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伊斯兰文献的伊斯兰教和平理念研究∗

2014-03-03 14:08穆哈拜提特来提阿布里克木亚森
关键词:真主古兰经哈德

穆哈拜提·特来提,阿布里克木·亚森

(新疆大学 人文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新疆的分裂主义脱胎于清末“双泛”思潮的影响,始于20世纪30年代初。进入90年代后,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三股合流,他们假借宗教的旗号,对宗教进行歪曲和极端化的解释,煽动宗教狂热,严重影响到新疆经济的发展和各族人民的生活。因此,正确认识伊斯兰教,用其崇尚和平、博爱、宽容和鼓励追求知识等理念来引导广大的穆斯林势在必行,对于维护新疆的稳定和发展也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对和平的爱是伊斯兰教的本质

《古兰经》的开场祷文是:“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这句祷文在古兰经中重复了不少于114次。这表明,真主把《古兰经》赐予人类,最重要的宗旨就是要传播仁慈、善行,并且整部《古兰经》字里行间都在宣扬和平的理念。因此,无论是从个人层面还是从国家层面来说,伊斯兰教代表的都是和平,永恒的和平,而《古兰经》毫无疑问是一部和平之书,它绝非战争和暴力之书。在《古兰经》6 666句祷文中,与战争有关的只有40句,而且仅用于自卫,这还不到1%,更具体地说,仅仅占0.6%。

(一)伊斯兰教与穆斯林

那些接受《古兰经》为圣书的人,只有当他们遵循《古兰经》的教义并且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和平爱好者,他们才会被认为是真正的伊斯兰教信仰者。无论如何,信徒都不应参与到暴力活动当中。并非所有穆斯林的行为都是由伊斯兰教倡导的,事实上,穆斯林的行为应该由作为意识形态的伊斯兰教教义的标准来评判,而不是用穆斯林的行为来评价伊斯兰教。那些从事暴力恐怖活动、杀害无辜群众的人,虽然他们自称是伊斯兰教的“勇士”,根据《古兰经》的教义,他们从起杀人之心开始,已经放弃了伊斯兰教教义,从而失去了当穆斯林的资格。只有当穆斯林遵循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时才是真正的穆斯林。

(二)真主的称谓之一是和平

《古兰经》中对真主的称谓有很多种,其中之一是as-salam,是和平之意,真主珍爱和平和安全,所以和平成为对其称呼之一,也就是说,安拉本身就是和平的化身。在对《古兰经》进行注释的众多版本中,最具有权威的是《古图比—古兰经注释》(《Tafsir al-Qurtubi》),在这本书中讲到:

真主赋予人类安全和安心,人类从真主那儿获得的是平安,而非暴力[1]。

根据《古兰经》,真主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和平和安全的基础上的,因此,个体与人类社会其他成员的交往也应建立在和平和安全的基础之上,而不能采用残忍或暴力的手段。这些是真主为人类设立的最基本的标准,这在《古兰经》中随处可见。

(三)和平是首选

伊斯兰教的先知默罕默德是最大限度的和平爱好者,他的对手无数次地想让他卷入战争,但是每一次,他都能把握住自己,以防卷入。本哈斯尔(Ibn Kathir)在《始终》(《AL-BIDAYAH WAAL-NIHAYAH》)里讲到:“历史告诉我们在双方军队即将开战的危机时刻,主的使者加百利(gabrial,替上帝把好消息报告世人的天使)拜访了先知,并对他说:‘哦,穆罕穆德,上帝赐予你和平。’伊斯兰教先知听到这句话回应道:‘真主是和平的化身,和平源自真主,我们也应以和平来回应。’”[2]

这个事件表明,即使在这种紧急关头,伊斯兰教先知仍然是一位和平热爱者。先知是处理所有事物的掌舵者,他虽然站在战争的边缘,但从他嘴里说出的不是战争和暴力,而是和平和安全。这是人类最崇高品德的体现。这种高尚的品格使一个人在暴力之中考虑的是和平,在战争中考虑的是制定能够消除战争危害性的计划。

(四)做和平的公民

根据《圣训集》(《Hadith》),伊斯兰教的先知是这样定义信徒的:

一个真正的信徒应当是别人在他面前感到自己的生命和财产是安全的[3]。

可见,伊斯兰教先知对信徒的要求是,一个合格的穆斯林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对他人生命和财产构成威胁。

(五)对他人要仁慈

当《古兰经》涉及到伊斯兰教的先知默罕默德时讲到:

我派遣你,只为怜悯全世界的人。[4]331

伊斯兰教先知的降临,彰显出造物主对人类的怜悯。通过伊斯兰教先知,真主传授给人类建设和平、安定家园的原则。在人类历史上,伊斯兰教的先知第一次提出一套基于和平理念的完整的思想体系,他提供给我们通过避开仇恨和暴力建立一种健康生活的法则。他对信徒们一再重申暴力是毁灭的方式,而和平是构建的方式。他认为破坏社会的和平是最大的犯罪。先知告诫信徒向别人打招呼时一定要说“assalam-o-alaikum”(意为:我愿意与您和平共处),这表明人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应该建立在和平和安全的基础之上。先知为人类所设计的使生活更好的法则是使一个人对他人有益。如果那样做不大可能的话,那么至少是对他人无害,没人愿意被人当作敌人,就算是敌人,也要给予合理的对待,因为他们将会认识到一个人的敌人将会是他潜在的朋友,他身边的敌人通常会变成他的朋友。

(六)不要偏激或极端

《古兰经》第四章中劝诫人们:

对于自己的宗教不要太过分。[4]105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极端的方式都是错误的,因为极端的方式与宗教精神相悖。实际上,极端倾向有时以战争或暴力而告终。那些具有极端倾向的人通常难以自我节制。因此,他们倾向于选择暴力,并且为了达到目的,找借口制造敌对。自我节制作为极端主义的反面,常与和平紧密相连。当人们拥有了自我节制的美德,必定会从和平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并为以和平的方式达到目标而努力。只有自我节制才能实现和平,与之截然相反的是,极端的态度容易导致冲突与暴力。极端主义和暴力显然是紧密相连的,这就是为什么宗教憎恶极端主义的原因。因此认为暴力是极端主义的代名词,而自我节制可以回避极端主义的观点是正确的。

(七)狂杀一人,如杀众人

《古兰经》在第五章里讲到:

凡狂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4]113。

杀人是令人恐怖的行为。毫无理由地杀害一个人就等于杀害全人类。在《古兰经》看来,杀害一个人和杀害全人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二者之间的差别只是量的不同而已。杀一个人和杀害全人类一样令人惊恐,杀人行为破坏了尊重生命的传统。《古兰经》的上述经文彰显出在伊斯兰教中和平与安定的重要性。如果有人无端被杀,伊斯兰教则要求全社会都对这种行为施压,通过使社会成员紧密团结在一起,来重建一种和平、安全的社会秩序。

(八)熄灭暴力的火种

《古兰经》第五章这样说道:

每逢他们点燃战火的时候,真主就扑灭它。他们在地方上肆意作恶。真主不喜爱作恶的人[4]118。

《古兰经》的上述经文显示出,造物主在创造这个世界时是基于和平的原则来创造的。理想且合理的处世之道不是以武力对抗武力,而是在一开始就消除这种冲突本身。如果我们从古兰经教义的真正精神本质出发思考问题,就会意识到以武力来解决问题是撒旦的方式,这种方式在《古兰经》中是明文禁止的。通过阻止暴力行为的发生,可以矫正社会摩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九)不要和敌人对抗

伊斯兰教先知在《圣训集》中评论过关于与别人和平相处的理智性,不要想着和敌人对抗,向上帝祈求和平,如果有人成为了我们的敌人,我们没必要将矛头指向他和他发生冲突。尽管他很有敌意,但是我们应该阻止而不是发生摩擦,这样矛盾就会有效地制止住。向上帝祈求和平的意思是采取和平的方式而不是对抗的方式,牢牢抓住上帝和平行动的救援。信徒不应该这样向主祈祷:“主啊,摧毁我的敌人。”而应该这样祈祷:“主啊,把我从暴力和冲突的道路上带走吧,帮助我追求一条通向我人生的和平之路吧。”

这表明和平在这个世界上是一种普遍法则,对抗的方式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更好的、更适合的方法是通过和平的策略来消除敌意。和平的力量比暴力的力量要有效得多,有用得多。

二、“吉哈德”与自我完善

大多数学者认为,把“吉哈德”(jihad)翻译成汉语“圣战”是极不准确的。“吉哈德”(jihad)意为“力争、努力自我完善”。

众所周知,《古兰经》是一本宗教书籍,它不是枪,也不是剑。《古兰经》里的“吉哈德”(jihad)来源于阿拉伯语词根“juhd”,这个词的意思是“力争、努力自我完善”,也就是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达到自己的最高境界,这就是“吉哈德”一词在阿拉伯语中最初的意思。因此,它本来的意思指的是“努力”,而不是指“战争”。在维吾尔语中存在这样一个耳熟能详的词——ijtihad,意思是“丰富人的内心世界,提高自身修养”,这个词常与维语中的¨Oginix(学习)一词搭配使用,意思是“积极努力学习,积极思考”。其实维吾尔语“ijtihad”这个词就是由阿拉伯语“jihad”派生而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吉哈德”(jihad)与暴力恐怖活动无关。

伊斯兰学者都将“吉哈德”分为“大吉哈德”和“小吉哈德”。 奉主命成为安拉赏识的人,叫“大吉哈德”,“大吉哈德”就要仁慈,就要有爱心,就要尊重生命,就要关爱他人。用于自卫,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叫“小吉哈德”。一般认为“吉哈德”分三个层次:(1)最高一层:心的吉哈德,或者自我的吉哈德。这是获取正确信条和从自我中去除有关这一信条的所有疑惑和误解的内在奋争,是对信徒所吩咐的命令和禁令。它进一步包括从灵魂中清除低级欲望和获得高尚的品质。例如:不再贪恋红尘,达到清净无我。它的特点是要仁慈至善。(2)次级一层:舌的吉哈德,或者是言语的表达。这是针对邪恶以及错误的信念和行动的奋争(多称为“劝善戒恶”)。(3)最底层:消耗生命和财产的吉哈德。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处于自我防卫而进行的反抗。

《古兰经》第二章里讲到:

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4]42。

上述经文显示出以武力强迫他人在死亡和伊斯兰之间做出选择,这显然与伊斯兰的基本教义相违背。因此没有所谓为传播宗教信仰而发动的圣战,那样的战争不是神圣的,而被迫信仰伊斯兰的人们也不可能是忠实的。

三、坚信真理高于一切

(一)要坚定不移地坚持真理

《古兰经》告诉我们,那些过着幸福而充实生活的人信奉着“以时光盟誓,一切人确实在亏折之中,惟信道而且行善,并以真理相劝,以坚忍相勉的人则不然”[4]601。依《古兰经》而言,坚持真理的人在要求他人也接受真理时,通常很容易遭到别人的拒绝。因此,他将面临巨大的挑战。热爱真理的人应该做的是磨炼出更大的耐心,耐心是非激进方法的另一个代名词。这意味着站在真理一方的人并不应该以暴制暴。这时应该单边地坚持和平的方式。真理和暴力不能共存,选择真理的人必须要放弃暴力,无论有何种借口,暴力始终是暴力。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是同样险恶的,无论你对你的暴力行为作何种辩护,也无法消除其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暴力的致命性弱点在于,任何人都无法通过暴力来达到自身追求的目标。它只能毁灭一切。以真理为借口付诸于暴力等同于否定真理。真理的追求者绝不会成为暴力的追随者。

(二)采取和解的程序

在先知默罕默德时期,由于古莱仕(Quraish)部落的侵略,古莱仕部落与穆斯林之间发生过一场战争。涉及此事,《古兰经》提出如下戒律:

如果他们倾向和平,你就应当倾向和平,应当信赖真主。他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如果他们想欺骗你,那么,真主必能使你满足,他将以他的援助和信士们辅助你[4]184−185。

这段经文表明伊斯兰教义最大程度地提倡和平。即使刚遭受过灾难的区域要重建和平,《古兰经》也会要求信徒毫不犹豫地着手这一进程。如果在战争中对方要求和解,他们应该毫不迟疑地接受。甚至于支持可能存在欺骗行为的求和者们,另一方也要接受,他们要相信上帝一定会站在热爱和平的一方,而不是欺骗的一方。另一个现实是在这个世界上,和平只能由拥有极大勇气的人建立,因为人们所处的环境并不是绝对理想的,在现实世界中摩擦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人在一生中都可能会遭遇不公正待遇。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想创立和平必然要增长自己的体谅之心,鄙视那些找借口用武力报复解决的人。

(三)在抱怨中及时安静下来

怨恨中的心态是暴躁的,它会扼杀积极的思想,随之会产生负面的想法。这些想法毫无疑问来自于邪恶的根源。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会产生长久的委屈感,会出现幻觉,这些感觉是暴力产生的基础。怨恨如果一再被唤醒或反复上演将会牢牢地留在记忆中,无法摆脱,在此情况下,智慧将会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样,抱怨将逐渐增长,成为一个人心理永恒的一部分,然后他的想法也呈现负面性,在他眼里,其他人都以敌人的身份出现。这样,只要有机会,即使抱怨者自身将承受严重后果,也会对其所抱怨的目标采取暴力行为。那么,在一开始就终止怨恨行为的最佳方式是什么呢?《古兰经》第四十二章为我们提供了解决此问题的最佳方式:

凡你们所遭遇的灾难,都是由于你们所做的罪恶[4]486。

这句经文的意思是,对他人的抱怨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应该首先审视自己,我们应该试着以这种责备降临到我们身上的方式去解释。当我们完全了解自己已经犯了一些错误而不是别人的时候,我们应该着手改正自己的缺点,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抗议和怨恨当中。

从上述内容可知,伊斯兰教是一个传播爱与和平的宗教,《古兰经》及《圣训集》是穆斯林社会生活、宗教生活的准绳,对伊斯兰教经典作品进行深入、全面的阐述,有助于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伦理道德观念,有助于增强社会成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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