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定雄
(浙江海洋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舟山 316000)
无论中学历史教材还是大学历史教材,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犹太民族的历史,但它们在表述上往往有不准确、不清楚甚至错误的地方。前者如人教版初中八年级《历史与社会·我们传承的文明》(上)和高中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两课中,后者如吴于廑、齐世荣主编的《世界史·古代卷》(上)及绝大多数世界古代史教材。因此,对这些长期误导学术界的问题予以澄清,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在教材以及其它相关著作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希伯来人、以色列人、犹大人、犹太人等相关称呼,这些称谓是有密切联系而又有所区别的。
希伯来人(Hebrew),又可以称作以色列人。“希伯来”一词在希伯来文中意为“越过河(即幼发拉底河)来的人”。传说犹太民族的发源地在两河流域南部的吾珥(即今天伊拉克南部地区),其祖先是闪族的他拉家族,亚伯拉罕是他拉的长子。据《希伯来圣经》①记载,上帝对亚伯拉罕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的地方去。”(《创世记》12:1-2)《希伯来圣经》称这块“指示的地方”为迦南,即上帝要给他子孙为业的“应许之地”,也就是今天的巴勒斯坦。亚伯拉罕家族从吾珥出发,经幼发拉底河西迁,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上帝所应许给他们的“迦南美地”。当地居民迦南人称这批迁入者是从东边“越过河来的人”,即“希伯来人”。据另一种记载,公元前12、13世纪时,曾有一支叫哈卑鲁的游牧民族自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侵入巴勒斯坦,“哈卑鲁”与“希伯来”的音形相似,因此,很可能希伯来人就是哈卑鲁人的一支。[1]316此外,还有人认为希伯来人是传说中伊伯尔人(Eber)的后裔。[2]4不管希伯来人的名称从何而来,它是犹太民族的祖先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在习惯上,希伯来人这一称呼通常指公元前135年犹太民族彻底散居之前的犹太人。
以色列人(Israelite)是古今犹太人的统称。在希伯来语中,“以色列”一词意为“与上帝摔跤”。据《创世记》第32章记载,族长雅各曾与化身为人的上帝摔跤,被上帝改名为“以色列”。因此,犹太人又称为以色列人。现在我们仍可称犹太人为以色列人,但要注意的是,自从1948年现代以色列国建立后,以色列人就不只是指犹太人,还包括以色列国内的其他民族,即所有以色列国民。
犹大人(Judah)是古代以色列12支派之一的后裔。犹大是亚伯拉罕之孙雅各与利亚所生之子。在12支派中,犹大一直是比较强大的支派,特别是在北方的十支派被外族同化后,便雅悯支派相对较弱小,犹大支派成为保持民族特性的中坚力量。一般认为,现在的犹太人主要是犹大支派、便雅悯支派及担任祭司的利未支派的后裔,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犹大支派的后裔,后来的犹太人就是从犹大支派而得名。
犹太人(Jew)是指以色列12支派的犹大支派所传下的后裔。在北方十支派消失后,南方犹大王国仍保留着原先的民族特征,犹太人这一称呼也从犹大支派衍生而出。据考证,“犹太人”一词本来就是来自希伯来文“犹大”(Judah)一词的希腊文与拉丁文的翻译名称,最初是希腊人、罗马人对犹太人的蔑称。[1]335[3]到公元2世纪后,这一称呼逐渐为世界通用,失去贬义含义。以后,凡以色列民族留存下来的后代都统称为犹太人(当然最主要的仍是犹大支派的后裔)。
约公元前1028年,以色列民族建立了统一的王国,历史上称为大卫王朝。公元前933年,大卫王朝走向分裂,分成以耶罗波安一世为首的北方以色列王国(Kingdom of Israel)(前933—前722年)和以罗波安为首的南方犹大王国(Kingdom of Judah)(前933—前586年)。但我们发现,在很多教材(包括大中学教材)以及很大部分有关犹太文化的专著中,都把犹大王国译成了犹太王国。这个译名是不准确的,因为“犹太王国”不仅仅在于它与Judah一词的读音不一致,更重要的是它与这个王国的历史与内涵根本不相符。
以色列王国主要由北方的十个支派组成,它们分别是流便、西缅、利未、以萨迦、西布伦、约瑟、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公元前722年,亚述帝国萨尔贡二世灭亡北国以色列,掳掠了大批以色列居民,把他们迁到亚述分散各地,同时从外地迁入大批移民到原以色列国土。这十个支派在当地原著宗教、文化与习俗的长期影响下,与当地居民通婚杂居,逐渐被当地民族所同化,从而在历史上消失了。这就是著名的历史之谜“以色列丢失的十支派”。
以色列王国灭亡后,南国犹大独存。犹大王国主要由犹大支派和便雅悯支派组成,还包括利未祭司。②这三部分成员中,最主要的是犹大支派,便雅悯支派在以后的日子里逐渐被它同化。因此,犹大人在犹太民族史占有重要的地位,事实上,后世的“犹太人”这一称呼就是直接来自犹大。因此,这一王国只能译成犹大王国而不能译成犹太王国。犹太一词出现的时间是在希腊罗马时期,它离犹大王国的时间已相去甚远。如果把犹大王国译成犹太王国,不仅它不能正确表明Judah一词的读音,更是与犹大王国的内涵和本质大相径庭。
1948年5月,犹太民族国家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的建立,既是犹太复国主义者艰苦卓绝斗争的结果,更是大国势力介入这一地区的产物。但是,在我国学术界,人们常常把巴勒斯坦分治归结为英美两大国的作用,很少有人提及苏联在其中的角色。
二战结束后,巴勒斯坦对英国来说是最头疼地方。一方面,巴勒斯坦人民的民族独立意识逐渐觉醒,要求英国实现在战争时期对他们做出的战后独立的承诺,另一方面,随着纳粹德国对犹太人大屠杀真相不断地被揭开,全世界都对犹太复国主义者在巴勒斯坦建立自己的民族家园表示同情,同时,犹太复国主义者也积极为建国而奔走呼号,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矛盾、斗争不断升级。因此,从战后一开始,英国就在巴勒斯坦问题上面临两难。但就英国本身而言,他并不希望在中东“制造”一个犹太人国家,“事实上,英国外交大臣贝文宣称的是在联合国托管下建立由英国控制的一个巴勒斯坦国(a Palestine state),而不是一个犹太国(a Jewish state),”“贝文用巴勒斯坦这一术语,意味着这是一个阿拉伯人占多数的国家。”[4]127英国不仅不打算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国,甚至从1941年起就把“犹太国”一词作为禁用语加以限制。[5]277阿犹双方矛盾和冲突不断升级,而且双方都指责英国偏袒对方,英国越来越难以控制局面,最后,被搞得焦头烂额的英国只好把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
联合国成立了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经过两个多月的实地调查,向联合国提交了两个提议:多数委员(七国)建议,巴勒斯坦实行政治分治,经济联合管理;少数委员(三国)建议,巴勒斯坦成为一个独立的联邦国家,首都耶路撒冷。1947年9月,在第二届联合国大会上成立了“第二届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研究两个提议。最后,特别委员会形成了“政治分治,经济联合”的提案交给第二届联大全体会议讨论,1947年11月29日,第二届联大全体会议以33国赞成,13国反对,10国弃权,正式通过提案。在这之中,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英国的态度,在投票表决中,英国投的是弃权票,而不是赞成票。事实上,英国一直不赞成分治,即使在联合国分治决议通过之后,它仍“拒绝向联合国指派的国际委员会移交权力和事务。他们认为分治计划意味着英国在巴勒斯坦存在的结束。”[6]29因此,英国在巴勒斯坦分治中作用并不是决定性的。但是,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英国在阿犹双方都没有讨到好感,特别是阿拉伯方面,一提到英国更是咬牙切齿。[7]1-33
相反,在巴勒斯坦分治中起关键作用的是美国和苏联两大国。由于巴勒斯坦的战略地位和经济地位,战后,美苏两国都企图把自己的势力渗透到这一地区。早在“1945年8月底,杜鲁门总统写信给英国首相克莱门·艾德礼,要求英国立即答应帮助10万犹太难民返回巴勒斯坦。这一基于先前犹太复国主义者对(英国)工党政府的要求,标志着美国直接卷入英国掌管的巴勒斯坦问题。”[4]128美国之所以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者,除了战略利益的考虑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总统大选的临近,美国犹太人又对美国大选有重要的影响力,因此,为了赢得美国犹太人的支持,杜鲁门积极支持犹太人建国,不仅如此,“他还利用自己的巨大影响说服联合国其他几个成员国投票支持分治”。[8]33对于巴勒斯坦人民来说,更不幸的是此时的苏联也卷入了这一地区,而且它也积极支持巴勒斯坦分治和以色列建国。苏联之所以在这时卷入这一地区,其原因有两个,“第一,为了从巴勒斯坦消除英国的影响;第二,他希望由于大量的巴勒斯坦的犹太移民来自苏联、波兰和中欧,从而使犹太国变成自己在中东的盟友。”[8]36而且,在苏联看来,“在世界政治中,英国比美国更危险。”[9]8-9正是由于这两个大国的支持和努力,才使得巴勒斯坦分治方案在联合国得以顺利通过。正是这两个所谓的“世界巨人”,各自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先后卷入了这一地区,从而导演了巴勒斯坦的分治。
如果没有美苏两个大国的支持,巴勒斯坦分治方案能否得以顺利通过是值得怀疑的。作为当事国美国自己也承认:“在投票支持分治的过程中,美国和苏联扮演了领导角色,在联合国考虑巴勒斯坦问题的过程中,没有美国的领导和压力,联合国大会中2/3以上的绝对多数票就不可能获得。”[8]36因此,真正导演和制造巴勒斯坦分治的主要是美苏两大国。
注释:
①《希伯来圣经》即基督教经典《圣经》的《旧约》部分,由于犹太教不承认基督教的《新约》部分,也不承认所谓的新旧约之分,因此我们在谈到犹太民族时,称呼其经典时不宜以《旧约》指代,而应当称其为《希伯来圣经》,即Hebrew Bible。犹太民族则称自己的民族经典为“塔纳赫”(Tanach,缩写为TNK)。
②利未人一直保持着祭司职位。虽然这时他们仍占有很高的地位,但他们的支派主流已经不复存在。
参考文献:
[1]徐新,凌继尧.犹太百科全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2]塞西尔·罗斯.简明犹太民族史[M].黄福武等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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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lain Gresh and Dominique Vidal.TheMiddleEast:WarWithoutEnd? [M].London, 1988.
[7]Ian S. Lustick.Arab-IsraeliRelations:TriumphandCatastrophe[M]. New York, 1994.
[8]Henry Cattan.ThePalestineQuestion[M]. London,2000.
[9]Ahron Bregman.Israel’sWars, 1947-93[M]. London and New York,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