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舸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汉学院,陕西 西安710061)
所谓隐私,意即隐蔽、不公开的私事。在汉语中,隐,即隐蔽、隐藏,不公开之意;私,指个人不公开的私事或秘密,强调隐私的主观色彩。而英语中,隐私一词是“privacy”,含义是独处、秘密,虽与汉语的意思基本相同,但更多地体现出其客观性。两者的差异体现了相对感性的东方文明与相对理性的西方文明的差异。
隐私观念是人们在认识隐私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思想意识和处世态度。隐私最早表现为人类的羞耻之心[1]137-139。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从最初的全身赤裸、无个人生活空间,到后来知道用衣服来“遮羞”以及注重私人生活空间的隐私保密性,形成了隐私的开始与发展。所有的国家、所有的民族都有隐私,只是在隐私的重视程度及领域上有不同,隐私观形成的时间也有早晚差异。
隐私观最早形成于西方,与其文化密切相关。从古希腊罗马时代个人权利观念的兴起,到近代自由主义的形成与发展,西方形成了一套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以个人为本,相信个人价值,重视个人自由,强调自我控制与发展。个人主义是随着西方对人的本质认识不断丰富和深化的,是文化价值核心的传承与积淀。所以在极其尊重个人生活、个人自由背景下,隐私观念逐渐形成,并一步步成为一种社会公约。
与西方崇尚个人价值相反,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其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深受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千百年来,儒家思想渗透到中国乃至整个东方文化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三纲五常的等级观念,突出强调的便是“公权力”,即一切事情,不论大小,都要以国家、家庭为中心,也就是以集体为重。为了集体,人们可以牺牲一切个人利益。士大夫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强调的是以国家的忧乐为主。
到了近代,中国更是强调国家、集体至上,以集体主义为核心。这种群体意识不仅仅体现在国家方面,家庭更是集体的缩影。中国人注重亲情,具有浓厚的家族观念。当个人利益与家庭利益相冲突时,必须放弃个人利益来维护家庭利益,甚至无视个人需求和愿望。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很难形成一个个体化的、以个人意愿为基础的、不公开的社会氛围,个人隐私在过去的几千年中未能发展成为一种观念被国人所接收,与此不无关系。
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日本,同样崇尚集体主义。日本人在“内”“外”关系的划分上十分明显[2]32-35。家庭方面,为维护家庭形象,家庭矛盾绝不在外面表现出破绽。工作方面,许多大公司的员工是终生雇佣,因此他们会把公司当作“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大家是一个共同体。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家都会以公司为中心,努力奋斗维护集体的利益。由此可见,日本人亦崇尚群体隐私。
此外,导致东方和西方在隐私文化上的差异,也不排除其人口、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
在社会生活中,隐私更多地体现在生活状态和法律权利上。2013年8月纽约布鲁克林日落公园,一支华人广场舞舞蹈队遭到附近其他族裔居民的投诉,因扰民被警方带走调查,双方冲突的根源在于不同的隐私观。
隐私观念极强的西方人认为,广场舞干扰了其正常生活、侵犯了其隐私。但在中国人看来,广场舞是一种大众活动,却并未考虑到他人的隐私问题。
可见,东西方文化形成了差距甚大的隐私观。在西方人看来,每个人都拥有私人时间、空间、活动领域以及权利,包括个人状况、政治观、宗教信仰、个人行为等。在家庭生活中,西方人认为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的隐私,且已形成了互相尊重成员间个人空间的意识。
而在东方,个人空间似乎不在隐私范围之内。在处理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上,社会规则要求照顾“大局”,以“忍”为常。在个人私密生活方面,亦强调“隐藏态度、感情不外露”。就家庭内部看,家庭成员之间信息渗透度高,个人亦缺乏保护隐私的意愿,使得整个家族基本上属于无隐私状态。
人是社会的产物,任何人都不可能离开社会生活。当人们跨越文化、国家、民族的界限进行更广泛的交往时,需要学会巧妙地避免冲突。
以朋友上门做客为例。若A 打算去B 家做客,A 应该怎么做?
在西方,A 一定会提前预约B。但在东方,以中国为例,A 可能会提前预约,也可能走到B 家门口才电话通知B,抑或上前直接敲门。
不同的行为方式,体现出东西方在隐私观上的文化心理上差异:西方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且不能随意被他人打扰。不能被随意打扰即是隐私。在西方人看来,做客前的预约是交际礼貌,体现了对主人隐私权的尊重。而在中国人看来,朋友上门做客应当热情接待,无论预约与否。显然在这里,朋友之间是缺乏隐私意识的。
即使在日常用语中,亦能看出东西方的隐私差异。西方人打招呼一般不会涉及隐私,例如“How are you?”“How is it going today?”或谈论天气等。如果你问西方人“Where are you going?”“What will you do?”他们会感觉到自己的隐私被冒犯了。此外,年龄、婚姻、收入等个人问题,也是绝对不能问的。但是在热情好客的中国,人们见面常会问“吃了没?”“去哪儿啊?”等等,它侧重的是人们对朋友的一种关心,甚至是一种礼貌,绝无冒犯隐私之意。中国人在人际交往中充满热情,喜欢嘘寒问暖,似乎没有什么“不可说的”。人际交往中,年龄、职业、收入、婚姻、子女等问题,都是谈资的一部分,且是一种拉近人际关系的方式。
有空间、地盘意识,是西方隐私观的重要表现之一。以美国、加拿大为例,由于地广人稀,人们多居住在独栋别墅,且相互之间都有一定的距离,界限意识十分敏感。邻里间友好但保持一定距离;工作环境以独立的办公室、有格挡的办公桌为常。即使是公共交往场合,个人都会拥有一个私人领域,以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间也不会未经允许而进入他人房间,更不会随意翻动他人物品。
而东方的隐私观念中,生活空间上倾向于群体封闭性,以维护群体隐私。中国有句俗话:“家丑不可外扬”,这个“家”就是一个群体的意识,群体中的问题只能是内部人知道、解决,一切以墙为界,墙内之事不可外扬[3]21-23。中国古代建筑讲究宅门或内或外建一堵影壁[4]68,目的即为挡住外人的视线,保护家庭群体隐私。但是,群体内部的个人空间却十分稀少。与中国相似的日本,其传统住宅也都是由高墙围成的,明显地体现出“内”与“外”的严格界限。但住宅内部的房间却多由不隔音的、无锁的推拉门为隔挡,显然个人隐私并不被重视。
东方这种空间隐私观念或与其传统生活方式及地理、历史条件有关。中国自古以来多为群居生活,一般以家族形式为主的村落聚居,一家之事可能也成为一村之事,使得个人隐私空间难以形成。进入现代,中国人口居世界第一,只要走出家门,无论行走或坐车,基本上是人挨人,个人空间很难形成。
由此可见,在西方,生活空间为隐私提供了重要保障,而东方人则更愿意拉近距离,形成群体空间意识,关注集体利益。
东西方在处理隐私方面也有所不同。西方人以个人为主,在处理隐私问题时,往往是找一个封闭的空间(如自己的房间、办公室)独自处理。而含蓄的东方人,很少会将自我情感暴露在外。无论是处理事件还是个人情感,大多“喜怒不行于色”,保持沉默是一种典型的东方式处理隐私的方式。日本人很注重“以心传心”的表达[5]287,而沉默是表达方式之一。显然,沉默是维护集体利益而产生的一种调节方式。保持平和,大局为重,是为“沉稳”。在此文化背景之下,个人内心情感这类的隐私,只能以“沉默”方式来处置。
法律是一种国家认可的、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体现着一种社会观念。隐私也得到法律的保护,但保护程度在东西方也有较大差距。
在西方,隐私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约,每个人都有意识地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侵犯他人的隐私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美国的《隐私权法》《电子通信隐私权法》充分体现出在保护隐私方面的力度与细化。而作为东方国家的日本,虽与德国属于同一法系,但在现行宪法中,却并未对隐私权有任何明文规定,只是在其宪法第13 条宽泛地提出:“一切国民均作为个人受到尊重。对于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国民权利,以不违反公共福祉为限,需在立法与其他国政上,予以最大的尊重”[6]48-51。但是在信息保护方面,日本2005年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信息隐私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却也显现出东方隐私观念的发展。中国没有一部专门的保护隐私的法律,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文本中有所涉及,而且多属于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荣誉权等,与西方相比显然不够详尽且漏洞较多,易被人钻空子。2010年施行的《侵权责任法》虽包含隐私权,但只是作为民事侵权的一部分。可以说目前中国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个有意识的、专门维护隐私的法律文本。
从东西方隐私法的制定可看出,东西方人在隐私上的观念有轻重之别。但是从发展的角度看,随着文化的交流、经济的发展,东方国家也势必越来越重视隐私方面的法规建设。
为了进一步了解东西方隐私观的差异与发展趋向,笔者随机选择了25 个正在陕西师范大学学习汉语的留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其中10 名西方人(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喀麦隆等国籍)、20 名东方人(中国、韩国、日本、哈萨克斯坦等国籍),希望能更加突出东西方隐私观的对比与发展趋向。调查情况如下:
虽然上述问卷调查尚属小范围,但从中可以看出如下端倪:随着东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东西方隐私观有着同向发展的趋势,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其隐私观倾向越相近,但东西方隐私观在同向趋向性中仍表现出较强的差异性。
从隐私的范围来看,“收入”“房间”和“日记”等已被东西方归为隐私范围,形成东西方共同的隐私意识。作为东方代表的中国依旧保持着感情上隐私,这在调查中表现明显。
从隐私在人际交往方面的表现来看,东西方都会考虑他人的私人时间,但是在话题的选择和朋友的空间距离上有着较大的区别。在话题方面,西方人更多在意金钱上的避讳,而东方人避讳金钱的同时,也忌讳向他人透露内心情感。和朋友的距离感上,东方人则明显倾向于肢体触碰带来的友情象征,而西方人则更多地选择保持距离。
从隐私处理上和隐私在生活空间方面来看,东西方有着趋同的趋势。东西方处理方法大方向是独自处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也会选择以沉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东西方生活空间上也多有隐私保护意识,但是由于人口地理等原因,东方人在此方面意识较轻。
随着经济、文化的快速交融与冲撞,东西方隐私观随着交流的深入呈现趋同性,但是由于双方不同的文化、历史、地理背景,隐私观的发展不会完全一致,依旧会存在文化差异。因此,了解东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隐私观是一个现实问题。
东西方隐私观都有一套自己的体系,看似相互对立,但在各自的文化领域都有存在的基础。因此,虽然不能评价哪一种隐私观更好、更优秀——它们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但恰当了解其中的差异与发展趋势,更利于在当今经济文化交流之中加深相互间的交际与合作。
首先,降低交流中的误解与障碍。要实现交流,必先了解彼此的文化差异,建立起充分的尊重与理解,从而使各种不同文化间的距离不再遥远、隔膜。例如在成绩发放的问题上,西方一般不会当众公布成绩,而是让学生登陆网站查询个人成绩,成绩被视为隐私的一部分;中国则比较倾向于公布排名,成绩不是隐私。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了解中国隐私观的美国学生从西方来华留学,在发现自己的成绩被公开时,不会误解其隐私被侵犯。这样,虽然不能强迫一方完全接受另一方的文化价值观,却可以促使双方在文化价值观上靠拢,从而理解差异的存在,避免因之产生的误解。
其次,以包容促进跨文化交流。文化交往的基础是相互尊重,尊重他人的文化,也是尊重和丰富自己的文化。只有在尊重的基础上,才能促进多元文化相互碰撞与交流。要实现交流,必先要了解文化差异,在理解基础上,建立包容心态,从而使各种不同文化间的距离不再遥远、隔膜。
在国际文化交往中,即使是地域、文化接近的国家或民族,亦会存在各自的特点。中日交往文化源远流长,有许多共同的文化特征,因此在很多中国人眼中,中日隐私应是一致的或有极大的相似性,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例如日本受欧美国家影响,在私人时间、空间、金钱、人际方面较中国而言,有更强的隐私意识。所以在实际交往中,只有尊重和了解他国文化特征,才能有效地进行文化交流。
最后,不同隐私观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也有一定的影响。例如本文中隐私观调查的第2 题,在被问到“老师的问题是否会侵犯隐私”时,大部分学生在了解了中国文化背景后,都能够理解老师的提问,并且表示不在意。但是还是有学生觉得一些问题实在无法回答,例如年龄、体重或感情等。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应当尽可能多地把握更多国家民族关于隐私方面的忌讳,避免不同的隐私观造成的误解,为汉语教学清除不必要的障碍。
在跨文化交际中,相互尊重个人权利是交往的前提。了解不同地域、国家、民族文化中隐含的隐私差异、提高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在国际文化交流中意义重大。伴随着文化间的融合与碰撞,东西方隐私观差异研究亦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1]王秀哲.隐私 隐私观念及隐私权[J].理论与改革,2005(1).
[2]崔继华,陈磊.日本人隐私观探析[J].常州大学学报,2011(4).
[3]蔡芳.中西方隐私观探析[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7(2).
[4]王培英.跨文化交流[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7.
[5]顾佳祖.跨文化交际——外国语言文学中的隐蔽文化[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6]王立志.日本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J].云南大学学报,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