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继颖 李洪亮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30)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赵继颖 李洪亮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30)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有利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对实现“中国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在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的社会保障缺乏、融入城市困难、子女受教育矛盾突出、自身素质限制等困境,并提出相应对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城镇化会创造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这部分需求能够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继续高速增长;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一体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国外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与我国有所不同。由于国外在工业化、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城市化同步进行,农民一旦进入城市就自动转为市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各种福利、享有各种权利。因此,国外无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研究,但国外关于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的研究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模型。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刘易斯模型、托达罗模型、“推—拉”理论、乔根森二元经济理论。
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方面。刘传江[1]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其中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其一是从业的农民工在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为产业工人,其二是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与社会认同,其三是农民工逐步提高素质,从而成为城市居民。莫艳清[2]在《城市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综述》中认为,农民工逐步转化指的是一个动态过程,不仅包括身份转变,从农村户口到城市户口的农民工转变,从第一产业到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包括思想、生活方式、政治参与、社会组织形式、思维方式的转移,并最终由农民变成社区居民的整体转变。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意义,申兵[3]在《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难点及对策》中认为,中国的“农民工”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都市村民”从字面内容上很难区分,难在城市定居方面,在这个意义上,指的是农民工转变,在实现职业身份转变的基础上,实现定居城市,即实现职业的变化、社会认同的生活方式的变化和行为模式的变化。罗炳锦[4]在《充分重视农民工市民化》中认为,如果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长期困扰我们的“三农”问题将迎刃而解。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障碍因素,李景文[5]在《农民工市民化障碍及实现途径分析》中提出,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的体制障碍、观念障碍、政策障碍及主要的环境障碍等因素,造成农民工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刘爱玉[6]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中认为,农民工没有“正式”工作,缺乏平等受教育权和其他各个方面权利。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和途径,罗正月[7]在《农民工城市化的意义和路径选择》中指出,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工和农民工市民化在城市中产生的问题,不应影响农村城市化进程,需要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备案、归档等相关程序。
本研究从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特殊群体出发,结合改革开放后大量农业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实际,侧重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本研究引入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元分析视角,强调不同角度的制约因素,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概况
所谓城镇化,是指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是城镇人口数量不断扩大,城镇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的实质,就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促进农业人口向市民化转移。现在和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应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民从农村进入城市生活、就业,并逐步成为与城市居民一样平等地享有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和其他一切公共服务和保障的过程,这个过程势必是漫长而曲折的。
2013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为136 0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73 11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3.73%,比上年末提高1.16个百分点[8]。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69亿,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占到农民工总数的70%以上。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于促进城镇化、拉动潜在内需意义重大。反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也为政府主导和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呈稳步上升态势
《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农业转移人口中,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1.5%、14.3%、60.5%、13.3%、10.4%。外出和年轻农业转移人口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26.5%和36.4%[9]。值得注意的是,农业转移人口中年轻群体普遍文化程度较高,并自愿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充实提高自己,一些人还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他们期望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和子女的命运,通过提高自身的知识技能水平,拓宽就业面,使自己能够在城镇长期稳定生活,有着强烈的学习愿望[10]。因此,这一群体拥有相对较高的学习素质和职业基础,为他们能够参加技术培训提供必要条件。此外,他们对教育的认知程度有所提升,希望子女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成长,并争取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
(三)社会保障需求强烈,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2011年雇主或单位为农业转移人口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3.9%、23.6%、16.7%、8%和5.6%[11]。从数据看,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意识较以前有所提高,但是其参保率仍然处于很低水平。农业转移人口思想上更亲近城市,行为上更接近市民,但对比城市劳动力,他们相对低下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很难在竞争更为激烈的就业市场获得机会,真正在城市中立足生根,通常获得的是短期、临时的参保率较低的工作。遇到生存风险时,不愿意或缺乏回到农村务农的勇气和能力,往往就会成为摇摆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双重边缘人”。因此,不仅需要对其劳动权益进行保护,还迫切需要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但是,由于对社会保障的强烈需求,他们对职业的要求,已经不局限于工资性报酬,开始重视安全和福利待遇,企业是否缴纳社会保障已经作为择业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当自身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时,不再选择“沉默”,或者盲目的过激行为,而是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联合整个群体成员,通过法律手段或借助于媒体、网络或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等措施维权。
(四)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出现新特征
首先,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低,土地一直被视为农民的命脉,但一些农业转移人口由于长时间离开农村,甚至出生在城市,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休闲方式等方面有很大改变,重视生活品质及自身发展,并注重职业规划,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融入城市主流社会;其次,勤俭意识淡化,消费方式和观念更加开放,开始追求城市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享乐主义开始萌生,造成一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工资出现“月光”族、“鲜花”族,储蓄率低,不积累财富,不利于其生活改善和事业发展。此外,农业转移人口在职业选择方面也出现了新变化,职业期望显著提升,更倾向选择待遇好、能够开阔眼界、有发展前景的职业。更加重视劳动关系、人格尊重等因素,具有乐观积极的就业观念,这种意识下的职业选择,有利于获取更好的就业机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这一群体适应城市劳动力市场。
(一)缺乏应有社会保障
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封闭的城市公共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结构的“二元化”是农业人口转移政策滞后的根本原因。农业转移人口在社会地位和社会保障方面,受到与城市居民不公平的待遇,在户籍制度的背景下,形成了两种保障制度共存的局面,但农业转移人口又是一个特殊群体,拥有双重身份却被排除在城市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体系之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就职的企业,他们大部分工作稳定性差,收入低,边际就业和工作劳动强度高,甚至有些不法企业逃避政府监管工作,拒绝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导致农业人口转移无法正常参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保险。
(二)融入城市困难重重
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是阻碍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重要因素。社会互动理论认为,社会交往本质上是一种均相和非均相人群不断交流和互动的过程。人的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步骤是逐渐从与同质人群的简单互动到与异质群体互动,扩大人文交流,加深相互了解的过程。农业转移人口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却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增加了融入城市生活的困难。由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所处社会环境不同,缺乏沟通,加之城市社区的管理没有把该群体纳入服务范围,某种程度上受到或多或少的歧视,进而对城市居民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致使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困难重重。
(三)子女受教育矛盾突出
城市的义务教育主要服务对象为城市居民子女,极少考虑到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的实际需要,不仅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还严重制约文化素质的提升。很多随迁子女在城市由于不能享受到公平、稳定的教育,只能选择辍学或返乡就读。因此,随迁子女如何与城市居民子女获得同等的教育权利将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
(四)自身素质限制就业能力
农业转移人口能否在城市定居并顺利转化为市民,不仅体现在户籍制度上,在一定程度上更取决于其是否具备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能力等自身综合素质。农业转移人口的文化程度仍以初中及以下学历为主,与城市青年相比差距很大。与此同时,农业转移人口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劳动技能培训,整体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偏低,无法适应城市产业升级和就业需求,竞争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大量农业转移人口主要从事体力和低技能职业。此外,原有的生活方式和习惯难以改变,面对激烈的竞争,往往选择逃避,缺乏沟通和情感交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根本目标是让农业转移人口走向城市,融入城市,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适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特点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措施,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12]。此外,还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其提供良好的社会和人文环境,农业转移人口自身也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以适应新生活。
(一)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建立以适应农业转移人口特点,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从我国实际国情、地区具体情况出发,逐步推进制度改革、逐渐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水平。符合农业转移人口实际情况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多元化的,实行全国统筹、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可以维护农业转移人口根本权益,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所在。平衡各地利益,缩小地区间养老金差距,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将成为改革的目标。政府要设计符合农业转移人口利益的社保制度,根据农业转移人口职业特点及诉求不同,建立健全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专项社保制度和救助救援制度,这主要涉及农业转移人口的紧急救济、贫困救助以及法律援助等;加大资金投入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事业、还原医院的公益性质,降低医药费,适当引入民间资本解决资金不足问题,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二)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空间
营造和谐社会人文环境,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主人翁意识,城乡一体化的实现,是建立在经济、文化和心理一体化的基础之上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实现城市就业的前提下,如何实现自我身份的认同,城市的认同,归属感的认同,从而实现真正的城乡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以该群体聚集的社区为切入点,建立民间的非正式组织,规范其社会行为,了解其社会需求,疏导其心理问题,满足其社会交往的需要,并实际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在大中型企业可以成立农业转移人口工会、社区等相关组织,关心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城市居民也要端正态度,从内心理解、接纳农业转移人口,用宽容的心态和他们接触、交往,让市民认识到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重要性,给予相应的理解、尊重,唤起社会的重视,让农业转移人口增加对城市的归属感。
(三)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
将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中,建立相关入学制度,确保其正常入学,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地分享义务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尽可能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子弟学校的办学环境,加大政策面支持和资金投入支持城市民办基础教育机构接纳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入学费用可通过设立助学基金和慈善基金的方式对其给予相应资助;逐步把符合标准的困难家庭子女纳入扶困助学体系,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减免学费,设立奖学金,建立生活资助保障制度,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
完善职业培训系统,加快实施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为各类城乡就业人员和愿意接受培训的人员,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劳动力就业,努力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技能。加强职业教育,坚持职业教育与在岗培训的双重培训制度,职业学校和用工单位发挥主导作用,立足农业转移人口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实行专项或专题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要求,切实提升入职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政府部门要增加公共经费,强化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职业技能鉴定,对考核合格者发放职业能力证书,适当考虑把此条件作为城市落户的基本条件之一。由此,可以充分调动农业转移人口学习和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用工单位则需要对农业转移人口进行上岗技能、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培训,与此同时,农业转移人口自己也应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强化劳动技能,提高自身的知识技能和文化素质以更好地融入城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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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赵继颖,周利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学习与探索,2013(11).
F323.6
A
1672-3805(2014)05-0056-05
2014-04-15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3B007);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黑龙江省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研究”(11532012)
赵继颖(1972-),女,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