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训对现代新型女德建设的启示

2014-04-04 15:42唐贵芳
河北地质大学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孝经家庭教育

唐贵芳

(兰州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唐代女训对现代新型女德建设的启示

唐贵芳

(兰州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女训是自封建社会建立便存在的一种女子教育。在中国古代,女子不能同男子同等接受教育,只能被束之家庭高阁,因此便兴起女训。女训传统源远流长,其兴起于先秦,形成于汉唐,鼎盛于宋元明清。女训糟粕与精华并存,为了辩证地继承其中优秀的传统品德,了解女训发展的兴盛时期——唐代女训的发展及文献内容情况,对当今女性提炼新型女德,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女性人才,构建和谐社会和家庭具有非常重要的教育意义。

唐代;女训著作;新型女德

一、女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当今社会,女性作为一个重要的群体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与古代社会中传统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同,现代社会中的女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更多的朝向职业女性方向发展,相应的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开始慢慢淡化。从古代的“相夫教子”式的传统女性转变为如今片面追求工作成绩的职业女性。有些女性甚至为了工作或者忽略家庭的需求选择不要孩子,很多大城市都出现了家庭中缺少子女的“丁克一族”,使得女性在家庭当中的作用趋于淡化。对于家庭而言,孩子是增进夫妻感情的纽带,同时也是女性体现自身价值的途径。首先,从家庭教育责任的角度来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往往“身教”大于“言传”, 女性扮演的母亲角色,对教育后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对女性作为母亲的要求更多了一层——母训。其次,古有孟母三迁,为孟子寻求一个良好的受教育环境,良好的教育环境是决定子女未来发展的基石。新型女德对于构建和谐家庭,协调男女关系、夫妻关系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和谐家庭为子女教育提供一个积极稳定和谐的环境,也有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

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大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目前,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首先是北京,达到了39%;其次上海也达到了38%[1]。很大一部分人离婚是因为女性在家庭中不能胜任妻子的角色,不能做到一个妻子应该尽的职责。受过良好的女子教育的女性才能使家庭关系处理得当,使婚姻幸福美满。与古代传统教育中女性只需要“相夫教子”的角色相比,现代女性除了在家庭方面要处理得当,知识也要与男性并驾齐驱。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曾经明确提出男女平等的主张。所谓男女平等,主要是指男女之间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及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2]。蔡元培提出加强对女子的教育,希望达到促进社会发展和女性全面发展的效果。要达到女性的全面发展的目标,需要创造出女性全面发展的条件,而在这个条件未被创造出来之前,女性的片面发展确实是无法改变的事实。重塑传统女训精神,并将其作为一种价值追求是优秀女性自我意识觉醒后所追求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家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幸福度也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情况,社会成员的身心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点,家庭安定才能社会安定[3]。所以,从古代女训中提炼出优秀的女德来加强新型女德建设,不仅能使女性完善自身成为优秀女性人才,同时能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

二、关于唐代女训发展

中国的女训传统源远流长。从秦朝开始,就有对古代女性生活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期达到稳定固国的目的。在《诗》《书》《礼》《易》《春秋》《论语》《孟子》等古代经典著作中对女性的规诫,是女训萌芽之所在,也直接成为后世女训制定的标准。有较早记载女子礼仪教育内容的是《礼记》,在《礼记·内则》篇中,就已有具体阐述女子的为人妻、为人妇的行为规范。《礼记》虽然是由国家制定的女子礼仪的标准,然则没有成为女训教材。到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将儒家的伦理法则定义为汉朝的统治思想。西汉末刘向根据“三纲五常”的有关女子的言说,编纂成《列女传》,由此产生了第一部女训专著。其内容丰富,用叙述和议论的方式点化了女子的行为准则,树立了古代女性道德伦理的典范和榜样,刘向也成为了女训著作第一人。

百年之后,东汉才女曹世叔之妻(人称“曹大家”)班昭作《女诫》。这本来是用来教导班固女儿的私导课本,由于其以礼法教化为基础,加之对处于封建社会的女子规范表述详细且非常系统化,后被宫廷内外传抄,成为宫廷女子教育第一教材,后来的女训教材基本沿袭《女诫》。后有后汉蔡邕《女师篇》,晋时李婉的《典式》,刘宋时徐湛之的《妇女训诫集》,这些作品文辞比较典雅,内容比较严肃,因而在民间不易流行。

到了唐代,女训著作逐渐增多,可以说,唐代女训著作达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这一时期光有史载的女训著作就十余种,分别是:长孙皇后撰写的《女则要录》,魏征撰写的《列女传略》,武则天撰写的《列女传》《古今内苑》《内苑要略》《保傅乳母传》《凤楼新诫》,王方庆撰写的《王氏女记》《王氏女嫔传》《续妬记》,唐德宗尚宫宋氏撰写《女论语》,薛蒙妻韦氏撰写《续曹大家女训》,王传妻杨氏撰写《女训》,侯莫陈邈妻郑氏撰写《女孝经》,元沛妻刘氏撰写《女仪》。除了这些专门的女训书以外,还有一些家训也有涉及女训的内容,如李华的《与外孙崔氏二孩儿书》,韦应物的《送杨氏女》,李商隐的《义山杂纂》也包含了士族训女的“教女十则”。还有在敦煌文献中的《崔氏夫人教女文》《太公家教》《武王家教》《辩才家教》《千字文》《新合六字千文》《开蒙要训》《杂抄》等蒙书也包含了女训内容。

唐代女训著作大体可以分为这几类:以直训女训的说教型,以讲述例子和榜样的典范型,以及二者兼有的混合型。根据写作方式和风格的不同,可分为引经据典、清规戒律、书信随笔、箴语歌诀等类型。根据女性阶层对象的不同分为皇室女性、士宦女性、庶民女性。

从女训著作数量上讲,唐代的女训作品数量之多,使其被称为第一个女训创作的兴盛时期不为过。而诸多的女训著作,只有《女孝经》、《女论语》,以及敦煌抄本《崔氏夫人训女文》流传到了今天。由于受封建“三纲五常”伦理影响颇深,其内容主要由女功、妇德、母仪等各项内容组成,其目的和原则以及传统思想都是一脉相承的。下面以当今现存的几部女训著作来分析女训的思想。

(一)《女孝经》

《女孝经》[4]由唐代侯莫陈邈妻郑氏所作,许多论者皆认为其名是拟《孝经》而来,暂不论其命名是否拟《孝经》,但各章节命名和内容也向《孝经》学习和靠拢。《女孝经》作为现存最早的皇室女性训诫著作,其对象一般为公主,公主一般下嫁到勋旧高官之家,或册命于诸侯,所以此训诫内容也作为士宦女性学习对象。虽然在皇室女性中,要求也有道德规范和女性自身修养的内容,主要要求公主做到明人伦,明大义;由于公主生在皇家,难免会有骄纵,甚至嚣张跋扈之性,如下嫁受到委屈,可能不能遵守妇道,所以要求其知书达理,娴静柔顺;公主虽然不及皇后母仪天下,却也备受关注,所以要求为世人表率,但在此著作中没有明确提出贞节观念,这与唐代开放风气有关。《女孝经》将“孝”作为妇德之首,将其放于最高品德。虽然大体上也是三从四德的要求,但将妇德作为首要,教女子如何“孝”以事士大夫之家族。

(二)《女论语》和《崔氏夫人训女文》

《女论语》由宋若莘(也作宋若华)所著,得姊妹宋若昭帮助颇多,故也可称为唐德宗尚宫宋氏姐妹所著,共一卷十二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一篇《唐书列传》即宋若昭传;第二部分《女论语序传》,即此书的目的和意义;第三部分为《女论语》正文。此书受到皇家赏识,而且在士宦和庶民中也有很大影响,由于其内容更贴近庶民日常行为规范,对女子女功和营家的能力更加推崇,比《女孝经》更为具体,对于不孝女的批评更是一针见血,在庶民中流传较广,属于庶民女性教育。它对女性在为人女、为人妻的具体规范,做到:(1)细心学习,精于女工。中国古代是重农抑商的社会,所以要求女性要摘桑养蚕、纺线织布、裁衣做袜、绣鞋做花都样样精通。(2)待人接物,依礼而行。女子在家,行为举止要有礼。家里来了女客,就要殷勤问候,安排就坐,准备饭菜,热情挽留以及出门做客时也要注意礼节。(3)聆听教诲、敬重父母,孝道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在父母疾病时,要尽到子女应尽的责任,要悉心照料父母。出嫁的时候,不能向父母索要陪嫁;父母去世,不能争抢遗产。出嫁以后,角色转换,为人妻、为人母,应做到孝敬公婆,知冷知热,所以要对婆婆供承看养,如同父母。不能够不尊不敬,恶语相加,咆哮尊长。夫妻之间敬重如宾、同甘共苦、同富同贫,同时还要勤俭持家。

《崔氏夫人训女文》(后简称《崔氏》)见于敦煌写本,“崔氏夫人”是托名,此乃唐末流行于敦煌民间的一种正面教育女子的通俗读物,在现存敦煌文献中,共有三件抄本,卷号分别为P.2633,S.4129,S.5643。[5]其内容为女子出嫁前母亲的告诫训示,文辞通俗,内容涉及面广,且形象生动,笔调流畅活泼,不同于文辞典雅严肃的女训作品,所以很容易被广大民众接受,是属于庶民女性阶层的女训作品。

在敦煌唐代时期,《千字文》《开蒙要训》《太公家教》《武王家教》《辩才家教》《百行章》等蒙书中也有关于女子训诫的内容,其中以《太公家教》为主要代表。正如郑阿财先生所言:“《太公家教》虽然为文人雅士所鄙视,然在唐代却着实活跃于广大民众的生活中,深深的规范着他们的行为。”中关于女训的内容主要涉及到“慎言”“慎行”“奉养公婆”“敬事夫主”以及“勤事女功”;在《辩才家教》和《武王家教》中则更多在于品德的陶冶和日常生活行为的规范。

三、女训内容

(一)道德规范

在道德规范中,古人认为首当其冲的是在言行举止上男女有别,才能避免有损妇德。即使是兄弟之间也要谨遵男女有别,原因在于衣饰“男子衫袖蒙鼻,妇人领巾覆头”,如不能遵守,则“向有帏帽幕离,必为瓦石所及,此乃妇人为丈夫之像,丈夫为妇人之饰,颠之倒之,奠基于此”。[6]所以,才会有男女授受不亲之说,就是强调男女有别。《太公家教》中也提到限制男女交往,“女年长大,莫听游走。女人游走,逞其姿首,男女杂合,风声太丑,污染宗亲,损辱门户。”而应该“妇人送客,不出闺庭;所有言语,下气低声;出行逐伴,隐影藏形;门前有客,莫出闻听”,甚至“夫之父兄,不得对语”。在古代男女有别,甚至在父亲和兄弟之间都不能对语。

其次是孝顺公婆。《女孝经》训导道应将公婆视同于父母。“女子之事舅姑也,敬与父同,爱与母同。守之者义也,执之者礼也。鸡初鸣,咸漱衣服以朝焉,冬温夏清,昏定晨省。敬以直内,义以方外,礼信立而后行。”[6]不管是公婆,都是应该当成自己父母来孝顺,孝乃中国传统美德,所以,《女孝经》虽然没有专门立章写事父母,但已经有事公婆的内容。

再次是事夫。对于妻子如何服侍丈夫,《女孝经》指出:“女子之事夫也,丽筓而朝,则有君臣之严;沃漱馈食,则有父子之敬;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受期必有朋友之信;言行无玷,则有理家之度,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夫。”[6]即使是同一个家庭中的丈夫,也必须要求装束整齐,要严肃的像大臣朝见皇上。

最后是和睦邻里,教育子女。唐代家庭结构复杂,成员较多,因此女子不仅要孝敬公婆,服侍丈夫,更要和睦亲族。《女孝经·广要道章》中有讲关于女子事舅姑和家庭其他成员的关系:“女子之事舅姑也,竭力而尽心;奉娣姒也,倾心而罄义;抚诸孤以仁;佐君子以智;与娣姒之言信;对宾侣之客敬。”[6]做到了这些要求,才能得到亲朋好友的欢心。《女论语》中训道:“处家之法,妇女须能,以和为贵,孝顺为尊。翁姑慎责,曾如不曾,上房下户,子侄宜亲。是非休习,长短休争,从来家丑,不可外闻。”妇女必须在日常生活中与邻里以和为贵,孝顺为尊,不能长舌的东家长西家短,同时也要求妇女不能将家丑外扬。《崔氏》中也有训诫道:“早朝堂上起居了,诸房伯叔并通传。妯娌相看若鱼水,男女彼此共恩怜;上和下睦同钦敬,莫作二意有墉偏。”训导妇女在生活上要照料家庭成员的生活起居,不要多言多语拨弄是非。在当今社会废除了限制女子卑微身份的制度,但也由此衍生了许多长舌妇,对别人家庭,对自己家庭都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这些训诫对当今女性品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自身修养

在唐代时期,女子只有懂得诗书之理,才不会在日常生活中事夫时及公婆舅姑前失礼。《女孝经》虽然没有直接要求女子读书的章节,但在强调德行和智能并重,认为两者不是互相排斥,而是彼此是相辅相成的。《女论语》则指出了一些待客之道,宾客到来,则由丈夫接待于厅堂。妻子只需要进行协助,然后退下听候吩咐。

其次是持家和教育子女。自古以来中国就有“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所以,女子持家是必不可少的要求,上到士宦人家,下至庶民女子,对于勤劳节俭,也是必需的。对于教导子女,女训和蒙书则篇幅都不少。在《女论语》教诫道:“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实专于母。”父母有对子女进行教导的权利,如果子女教育不好,则是父母之过。要对子女进行礼仪的训导,以免失礼于人前。尤其是母亲,不能放纵自己女儿蛮不讲理、娇气,否则就会养成目无尊长的性子。那些不孝不贤之妻,玷辱父母,究其原因,都是由于母训不早、不严造成的。《太公家教》也看重妇女教育孩子的作用,家庭中母亲要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育女之法,莫听离母”,如果忽视对子女教导,就会出现“养男不教,不如养驴;养女不教,不如养猪”的情景。[7]在家庭教育中,对子女的教育,母亲更是难辞其咎。一个具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能为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不会因为教育缺失而流失到社会上成为问题青年。

(三)日常生活技艺

对于日常生活技艺,当属女红排第一。在家喻户晓的黄梅戏《天仙配》中,就有描述七仙女织布。在古代,从采桑养蚕再到针线活到搓麻织布,都是要求女性来完成,也是女性必须会的生活技艺之一。女子要样样精通,就能丰衣足食。《女论语》强调女子要勤劳生产,不要做好吃懒做的“懒妇”,现代生活中女性群体中已经有很大部分的人向懒妇发展,所以才会引起家庭矛盾与不和谐。其次是操持家务。在《女论语》中有关对女子操持家务的要求:“五更鸡唱,起着衣裳,洗漱已了,随意梳妆,捡柴烧水,早下厨房。摩锅洗镬,煮水煎汤。随意丰俭,蒸煮食尝。安排蔬菜,炮鼓春姜。随时下料,甜淡馨香。整齐碗碟,铺设分张。三餐饭食,朝暮相当。侵晨早起,百事无妨。”[6]对女子操持家务的要求,一目了然,而同时也对贤妇和懒妇的行为作了对比,在古代这是有辱父母的行为。从现代社会角度来讲,勤劳是种美德,懒惰可耻,同时也是一种母亲家教的体现。

四、新型女德的提炼建设

纵览女训和蒙书著作,可以发现女训的发展深受封建社会的影响,尽管唐代是一个社会风气比较开放、兼收并蓄的时代,但始终逃离不了封建社会极力打造的理想女性为孝女加贤妻良母的烙印,加上妇女又是家族上下和邻里关系的核心人物,所以女性的个体卑微的身份地位便是封建社会专制的理想化的伦理道德体系的证明。封建性别角色将女性定位“男主外,女主内”的地位,认为女子只需能从事家务劳动和辅佐男性即可。加上女性在做母亲后对后代教育直接关系后代的发展,所以母训文化也得以发展,属于女训的一个分支。古代女训中大多数是根据封建伦理三从四德来制定的规范,五四运动后,女训被斥为古代女性的枷锁而受到猛烈的批判和推翻,但事物都有两面性,要辩证的来看待女训的存在和发展以及对当今社会女性的发展,从古代的家庭生活角度来讲,女训的实质更多是立足于引导女性过上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从这点除非,提炼出对于当今女性有教育作用的女德,能对当今社会生活及家庭产生影响,甚至对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主流起导向作用。对于古代女训今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简谈。

(一) 摒弃古代女训中的糟粕

谈起到当代中国女德构建,首先要在一个基点之上进行道德进步与否的评价和考察,这个基点是要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女德规范,其中包括批判的继承传统女性美德。中国古代是以“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为主的封建宗法等级森严的社会,导致“男主外女主内”式的社会分工,女性被排挤出各类社会活动领域,活动范围局限于家族内。这种单一却又复杂难处理的社会关系,女性的人性受到压抑,求知欲被扼杀,阻碍了女性自由全面健康的发展。入了闺房,断了社会交往,社会的生活常识和见识就缺乏,所以才会有“头发长见识短”的说法。因此要抛弃古代女训中带有封建毒素的东西,去掉带有男尊女卑的思想,尤其是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封建社会的牢固性就牵扯到了女性为男性的附属,以及剥夺女性的各种权利,包括财产继承权、社会交往权、以及离婚再婚权、劳动就业权等,甚至是被作为财产对待,所以才会有要求女子贞节,应当抛却古代女子贞节教育的毒素。

(二)新型女德的内容

1.满足自信、自律、自强、自尊的女性全面发展的要求

如今的女性在家庭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已不复封建社会般低下,充当的角色也比古代女性复杂。虽然我们应该对封建男权宗法制度中的贞节观念予以讨伐批判,却不能过“度”,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能走向极端的女权的性解放。贞节是对自身的一种心理需求,抛开古代对贞节教育的桎楛,自律对当今某些女子仍然具有教育意义。柔弱顺从、曲意逢迎,是封建男性的变态要求,我们不予支持。作为一个新时代女性,应当具有具有自信、自律、自强、自尊的的精神品德,不做非法勾当,对于当前个别甘做“二奶”、“小三”的行为予以谴责。对贞节观念,我们一方面应该从男权制文化中摆脱对女性施加的丑恶束缚,另一方面,也不能否定女性自身对贞操的内在要求。从积极的一方面看,贞节作为一种德操,在人类发展过程中自有其进步的意义,贞操观念包含有女性所特有的羞耻感、排他性以及个体意志和人格尊严等合理成分,特别是男权文化中,将女性视为性享乐的玩偶,贞节要求则使女性最大可能地维系了个人意志,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动力驱使。

2.满足在家庭关系中的多重身份需求

古代女训中还是有很多女德的优良传统,如温和、善良、恭敬、节俭、忍让,还应当具有“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曹世叔妻传》)”的精神,以及尊老爱幼,相夫教子,和睦邻里,勤劳俭朴等传统美德,在当今社会具有教育价值。虽然不同阶层妇女的教育具有差异性,但归根到底,教育的目的却是一致地。女性教育不是为了发展潜能,或探究高深学问,而是使其柔顺温婉,善尽主妇职责,安于家室,以配合家庭男性成员的需求。[8]时代在变,女性在处理自身、他人、家庭社会等关系方面,从古至今都面临许多相同的问题,因此也有着共同的需求。封建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分工使得家庭成为妇女主要的活动空间,做好“贤内助”是其一生最长久也是最重要的角色,女德的教化宗旨最主要的也是教化出一位社会理想的“贤妻良母”。[9]在当今经济发展中,女性不仅要用智慧经营自己,还要用智慧经营家庭,家庭是否和睦,它不仅记载女性的能力,更标志着女性永远不会磨灭的知识,并用它刷新人生。女训的内容主要为涉及到为人女、为人妻妾、为人妯娌、为人嫂、为媳、为母、为婆母、为邻为亲戚乃至于为国母嫔妃等诸多内容。如今不再要求女性对男性的屈从,但对于家庭生活中的一些要求是必不可少的,此种特有的女性教育应该在女性群体中展开。

综上所述,女训乃我国古人流传下来的珍贵文献,更是道德文明的成果,拥有很多优良传统,对于当今提炼新型女德和塑造新型女性形象,在女性全面发展方面以及为构建和谐家庭和社会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同时,在现代教育中我们也应该关注不同群体的教育,在注意对男女进行差别教育的同时还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性别制度。

〔1〕 央广网.2012年中国青年发展蓝皮书——〈新世纪中国青年发展报告(2000-2010)〉[EB/OL].(2012-09-29).http://www.cnr.cn/gundong/201209/t20120929_511032902.shtml.

〔2〕 黄宝权.从女性主义角度看蔡元培的女子教育观[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1(4):62.

〔3〕 郭明霞.儒家传统伦理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研究[J].社科纵横,2006(3):85.

〔4〕 〈唐〉郑氏.女孝经[M]//丛书集成新编(第33册).中国台北:新文丰出版社,1985.

〔5〕 赵跟喜.敦煌唐宋时期的女子教育初探[J].敦煌研究,2006(2):92.

〔6〕 〈清〉董诰.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7〕 郑阿财,朱风玉.敦煌蒙书研究[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173.

〔8〕 郑强.唐代女训文化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9.

〔9〕 王丹丹.中国古代女训中的女德研究[D].徐州:徐州师范大学,2011.

(责任编辑 吴 星)

The Education of Women Morality on the Women Exegesis in Ancient and Modern China

TANG Gui-fang

(Lanzhou Business University,Lanzhou,Gansu 730020)

Women Exegesis appeared since the feudal society been built.Women can’t be educated equal to the men and only stay at home.Women Exegesis has a long history,raised in the Pre-Qin Period,shaped in Han and Tang dynasty,prospered in the period of Song,Yuan,Ming and Qing dynasties.There are many dross and cream in Women Exegesis,so we are going to comprehend the Tang dynasty exegesis and refine the cream to built new modern morality.It helps to develop all-round development women and built the harmonious society.It has an important educational significance.

Tang dynasty; Women Exegesis; Women Morality

2014-03-10

唐贵芳(1989—),女,重庆永川人,兰州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B823.2

A

1007-6875(2014)02-01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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