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相关规定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014-03-28 02:28王世凯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情形出版物用法

王世凯 胡 北

渤海大学文学院,121013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E-mail:wskly@126.com

1 导语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就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使用进行了三次规定。1987年1月1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联合发布《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试行规定》出台后,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议将《试行规定》制定为国家标准。后由王均、厉兵牵头起草完成《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批准,于1996年6月1日起实施。21世纪以来,由詹卫东、覃士娟、曾石铭等牵头起草完成《出版物上数字用法》。2011年7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代替《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1995),并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相关规定由非国家标准到国家标准的变化,一方面反映了社会对这类标准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国家对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进行统一规范的高度重视,同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出版业的术业规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相关规定实施20余年,尤其是《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发布以来,这些规定本身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目前的执行情况如何,如何进一步完善规定,成为我们关注的问题的焦点。为论述方便,我们把不同时期制定的三个规定统称为《规定》,分述为1987年《规定》,1995年《规定》和2011年《规定》。

2 三个《规定》的演进

从总体上看,不同时期发布的三个《规定》呈现逐渐严密、精细、完善、易读易解的趋势。

首先,从制定《规定》的目的看:1987年《规定》是“为使出版物在涉及数字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体例统一”;1995年《规定》是“对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这两种数字的书写系统在使用上作比较科学的、比较明确的分工,使中文出版物上的数字用法趋于统一规范”;2011年《规定》虽然没有对目的作详细说明,但从具体内容看,增加了具体的规定和示例,操作规范更加具体、明确。

其次,从不同时期《规定》覆盖的范围看:1987年《规定》还没有明确出版物的范围;1995年《规定》明确出版物范围为中文出版物,适用于各级新闻报刊、普及性读物和专业性社会人文科学出版物以及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出版物;2011年《规定》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不仅适用于各类出版物(文艺类出版物和重排古籍除外),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公文,而且教育、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用法,也可以参照这个标准执行。与前两个时期制定的《规定》相比,2011年《规定》覆盖范围明显扩大,表明标准的适用领域和其发挥作用的范围在逐渐增大,“国家标准”正不断趋向名副其实。

再次,从《规定》制定的依据方面看:1987年《规定》主要基于使用习惯,1995年《规定》依据性已经比较明朗,主要依据《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7408—94)、《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3101—93)、《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所列标准形成。2011年《规定》主要明确以《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7408—2005)为依据,但更具灵活性和开放性。《规定》制定依据的变化一方面说明《规定》的理据性越来越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其灵活性、动态性也在不断增强,朝着更加实用和适用的方向不断进步。

3 对《规定》执行情况的抽样调查

前期也有相关专家学者讨论了有关数字及相关符号的使用问题。如农业科技论文在涉及维生素含量、免疫剂量和注射剂量等的表述时以数为修饰单位属于不规范的现象,甚至有逻辑错误[1];科技期刊英文摘要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差错率很高,误用中文标点符号、错用标点符号以及同一刊物体例不统一的问题严重[2]。横线类符号的错用问题也比较普遍,其中破折号、连接号、连字符等出错的情况较多,主要表现在不区分各符号间的差异、中英文符号混用等方面[3]。总体上看,关于数字用法还很少见到详细的论述。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发布已经1年多的时间,目前《规定》的执行情况如何,取得的效果怎样,这是我们关注的焦点。我们对《中国教育报》、《参考消息》、部分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某些其他类连续出版物及中国知网上的博士和硕士论文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了调查,并主要依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进行比对,发现各类出版物数字用法规范情形整体比较好,但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出版物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把这些问题概括为三种类型:“不执行《规定》的情形”,“不遵守相关原则的情形”和“数字与扩展符连用时的混乱情形”。

3.1 不执行《规定》的情形

《规定》从试行到现在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从出版物执行和贯彻的情况看,总体上还是很有效果的。绝大部分出版物在数字形式的选用、使用等方面不执行《规定》的情形几乎很少见,但是在“竖排文本中的数字方向”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如:

图1

图2

图3

以上是随机从期刊、报纸、其他连续出版物上搜集到的实际用例。图片1和图片3分别是期刊和其他连续出版物书脊的竖排情形,部分阿拉伯数字的排版没有执行“按顺时针方向转90度”的规定,而且从图片1看,随意性非常大。图片2是报纸中的竖排情形,数字、英文字母都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正确排版。这种现象在我们调查的对象中并不鲜见,也是不执行《规定》的主要情形。这种情形如何处理,是不折不扣地执行现有《规定》,还是在修订《规定》时依据相关情形作出科学调整,需要我们仔细斟酌。

3.2 不遵守相关原则的情形

我们把2011年《规定》中所阐述的原则概括为“得体原则”“局部体例一致原则”和“以效取形原则”。“得体原则”是一个很宽泛的原则,是从整体效果角度着眼提出的要求,其他两条原则可以看作是对“得体原则”的细化。“局部体例一致原则”具有较强的约束性,“以效取形原则”则带有特定的功能性。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如下情形:

①东方培新,97中两校老师;四中的开放日活动;119中数学老师;劲松四中;

②5年来,全校教师申请并确立国家级德育课题一项,省级教学科研课题十三项,市级科研课题三项,每年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超过50篇。

③对于我们具有1600余名师生规模的汉、哈、蒙三个语种教学、13个民族成分共存的全日制、全封闭寄宿制学校……

④在天宫一号与神舟九号完成对接不到3小时后,三名航天员进入了天宫一号。

2011年《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局部体例一致原则”,也就是说在同一文本内部,汉字数字和非汉字数字应该保持一致,不能随意使用。上述例子都是从同一篇文章中摘录出来的,文内汉字数字和非汉字数字的使用显然没有遵循“局部体例一致原则”。由于没有遵循这一原则,数字用法也就没有发挥“以效取形”的作用,当然也违反了“得体”原则。这种情形在各类出版物中都还比较常见。

3.3 数字与扩展符连用时的混乱情形

因为《规定》是对数字使用进行标准化设计,所以也只是对数字用法进行规定和说明。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与数字使用紧密相关的扩展符的使用也是应该给予关注和引起重视的问题。如与数字用法直接相关的连接号1990年就列入了政府修订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成为书面交际中不可或缺的部分[4]。但是目前的使用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与数字相关的扩展符的使用情形进行调查我们发现,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3.3.1 连接符的使用

2011年《规定》中指出,“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可采用浪纹式连接号‘~’或一字线连接号‘—’”。从示例看,表示年月日是使用半字线连接符“-”。调查发现,连接符实际使用的混乱情形主要表现在是用一字线还是半字线的问题上,如:

录取5—10天内能收到录取通知书。

每个教师负责指导2-3个班级的100名左右的学生。

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

按照2011年《规定》,上述第一种使用情形是符合标准的,后两种情形是不合标准的。实际使用情形表明,一字线和半字线的使用非常混乱,没有定规,随意性非常大,这不仅表现在不同类型的出版物之间,而且同一出版物内部也是如此,甚至相同出版社同一期/版的内部也是这样,亟需规范。

3.3.2 电话号码的编写方式

2011年《规定》指出,“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电话号码是数字编号的常见形式。在我们调查的对象中,电话号码编号均使用阿拉伯数字,符合规范,但在涉及扩展符时,就相对混乱,如:

首先,区号与电话号码之间使用何种扩展符《规定》没有明确,上面四个实际用例显示了四种不同的情形:半字线、一字线、无扩展符和一个空格。其次,电话号码的编写不仅不同类别的出版物中没有统一,就是同一出版物的书写方式也没有统一。这是需要在《规定》中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3.3.3 与章节编号相关的扩展符

调查发现,目前出版物上章节的编号可以分为三种方式:完全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完全使用汉字数字编号和使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进行混合编号。从调查结果看,使用中问题最多的是学位论文。我们随机对一所大学的10篇博硕士论文进行调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序号层级比较混乱,没有遵照“一、”“(一)”“1.”“(1)”的顺序编号;

其次,扩展符使用不合规定,如“一.”“1、”的书写情形都不鲜见。

4 原因分析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对《规定》的宣传不够。使用者对数字用法的相关规定不熟悉,甚至不知晓。我们在本单位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的调查表明,100个调查对象中只有不到20%的人知道国家有关于数字用法的规定,不到5%的人看过相关规定。

其次,主观上重视程度不够。调查显示,认为数字用法非常重要的人约占15%,认为数字用法很重要的人约占20%,认为数字用法一般重要的人约占62%,甚至有3%的调查对象认为数字用法无关紧要。

再次,监管和审查不够严格。有些单位和部门的出版物,内部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也未能按照《规定》的要求执行严格的审查。

5 几点建议

首先,我们建议《规定》要适时应势并坚持动态性原则进行修订。在修订时一方面要注意适当细化,如电话号码的编写方式,与数字相关的扩展符的使用等最好做出相应说明;另一方面,建议有些规定的拟定适当兼顾中文阅读习惯以及排版空间设计等问题,如书脊上数字以及中英文横排、竖排可以综合考虑上述方面拟定更好更合适的方案。

其次,应该扩大对《规定》的宣传,提高单位和个人的重视程度,纳入出版物刚性规范范畴。

再次,建议出版机构及相关单位加大对数字使用的审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用法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

《规定》对出版物的整体规范以及出版业的术业规范都将起到很大的作用,对于我国出版物的规范化以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建设都有积极的作用,应该有规范的标准,同时也应大力宣传《规定》,使出版物和出版业都更加规范化。

1 郭柏寿,潘学燕,杨继民,南红梅.农业科技论文中数对单位的错误修饰及其规范表达.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2,23(6):1103-1108

2 郭建顺,张学东,李文红.我国科技期刊英文标点符号的错用新析.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2,23(5):894-896

3 曾晓梅.英文科技出版物中横线类标点符号用法辨析.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1,22(1):151-153

4 彭春芳.连接号的规范使用.编辑之友,2011,(11):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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