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适用之比较

2014-03-29 19:00:04元芳
地方治理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语法教学法英语

元芳

(中国传媒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24)

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适用之比较

元芳

(中国传媒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24)

在我国的英语教学方法论中,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是两种具有深刻影响力的方法。二者各有其鲜明的特征、目标、方法、教学步骤与价值,也各有其适用的条件、场合、对象。从事英语教学的人士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特定的英语教学方法进行英语教学,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语法翻译法;直接法;适用比较

对于我国学生来说,英语被当做第二语言。由于我国使用英语的社会环境很少,因此对于我国学生来说,学习掌握英语是有难度的。我国的英语教育学界一直在研究、探索适合国情、适合学生的最佳英语教学方法。关于外语教育,国际上有各式各样的教学法。每一种外语教学法都各有其利弊。本文主要讨论语法翻译法与翻译法的基本内容、对比二者的优劣,主张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特定的英语教学方法,来进行英语教学,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语法翻译法的基本内容

(一)语法翻译法的起源、目标与主要特征。

语法翻译法首先是被运用于拉丁语的教学中。在16世纪的欧洲,把拉丁语当做外语来学习的人数是最多的,因为,拉丁语在政府文稿、学术研讨以及商业交往中经常被运用。随着拉丁语的使用逐渐减少,它逐渐被英语、法语以及意大利语所取代。在拉丁语的重要性减弱了之后,学习拉丁语的目的也被改变了。此前,学生们学习拉丁语是为了交流,此后,它只是被当做一门学科来学习,为了使学生们可以阅读古典拉丁文献。

在欧洲18世纪晚期的拉丁语的教学中,人们认为通过分析拉丁语的语法以及单词构成,可以提高学生们的智力水平。提出此种教学法的是两位德国学者,约翰·瓦伦汀·麦丁格(Johann Valentin Meidinger)以及约翰·克里斯汀·费克(Johann Christian Fick)[1]。到了19世纪,现代语言理论开始在课堂上出现,教师们采用了之前教授拉丁语和希腊语的语法翻译法进行教学。“语法翻译法在18世纪和19世纪中期的欧洲达到鼎盛时期,同时传入我国,它在长达200多年的时间里在外语教学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直至 20世纪中叶。”[2]

语法翻译法主要通过翻译教导学生语法和词汇,并且注重写作能力的培养。语法翻译法目的是让学生们无障碍阅读古典文献以及在写作中正确表达观点。语法是此种教学法最重要的因素,语法翻译法强调细致地分析每一条语法,要求学生们反复地练习。语法翻译法要求学生们用所学过的语法翻译句子。在课堂上,学生学习语法规则,并且,通过目标语与本国语之间的翻译,提高语法的运用能力。在学生们掌握了充足的语法知识之后,学生们会被要求逐字逐句翻译文本。这种方法有两个目标:一是培养他们阅读外文文献的能力,并且,可以把目标语翻译成本国语;二是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这里,也能看出语法翻译法并不注重外语交际能力的培养。

语法翻译法还同时提倡教师利用母语来教授、讲解外语,因此这种教学法重视翻译能力的培养。

(二)语法翻译法的教学步骤。

首先,教师教授学生们生词。教师会在黑板上面标注每一个单词对应的音标以及母语意思。

其次,教师仔细解释每一条语法。

再次,在教授完生词之后,教师便开始给同学们讲解课文。教师把课文逐句朗读,并且逐句解释。之后,教师要求学生们分析课文的语法以及把课文翻译成母语。在这个阶段,教师指出学生们的错误,并且要求学生们随时纠正错误。

再其次,教师给学生们分析完了整篇课文之后,要求学生们跟随念课文。在学生们把握了课文的大意之后,教师开始就课文向学生们提问,学生们便在全文中搜索答案。

最后,一课学完之后,教师给学生们布置作业。作业内容包括单词拼写、填空等等。而且,在开始新的一课前,学生们会被要求复习前面一篇课文。学生们应该具备默写生词的能力。

(三)语法翻译法优势与劣势。

语法翻译法的优势在于,这种方法是外语教学法中长期使用的、正统的教学法。语言学习在此种方法中被认为是一个增长智慧的过程。语法为学生们学习英语提供了规则,这种教学法降低学生在写作中犯语法错误的概率。“通过有限的语法能够生成无限的句子,这就是语言的生成性之特征所在。人们可以记忆有限的语法规则,却无法记忆无限的句子。”[3]

语法翻译法的劣势在于,这种方法是忽视了英语口语教学。学生们没有足够的机会来锻炼他们的英语口语。教师要求学生背诵一系列语言技巧、大量的词汇、短语以及其他语言现象。学生往往认为如此的学习过程是单调的、乏味的。

二、直接法的基本内容

(一)直接法的起源、目标与主要特征。

直接法与语法翻译法的教学理念相反。19世纪的欧洲,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产生一批新式学生,他们不愿意在传统的语法翻译法课堂中学习外语,一种新的教学法便应运产生了,那就是直接法。直接法的倡导者认为语法翻译法很无聊且无用,有些教师更认为外语教学可以模仿母语教学,这就是直接法也被称作自然法的原因。19世纪初,索弗尔(Sauveur)和弗兰克(Franke)提出,外语教学应该在目标语教学系统中实施[4]。“直接教学法主张使用教儿童学本族语言的方法,即‘通过说话学说话’的方法教授外语,强调直觉感知语言材料,排除本族语和翻译,要求外语与客观事物建立直接联系,直接用外语思维;采用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教学中一句话一句话地听、模仿、反复操练,直到形成习惯;广泛采用各种直观手段,强调背诵。”[5](P70)直接法这种教学法只用目标语进行教学。德国和法国首先运用了这种教学法。

直接法强调口语的重要性,培养学生的英语口语的表达能力以及听力是直接法的首要教学目标。学生的口语以及听力能力是在教师的提问与学生的回答问题中得到锻炼的。教师在整个课堂中都使用英语,他们语言的模仿以及语言习惯的形成。课堂上面大部分时间用来问问题以及回答问题。,练习包括听写、复述课文等等。课堂的教学内容也包括听力练习,听力能力是一项基本的能力,它也将转化成英语的口语能力。

在直接法教学过程中,教师用学生已知的词汇以及其他辅助手段教导学生。如果所讲授的生词是具象名词,教师就用一个物体或者图画来作为提示;如果生词是抽象名词,教师则会使用相关的词汇来解释。教师充分利用手势、物体、图画以及其他直观教具来教导学生,在教师解释某单词或短语的过程中,他们会避免翻译以及语法解释,会试图把英语与外部世界直接建立联系。单语教学有助于学生把学过的英语词汇建立联系,这样一来学生便会在没有母语教学的情况下建立一套英语知识体系。

直接法使得英语教学接近母语教学。在课堂上,教师也会教授语法知识,教师允许学生在课堂上犯语法错误。在课堂上,教师需要鼓励学生直接使用英语,学生自己先总结语法规则,然后教师再纠正学生的语法错误。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会问学生一系列问题,学生必须回答出来。这种教学法的目的就是让学生多开口说英语。课堂上,教师会抓住学生的注意力,并且激发他们的记忆力。这种方法的结构确保学生一步一步地增加自己的语法以及词汇知识。学生从来不会被陌生的或者复杂的生词给打断,他们必须集中注意力掌握最基本日常用语。

(二)直接法的教学步骤。

首先,直接法把一个字母、一个单词、一个数字或者一个句子称作一个元素,该步骤又细分为以下几个分阶段:

第一,教师借助视觉工具来讲述名词,靠做手势来展示动词。这种方法可以确保学生明白教学内容。

第二,教师会用清晰的声音把元素介绍给学生。

第三,教师要求学生们尽力正确地读出元素。

第四,在学生们发音之后,教师帮助纠正学生们的发音。教师会示意学生注意其发音时的嘴唇,这样学生可以掌握正确发音的唇形以及舌头的位置是怎样的。

第五,教师要求学生们重复每个新学会的元素5至20遍。教师还应该注意词汇的使用频率。他们应该先教会学生们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也就是常用词汇。例如,教师应该先教会学生“to go”以及“to be”这一类常用的动词不定式,而不应该先教学生“to trim”或者“to sail”。同样,在教授学生“prune”以及“cranberry”之前,应该先让学生们认识“apple”和“orange”。

其次,当涉及到句法规则、单词在句子中正确的位置时,教师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分步骤:

第一,教师先给学生们展示一个短语或句子并要求学生们重复短语或者句子5至20遍。

第二,教师向学生们提问,并且让他们以否定的方式作答。例如,教师问学生“Are you a bus driver?”学生应该回答“No”。在更加高级的阶段,学生们应该学会使用“Not”来回答问题。

第三,教师可以问学生五个“W”,即“Who,What,Where,Why,When”和一个“How”,教师可以不断改变提问方式来进行联系。

第四,教师借助视觉工具(例如照片或者图片)或者手势来教授代词。教师可以任意地提问来进行练习,例如“Is Dana a driver?”或者“Are they from Brazil?”。

最后,运用直接法的教师应注意的是,以下的教学顺序是任意的:

第一,学完了新元素A之后,再学新元素B。

第二,学完了元素B,然后,再复习元素A。

第三,元素AB交替练习,可以随意排序,例如,AB;BA;BB等等。然后,再学习元素C。

第四,把以上三个学过的元素随意排列组合练习,例如,ABC;CBA;BBC等等,并且增加新的元素,但是要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在学生可接受的范围内,把新学过的所有元素随意排列组合进行练习,每个组合重复5至20遍。

(三)直接法教学的优势与劣势。

直接法的优势在于,注重培养的主要英语技能是口语表达。课堂上,教师们注重给学生营造氛围,让学生们在对话中使用新学的词汇。学生们由此可以对发音、语调以及如何正确的断句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教师们从最实用的每日用语开始教学。这种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保持信心,在这样的教学氛围中,学生们可以自由地与他人进行英语交流,这也同样能够增强学生们的理解能力以及激发学生们的灵感。学生们完全将自己置身于真实的英语环境中,他们会感到学英语像学中文那么自然。

这种教学法要求教师在课堂中只能使用英语,这帮助学生在一个纯净的环境里面学习英语。学生们会提高学习英语的效率。

直接法的劣势在于,直接法夸大了课堂母语与英语学习的相似性,它假设课堂与外部世界是一样的。由于直接法缺乏有力的语言学依据以及对于一些语言现象科学、系统的解释,所以,它一直遭到一些学者的抨击。

三、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适用的比较研究

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都是英语教学当中所使用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各有其鲜明的特征、目标、方法、教学步骤与价值,两种方法各有其适用的条件、场合、对象。在可以适用语法翻译法的场合,强行适用直接法,就可能会脱离实际,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在可以适用直接法的场合,如果强行适用语法翻译法,同样可能导致学生不感兴趣,学习效果不佳的后果。

以下从我国国情出发,从上述两种方法涉及到的一些典型因素、要素出发,来对二者的适用进行比较研究:

(一)师资要求不同。

语法翻译法对于师资的要求不是很高,相关的教师只要具备了所讲授内容的知识,即使口语差点,或者无法直接使用英语来教学,都还可以在课堂上传授有关英语的知识,完成有关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任务。

直接法则对于师资的要求极高,运用直接法的教师不仅需要具备相关的知识体系,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具备非常好的英语口语能力,能够运用英语来进行教学。直接法通常要求归国留学的教师或者外籍教师来担任相关课程。

(二)设备要求不同。

语法翻译法对于教学设备的要求也不是很高,只要有具备传统的教室、黑板就可以了。可以说,语法翻译法在硬件水平的要求上极低,是一种非常经济的、节约的方式、方法。

而直接法所要求的教学辅助设备、资料很多,例如多媒体设备、语音室、电教室,大量的图片、模型、实物、电影资料等等。如果这些设备、资料不具备,就无法开展直接法的教学,或者相关教学效果将大打折扣。

(三)教材要求不同。

语法翻译法对于教材的要求是,严格地按照语法的难易顺序进行编排,从易逐渐发展到难,甚至形成了国家统一的语法教学大纲。当然,国际上,基于语法翻译法理论所形成的语法教材也同样形成了比较一致的格局、模式。这种教材便利于学生学习新语言知识,复习旧语言知识,使得语言学成为一门科学。

直接法对于教材的要求是,按照主题、情景或者角色来编排教材,而不是根据语法书的顺势来编排教材。因此,直接法的教材丰富多彩,多种多样,这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当然,不利之处在于可能使得一些语言、语法的知识点被重复,或者零散化。

(四)教学时间、班级要求不同。

语法翻译法属于书面语言知识的传授,因此教学时间要求不需要很多,能够保证教师的教授讲授时间即可。语法翻译法的教学,对于班级大小没有要求,即使是多人数的大班,也可以适用。

直接法所需要的教学时间要求相对较多,因为教师往往需要使用大量的英语来解释、描绘一个词,需要使用实物、图片、模型来展示相关英语概念的对象。而且,经常需要师生英语互动、学生之间的英语互动。经常的英语互动无疑只能适合少人数的小班,多人数的大班肯定无法开展上述的语言互动。

(五)考试要求不同。

语法翻译法侧重于训练学生的书面语言知识能力,例如语法知识能力、词汇能力、句型能力、汉译英、英译汉的能力等等,完全符合传统的英语教学模式,也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应试教育。语法翻译法非常适合我国主流的各种英语的考试。

直接法侧重在于培养、养成学生的英语口头交际能力、理解的能力,学生的听说能力相对较强,而书面语言知识则较弱。因此,适用直接法去培训需要书面英语应试的学生,往往效果不佳。

(六)语境的不同。

语法翻译法要求教师使用母语来进行汉英互译、英汉互译,通过母语来解释英语,来讲解英语语法。语法翻译法的教学语境是母语。

直接法教学语境是英语。教师使用英语来进行教学,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在英语语境中培养对英语的感知能力、理解能力。

(七)教师中心与学生中心的不同。

语法翻译法是典型的教师中心论。教师是课堂的主角、中心,通过教师的讲解、灌输,使得学生理解、记忆系列的语言知识。教师的讲课占教学时间的大部分,学生只是被动地听讲、记忆、做笔记。

直接法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教师通过设计的情景、主题,引导学生进入课程,让学生主动去感知、学习、使用英语。这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

总之,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各有其利弊,各有其优点与缺点,各有其适用的条件、场合、对象。我们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选择特定的英语教学方法,来进行英语教学,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例如,在师资水平高的沿海大城市,就可以适用直接法,而在内陆师资紧张落后的地方,就只能适用语法翻译法;对于幼儿、小学生可以适用直接法,以提高其学英语的兴趣,但是对于需要参加高考的学生就只能适用语法翻译法,这就顾及到考生的最大需求;对于要出国留学、生活的学生可以适用直接法,以提高其英语听说能力,而对于从事公司英语书面文件处理的受训者而言,最有效的是适用语法翻译法;对于小班可以适用直接法,对于大班只能适用语法翻译法。

[1]徐进.中级英语语法中翻译法与直接法的比较[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3).

[2]刘昕.语法翻译法的历史演变及其在现代外语教学中的作用[J].大连大学学报,2013,(2).

[3]杨改霞.从交际法的局限性看外语教学语法翻译法的适用性[J].中国高教研究,2001,(3).

[4]覃惠萍.直接法与语法翻译法在视听说课程的教学对比[J].海外英语,2012,(4).

[5]应云天.外语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刘云华

H319

A

1008-6463(2014)01-0074-04

2013-11-26

元芳(1989-),女,中国传媒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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