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岭南诗人黄培芳的诗歌理论主张

2014-03-20 09:55张美娟
外语与翻译 2014年2期
关键词:论诗诗话性情

张美娟

(广东白云学院基础部,广东广州,510450)

黄培芳(1778-1859),字子实,一字香石,晚号粤岳山人,广东香山人,嘉庆九年(1804)副贡。历官内阁中书、陵水、大埔县儒学教谕、肇庆府学训导,后主讲学海堂,是清代嘉庆、道光、咸丰年间的学者、画家、教育家、著名诗人和诗评家。诗与谭敬昭、张维屏并称“粤东三子”,著书数十种。他对诗歌理论的贡献,集中体现在《黄培芳诗话三种》中。与他同时代的北方诗坛领袖翁方纲曾对《香石诗话》“深加赞许”,黄的弟子孔继勋也认为“至吾粤之有诗话,自吾师《香石诗话》始。其书持论甚正,既深为覃溪先生所许,而发明七古诗法,尤有功学者”[1](59),“先生复撰《粤岳草堂诗话》,多所表彰,更宜精蕴”[1](59)。可见,黄培芳的诗话受到了同时代文人的赞许。中华书局2005年出版的蒋寅撰《清诗话考》,在下编“清诗话经眼录”嘉庆、道光卷中,对这三种诗话的内容作了简明的梗概,也可见,黄培芳的三种诗话在清代诗话中的地位。而学界对于黄培芳的研究,成果甚少,主要有:1995年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黄培芳诗话三种》,该书把黄的三本诗话及十六首论诗诗作了辑录;管林的论文《黄培芳生平及诗作评述》(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主要介绍了黄培芳的生平家世和诗歌作品情况;管林、汪松涛等著的《岭南晚晴文学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中,对《香石诗话》也重点提及。这些论著的共同点是,对黄培芳的诗歌理论主张,缺少从诗话文本的深入解读而进行的诗歌理论的系统归纳。本文以《黄培芳诗话三种》为蓝本,通过对其中数百条评语的爬梳、分析,归纳出黄培芳的诗歌主张,试图还原一个作为诗歌理论家的黄培芳的形象。

《黄培芳诗话三种》由《香石诗话》二卷、《粤岳草堂诗话》二卷、《香石诗说》一卷等三部作品组成,其中,《香石诗说》是黄培芳于嘉庆八年(1803)答友人之作,反映了黄培芳前期的诗歌主张。《香石诗话》成书于嘉庆已巳年(1809),评论的大部分是清代诗人尤其是广东诗人的诗作,也谈及了当时诗人的言论和行事。《粤岳草堂诗话》则是黄培芳晚年的论诗专著,反映了“诗贵清真”的诗歌主张。比起同时代的另一位岭南诗论家张维屏的《国朝诗人征略》,这三部诗论的体例尤为简洁。尤其是评语部分,没有长篇的分析议论,都是用寥寥数字或一、两句话点出真谛。如:“张曲江《望月怀远》云:‘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语极浅而情极深,遂为千古绝调。”经统计,这三种诗话共对近200名诗人进行了评论,其中广东籍的诗人140余人,广东省之外的60余人。其语言风格看起来不像严肃的学术著作“板起脸说话”,而是轻松活泼似随笔。除了大量的评诗观点之外,还记载了当时诗人群体之间的雅集、交游、岭南诗坛的风云际会,诗人闲居生活中的趣事轶闻。间或有粤地的民风民俗,洋溢着浓郁的岭南气息,近乎岭南“诗史”。如果说同时代张维屏的《国朝诗人征略》勾画出了清代诗歌创作的版图,那么黄培芳的三种诗话则展示了晚清岭南诗歌创作的全貌。

黄培芳的三种诗话,均成书于清代诗话创作的高峰乾嘉时代,没有引起时人的关注。但从他随笔式的诗论中,我们仍可归纳出黄培芳完整的诗歌理论主张,除了推崇唐诗、肯定诗歌功能的多面性、欣赏自然纯真的风格、具有岭南地方特色之外,最重要的理论主张是:“诗贵独造”的审美理想;“真性情”的创作主体;辩证的诗歌批评观。

一、诗贵独造

何谓“独造”,黄培芳认为黄仲则七律“夕阳劝客登楼去,山色将秋绕郭来”是“有超然独造者”;查初白“万井云烟扶小阁,四山雷雨动空城”“似得未曾有”也是独造;赵光裕《冒雨行老秧田道中,啼猿满山,率尔成咏》中“一峰十万树,一树四五猿,一猿千百声,杂以风雨喧”是“落落独造”,诗风清真隽永,卓尔不群。古代诗人也是强调“独造”的,像陆放翁《春行》“猩红带露海棠湿,鸭绿平堤湖水明”中的“湿”“明”两字,可以夺“独造”之功。顺德黎二樵的《罗浮诗》能“独”开生面,善写难状之景。汤雨生的五言诗“犬吠得游客,钟声消落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独造。在写“白发青山”这样常见的诗题时,只有宋荔裳的“白发来如不速客,青山应笑未归人”做到了“天然凑泊,真挚动人,意在笔先”的独造。而顺德仇竹屿的古风则体现了诗人对口头典、眼前语的妙手的“点化”亦即独造。类似这样强调“独造”的评语出现过数十处。很明显,黄培芳主张诗歌要创造一个独创性的境界。就如朱庭珍在《筱园诗话》中强调的:“不依傍前人门户,不模仿前人形式,抒写性情,绝无成见……决不拾人牙慧,落寻常窠臼蹊径之中”[2],“不能独造,终非大家之诣”。[1](20)黄培芳也认为“独造”就是发挥自己的独创性,大凡他人、前人“所共有之意”与“一切应付供给之语”,以及通过寻常途径可得的“意境典故”等,“皆一扫而空之”,而当努力做到“人所未有,我所独见处着想,迫人要害,迨思路几至断绝之际,或触于人,或动于天,忽然灵思泉涌,妙绪丝抽,出而莫御,汩汩奔来,于是烹炼之,裁剪之,振笔而疾书之,自然迥不犹人矣!”[2]为了阐述“独造”的观点,他说:“作诗以真为主,而有六要:曰正、曰大、曰精、曰炼、曰熟、曰到。正者,取正路也。大者,法大家也。精者,戒粗腐也。炼者,去浅率也。熟者,由成章至于纯熟也。到者,由笔臻于独到也。章法成,笔力到,犹之浅也,纯熟而独到则至矣。诸家无不期于熟,熟所同也;诸家各有独到处,是则同而异也。”[3]这段话中三处提到“独到”,意在阐明实现“独造”的手段。他强调融汇百家,自成一家也是“独造”,他说“诗有正,必有奇,而奇不可以率。人有大家,亦有名家,而取法必贵上,先其正者大者,而后旁通,以博诸家之趣可也,合百家以自成一家可也。”[1]

由此看来,“独造”体现在五律诗中,就有了陈独漉《坐雨诗》“萧瑟北林声,云如万马行”的“法律极细者,别具心眼如此”;方竹孙“南溟云重天如坠,古寺风高塔欲摇”中的“奇拔之语”;朱竹垞《罗浮蝴蝶》“衰年再见真难得,异物初生也不齐”的“真实纯熟之境”;而写景诗要有番禺刘广智“烟树霏微雨似尘,海棠花落燕泥新”的“笔意俱超”“落落独造”,才能有“清真隽永”这样浑然天籁的效果;孔炽庭《花田怀古》“满江花月汝成仙”做到了“能脱窠臼”,张南山“顽云坚似石,怒雨急於潮”写出了“难状之景”,洪稚存“尚得昔贤雄直气”的“尤有卓识”以及汤雨生罗浮诗的“不食人间烟火”,邓粹如《闺中闲乐》的“清空如话,言外得物我相忘之意”。诸如此类的例子还很多,若要从诗歌的审美角度分析,“独造”的“造”其实是“造境”。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分别论列了“造境”与“写境”,“造境”是无意而写,得天造之妙,“造境”的审美特征是“能入能出”,“诗人对于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2]而“写境”的“写”是指诗人按对象的特点进行描写,“写境”具有更多的写实成分,相比之下,“写境”接近表现对象自身,“造境”则渗透着诗人的审美态度和理想。若从诗歌创作的传统来分析,“造境”也是一种创新。黄培芳生活的时代,正是广东诗歌创作以其强烈的创新意识对全国诗坛产生影响的时代,明末清初的“岭南三大家”(屈大均、陈恭尹、梁佩兰)作诗皆能“戛戛独造,自创新声”,可见“独造”的诗论观之高妙。

二、强调“真情”

《香石诗话》卷一开头就言:“诗言性情,所贵情余于语。”上文中提到的“作诗以真为主”,就是提倡写诗要做到语浅情深,故其论诗品评与志人兼重,而要之以真为归。黄培芳认为,“情”就是“性情”,诗歌抒写的“性情”一定是“真性情”。在古代诗论中,没有哪个概念能比“情”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情动而言形”,情就是言的内容和表现对象。黄培芳在《香石诗话》卷二中列出了袁枚的数十例描写真性情的诗句,皆“情深韵远”。香山刘松崖吊屈原之诗“温柔敦厚,得性情之正”。南海刘桃村《过旧别处》“刘郎到此浑忘却,莫遣桃花送我船”是“笔情秀逸”;陈春谷《咏鸳鸯》“一生怕见相思树,终日惟依并蒂花”是“何情深乃尔”,特别推崇门人朱文溥“江从何地尽,情较别时多”。先说“情”,就是抒情主体的“情”,抒情主体就是“人”,也就是说,先有“人”再有“情”,即“诗中有我”。韩愈、苏轼的诗作“皆有己在,所谓一篇之骨也”[1],“而登临凭眺之作,尤须有己在”[1],老杜的《上兜率诗》“江山有巴蜀,栋宇自齐梁”中“有”“自”的使用,造成了纵横数千里、上下数百年的诗境效果,亦因有“己”在,所以诗中需有“人”在。正如吴殳云:“诗之中,须有人在。”[4]再说“真情”,黄评论崔颢《长干曲》“语极浅,情甚深”;在评论番禺田贡庭的诗时,提出“诗必以物比兴,其志益显,其情愈深”[1],“寓物言情,深得风人之旨”。[1]武进汤雨生的诗因用情之真之深而“生气涌出”;道援堂的五律写得超迈绝伦,“皆真气磅礴”;宋湘“那得细丝连雨夜,青草留马马留人”不但真挚动人且“情韵独绝”;新会李勺海的诗是“皆情见乎词,不忍多读”[1];王渔阳独标“神韵”,“要而论之,语近情遥,含蓄不尽,为得三昧”[1];但“若渔阳悼亡诗,专以研炼为主,读者以为转少真意”。而“家庭骨肉诗愈真朴愈动人”。他引用陈白沙“论诗当论性情”,“欲学古人诗,先理会古人性情,是如何有此性情,方有此声口”。此类甚多。他本人也在《香石诗说》中总结:“得性情之真,不独风教人伦之作,有所关系,即傍花随柳,弄月吟风,会心不远,亦足以畅写天机。反是,则性情汩没,涂饰为工,去风人远矣!”[1]黄培芳论诗强调“真情”的主张,与同时代的张维屏不谋而合,张维屏在《国朝诗人征略》中以“真气、真意、真趣”为评诗标准,认为“性情之外本无诗”;黄培芳强调的“真情”“真意”“真性情”,大抵不外乎性情要真,要求诗歌抒写个人的性情,这种性情必须真实,符合诗人的“自我”,正如袁枚在《随园诗话》卷七中说:“诗难其真也,有性情而后真。”“提笔先须问性情”,可以说黄的主张与袁枚的“性灵说”也是一脉相承的。清代陆元鋐《青芙蓉阁诗话》云:“诗之所以能感人者,惟在一‘真’字。”[5]黄培芳还认为,这种“性情”必须是“酝酿深厚”的性情,由扎实的才力学问支撑,只有“酝酿于胸,淋漓于手,不徒推敲句调之间”,[1]才不致会“轻剽脆滑”失之于薄。凡此种种,都反映了黄培芳要求真求新、抒写性情、“最重情字”的主张,李贽的“童心说”、公安派的“独抒性灵”说、袁枚“性灵”说、直到近代王国维以“真景物、真感情”为诗歌意境的基本要素,都是要求诗歌要有真情。

三、辩证的诗歌批评观

黄培芳在《香石诗话》自序中说:“诗话之作,固以论诗,兼以志美。”强调了诗话的功能,不只单纯论诗,还要关注诗歌艺术的审美感受,包括诗论者的选诗观、评诗观、诗歌创作风格、诗歌鉴赏标准等。在黄培芳的诗话中,还表现为对诗坛大家的批评态度以及诗歌创作的师承态度,在这方面,黄培芳无疑是走在时代前列的。首先,他在选诗时,不论诗作者是什么出身,一视同仁。《黄培芳诗话三种》中多处引用布衣诗人之作,如羊城卖卜者周泰来、番禺奇士平尔尔、香山隐者简竹窗、靖安布衣舒白香等,对他们不事雕琢的诗或称之“皆雅炼可诵”,或赞之“有唐人神韵”。其次,黄培芳提出:“观古人之诗,当掇其精英,弃其糟粕。糟粕不能弃,将亦不能得其精英矣。”[1]表现了辩证的诗歌批评观,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人云亦云,而是见解独到。他说:“宋人七律,每少风韵,惟姜白石能以韵胜。”[1]“对、叠、衔、接,是作七古之法……少陵七古最凝练,他家则未免抖散矣。”[1]批评赵秋谷《声调谱》“多拘滞迂拙不可通处,故子才非之。然子才所作七古,往往落调,甚至不成章,似乎楚失而齐亦未为得也”。[1]清人论诗门户之见颇深,对不同观点的诗论观和不同流派的诗作,往往不无贬谪。如朱庭珍《筱园诗话》卷二中说“《随园诗话》持论多无稽臆说,所谓佞口也”,“张船山《宝鸡题壁十八首》叫嚣恶绝,绝无诗品,以其谐俗,故风行天下,至今熟传人口,实非雅音也”。黄培芳对不同于己的主张,绝不一概否定,而是主张各流派之间互相学习、融合、展开争鸣。他在表达自己所“瓣香”的是沈归愚、王阮亭、钱箨石的同时,也敢于对当时的诗坛领袖屡发微词。“归愚尚书论诗,可谓一代正宗。然于七古一体,似未透彻。”[1]“归愚选明诗,不登次回。袁子才至作书难之。持论固偏,然香奁一体,往往是才人寄托之作,自不可抹杀。”[1]“子才论阮亭诗,谓一代正宗才力薄。因思子才之诗,所谓才力不薄,只是夸多斗巧,笔舌澜翻。按之不免轻剽脆滑,此真是薄也。阮亭正宗固不论诗,其失往往在套而不在薄。耳食者不察,从而和之,以为定论,何哉?”[1]“阮亭独标神韵以为宗主,固有偏而不举之处,然不失风人蕴藉之旨。学之而弊,刻鹄不成尚类鹜,若徒以轻剽为工,直是画狗矣。画狗不成,更将何类耶?”[1]对当时北方诗坛领袖翁覃溪批评袁枚的观点不苟同。他说:“覃溪先生点阅余诗话,每于论袁子才处辄评云:‘子才门外汉耳。’子才本偏师七古,往往有落调而不自知。其他体疵谬亦不少,故先生等于自郐。然自有独到处,余尝拟选一精约之本,以表其长。”[1]对于温柔敦厚的诗教功能,他借用冯敏昌的话表达自己的观点,“诗不可不守绳尺,亦不可徒涉旧窠。不可颛恃性灵,亦不可浪逞博洽。必深悉古人堂奥,而究其离合浅深,然后自辟一境,以附古人之后……凡大家诗,宁质毋浮,宁拙毋巧,宁秃毋纤,而尤要在淘淑性行,读书穷理,乃能为正大洪达之音,有合温柔敦厚之旨”。[1]对于时人作诗的浮夸剽滑风气,更是明确地批评道:“世之诗人,好矜才使气,藻绘为工,惟恐不称才子。不知一落才子窠臼,即诗家次乘。盖语虽工而客气重也。试观陶、谢、李、杜各大家,何尝不是才子,有此种习气否?”[1]皆可谓目光犀利。对于“沉郁顿挫”[6]的粤诗传统,他高度肯定,认为洪亮吉论粤诗“雄直气”“尤有卓识”,而这种“雄直气”必经“酝酿深厚”才可得。故他主张诗人要放弃剽滑习气,加强学力、才力修养,酝酿深厚,诗才可写得高旷落穆。

汪琬说“学问不可无师承”。在诗歌创作传统的师承方面,黄培芳推崇唐诗,他说:“诗分唐、宋,聚讼纷纷。虽不必过泥,要之诗极盛于唐。以其酝酿深淳,有风人遗意。宋诗未免说尽,率直少味。至于明诗,虽称复古,究于唐音有间。”[1]他在《香石诗说》中反复说明,师承前人不能泥于师古而不能自拔,要推陈出新,要“各辟蹊径”“断不可有宗法而无主气也”,就像他本人在《香石诗说》文末评价自己的这部诗话是“虽属人云亦云,其中亦有不苟同于人者”。

诗话之体,自北宋欧阳修创始以来,著作繁兴,明清两代,撰述益丰,至清而臻于极盛。岭南诗话同样勃兴于清代,粤诗风格素称雄直,相承不衰,与岭南诗话的理论影响是分不开的。《黄培芳诗话三种》反映了清初至乾嘉诗坛的风貌,虽然黄的论诗观点还是保守、正统的,他一心想将诗歌束缚在儒家诗教规范之内,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它在岭南诗歌史上的地位。正如《清诗话考》说:“尤善摘句,论诗心、结构之妙深造其微,可见其眼界之高。书中论及王渔阳、赵秋谷、袁子才、李雨村诸家诗学,皆中肯綮,翁方纲许其持论皆正,四卷皆加评点,诚有以也。嘉、道以还,诗话以纪人纪事为务,论诗理诗法有得者鲜,此书堪称矫矫不群者矣。”[7]

[1](清)黄培芳.黄培芳诗话三种[M].管林,标点.广州:广东高教出版社,1995.

[2]陈良运.中国诗学批评史[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

[3]管林,汪松涛.岭南晚清文学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40.

[4](清)张维屏.国朝诗人征略[M].陈永正,标点.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109.

[5]吴建民.中国古代诗学原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387.

[6]严明. 清代广东诗歌研究[M].台北:台湾文津出版社,中华民国八十年:40.

[7]蒋寅. 清诗话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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