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志敏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
温州农村宗族势力对民主选举的影响探析
原志敏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
温州农村宗族势力对农村民主选举的影响表现为:宗族势力诱发不同族群之间的矛盾、影响选举进程、恶意干预选举结果、影响有关国家政策的贯彻实施。宗族血亲观念的影响、监督机制的缺失、经济利益的驱使是温州农村宗族势力干扰民主选举的三大主要原因。正确引导温州农村宗族势力在民主选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对策主要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充分发挥宗族文化在农村民主选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的法治与文化建设,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制定健全合理的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规程。
温州;农村;宗族势力;民主选举
在我国传统社会,宗族对农村治理影响极其深远,对农村的经济、政治和日常生活都曾发挥过重要作用。美国学者许烺光在其著作《宗族·种姓·俱乐部》里中对宗族的涵义做过如下阐述:“所谓宗族,是一种沿男系或女系血统直接从家庭延长了的组织。以父子关系为基础的中国家庭,随着结婚生子这种正常的途径带来的规模扩大,具有向心倾向的成员理所当然地流入父系宗族之内,因而成为越来越大的集团。”[1]63-64在我国,宗族亦称“家族”。族内有家,因此族又是家庭的联合体。家之父受制于族之宗子,即所谓“父,至尊也”,“大宗,尊之统也”。宗族是一单系结构,其世系是按男姓而非由男女两姓共同排列的。宗族中的所有女姓都是男性的附庸[2]。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宗族,有着自身强大的包容性和凝聚力。这种独特形式的包容性和凝聚力赋予宗族一种追求自身利益的本能,不论是在其影响力的扩大上,还是在宗族成员显赫身份地位的塑造上,抑或是宗族本身的地位巩固和扩大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宗族不断谋求在政治层面上自身的价值和地位,伴随而生的就是宗族组织为扩求自身需要(或利益)而衍生的宗族势力。“宗族势力的强弱主要体现为其在农村政治体系中的作用是否重要。一般来讲,宗族势力越强,其在政治中的作用则越活跃。”[3]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温州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同时,宗族和宗族观念也有所复苏,宗族势力积极介入农村民主选举。但是宗族毕竟是封建文化的产物,宗族的负面影响依然在发挥作用。有些封建观念浓厚的宗族组织或个人一旦掌控局面,就会对其所在的村庄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在温州农村,宗族的负面影响也明显体现在民主选举中:各个宗族集团为了寻求最大化的政治利益,干扰选举,甚至不惜触犯法律,破坏农村的民主生活,影响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本文试图对温州农村宗族势力影响选举的表现及原因进行分析,并对温州农村宗族势力的负面影响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宗族势力诱发不同族群之间的矛盾
温州农村的宗族现象比较普遍,补修宗谱、修缮祠堂,定期聚集族人召开宗族大会,在很多温州农村普遍存在。笔者在温州霞岙村的调查发现:村中有王、林、谢、叶四大宗族,村中谢姓祠堂经过重新修建,焕然一新。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温州一些农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可观的经济利益使得它在农村选举中成为各宗派候选人竞相争夺的对象。“农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积极性大小,往往取决于该村集体经济的状况。如果集体经济较为发达,则谁当选对其自身利益关联程度较大,选民则较为关心选举结果。相反如果集体没什么公共资源,谁当选对自己利益关系不大,则农民对选举的结果就不甚关心。”[4]凭着各自强大的宗族势力,不同姓系的宗族在农村村委会的民主选举中,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势必会产生摩擦和矛盾。一般地说,靠近城市郊区或公路沿线、土地征用较多、集体资产实力雄厚的村庄,摩擦和矛盾往往较为激烈[4]。
(二)宗族势力影响选举进程
在温州一些农村,宗族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组织,在农村日常的生产生活中,通过一些约定俗成的、不成文的规则来约束族员的行为。在村委会的选举中,一些宗族会有目的地推荐符合自己利益的族员成为候选人,这样,一些候选人凭借其强大的宗族因素的影响进入村领导班子,其中必然会导致有一些品行不高、能力欠缺的候选人混迹其中。其中有一些人,其参选的目的并非为了谋求全村的发展,而是为了获取个人或其周围少数人的利益;还有一些人,尽管品行还过得去,但也并不是大多数选民心目中的理想对象,而其身后背负的“宗族使命”会使得他在进行村务决策的时候很大程度上偏袒自己的族人,为自己所属的宗族谋求最大的利益,但是,对其他宗族的利益则漠不关心甚至加以损害;另有一些人,品行良好,也想为广大的村民谋利益,但是由于工作能力有限,也不能在所属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价值。这样,由于宗族势力的干扰,在村委会选举中选举出的村干部并非全都是村民所公认的、德高望重的、工作能力强的人。
(三)宗族势力恶意干预选举结果
宗族的血缘关系将族人紧紧地联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集团,因而一旦某个宗族的候选人最后进入村领导班子,一些比较强大的宗族就会凭借其宗族势力恶意干扰选举结果,他们对那些选举出来的不符合自己宗族利益的干部,不但不服从其领导,甚至还会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有时候发展到采取暴力行动。在对温州瓯海区某村庄的调研中,一位退休的村干部(本身是某个宗族的成员)对笔者讲到:在20世纪80、90年代,宗族势力在他们村的民主选举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宗族势力徇私舞弊、扰乱选举的现象较为普遍。甚至在一次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其中一个宗族对选举结果不甚满意,就纠集其族员对当选的候选人进行诽谤。当然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农村选举中出现的剑拔弩张的局面有所缓和。
(四)宗族势力影响有关国家政策的贯彻实施
笔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温州农村的大部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有一部分村民甚至完全不知道这些法律的存在。《选举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5]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中也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6]但有些宗族为了使自己推荐的候选人能够在选举中获胜,他们会私下进行游说活动,说服甚至威胁其他一些小宗族成员,为自己宗族的候选人拉票。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温州某些农村的有些宗族候选人私底下给选民电话卡、食用油、购物卡等一些东西以获取他们的投票支持,造成了贿选现象的严重泛滥。少数村霸甚至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利用金钱加暴力的方式,对选民威迫利诱,堂而皇之地当选为村干部,对农村民主选举造成严重破坏。
(一)宗族血亲观念的影响
宗族就是有着共同祖先的父系世系,也就是一群有血缘联系的个体,聚族而居并按宗法规范结合而成的特殊社会组织。“中国的宗族具有某种程度的团结心和实体性,并且是一个对家庭和社区生活有制约、强化和维持作用的十分重要的组织。”[1]77“中国模式对个人的主要影响是凝聚性,即同伴间的向心倾向。”[1]63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族血亲观念,使得族人紧紧团结在宗族体系之内,特别是宗族的分支即各家庭总是想从宗族之内获取庇护,因为在宗法等级制度下,一个人不仅仅属于自己,而且更是属于父母、家庭、宗族,在关乎自己利益的时候,他们更会偏袒自己的宗族,个人的成败荣辱与家庭、宗族息息相关。这既是宗法等级制度对血缘亲情内在要求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强化了人们对血缘亲情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宗族家庭的认同。
(二)监督机制的缺失
温州农村普遍都属于宗族式村落。这种宗族式村落一方面有效地维护了村庄的团结;另一方面这种亲密团结的宗族亲缘常常使得有效的监督变得非常困难。更何况,在当代的温州农村,尚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每三年一届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一些势力大的宗族会极力推出能代表本宗族利益的成员担任选举委员会的委员,由他们主持和监督村委会的选举。由于宗族的影响,他们碍于人情,很少会在公开的选举场合指出某些候选人和选民的违规操作甚至违法行为。从选民的角度来讲,选民民主法制意识的淡薄,也为监督机制的缺失,宗族势力插手选举提供了可能。“不可否认,当前农民的选举参与意识与农村改革前相比,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目前农民民主参与意识的现状与村民自治对村民的要求,还相距甚远。”[7]相当一部分村民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甚关心,对关乎切身利益的村委会选举采取无所谓态度,在选举中容易被各宗族势力所左右。在村委会的民主选举中,所谓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根本没有效果。因而,加强农村的文化和法制建设,提高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在当前的温州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经济利益驱使
在阶级社会,利益是人类的主题。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的利益关系有两句精辟的论述:“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8];“人们的一切活动,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9]在当今世界,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逃脱不了利益这张巨大的网。
美国学者安东尼·唐斯(Anthony Downs)的关于政党的选举理论同样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温州农村选举的情况。他认为:“理性的选民追求最大化个人利益,这种对自身利益的追求驱使他们支持他们预期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政党。”[10]无疑,温州农村的选举也存在以宗族为核心的不同利益集团追求最大化利益的情况,为了获取利益,各宗族都极力拉拢本宗族的成员支持自己认定的候选人,甚至不惜重金,获取其他宗族成员的支持。一些势力比较单薄的其他宗族的成员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也愿意把自己手中的选票投给那些势力比较大的宗族的候选人。通过选举,当选的候选人和他背后的宗族势力以及支持他的个别选民之间就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关联。一般而言,他们会优先考虑本宗族的利益和福利,为自己的族人谋求最大利益。当然,他们也会考虑在选举过程中把选票投给自己的其他宗族成员的利益。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当今的农村选举中,消除宗族因素对农村选举的负面影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王沪宁指出:“村落经济本质上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产品基本上用以维持生产者本人的消费,没有多大的余额”[11]26,因而“人们不能不依靠村落家族共同体来获得生存资源。”[11]32兰启发指出:“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宗族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小农经济的存在是宗族势力生命力旺盛的根本原因。”[12]因而农村面临着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任务,只有消除小农经济的影响,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强化广大选民对于村集体的认同感,才能使广大选民摆脱对宗族的依赖,不再依靠宗族势力获取自身的利益,也不再被宗族势力所随意左右。
近些年来,温州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民收入明显提高。一方面,收入增加的村民对宗族的依附已经有所减弱,另一方面,收入提高的村民明显地提高了主人翁意识,有些农村的一些村民在村委会选举的时候甚至自发组织起来监督选举,对在选举中出现的贿选、拉票、暗箱操作等现象进行揭发、控告。
(二)充分发挥宗族文化在农村民主选举中的积极作用
“人类社会的某些文化具有恒存性,特别是以血缘为基础而形成的天然的社会关系形态是很难完全剥夺甚至消灭的”[13]。宗族文化至今依然在农村发挥着重要作用,这说明宗族文化中的精华依然在现代社会有着自己生存的土壤。宗族的基本单位是家庭,而以家庭、家族为本位的宗族更是以规范、制度的形式使宗族文化得到强化和传承,并逐渐发展成为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在宗族文化中形成并传承下来的优良美德成为我国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夫妻之间相敬如宾、邻里之间和睦共处、兄谦弟恭、孝顺长辈、扶助弱小等无不在现代的社会中有着其积极的意义。
在历史长河中,宗族文化中的诸多美德已经成为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更应该将宗族文化中的“忠”、“孝”、“礼”、“信”等优良美德发扬光大。就温州农村来说,我们在此要特别提及传统宗族文化中的“忠”、“信”对民主选举的积极意义。因为,我们发现:在温州农村的村委会选举中,一些候选人当选后,与此前的形象判若两人,不但对竞选时的承诺拒不执行,甚至还损害选民权益,贪污腐败。
(三)加强农村的法治与文化建设,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农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电视、电脑等媒体进入百姓家庭,但是农村的文化生活总体来说依然比较落后,很多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也很淡薄,这导致国家的一些政策在农村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特别是关乎农村命运的村民自治措施在农村实施起来更是难上加难。村民是进行村庄自治的主体,因而,对广大村民进行文化教育和法制观念的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增强村民民主意识,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4]所以我们要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民主法制教育,以此破除农民思想意识上的宗族本位观念,引导他们树立现代的民主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辨是非、明事理,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只有这样的公民,才能在选举活动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农民精神生活的匮乏也促使人们倾向甚至热衷于宗族活动”[12]。在温州农村的调研中发现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温州农村片面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文化建设,致使很多青少年、青年村民精神空虚、文化匮乏,而温州农村的老年人则特别多,他们的宗族观念比年青人更浓郁,他们一样缺乏文化,而且,与青年人相比更倾向于依赖宗族,更容易被宗族势力所引诱利用。我们可以根据温州农村的这种实际情况,开展科普下乡活动,创建青少年、青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室,妇女协会等组织,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提升村民的综合素养。“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文化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和思想素质。这是消除宗族势力影响的思想基础。”[15]
(四)制定健全合理的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规程
宗族势力和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二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互动关系。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开展得好,村委会凝聚力强,策略得当,就能充分发挥宗族势力积极的一面,遏制其消极的一面;反之,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开展得不好,村委会领导成员无信心、无斗志,村民对村委会丧失信心,宗族势力就会抬头,有可能对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带来消极影响。因而制定健全合理的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规程,就成为温州广大农村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力度,深化村委会等基层政权组织的整改,努力建设纪律严明的基层政权组织。对当选出来的村干部进行全方位的考察,首先是对他们的道德素养的考察,对那些利用公权力为自己和宗族谋私利的村干部采取坚决反对的态度;其次是对他们的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努力选拔勤劳务实的村干部。为此,就要制定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评价体系。定期召开村民会议,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政绩考核。村民通过参与对村干部政绩考核,会大大提高自身的民主觉悟和村主人翁意识,这样,在选举时,他们受宗族势力左右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无形中也就消除了宗族势力的负面作用。
第二,要制定村务公开制度。利用互联网、广播、宣传栏等媒介搭建村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村内重大事项的内容及其进展情况,特别是村庄的财务状况,要清楚标明每笔款项的来龙去脉,这样,就能很好地避免腐败的滋生。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在温州一些农村,有些村庄的村委会制定了详细的公共事务管理规程,如对村财务收支、村低保评议申报等都制定了详细的规程,并实行村务公开,设置宣传栏,向村民发放说明本村庄各项事务进程的“明白卡”,以便于村民及时了解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一般地说,村民对村务的熟知程度越高,他们对村委会的信任度也就越大,就越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向村委会寻求帮助和解决,逐渐脱离对宗族的依赖。
[1] [美]许烺光. 宗族、种姓、俱乐部[M]. 薛刚, 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出版, 1990.
[2] 佚名. 宗族[EB/OL]. [2013-08-28].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YEiTsA-saTt0Kqr8J6m4Tg1FM-SdaymNQNJ qKAMgylJSMQmJfgbgLu4ATckKqHyT.
[3] [美]杜赞奇. 文化、权利与国家: 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 王福明, 译.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0: 78.
[4] 朱康对, 黄卫堂, 任晓. 宗族文化与村民自治: 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村级民主选举调查[J]. 中国农村观察, 2000, (4): 64-69.
[5] 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EB/OL]. [2013-08-28].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McdIZx0j1_JCko8KtGjg_nmY_YqSMRz_N5-B_LxgOQ93IDR8KeBoGpEj-DK--_T47OlE5KlF rUCwMKt5psm39.
[6] 佚名.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EB/OL]. [2013-08-28].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 VFjPQWzELpXnlJyk1sqRhs WYsMqCMe5mAk_WzMHUJneObAzYjv8XV0VgEap38rzrmtyRVAyAw25IqC7E6r6zN_.
[7] 吴迎君. 当前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南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8, 9(2): 8-11.
[8] 马克思.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 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C] //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一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56: 82.
[9] 恩格斯.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C] //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四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246.
[10] [美]安东尼·唐斯. 民主的经济理论[M]. 姚洋, 邢予青, 赖平耀, 译. 上海: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2010: 序言:Ⅳ.
[11] 王沪宁. 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 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1.
[12] 兰启发. 宗族势力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及对策[J]. 龙岩学院学报, 2010, 28(4): 41-44.
[13] 田成有. 中国农村宗族问题与现代法在农村的命运[J]. 法律科学, 1996, (2): 3-9.
[14] 李鹏, 王秦俊, 李德芝, 等. 促进村级民主选举科学发展的思考: 基于山西榆次第八届村委会选举的调查[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0, 9(5): 527-530.
[15] 袁正民. 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J]. 学习论坛, 2000, (6): 35-36.
The Analysis of Wenzhou Rural Clan Force’s Influences on the Democratic Election
YUAN Zhimin
(School of Law and Politics, Wenzhou University, Wenzhou, China 325035)
The influences of Wenzhou rural clan force on rural democratic election are as follows: the clan force induces conflicts between different ethnic groups, influences the process of the election and the results of election maliciously, and also prevents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policies. The affect of blood lineage concept, lack of supervision mechanism and drive of economic interests are the three main reasons for Wenzhou rural clan force’s influences on rural democratic election. Correspondingly, in guiding the rural clan force correctly, the measures we should take include vigorously developing the rural economy and improving the income of rural residents, giving full play to the positive role of clan culture in rural democratic elections, strengthening the law and culture construction in rural areas, improving the overall quality of the villagers, and formulating reasonable management rules of public affairs in rural areas.
Wenzhou; Countryside; Clan Force; Democratic Election
C912.2
A
1674-3555(2014)05-0111-06
10.3875/j.issn.1674-3555.2014.05.017 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xuebao.wzu.edu.cn获得
(编辑:朱青海)
2013-10-27
原志敏(1987-),女,河南新乡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