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相涛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全局出发,依据时代变化和国情发展的要求,对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主要的内部构成系统及其相互关系的总体性认识和由此做出的宏观的、战略性工作布署。”[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形成与发展是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为现实依据的,这一具有社会历史性的实践深化了我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认识。
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和全国人民面前的主要课题。苏联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早期的计划经济下曾取得辉煌成就,从而激发了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向苏联学习的热情。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也借鉴了苏联模式如计划经济、公社制度等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但是这些制度的弊端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逐渐体现出来。根据当时的国际和国内情况,中国共产党人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认真反思。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成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开篇之作。他指出:“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2](P23)毛泽东认为这十对关系都是矛盾,是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格局和力量的整体性因素,正确处理这十对关系对于今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1956年9月,党的八大正确地分析了国内的主要矛盾,提出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党和国家今后的主要任务,并从经济、政治、文化和外交等方面,对建设社会主义作了较为全面的战略部署。此外,还将实现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国防四个现代化任务写入了党章。四个现代化的设想是我国第一代领导集体对于加强我国物质文明建设的早期积极探索。把四个现代化建设写入党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总体构想。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并强调实现四个现代化分“两步走”设想,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总体构想更加具体化。
从《论十大关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充分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体布局和长远规划。在此过程中,党和国家领导人虽然没有提出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这一说法,但事实上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全方位的审视和考察,从而为建设“两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1979年9月30日,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弥补了之前较为侧重物质文化建设的不足,为今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思想指导。此后,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又作了较为全面的阐述,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概括为两个基本方面,即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从而使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更加清晰。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本次会议确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提出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这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理论基础。自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逐渐完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目标也变得更加清晰。本次会议还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既要重视物质文明建设,又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民主建设。“两个文明”一起抓,这是作为战略方针在党的重要文件中第一次提出,标志着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全新规划。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高度,强调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自此,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更加明确。在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推动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表明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者关系认识的深化,从一定程度而言,可以看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三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雏形。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做了新的系统阐述。2002年7月,江泽民在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人类社会文明结构是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等构成,具有内在统一性。中国共产党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者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认识,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内涵的全面、整体地把握。
作为人类改造社会的政治成果综合,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活动进步状态和发展程度的标志。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纳入了党的报告,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放在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共同奋斗目标,这样更加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目标,进一步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总体布局的视野。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及其基本要求。2005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讲话中,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的命题。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2005年,胡锦涛同志在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上指出,要“完善促进生态建设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制定全国生态保护规划,在全社会大力进行生态文明教育”[3](P823)。2007年,胡锦涛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就生态文明的理论内涵、主要工作作了具体阐发,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4](P109)。此后,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一个方面加以阐述,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彻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和过程。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并将到2020年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要求之一。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加以阐述,表明我们党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程度进一步加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形成是一个发展过程,经历了由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两位一体”,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位一体”,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再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格局,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认识不断深入。中国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形成与发展,不仅仅是增加了某些构成要素,而是在对我国国情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整体把握未来社会发展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经验总结和对于今后发展的科学预见。
参考文献:
[1]原丽红,张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六十年嬗变的轨迹[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
[2]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4]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