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飞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高等教育要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这一纲要再次重申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教育的本质。2011年11月,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实践与理论研讨会在南华大学召开,在会议的过程中,专家就未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发展方向达成了共识:资助和育人相结合。在上述契机下,积极探索将资助工作和育人理念有效结合的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尝试在积极心理学的视域下对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进行探究。
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高校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的基本完成以及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以来,高校中开始出现一个特殊群体,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且随着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这个群体的规模也不断扩大。为此,中央、各级地方政府以及高校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高校贫困生进行必要的资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机制。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难以界定。很多高校把目标的定位仅仅放到只要学生没有太大情绪,只要把钱发出去就算是完成任务,所以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界定上,不同高校有不同的标准。其中人为因素的比例往往大于客观因素;并且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该不该有标准,该有什么标准,这些本身都是有争议的。二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上报材料可参考性较差。主要表现为学生上报的由地方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真实性不足。无论是笔者自身的求学经历还是有学者的研究报告都反映出,就家庭经济能力看,有些学生可以不需要申请经济援助,或者还有其他更多学生比他或她更需要经济援助等,但是这些学生却都能在地方政府那里得到经济贫困的证明,并且这个比例还不是小数目。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资助比例和数额应该呈现下降至少缓慢增长的趋势,但是事实却是向上发展的趋势。当然这其中凸显的不仅是地方政府对相关工作监管的缺失,也反映了家长和学生诚信意识的缺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压力较大,学习方向不明确,学习成效不佳。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对其读大学所报的期望都非常大,都有想靠其改变家庭命运的想法。这种期望不但在家长的心里,更渗透在学生生活的家庭环境里。所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除了要探索自己的兴趣,更背负着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要求。在这种心理下,这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产生无形的压力,对自己的学习方向不敢去探索,不敢去尝试,担心成绩下降,担心得不到奖学金,担心将来找不到好工作等,以致学习效果不佳;其次,因为这些学生以前接受的教育内容(机械记忆内容占一大部分)及建立的学习动机(为上大学而上大学)比较单一,到了大学之后,教育理念和内容的变化让他们措手不及,想追求自己的理想,但是又不知道到底什么才适合自己,又不自觉地会受到周围同学的影响。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方向不明确,学习成效不佳。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产生的心理危机日益凸显。按照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人生发展八阶段的划分,大学生这一群体正处在成年早期(18-25岁),主要处理亲密对孤独的冲突。这个阶段大学生表现出想要建立和体验亲密关系。但是埃里克森研究发现,只有建立了良好的自我同一性的个体才会积极主动,才敢去接触和尝试亲密关系[1]。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即使原来建立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同一性,但是在大学这样一个新环境中,受到位置(不再是佼佼者)、城市繁荣(对比家乡)、同学家庭情况悬殊等的冲击,自我同一性会被冲垮。这些情况会给这些学生带来很大心理冲击,进而影响学习[1]。相关研究以及笔者的工作经验也表明:贫困生的心理问题日益突出,并且在高校心理危机事件中占有很高的比例。有60%的贫困生常感到羞愧难当;22.5%的贫困生感到很自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处境,并不可抑制地抗拒师生善意的同情;40%的贫困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热情受到打击;更有近20%的贫困生甚至对社会持极端的观点[2]。笔者在高校咨询过的100余例心理个案中,贫困生家庭的比例占到30%,协助处理过的心理危机事件中,30%左右的学生也是贫困生。
4)资助工作产生的教育效果不佳。国家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以来,资助的强度和范围都在不断加大。很多贫困生得到了上学的机会,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在资格审查和评定上力争贫困;在资金利用上没有合理的规划以致奢侈浪费。很多高校都出现有贫困生拿着国家资助不好好学习,沉迷网络,沉迷消费,沉迷攀比[3]。一部分贫困大学生感恩意识淡薄,不知恩,不感恩,不报恩。如部分贫困生片面地把国家、学校、他人的资助看成理所当然,对国家的助学贷款不予偿还,对为其办理繁杂手续的老师不予尊重,对给予帮助的他人不能表达基本的感谢,缺乏最起码的礼貌;还有部分贫困生心胸狭隘,缺乏群体意识、集体观念和同情心,面对多种多样的资助,始终以个人为中心,认为自己才是最困难的,所有的资助必须有自己的份,如没有申请到就会埋怨学校评审的不公,甚至向辅导员老师“据理力争”,完全没有考虑到其他同学的情况,失去了最起码的谦让美德;甚至有的贫困生不能正确看待自身的贫困,简单地将原因归结到社会对自己的不公,仇视社会、仇视富裕,产生报复社会、他人的不良心态,属于心理失衡状态。
积极心理学(Positive Psychology)作为一种心理学研究的新趋向,是利用已经发展相对成熟的心理学研究方法和测量手段,来研究人类身上存在的力量、美德等积极品质的一种新的心理学思潮[4]。积极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积极的情绪和体验、积极的个性特征、积极的心理过程对于生理健康的影响以及培养天才。积极心理学与资助政策的最终目的——育人有着较高的契合度。结合积极心理学的理念和成果以及当前高校资助育人的现状,笔者认为,未来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应该做到“助人和助心结合”与“课外与课堂结合”。具体就是要将经济资助和心理资助结合,课外实践机会的提供和课堂感恩教育课程结合。
1)淡化资助对象的筛选标准和规则,强化资助政策的背景和意义的宣传。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大多是疲于应付各种汇报材料和评审标准的制定,特别是二级学院,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评选的公正合理,但是却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即资助的最终目的是育人,是让学生懂得感恩,懂得诚信,更懂得自强自立的光荣[5]。如果过分强调评选标准,忽视背景意义的宣传,无疑会强化学生追求单纯公正公平的冲动,忽视了帮助学生自强自立的本质。积极心理学认为,积极的机构有利于积极的个人特质的发展和体现,积极的个人特质有利于积极的情绪体验。积极的情绪行为有利于积极的行为培养。这里积极的机构就是指学校,学校和资助政策的根本宗旨是育人,是培养一个健全的独立自主自强的人,而不是一个争当贫困争补助的人。因此,高校在贫困生资助对象的评定中,应淡化资助对象的筛选标准和规则,强化资助政策背景和意义的宣传。
2)淡化资助类型的资助金额,强化资助类型的意义和目的的落实保障。从国家近几年的资助情况看,国家的资助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同时还发现,大学生感恩意识的缺失愈发凸显(包括贫困生)。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积极心理学认为,人的优点、卓越之处和人的缺点、无能为力之处在一个人的身上都是客观存在的,人在同一时间的注意广度(注意内容的多少)也是有限的。如果你选择注意好的,不好的你就很难注意到;如果你选择注意不好的,好的你就看不到。如果在资助的过程中,一味追求量的提升,不去衡量和落实质的实现程度,那么学生对于这个资助的关注点也会放在数量上,而忽视了对资助本质的理解,最后即使拿到钱也不知道怎么用钱,以致出现近年来高校出现贫困生拿着资助的钱请客买奢侈品的事件。有鉴于此,今后国家在注重资助范围和力度提升的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各种途径,注重资助意义宣传和目的的落实保障。比如在评选之前,先进行一些大学生自立自强知识或者人物事迹的宣讲,接着再开展一些本校贫困生自立自强学生的宣讲团活动。让资助政策的意义和目的深入学生,在这种契机下,学生在思考寻求资助的同时也会去思考自己到底需要不需要帮助,自己拿到资助到底要做什么的问题。
3)淡化资助类型的资助金额,强化资助对象的心理资助。在淡化资助类型资助金额及强大资助意义宣传和目的落实的同时,还要注意强化资助对象的心理资助。有研究指出,贫困生目前存在的突出心理问题包括:负性情绪强烈;自卑心理严重;人际关系紧张;问题行为较多[6]。而按照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大学生这时正处在亲密与孤独的冲突磨合阶段[1]。相对其整个人生发展,大学生在这个阶段表现出特有的个性和需求。比如对纯洁友谊的渴望,对爱情亲密无间的渴望等。如果不能很好地认识和处理这些关系,就会出现一些心理冲突,进而影响其成长和发展。积极心理学认为,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如何提升人们的幸福指数,让人们学会快乐的生活。基于这一理念,对于贫困生的心理资助,应该放在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保健技巧学习、兴趣培养、天分开发、情绪管理、意志力和自制力培养等方面。比如定期开展贫困生心理交流沙龙等。为了保证其可操作性,可以以院系为单位开展,提供一个抒发心声的机会,又可以拓展人际交往的范围和社会支持系统[7]。
4)淡化资助对象勤工助学实践机会的提供,强化资助对象实践能力培养和感恩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目前各高校在国家资助资金的基础上,除了做好资助资金的发放,还在积极探索如何给贫困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勤工助学岗位。笔者调查发现,目前贫困生勤工助学的形式主要包括这样几种:在校内做各个行政部门助理;在学校经营的市场化机构(食堂或者商店)做兼职服务员;在学校平台基础上的家教机构做兼职家教等。但是这些岗位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繁琐并缺少过程指导,学生反应受益不大,以致这些岗位的流动性很大。可以看出,大学生做事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挣钱,而是考虑通过做事能学到什么。积极心理学认为,追求行动的意义和价值是人的一种本能倾向性,它更多地表现在整个人生过程,而非一个点。因此在今后的勤工助学岗位提供上,应该落实好岗前培训和动员,岗中研讨和反思,岗后交流和展望,并且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积极探索将感恩教育融入其中的方法[8]。
只有将重心由生硬的评定标准转移到暖人心的意义和目的上来,资助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其育人的目的。积极心理学提倡的立足个体积极的情绪体验,积极的人格特征和积极的组织系统发掘和利用的理念与资助工作育人的目的有很高的契合度,但是如何具体贯彻和落实这一理念还有待实践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1] 王家军.埃里克森人格发展理论与儿童健康人格的培养[J].学前教育研究,2011(6):37-40.
[2] 韩莉.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问题研究[J].黑龙江教育,2009(3):31-32.
[3] 黄洁.论高校贫困生感恩意识的缺失及感恩教育[J].衡水学院学报,2011(6):103-105.
[4] 宋耀武,李宏利.基于积极心理学观点的青少年网络使用研究[J].教育研究,2013(3):120-125.
[5] 张静,庞杰.浅论高校新生入学心理帮助体系建设[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94-96.
[6] 刘正荣.高校受助贫困生心理问题分析与对策[J].扬州大学学报,2009(5):48-51.
[7] 薛峰,等.高校贫困大学生逆境商的培养[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121-123.
[8] 黄寂然.高校资助育人工作队伍的管理与考核[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1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