位印度公主,从小被杰克掳走,后来嫁给了杰克。在发现杰克即是杀害自己家人的凶手后,她最终离开了他。她最大的特征是敢爱敢恨。在与瑞文相爱时,为了表达心中的爱意,她手握横幅,成为横跨尼亚加拉大瀑布的第一人。尽管她后来与瑞文分道扬镳,但她的这一壮举却使她声名远播,此后更是以各种历险为乐。可以说,她独立勇敢、向往爱情却不为之牵绊,拿得起也放得下。与夸夸不同,斯威尔夫人却显得十分可悲,她在故事中可以说几乎是失声的,读者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她总是被称作“斯威尔夫人”或“女主人”。他的丈夫深爱已经死去的妹妹薇薇安。她得不到丈夫的爱,终日足不出户,甚至以绝食来唤起丈夫的注意。她绝望地对斯威尔说,“我不是在抵制,我想要你注意到我。你压根不理我。”(Flight to Canada 135)这两位女性角色可以说在爱情、事业、婚姻等各方面都形成鲜明的反差。
里德以主人公尖锐荒诞的奴隶视角重新审视了美国内战这一叙事背景,融合了历史、幻想、政治现实和高雅喜剧戏拟了逃亡奴隶叙事。[7]正如瑞文告诉40s的那样,“文字能塑造世界,文字亦能摧毁世界”(Flight to Canada 81)。《逃往加拿大》采用文化改写,一反《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感伤主义,本文通过分析小说中的一系列二元对立,细致挖掘出小说中的主题与人物关系,从一个新的视角清晰展现作品结构,解构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向读者展现了一幅荒诞不经却又耐人寻味的全景图,揭示出作品中独特的艺术魅力。
[1]Ishmael Reed.Flight to Canada.First Scribner Paperback Fiction Edition,New York:Simon&Schuster New York,1998.
[2]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3]A·J·格雷马斯.结构语义学[M].吴泓缈,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
[4]王丽亚.伊什梅尔·里德的历史叙述及其政治隐喻——评《逃往加拿大[J].外国文学评论,2010,(3):211-222.
[5]曾艳钰.伊什梅尔·里德《逃往加拿大》中的新伏都教美学思想及历史书写[J].当代外国文学,2010,(4):92-99.
[6]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M].黄继忠,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7]Lin Yuanfu.On Ishmael Reed’s postmodernist fictional art of parody[M].Xiamen:Xiamen University Press,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