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思考

2014-03-04 01:17刘丰邹平王晓星
江苏商论 2014年5期
关键词:商行存款市场化

刘丰,邹平,2,王晓星

(1.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3;2.云南省教育厅,云南 昆明 650023;3.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云南 昆明 650051 )

利率市场化是指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水平,其需要具备完善的金融市场、良好的金融创新、有效的监管和央行在金融市场中完善的间接调控机制。2004年我国实现了“贷款管下限,存款管上限”的阶段性成果。2012年6月央行将存款利率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同年7月,进一步下调贷款利率下限至0.7倍,2013年7月央行放开了贷款利率下限管制。目前,利率市场化改革只剩存款利率市场化尚未完成。

一、提高存款利率上限和放开贷款利率下限所产生的影响

自2012年6月央行提高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之后,金融机构开始在0-10%之间自主决定上浮幅度,出现不同利率的差异化现象。到2013年10月份,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差异化现象主要表现在执行利率上浮的存款类别和上浮幅度上,银行间分层格局初步形成(见表1)。总体看,第一层次为国有大型商行,其制定的存款利率最低,一年期以内的存款利率上浮9%左右,活期和两年期以上存款利率与基准利率保持一致。第二层次为股份制商行,大部分股份商行将活期和一年期以内存款利率上浮10%,两年期及以上存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第三层次为城市商行,绝大部分城市商行将所有存款利率上浮10%,只有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执行利率与股份制商行一致。从利率上浮情况,可看出各银行对存款的压力大小。城市商行的存款压力最大,对存款争夺最为激烈,将所有期限存款利率一浮到顶,通过高利息来吸引存款。国有大型商行由于长期来形成的稳定客户源、网点优势、品牌效应等因素,使得存款者对其依赖性较高,其存款压力最小,利率上浮程度最小,而股份制商行则介于两者之间。存款利率上限提高一方面使银行资金成本增加,对存款压力较大的城市商行影响更大,另一方面对储户而言,需改变以往“千行一率”的观念,在综合考虑收益、便利、安全等因素之后再选择存款银行。

表1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根据央行发布的《2013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1]2010年以来人民币贷款在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见表2),到2013年上半年已降至48.12%,通过市场化利率1目前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股票融资和企业债券的利率均不受央行利率管制,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手续费是银行自主决定的,也属于市场化利率融资的范围。所得融资占社会总融资的比例超过50%。而2013年1-6月份金融机构绝大部分人民币贷款均采用上浮利率或基准利率,采用下浮利率贷款的占比在11%左右(见表3)。其中采用贷款利率下浮下限的贷款那就更少了,可见贷款利率下限管制在信贷市场中的约束作用不强,即使给予商业银行更大的下浮空间,商业银行也不会竞相下浮。因此,7月份央行放开贷款利率下限不会对商业银行造成太大影响。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优质大型企业可能会获得更低的贷款利率,并且随着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进行直接融资。这将使商业银行竞争加剧,促使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模式。从目前同质化商业模式转向差异化定位,大型商行将会更多关注综合发挥多种金融工具为大型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同大型企业议价能力较弱的中小型商行,随着存款利率上限的提高,面临资金成本上升的压力。而大型企业贷款利率上升空间有限,为保持营业利润,将会转向市场定位更加清晰、定价优势力更明显的中小微型企业。

表2 社会融资规模 单位:亿元

表3 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占比 单位:%

二、进一步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所面临的问题

1、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有待转型

由于我国长期存在较高的稳定存贷利差,使得商业银行追求贷款规模的扩张,普遍实行传统经营模式。2以存贷款作为主要业务、大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批发贷款为主要资产形式、存贷利差为主要盈利来源的经营模式。利息净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大部分,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很小。2012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利比越高。如建设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达20.2%,而北京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只有9.6%,同时也有一些股份制商行在业务转型中已取得优势,如民息净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平均为77.4%,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平均为18.2%,城市商业银行利息净收入占比高达86.5%,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只有9.9%,股份制商业银行利息净收入占比在74%-89%之间,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10%-20%之间。从资产规模看,总体上资产规模越大,中间业务收入占生银行,其资产规模不如国有大型商行,但其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已达19.9%(见表4)。

表4 我国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结构 单位:百万元

如果此时完全放开存款利率,根据国际经验,存款利率将上升,存贷利差缩小,将直接影响银行利息净收入,增加其经营风险,对银行业冲击较大。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过去依靠法定存贷利差生存的金融环境将不复存在,经营管理转型落后的银行生存空间将变小,而具备转型优势的银行市场份额可能扩大,行业集中度将会增加,如何加快业务转型是商业银行急需解决的问题。

2、市场基准利率和利率传导机制有待完善

在完全放开存款利率之前,需要培育起能满足央行宏观调控的市场基准利率和利率传导机制。2007年央行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推出Shibor,3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以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技术平台计算、发布,并参照国际惯例命名,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其目标是成为市场基准利率,经过六年的全面培育,已成为货币市场的“准基准利率”,开始在浮动利率债券、理财产品、票据、短期融资券、衍生产品等定价方面发挥基准作用,但其运行机制还存在一些缺陷,具体表现在:(1)Shibor报价主体有限,其报价行只由18家金融机构组成,覆盖面不够广泛。(2)Shibor成交量较少,且主要集中在短期,中长期Shibor的基准利率地位较弱,2013年上半年同业拆借累计成交206万亿元,其中隔夜和一周拆借分别占80.5%和10.1%。4根据中国货币网月度数据整理得。(3)Shibor报价没有成交量的义务,银行只需报出价格,而并不需要根据报出的价格进行实物交易,就可能会有银行根据自身利益来故意压低或抬高报格,影响Shibor的客观性。

目前在利率传导机制中,央行正回购利率和央票发行利率能有效引导Shibor发生变动,[2]但是一方面由于央行对存款利率的管制,Shibor并不能向存款利率有效传导,另一方面,我国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较低,存在子市场条块分割现象,资金在各子市场中分布不均、流通不畅,使得利率在金融市场之间传导受阻。例如,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相互分割,债券市场中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在参与者、债券清算、托管方式、交易品种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使得资金不能在两个市场之间灵活流动,利率在债券市场间传导受阻。

3、金融市场环境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用政府的信用对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商业行为进行担保,金融机构经营一旦出现问题,政府以不能听任风险肆意外溢和大面积扩散为由对其进行接管。由于政府保障的存在,金融机构不仅丧失管控风险的内在动力,而且可能会在高回报动机的驱使下过度冒险。[3]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间竞争将加剧,可能会出现一些经营不善、需要退出市场的商业银行,在此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制度安排。

我国金融市场存在官方金融市场和民间金融市场,在官方金融市场中,商业银行既是资金的垄断吸储方,也是资金的垄断供给者,目前贷款实质上是一种稀缺资源,商业银行在信贷市场中处于卖方主导的垄断地位,这不利于自由竞争。[4]由于央行对存款利率的管制,商业银行以低成本获得资金,凭借稳定的存贷利差便可获得丰厚的回报,并且商业银行可贷资金总量有限,从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会选择把更多的资金贷给实力雄厚且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导致大部分资金流向有充分担保的国企。这样一来民营企业获得的资金就非常有限,民营企业一旦出现资金短缺就不得不通过民间金融市场融资,但该市场的贷款利率很高。若央行现在完全放开存款利率,商业银行资金成本将上升,国企融资成本也会随之上升,就可能会使国企中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企业经营陷入窘境。由于国企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较大,为此将有大量资金流入国企,若国企经营出现问题,商业银行面临的违约风险将会大大增加。因此,如何统一金融市场,规范民间金融,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是关键。

三、建议

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最后也是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需要积极稳妥推进,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根据央行确定的总体思路,综合考虑阶段所面临的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1、分类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上限

目前,存款是我国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次性放开存款利率,对商业银行资金成本影响较大,增加其经营风险,不利于金融系统的稳定。从商业银行存款结构看,大部分存款是活期,1年期以内存款占比较大,而1-5年中长期存款占比较小,只有10%左右,5年期以上存款占比则非常小(见表5)。因此,选取宏观经济稳定、商业银行流动性充足的适当时机,完全放开五年期存款利率,将中期(二年期、三年期)存款利率上限提高至基准利率的1.3-1.5倍,将活期和短期(一年期及以内)存款利率上限提高至基准利率的1.2倍,待市场运行平稳后,再完全放开中期存款利率,进一步提高活期和短期利率上限,直至完全放开。

表5 三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存款结构

2、鼓励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根据国际经验,利率不受限制的大额定期存单(NCDs)可作为存款利率上限的突破工具,NCDs可提高存款利率市场化程度,又不至于推高所有存款利率水平。目前银行间市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运作成熟的发行、交易、托管、结算体系,完全能满足发行NCDs所需的基础市场条件。[5]为避免高息揽储、存款搬家等现象,可考虑现先在银行间市场推出同业存单,只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同时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流动性,待其运行成熟后,再向企业和个人推广,将流通市场扩展到证券交易所市场。考虑NCDs面额较大,为提高市场参与度,可推出相关理财或基金产品,为小额储户参与NCDs市场提供渠道。另外,银行“高息理财产品”从资金角度讲相当于市场化利率的存款,正在成为变相的“存款替代”,实际打破了存款利率管制的藩篱。[6]这些金融创新是市场化利率产品,倒逼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因此,通过鼓励此类金融创新,从而促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3、培育基准利率,完善利率传导机制

为深化Shibor的基准利率地位,可考虑从以下方面对其进行完善:(1)增加报价行的数量,扩大报价行的范围;通过建立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机构来完善金融市场信用体系,使Shibor成交量提高。(2)完善Shibor报价机制,在Shibor的报价中引入交易量的要求,强化Shibor报价的交易义务。(3)积极拓展Shibor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范围,提高中长期Shibor成交量。鼓励金融创新产品(如理财产品、同业存单)参照Shibor定价,促使企业发行基于Shibor的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引导商业银行将存、贷款利率与Shibor报价挂钩。

同时,通过建立统一、高效、灵活的货币市场完善利率传导机制。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市场交易主体,逐步放开市场主体进入不同类型子市场的准入限制。丰富货币市场的资金来源,扩大货币市场交易规模。统一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积极创新跨市场交易品种,精简跨市场交易手续,统一市场定价方式,建立统一的市场清算系统,使资金能够在市场之间有效流通。疏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利率传导渠道,健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对接和联通机制,推动货币市场基金发展,使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能产生资金联动。[7]

4、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商业银行业务转型

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才会使市场供求双方在平等交易的基础上相互竞争,最终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均衡利率。为此需要不断深化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使之成为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现代企业。明确政府在市场中的定位,取消政府对资金分配的行政性干预,做到政企分开,消除政府对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隐形担保,让国企和私企进行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对资金的配置作用。引导民间金融流入正规金融体系,同时加强监管,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其市场秩序。利率市场化后,利率自由波动,稳定的存贷利差将不复存在,因此应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中间业务比重,降低对利息收入的依赖,加快业务转型,转变盈利模式,注重发展中间业务和个人零售业务;不断扩展中间业务范围,实现从传统的融资中介向财富管理银行转变。[8]

5、建立金融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

美日等国家发生银行业危机,其原因是政府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时并未重视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所致。[9]银行在自身盈利的驱动下,可能会过度冒险,容易导致系统性风险上升,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弥补市场的不足。因此,应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高息揽储、恶性竞争等扰乱市场;建立统一的财务硬约束,实时监控商业银行的达标情况,加强其财务信息披露;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体系,构建危机管理和风险处置框架,避免出现银行业危机;加强分业监管部门的合作,通过明确职能、信息共享、政策合议等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行业自律组织的指导,建立行业自律约束机制,防止业务交叉补贴等不正当竞争。[10]允许经营不善的商业银行退出市场,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在商业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通过对破产银行进行有序清算,或促成经营能力较好的银行进行接管兼并,从而保护广大储户利益,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1]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13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R].2013:6-7.

[2]王宏生.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有效性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2):111.

[3]范建军.利率市场化攻坚战已经打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刻不容缓[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3,(2):6-7.

[4]丁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难以有效推进的根本原因分析[J].改革与战略,2013,(1):50.

[5]叶婷婷等.依托银行间市场发展中国大额存单市场的思考[J].上海金融,2012,(1):66-67.

[6]吴富林.中国利率市场化到什么程度[J].经济学家,2012,(4):73.

[7]徐聪聪.SHIBOR作为我国基准利率市场运行的可行性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46-49.

[8]巴曙松等.我国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7):30.

[9]李庆水.从国际视角看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监管作用[J].新金融,2013,(1):25-27.

[10]周小川.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J].中国金融家,2012,(1):25-27.

猜你喜欢
商行存款市场化
盂县农商行“整村授信”工程启动
介休农商行全力推进整企授信
追回挪走的存款
试论二人台市场化的发展前景
离市场化还有多远
负利率存款作用几何
解读玉米价格市场化改革
科技创新,诚信为本——中山市丰威印花材料商行
江阳农商银行:“农商行”杯全健排舞大赛拔头筹
“泛市场化”思想根源及其治理:评《泛市场化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