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时,我一直幻想着逃离这个叫滦南的县城。1997年,我还没有谈恋爱,在镇上的税务所当管理员。税务所是座大四合院,庭前有走廊,庭后种樱桃。门终年敞开,时有芦花鸡、约克猪慢慢悠悠踅进,转悠两圈拉泡稀屎,再扭着屁股溜达出去。我的工作是审理企业报表,敦促他们在征收期内缴纳税款。这很无聊。有时候,我们的副所长,一个会唱乐亭大鼓、会变魔术的中年男人,用一辆破嘉陵摩托驮着我到企业审理账目。企业会计都是土会计,没上过学,却狡诈得很。还好,副所长跷着二郎腿喝着茶水,很快就查出一大堆问题。会计们开始是矜持的,爱答不理的,通常在一旁剪指甲或看《人民日报》,等问题出来,他们的态度立马变得殷切,弯腰赔笑低声说着小话,连隐藏的金槽牙都闪闪龇露出来。
午饭免不了。这是最让我难堪的时候。我们的副所长,多才多艺的副所长,很快就喝高了。一喝高了,他就耸耸比鸡架还瘦的肩,摇晃着站起来,用毋庸置疑的腔调说:“我给大伙变个魔术,都给我看好了!”变魔术之前,他先像体操运动员那样劈腿(两条颤颤巍巍的麻杆腿生硬地劈成180度)、高抬腿(将穿着布鞋的左脚抬到耳朵边)、弯腰(双手撑地,头颅从裆下骄傲地目视众人,当然,我们在他眼里,肯定都悬挂在苍蝇屎遍布的房顶上)。这些热身动作一结束,魔术表演就开始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其他的专业魔术师也像他一样,在正规表演前都这样热身。这一度让我对这个行业心存敬畏。
副所长最拿手的魔术叫“眼球变钢珠”。他脸极瘦,像根干枯的丝瓜。好歹他的眼睛是五官里最生动怡人的:淡黄,看人时如木偶般咕噜咕噜上下左右剧动。他的眼珠又大又鼓,老让我担心稍不留神就从眼眶里挤滚出来。他的魔术其实也简单,先让大家检验他的双眼皮——用他的老鸹爪子将耷拉着的后眼睑猛然翻起,露出红色内里和白眼球,来证明钢珠没事先藏在眼皮下;挽起袖口摊开双手,让每个观众都细细摸一摸,来证明钢珠也没藏在手心或袖口。之后他表情凝重地深吸口气,左脚猛烈一跺,身体左倾,整个屋子都瑟瑟颤抖,旋尔大喝一声,双手在右眼角处抽搐着抠挖。此时他犹如一根柔软的草秸被上帝的手指一点一点压弯,上帝倘要再施一丝力气,草秸似乎就要折断。好不容易待到他的腰身弯成彩虹般的完美弧线,他骤然“哎呀!”一声,众人忙伸着脖颈再次观瞧,这才发现,他皮包骨的手掌里赫然滚动着一颗核桃大小的钢珠。
他的魔术也许只是一般障眼法,但因了漫长的前奏和煞有介事,让整个魔术蒙上了一层肃穆的面纱。会计和老板的喝彩是少不了的,简直将房盖掀翻,连在桌底逛游的野狗也吐掉骨头,痴痴凝望着突然间满脸油光的魔术师。
而此时的我却羞愧无比。也许我那时太年轻,好面子,觉得一个国家公务员在肮脏的饭店为浑身油腻的会计表演魔术,跟他的身份极不相符。似乎就连会计们的喝彩也隐隐透露出不经意的蔑视。此时我通常假装去茅房,起身离开饭桌,然后坐在屋檐下闷闷地吸上一根香烟。那时是夏末,或即将立秋,天蓝得让人心碎;而隔壁庭院传来蝈蝈的欢叫或母猪懒懒的呻吟声。我想,何时能离开这个破地方?可即便离开去了倴城(县城所在地),大抵也如此无聊吧?越想越发灰颓,忍不住给大学里的恋人打电话。她在营口,也分配到了一个税务所。她在电话里的声音陌生而疏离,仿佛我们从来没有接过吻,我某处坚硬的器官也从未在她柔软的肉里哭泣过。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热的血,干净的体液和皮屑,明朗的理想主义,明媚的光芒四射的青春,这所有的一切,都将会消散在县城散发着纸浆味道的空气里,消散在乡村纳税人的喧闹声中。
“你不是喜欢写小说吗?”她被我骚扰了无数次后终于忍不住说,“没意思了就写小说吧。”她拔高了嗓门,仿佛不是说与我听,而是说与她身边的某个暗恋者,“我知道你写得不好,都没在校报上发过文章,可是你给我的情书,真的让我流过眼泪呢。”
我挂掉电话,默默地从抽屉里掏出一摞摞的稿纸,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蚁头汉字。我没告诉她,其实毕业之后我一直在写。无数个值班的夜晚,我光着膀子开着电风扇,一写就写到天亮。我那个精通奇门遁甲的老同事说,我们税务所的院子里住着三位仙家:狐仙、白仙(刺猬仙)和柳仙(蛇仙),她们已在此处深居修炼多年,道行高深莫测。在那些不眠之夜,我多希望她们在我写得疲乏无聊之时,现身陪我说说话,抽根烟,或者喝口廉价的本地啤酒。可她们从没出现过,哪怕是在黑沉沉的梦中。我只听到风从檐角下急走,只听到旁边小卖部里男人响亮的鼾声,只听到野猫交媾时淫荡的叫声和夜行人匆忙的脚步声。也许她们认为,我写得太烂了。她们只喜欢貌若潘安、脸颊从不生青春痘的文弱书生。而我,太像一个粗蠢的举重运动员了。
2
我或许写得很烂。投了那么多稿,却从没发过哪怕豆腐块大小的一篇。那时最爱的作家是苏童。我曾经很疯狂地想,他要是需要一名司机或保姆该多好:我可以给他开车、帮他做饭、打扫房间、发送邮件,到幼儿园接送他的女儿童天米,不给我发工资都行。这样我就能天天守在这个伟大的天才身边,观察他如何写出那些金玉般的长句短句。毫无疑问,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崇拜到了极致,另一个人就会成为他虚无的神。我读遍了他的小说,访谈,评论,还将他一张从图书馆的杂志上偷剪下的黑白头像贴在床头——他的邻居是赵雅芝。我甚至模仿他写了十多万字的小说。每次我都忐忑地骑着自行车到邮政局,买一个超大信封,将手写稿郑重地塞进去,再夹足邮票(以便退稿之用)。邮局里有我一个小学同学。每次去我都在门口偷偷张望一番,如果是他当值,我就悄悄溜回税务所。我不想让熟人知道我写小说。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在写小说。我觉得这是一个在旁人看来颇为费解的秘密。当然,这秘密对我而言却光芒四射。我记得当时只收到过《收获》的退稿信。那封退稿信被我藏在抽屉最下一层。偶尔我颤抖着手打开锁,拿出来细细观瞧,长叹一声安慰自己,瞧,你还是有天赋的,不然编辑那么忙碌,怎么舍得抽空给你回信?
那年印象最深的是,《作家》杂志推出了魏微、朱文颖、金仁顺、戴来、周洁茹、卫慧、棉棉她们。我只是在当地报纸看到了关于她们的照片和报道。我极为渴望阅读到她们的小说。县城只有一个书报亭,那里没有《作家》杂志。这是多痛苦的一件事:譬如一个蹩脚的乡村武术爱好者,每日里在家蹲马步打长拳,练习鲤鱼打挺,倏尔听到京城里拳师显赫的声名,迫不及待想见识到他们精妙的拳法,然而却始终无缘目睹。
等我在书报亭见到那张字条时,我已调离小镇回到县城,并在一个春天结了婚。新娘是个娴静、沉默的女人,最喜欢看动画片和中央电视台的儿童频道。对于我在深夜里写作而不是陪她在床头读《格林童话》或卡尔维诺的《意大利童话全集》,她没有丝毫的责怪。开始我想对她隐瞒写作的事,可据我了解,她祖父也是县城颇有名望的文人,曾出版过一本京东官场故事集。我们结婚时他迷恋上了绘画,每日于书房画墨竹和燕雀。心情好时,老人家会骑百十多里的自行车,到市里的书画市场卖画。他最贵的一幅画卖了两百元。我们家的墙上也挂着老人家馈赠的墨竹。我从没见过那么黑、那么茂密的竹林,仿佛连野风都不能从其间穿行。
那个春天,我总是步行到书亭买书。书亭的主人以前是我母亲的同学。她有两颗很美的金牙。后来的主人是她女婿,一个仿佛不会不笑的瘦子。那天瘦子对我说:“有个在村里开锹厂的老板,稀罕读书。给我留了号码,说谁要爱读书,就给他打电话交流。”
当时我觉得很可笑。一个老板?开锹厂?喜欢看书?在我印象中,此人所在的村庄是个奇怪的乡村,多年后我曾在小说《七根孔雀羽毛》里如是描摹过它:
家家户户都在大规模地生产钢锹、铁锄、斧头、镰刀之类与农活有关的器具,他们将这些农具抛光上油,再卖到缅甸、埃塞俄比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这样喜欢种植罂粟和马铃薯的国家。他们的村子据说是全亚洲最大的钢锹生产基地,也是整个县城包二奶包得最疯、最明目张胆的地方:大老婆穿着黑棉袄在家里跟雇工一起割道轨、锯铁板,小老婆则在县城里喂养私生子,或者到美容院做昂贵的面膜。按照我们桃源县的说法,这个村子的男人普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左手握着丑陋冰凉的铁轨,右手攥着小巧锋利的镰刀。
我当时未曾想到,这个叫L的男人下了多大勇气才将那串阿拉伯数字歪歪斜斜地写在皱巴巴的纸片上,等待着陌生人的敲门声。我当时捏着纸片犹豫了片刻。“他人挺不错,常来买书,好像也自己写小说。”瘦子的最后一句话打动了我。在这个县城,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另外一个写作者。当然我知道,县城里有很多文化名人,他们中有小说家,有杂文家,还有戏剧家。可我从来没有跟他们打过任何交道。而现在,这个“好像也自己写小说”的商人,让我的神经蓦然一跳。
很快我就忘了号码的事。那时我从事全县八十七家加油站的加封工作——就是给每台加油机都安装一个税控装置,这个装置能统计每月进销油量,以防止商人偷税。那天晚上,我很晚才从乡下回来,饿得很,又不想吃饭,还轮到我值班,就坐在木椅上,看窗外盏盏灯火,看着看着悲从中来。这可能就是我一辈子的生活,它面目可憎,从不介意面具下有个不安分的灵魂。这灵魂柔软迷惘,它唯一的命运或许就是在时光中缓慢衰老,最后无望地死掉。我甚至想到了田纳西·威廉斯的《欲望号街车》里,布兰琪紧紧抓住医生的胳膊时说的话:
“我总是指望陌生人的慈悲。”
我总是指望陌生人的慈悲。每读此句,我都五味杂陈。我曾经参加过一次《人民文学》举办的笔会,在笔会上认识了南京、三峡、开封跟合肥的朋友。在短短的三天时间里,我跟他们彻夜长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那种爽到极致的感觉在我背着行李踏上回程的火车时戛然而止。哈代的《苔丝》里,乡下小贩杰克·德北听牧师说他是名门德伯氏的嫡系子孙时,立马变得神气起来,要租辆马车把自己拉回家。他觉得他的世界瞬息就改变了,再也回不到过去。我想我就是那个猥琐、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小贩德北。回来后我总是怀念那三个迷人的夜晚,想念那些交汇过的光影。我开始无休止地给他们打电话,一听到他们的声音,似乎就又回到了北京,在宾馆里,随心所欲地谈论文学,谈论人生。我记得连续有两个月,我家的电话费都是八百多元,而我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七百元。
而那个晚上,我恹恹地去掏香烟,然后在裤兜里,掏出了那张已搓揉得不成形的纸片。我再次看到了那行歪歪扭扭的数字。我思忖半晌,拨了这个陌生人的号码。
对方很快接了电话。他说滦南方言。从声音判断,比我大不了几岁。
那是1999年的夏天。1999年的倴城像个哀伤简约的符号——它是所有北方县城的缩影。从1984年我们搬到这里,多年内它没有显著变化:弯曲狭窄的主街每到下班时就堵车,而主街两旁是低矮破旧的门市:开理发馆的温州人、开川菜馆的成都人、卖板鸭的南京人、开性病门诊的广州人、售熟食的东北人……这些操着不同口音的外地人将门脸敞开,让平铺直叙的阳光打进,在他们或清爽或油腻的脸上投下或明亮或黯淡的影。在年复一年的买卖中,他们的腰佝偻了,皮肤泛着哀伤的牙黄色,指甲缝沾染着小城独有的气味:纸浆糊味、钢厂的粉尘味、从遥远海边传来的水底动物的腥味。有时我骑着自行车走在倴城,看着众生万象,琐碎的幸福感会充盈满我的内心。我知道,早晚我会写出的他们心灵史。犹如上帝造人。
而那个有些炎热的晚上,我和这个叫L的陌生人通了将近两个小时的电话。在电话里我们谈到苏童,谈到余华,谈到格非,谈到铁凝,谈到李敬泽,谈到程永新,谈到林白……那些闪闪发光的名字,让我们的声音都禁不住颤抖起来。我记得放下电话时紧紧捂住了嘴巴,喋喋不休的交谈让我窒息眩晕,后来我不得不将窗户猛地推开,大口大口呼吸着樱花若有若无的香气。他在电话里邀请我说:“这个礼拜六,你来找我喝酒吧。我等你。”
我答应了他。我们像隐匿在这个县城的某个神秘宗教的信徒,一直在找同类。而现在,我终于找到了一个。
礼拜六那天下起了大雨。我套上雨衣骑上摩托车,对老婆说,要去农村看个朋友。老婆没有过多盘问。在我印象中,这个身材矮小的女人天生一副呆板面孔,旁人很难从她的言行中窥视到深匿的美德。半路上雨越来越急促,我的裤脚和鞋子都被打湿了。等我到了村庄,雨也停了。东问西问到了他家时,他的妻子正在庭院里跟工人们说话。这是个很美的女人,有双湿漉漉的大眼睛。她笑着对我说,L去大队了,他是村里的现金。一会儿就回来。你先去屋里吃水果吧。
我趴在立柜上看他们家的相册。他长得英气,个子也不矮。这在我见到他本人时得到了证实:一米八三,体格魁梧,五官是那种八十年代电影明星的周正英武。
“我好久没有遇到对手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这句话让我费解。我想他的意思是,他好久没有遇到可以说话的人了。
我记得他带我到大队旁的小吃部吃熘肝尖和炖大肠。一起吃饭的还有村会计,戴眼镜,龅牙。他对这个龅牙男人这样介绍我:“这是我倴城的朋友。”他没有说更多的话,包括在吃饭时聊到小说,他都有意无意地瞥一眼龅牙男人。我们三个人喝了两瓶白酒后,他对龅牙男人说:“有事的话你先走吧。”如果猜度得没错,他不想让村里的人知道他写小说。这个猜度在日后得到了印证并让我吃惊:他觉得写小说会被村里人耻笑,理由很简单:在村人看来,写小说是不务正业的行当,类似于游手好闲者的坑、蒙、拐、骗、偷。
那天我们俩喝了五个多小时的酒。在几乎没有光线的房间,我们肆无忌惮地谈着记忆里美妙的小说和有才华的作家。每个作家的名字都在暗黑中熠熠闪光,让我们不时激动地站起来互相碰杯大口灌酒。有那么片刻我盯着他看,就像在观察另一个自己。这男人的侧脸隐在暗影处,眼睛显得格外忧郁,甚至是有些阴沉。本来他的外在是阳朗的、散发着钢水热度,很容易让人有种被炙烤的暖意,可当他跟你谈起生活,谈起日常词汇,你才发觉他其实是个优柔寡断、胆怯羞涩的男人。这胆怯羞涩又并非体现在言谈举止,相反,它来自他娇嫩纯净甚至是有些洁癖的古老灵魂。我听到他慢慢悠悠地说,刚写小说时家里还有稻田,晚上村庄轮流放水,他就卧在田垄上打着手电筒写小说,夜游的青蛙、蚂蚱、蚊子、蜉蝣不时蹦飞到他臂膀上。他还曾经在海上当过水手,他喜欢饭后躺在甲板上,凝望着夜空,凝望着白色的帆被猎猎海风吹得呜咽碎语。
我们出了饭馆。在雨中,在黑下来的村庄街道,我们继续聊着小说。不时有野狗在幽暗处狂吠一声,又恹恹闭嘴。空气里的铁锈味不再如晴天时呛人,反倒有种类似蜂蜜的甘美。我很多年没说过这么多的话了,即便在跟营口姑娘恋爱时也从未如此饶舌。那天晚上我住在他父亲家。他给我烧水,让我洗脚。我说算了不洗了。他说,你们城里人晚上都洗脚的,我知道。然后他大踏步走出去。过了几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拎着一条新买的毛巾。
我的世界突然多了倾听者,我开始真正仰仗陌生人的慈悲。当然,我的世界里也多了一个有节制的倾诉者。他给我看他的小说。他当时写了很多小小说,还获了《小小说选刊》的“金麻雀”奖。跟他的身材极为不匹配的是,他的小说唯美、幽暗,文字里始终弥漫着河流、昆虫、庄稼的温净气息。这气息让人沉醉。他骨子里是个危险的浪漫主义者。
我们成了好哥们。那时他还没买车,都是骑摩托车来县城找我。2000年春夏,我经常在单位帮他打小说,他像个监控员工的老板坐在我身边抽烟。有时我故意去掉我认为多余的词语,他鹰隼般的眼睛立马会发现,然后很严肃地纠正过来。
“你确定不把这个词去掉?”
“这个词去掉的话,语境就变了。”
“我不这样认为。这样会更简洁。”
“听我的好了,”他温柔地给我点支烟,“听我的,兄弟。”
打印完后我们就去喝酒。他酒量比我大。很多次我喝醉了,他还在神态安之若素地剖析某篇小说的结构。我们都对那种硬邦邦的写实主义极为厌恶,我们都喜欢氤氲气息的文字。在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过强的故事性有着天然的敌意与提防。我们都爱卡夫卡。我们都爱文艺电影。我们经常搭帮去市里的“影音小屋”。那里有成千上万张影碟。我很意外地在那里淘到了大卫·林奇的全集,里面有我找了多年的《像人》和《蓝丝绒》。多年后看完顾长卫的《立春》,我问自己,在中国,在中国的2856个县城里,到底隐居着多少个不甘心的、丑陋的“王彩玲”们呢?
那时我还没有发表过小说。他开始在一些省级刊物上发短篇。他不再写小小说。他说他想表达的东西,小小说已经承载不了。我还记得他开始参加省作协的一些会议。我曾经去车站送他。那是个夏天,好像是2001年,车还没有来,我们在站牌地下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
“这次开会有很多名作家呢,”他有些兴奋,“以前只读他们的作品,现在能看到他们的人了。”
“多好啊。回来时好好给我讲讲他们的故事。”
“没问题。就是不知道人家是不是瞧得起我。”
“你写得好,他们都会尊重你。”
“但愿如此吧。”
“少喝点酒。”
“我知道。”
临别时我们深深地拥抱。他上了汽车,还从窗口向我频频招手。
那时他像温厚的兄长,沉默、寡言,偶尔有些偏激。比如他非常讨厌我穿税务服装。有一次我来不及换便装跟他去吃饭,他一直没怎么说话,后来他眼睛乜斜着我说:“你穿这身虎皮,感觉都不是你了。”我才知晓他骨子有多痛恨那些公务人员。据我所知,他那个小小的工厂,要跟工商、税务、电力、银行、环保、质检等十多个单位打交道。当然他也是场面上的人,绝不会傻到跟公家人撕破脸面。我到现在还记着他说那句话时的眼神。我知道我们骨子里是不同的。我比他更中庸、更温和,或者说,更伪善一些,对人性的毛边和污浊有着更虚无的包容和体谅。
3
我忘了老周是如何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了。好像是某次去文联(2002年左右,我在《山花》和《莽原》发了两个中短篇小说,他们听说后邀我去文联闲坐),见到了这个小胡子男人。他的胡子很黑,比他的头发还油亮。不知为何,每次想到他,我就会想起记忆中的某幅斯大林肖像。这个小胡子诗人开一家广告公司,生意很红火。那天,在文联,他说的一句话让我刮目相看:
“诗人就是上帝的舌头。”
那时县文联会举办些活动,譬如征楹联大赛,纪念祖国华诞征文大赛。这时他们通常会把当地作者叫过来聚餐。我和L就是这个时候跟老周熟络起来的。老周的广告公司在文联对面。他待在文联的时间好像比待在公司的时间还要长一些。文联的秘书长左蓝是个不冷不热的人。她长着圣女般安然的面孔,很少笑,当我们聊天时她通常安静地倾听。多年后她离开滦南,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在我印象中,这是个美好的人。而美好的人如果写作,上帝通常会让不幸与哀伤伺机吞噬着她。
L来倴城了,我通常会叫上老周,老周会叫上左蓝,左蓝会叫上老贾和唐小米。老贾在教育局上班,那时还在写诗(他像条变色龙,写诗,写小说,写散文,写时评。开了博客后,他把登过时评的报纸名称统统罗列在博客左边,像将军在检阅参差不齐的士兵)。他长了对大板牙,笑起来时让人莫名就忽略了其他的五官,仿佛你只是对着两颗坚硬的牙齿讲话。唐小米呢,那时其实还年轻。她只比我大两岁,可在我印象里已经很老很老了。她是我们县电视台最资深的女主播。我在初一时就常看她主持的法制节目。她经常在屏幕上像知心姐姐般跟那些年轻的男性罪犯聊天,剖析他们的犯罪行为和社会背景、家庭背景,给他们忏悔的晶莹泪珠一个特写,然后抽泣着警告电视机前的我们,你们和他们,一定要做知法守法的公民。我从未料到她竟然写诗,而且写得犹如巫婆的咒语般妖娆诡异。
那是一段最美好的时光,如果真的有美好时光的话。你一直以为只有你在摸黑走路,你孤单,你渴望身边有他人的呼吸,然而当一根火柴擦亮后,你才发觉,原来你身边有很多和你一样默默夜行的人。他们神情紧张,郁郁寡欢,和你一样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孤单的灵魂。在小小的光亮里,你们发现了彼此,你们小心翼翼观察着对方,揣摩着对方,其实脚步早就不由自主朝对方蹭去。你们知道,你们肤浅伤感的灵魂渴望对方的抚摸。
我们这几个写小说的,写诗歌的,写随笔的,总是隔三岔五找个由头聚会,仿佛过几天不见,就怕失去了对方。我们通常去的小吃部是家涮鱼坊。老周喜欢吃涮鱼。老周还写过很多首关于吃涮鱼的诗歌。在我后来的小说中,那家涮鱼坊总是成为某个故事的背景。当我需要两个人谈论到严肃的话题时(譬如爱情、宇宙、阴谋),我就让他们坐到那里,一本正经地交谈。
而我们从没有一本正经地交谈过。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跟L谈论小说了。他总是很忙,那几年锹厂生意不错,他那个小小的手工作坊每年也能卖出两百多万把铁锹。而唐小米跟左蓝在一起,通常会讨论化妆品、减肥心得,我极少听到她们谈起某个人的诗篇。老贾呢,身为教育局的职员,最大的梦想是当科长,因为局长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并放出狠话,让他断了念想,他就在酒后砸了局长办公室的玻璃。这样,他离科长的梦想就愈发遥远了。整个酒桌上只有老周,只有老周喋喋不休地谈论着某本杂志上新发表的一首诗,谈论着谁比谁写得好,谁比谁写得烂,而谁谁谁写那么烂为何又那么出名。
我们都知道老周渴望出名。在老周看来,诗人是上帝的舌头,而一个有名望的诗人,则是上帝喝完红酒之后的舌头。他当时最渴望的是参加“青春诗会”。每次吃饭他都把这四个字挂在嘴边,这让我产生了某种错觉,以为这是比诺贝尔文学奖还要牛的奖项。在我们讨论八卦新闻、股市、政治和县城绯闻时,老周高亢地、近乎吆喝般地说着他的诗,说着别人的诗,说着别人的名声以及不久后他的名声。他一直坚信自己是这个时代最优秀的乡村诗人之一(当然我也这么认为)。我以前一直以为诗人是淡漠的,类似性冷淡者,但后来发觉事情并非如此。诗人的荷尔蒙分泌得似乎更旺盛,他们对这个世界“得”的渴望远远超越小说家。当我们倏尔沉默咀嚼着冷却的菜肴时,老周还在那里高声议论着一首他认为臭不可闻的诗歌:
“让上帝宽恕他们的不检点吧!保尔·策兰说了,是石头要开花的时候了。”
我们瞅瞅站在一旁、满脸疑惑不解的服务员,告诉她,她可以离开了。
是的,那时我们总是为老周在公共场所谈论诗歌而感到羞愧。尤其是L。当时我很难理解他为何如此憎恨在公共场合谈起我们最热爱的东西。现在想想,原因其实很简单:一个人越是热爱某样东西,他就越是渴望将它埋在不为人知的心底;如果他觉得热爱的东西在旁人眼里是卑贱、孱弱的,那么这种埋藏当中则隐含了更多的自卑和伤感。他一直生活在农村,他不希望那些跟他一起长大的商人知晓他写小说。他只希望他们知道他卖铁锹、知道他跟他们一样热爱女人、知道他赌钱并不比他们差劲。我记得他跟我提起过,村里某个亿万富翁的父亲过七十岁生日。这个老人是气功爱好者,生日那天搭了棚子,邀请一帮同好在台上表演硬气功。这个寿星佬还亲自躺在一张檀木桌上,让助手往肚子上压块巨石,然后命令手持巨斧的彪形大汉一斧砸下……“多丢人!儿孙满堂,有钱有势,竟干这么不靠谱的事,”他郁郁寡欢地说,“换成是我父亲,我绝对不会让他这么做。”
其实我当时倒是想说,这也没什么。他喜欢硬气功就像我们喜欢小说。他需要观众,就像我们需要读者。那是他的自由。
那件事情发生时,我不止是错愕。其实事后琢磨思量,发生这样的事委实在情理之中。如若那次相安无事,日后也许会出类似睚眦。这是个宿命的结论,却并不妨碍它的必然性。我喜欢萨特,《厌恶》《墙》《恭顺的妓女》曾是我多年枕边书,可我对他在《存在和虚无》中否认和反对一切决定论、并否认和排斥自然界中存在所谓的客观必然性嗤之以鼻。那是秋天,具体是初秋还是深秋已无任何印记。不过肯定是礼拜六或者礼拜天。先是中午,我跟L、老周喝了酒,而且是没有少喝。酒后,老周提议我们去另外一个县城拜访左蓝。左蓝虽在我们这里上班,老家却在临县。我们打了辆出租车。在出租车上老周手舞足蹈地谈论着诗歌。我跟L都没如何说话,只有司机师傅忍不住偷偷瞥他两眼。到了临县时左蓝已备好酒宴。是在政府的招待所。里面已然坐了一大圈宾客。坐在主人位置的是个枯瘦的中年人,后来知道是县政府的副主任,也是位很有名气的散文家。看来是他替左蓝安排的伙食。我认识的还有市日报社的两个记者和一位画家。他们也恰巧来看望左蓝。
那是一场奇怪的酒局。当左蓝向副主任介绍我们,他只是淡淡地扫视我们一眼,鼻腔里艰难地甩出一声“嗯”,然后眼神游离地拐到他处。左蓝其实不善言谈,她的热情埋藏在看似笨拙矜持的话语后,如不细细体会,你会误以为这是个坚硬、冰凉如大理石般的人。副主任开始给我们敬白酒,一喝一大杯。我们很快不行了,说实话中午的酒劲还没过去。我们隐隐听出副主任的话里似乎隐藏了什么机锋。可那到底是什么?事后我们谁都想不起。我们知道,我们三个人,似乎是酒桌上不受欢迎的客人(多年后那位记者跟我提起,我们被冷落是有缘由的,可我早没有探知的兴趣)。“他们”,是的,好像有无数的看不清的“他们”,在逼迫醉酒状态下的我们狐疑地审视我们所处的环境、我们的一举一动以及他人微妙的面部表情……L和老周大概喝了一斤白酒,我喝了七八瓶啤酒。去洗手间时L猛地捶了我一拳说,小子,发现没?他瞧不起我们,我们喝死他!我嗫嚅着说我喝多了,吐了两次,没必要跟他较劲。
“你要不好好喝,就不是我哥们!”他压着嗓子嚷道,“他凭什么瞧不起咱们?!他有什么牛逼的?”
我说官场中人都这样,这是他的常态,不一定针对咱们。我知道我在说谎,我镇定自若说谎的目的只是不想在此地滋生是非。毕竟是左蓝操办的酒局。
回到酒桌上时老周正跟女画家开玩笑。那是条蹩脚的黄段子。除了老周“嘿嘿”笑个不停,其他人俱如牧师般肃穆地咀嚼着食物。L这时站起来,端着酒杯大声吆喝着打圈……我从没见过他那个样子。
副主任派人把我们送回倴城。在车上L一直喋喋不休。我捅捅他,示意司机就是副主任的司机,可他仍不停埋怨咒骂。司机把我们送到国税局门口回去了。L还在不停地说。我知道他一定愤怒到了极点。没料到的是,他突然搂住我跟老周的脖子嚎啕起来,他的哭声庞大悲壮,在午夜寂寥的街头格外高远。老周怎么也哭起来了。老周的哭声粗壮沙哑,犹如腐烂的木棍用力摩擦着使用了多次的破砂纸。我的情绪很快也被他们点燃。我听到自己的哭声比他们的哭声更为悲戚。那一刻我到底回溯起什么?真的不知。我知道的是,三个大男人在街上抱头痛哭,很快招来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他拄着破拐杖披着麻袋片观察着我们,然后也猫头鹰鸣叫般哀怨地抽泣起来。
我对那个晚上记忆如此之深,仿佛是我这辈子最尴尬的一个夜晚。第二天我们单位的警卫小心翼翼地问我:你家里没事吧?昨晚你哭得太伤心了……我板着脸说,你认错人了,那不是我。
那怎么会不是我?L哭着说:“我们断交吧。你们被人欺负成那样,谁都不敢吭声!一个是狡猾的小公务员,一个是没皮拉脸的色鬼,有什么意思?我们以后就当谁也不认识谁,各走各的桥!”
我们如何分开各自回家,全然忘却。我记得翌日爬起来上班时头疼欲裂。给L打电话,他没接。给老周打电话,他说在公司忙得不可开交。下午,我收到L一封电子邮件,那封信很简单,寥寥几个字:
“我们不是一路人,以后不要再往来。保重。”
我觉得他的回信很可笑,不止是可笑,简直是愚蠢。不过从那天起,我们真的有半年多未见。他在我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打他的电话无人接听,给他写信也不回。他甚至很少来书亭买书。
那段日子,我和老周走动最为频繁。他总是临近中午时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去吃涮鱼。跟他在一起,我会是个很好的听众。我们吃过多少次涮鱼我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老周曾经写过一首《雨大了起来》,最末一节是:
雨大了起来,我和写小说的张楚
缩在火锅边,谈论着几本刊物
打捞着几只螃蟹
我跟老周在一起时,很少阻止他发表关于诗歌的高谈阔论。唯一打断过他的一次,是在赶往唐山的公共汽车上。应该是秋天,车厢里飘荡着高粱的甜气。我们去唐山参加一个诗人聚会。身旁都是酣睡的旅人。老周坐在我前排,不时扭过头给我讲解发生不久的诗人论战,据说学院派诗人和下半身诗人动了手。我向来对这种圈子里的争斗不感兴趣,何况是与我不相干的,因而只是间或“哦”一声,目光却盯着窗外。他越说越兴奋,为了让描述更生动,他猛然抬起胳膊伸出手掌,示范起诗人是如何动拳头的。我留意到身旁的旅客都醒了,他们睡眼惺忪地看着他,像看着一只奇怪的动物。那种无以逃避的羞愧和不安就是这时从我胸腹腾空燃烧,我甚至想起了多年前那个表演魔术的副所长,他们都让我在众人面前承担起一个看似无关紧要实则关系重大的枢纽作用。这种被强行安排的位置让我极为不舒服。我听到我大声说道:
“好了!我们聊点别的吧!”
老周讪讪地看我一眼后就蔫了。在长途汽车耐心的颠簸中他一直未曾回头。有几次他的脖颈轻微转了转,但很快果断地伸直。我们一直保持着沉默。我喜欢这种秋天的沉默。
那时他疯了一样写诗。那一年他足足写了五六十首。我后来再也没读过那么好的乡村诗歌。他很少投稿,只在县文联的报纸上发一两首。他去了几趟北京,据说是去给《诗刊》送稿子。我们都知道他想参加“青春诗会”。我们都以为,这一次是没有问题了。
“我没选上,”有一天他沉着眼睑说,“哎,他们打过电话了。”
我说无所谓,以后还有机会。况且他们选出来的未必是好诗人。
“也只能这么想。”他蔫头蔫脑地嘟囔着,嘴角的小胡子依然油亮地翘着。
我知道他心情不好,除了诗会,还与左蓝有关。我们都知道他喜欢左蓝。我们都知道这不可能。左蓝的故事是典型的文学女青年的故事,在很多县城都发生过。她那时已经变成一个心无杂念的修女。是的,修女,至少在我们眼里如此。她干净素朴的衣服,老旧的发型,脸上略显僵硬的线条,都证明了她是个不苟言笑的女人。她曾经遇到的情事让她变成了我们遇到她时的模样:一个刻板的、惧怕流言蜚语、懂得分寸的女人。老周总是口无遮拦地对左蓝说,嗨,我稀罕你!左蓝撇撇嘴说,一边待着去。我们批评老周说,你胡扯什么!又喝多了吧!老周笑笑说:我是个诗人,我从不说假话。你们理解一个诗人的感受吗?当我走在大街上,走在人群中,一想到我是个诗人,我就骄傲地流下眼泪……
我相信老周是这样的人。他看上去粗糙、口无遮拦,常有惊人之语,但我知道他骨子里是个温柔、敏感纯净之人。这样的人是瓷器。
有天晚上我正跟他喝酒,他老婆打电话了。他在电话里跟女人吵了起来,然后站起来气呼呼地回家。我怕他出事,也一起随他回了家。他们的邻居正在劝慰他老婆。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无非是他醉后说过喜欢左蓝,要跟他老婆离婚。他说了很多次,可都没有离成。我问为什么。他振振有词地说:“我没钱。离婚要手续费。我跟她借两百块钱,她不借给我。”他的理由有着孩子般的无赖和天真。那天我们都劝他跟老婆和好。他只闷闷地坐在床上,偶尔对女人尖厉的质问声辩驳两句,就连辩驳也是含混不清的。他老婆戴着玳瑁眼睛,脸是那种虚胖的白,在白炽灯泡下晃来晃去。我们都知道,她爱他爱得要死。老周曾写过一首诗,我觉得是送给他老婆的:
你的身体?
这么多年,已闻不出你体内的芳香
沁人心脾,唯我独有的芳香
我也记不清在你背上
到底写过多少字了,反正
我还是没有成为书法家
这么多年,引以为豪的,是我的舌头
像架剪草机,越来越灵活
在你的身体上,春天的草坪上
肆无忌惮,发出嗡嗡响声
虽然一株草也没剪除
虽然你乳房松弛,腹部荒芜
直到每个夜晚,让我按摩这,按摩那
但这并不是我的过错
寺庙塌了,佛,菩萨倒了
肯定不是因为我
4
2005年11月11日,老周一大早就兴冲冲地打电话,说那天是他的生日,邀请大家中午聚聚。那天客人果然不少,文联主席老邵,左蓝、唐小米、老贾、老高、他的表弟、他生意上的伙伴小杨,还有L。
L在半年之后与我们重修旧好。那次老周去书店买诗集,跟老板鸹噪半晌,扭头时看到了一个背影。据他说,那个背影如此熟悉如此亲切,让他怀疑是自己某位久未谋面的亲戚。后来他骤然想起,那不是别人,正是跟我们割袍断义的L。他说当时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才鼓足勇气走上前犹犹豫豫地问道:
“来买书了,你?”
据老周说当时L扭头朝他笑了笑,很安静地笑了笑,然后默不吭声。这让老周有些尴尬,于是他只得打圆场般说了第二句:“中午别走了,找地方喝两盅。哥几个都挺想你的。”
L拒绝了他。拒绝的方式很简单,那就是家里尚有别的事,脱不开身。
根据老周的描述,我觉得事情出现了转机。稍后几天我们给他打电话,邀他来县城喝酒,他没拒绝,很爽快地来了。我彻底忘记了久别重逢后的情景,也许在我记忆里,这位固执的兄长从未跟我们有过罅隙,从未离开过我们。亦或者,连那个失声痛哭的夜晚也只是我的梦境与虚构。它不曾诞生过:那些面目模糊的人,喧嚣刻薄的酒场,无趣恶俗的玩笑,呕吐物,高速公路上汽车的尾灯以及抱头痛哭的男人们,只是我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一次微妙蜕变。它不曾意味昭示着什么,它只能意味昭示着什么。
那天,小小的屋子显得促狭喜庆。吃到一半时那条八斤的花鲢不够了,老周就又咋咋呼呼地点了一尾。我下午单位要开会,就早早离席了。临走前老周兴高采烈地问我,如果代开二十万元的发票,需要缴多少税?看来他最近生意不错。我一直希望他生意兴隆,那样他就没过多时间去考虑形而上的狗屁诗歌了。
晚上跟一帮同学吃竹荪鹅时,接到老邵电话。他声音低沉,他说,老周在医院,赶快随我去看看!我没听太清,就站在马路边候他。老邵很快到了,骑着辆破摩托车。他表情凝重地说,老周出事了。那晚风大,我以为听错了,就问,是老周老婆住院了?老邵支支吾吾地说,他也不太清楚。等到了医院急诊室,我问老邵,老周在哪儿呢?他默默地指了指说,喏,就躺在那儿。
我这才发现,老周就躺在急诊室的病床上。他的脸灰扑扑的,我竟然没能认出。他直挺挺地躺在白色床单上,阖着眼,双臂笔直地摆在身体两侧,身上穿的还是中午过生日时的衣服……我忽然意识到什么,连忙问老邵:“他怎么了?”
“……死了……”老邵摇摇头说,“哎,已经抢救过了。”
“死了?!中午不还好好的吗?!”我瞪着他,“今天是他生日啊!”
“我们一直喝到下午四点,他回家去睡觉。等他老婆六点钟下班回来,发现他在家里上吊了,”老邵摸摸眼睛,“这个混小子!真狠心哪!”
“他干吗上吊?”
老邵摇摇头:“不清楚。他一个字都没舍得留。”
我很快听到衰老绝望的嚎啕声,是他的父母和姐姐赶来了……我捂住嘴巴默默地走到医院门口,肆无忌惮地哭起来。急促的旋风来回拍打着对面铁皮屋的广告招牌,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我坐在医院的台阶上,闻着酒精味和各种躯体腐败的气味,不停抽搐。
警察和法医也很快到了。
我给L打电话。我哽咽着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我知道他肯定要失眠了。他在电话里不停地叹息,叹息,然后是无休止的疑问和质问。可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事后听说,他老婆那天晚上下班后,发现门从里面反锁,就大声喊老周的名字。她的嗓门向来很大,可仍没有动静,打手机也没有人接。她这才起了疑心,从邻居家的院墙跳了过去。结果推开门时,发现老周将自己吊在了屋里的楼梯上……她说,他的脖子下还垫着棉垫,他肯定是想跟她开玩笑,想吓唬她。如果他真的想死,还怕脖子被勒疼吗……
葬礼很热闹。关于那个我再也不愿提及的葬礼,L曾经在一篇随笔中这样描述:
在一段时间里,我如此讨厌死亡的气息。而这种气息却无处不在,对我围追堵截。他们都在哭。用哭泣来展示对生命的怜惜。如果是与我们莫不相关的人,他莫名的死亡或许会让我们感到更加的莫名,引发我们的猜测。但这是一个朋友的死。这种死更像一种利器,你没有抱怨命运的机会,而直接被迫近于利刃的锋芒……
……葬礼结束的时候,唐小米还在哭。她说以后的聚会,再听不到他的喧闹了。她用了“喧闹”一词,来形容了他的性情。而我真的在市声之外,听到了一种丰盛的“喧闹”。而在那一瞬,我有了种想把电话打给张楚的念头,我想我们应该坐在一起,虽然那样一种静坐是缺席的,但显得多么重要。他的死使我感觉到恐惧,使我那么快速地想起一个词句:唇亡齿寒。在这个冬天即将来临的季节,大风又吹落了我身上的一件衣服。我想对他们说:自此以后,我们都不该轻易地失去。即使到头发斑白,我们也应该坐在一起,谈谈情,说说梦。
老周成为这个县城的热门话题。人人都在讨论他自杀的原因,人人都猜不出他自杀的原因,当人们实在找不出理由时,他们就说,哦,诗人自杀是很正常的,然后根据他们有限的文学常识,罗列出几个卧轨诗人的名字……这样,老周的死在他们看来,是一种近乎正态的、符合逻辑的死亡。他们也终于安心他的死亡,不再为一个人莫名的死亡而焦虑不安。有人知道我们是朋友,常常旁敲侧击地问询他自缢的缘由。这时我通常感到一种巨大的愤怒,但是,这愤怒不是针对好事者,而是针对老周。
我觉得,他太鸡巴懦弱了。
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老周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夜不能寐。我怀疑我的精神出了什么状况。那是怎样的一种恐惧?每当我闭上眼睛,就感觉他站在我的身旁。那是如何的一种表情?渴望诉述却又如哑巴般沉默;当我睁开眼睛,他就消失了,只有黑夜笼罩着房间,身旁是妻子和儿子温柔甜美的鼾声……我起身开灯读书,读着读着睡着,然后在恍惚闭眼的刹那,他又站了我身边……我猛然睁眼,灯管静静地亮着,由于电压不稳发出“滋滋”的微弱的声响。万籁俱寂如宇宙。
在他死后的一两年内,我一篇小说都没写。我也没写过任何一篇关于他的文字。
他伤害了自己,伤害了这个世界,以及,那些和他类似的脆弱灵魂。他搅动了那些灵魂浑浊的谷底。
多年后,我在单位门口的地摊上吃豆腐脑时,遇到了他的老婆。她比以前瘦了。她买了两块钱的油条。我微笑着跟她打招呼,有一搭没一搭问询孩子的情况。老周去世后,她跟孩子就搬走了,据说住在她妹妹家。房子也不好卖。谁会买一栋自杀者的旧居?她目光闪躲地回答我说,一切都好,孩子上高中,她在超市上班……她骑着自行车匆匆离开。几分钟后我收到她的短信。她说:在我转身离开的瞬间,我哭了。我又想起你哥。他真是个狠心的人,扔下我跟孩子在这人世间受苦。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地流下来。
小圈子的聚会越发稀少。仿佛大家都在躲避什么,都在掩藏什么。他们谈起老周时,通常叹息两声,然后将话题漫不经心地引开。只有一次老贾喝着喝着酒,突然哽咽起来,然后是上气不接下气地抽噎。我们都捂着自己的脸庞,仿佛是我们,而不是老周,彻彻底底伤害了他。很长一段时间内,每次聚会喝酒,我都会偷偷朝地上洒一杯酒。我知道老周贪杯。
那是岑寂的时光。左蓝调离了县文联,去了另外一个县城的博物馆。老周的老婆跑到文联,找她打过几次架。在我看来,左蓝是这件事中最无辜的受害者。
L也很少找我。即便我们面对面地喝酒聊天,我们也不晓得聊什么。他的眼神愈发忧郁,似乎总在为什么事发愁。由于金融危机,生意越发难做;女儿的学业让他担忧,而那个细高细高的儿子患有好动症,眼睛总是不停地眨,每个月都要带他去北京儿童医院就诊,回程时背着一麻袋草药……小说离我们似乎愈发遥远。他曾经说:即使到头发斑白,我们也应该坐在一起,谈谈情,说说梦。可事实并非如此。我感觉他离我很远,我们再也回不到初次相逢时的默契欣喜。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化,且是朝着我们未曾预知的路。有时想起那个跟他喝酒的下雨天,想起他隐匿在黑暗光线中的脸庞,恍惚竟是上辈子的事。
那是2005年。2005年的县城跟1997年相比,仍然没有太大改变,只是街上的豪车多了,关于二奶和小姐的消息再也引不起人们的好奇和谴责,相反,人们都开始羡慕有钱人,羡慕他们有更多的女人和儿子。多年后想起,那个年代正是所有美好、脆弱、柔弱的精神被摈弃的年代,赤裸裸的物质欲望、身体欲望和娱乐至死的精神正快速蛮横地侵占着每个肉体的神经末梢……我,我们,以及未来的我们,都不曾想到过,这个世界真正的质变开始了,如果说以前的美德、道德底线尚有拥趸和教徒,那么之后的年代,所有的廉耻和美德都将被打入冷宫,真正的资本主义时代君临了。我想起了老周的离世,想起了瓦尔特·本雅明。他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曾经做过如下论断:
我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站在富尔维埃看里昂的景色,在德·拉·加尔德圣母院看马赛的景色,在圣心广场上看巴黎的景色。在这些高处感受最深切的是一种恐惧。那蜂拥一团的人类太可怕了。人需要工作,这当然是对的,但他同样还有另外的需要,其中之一就是自杀,这既是他本人的内在需要,又是塑造他的社会的内在需要,这比他的自我保护的内在引导还要强大。
有一天我穷极无聊,跑到云南米线馆吃米线。当我打开瓶劣质白酒后,才发觉不远处的桌子上,坐着我曾经的领导,那个会变魔术的副所长。他也发现了我,很开心地跟我坐到一起。他退休了,据说迷恋上了十字绣。人们都在传说他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剩下的二十个小时就趴在桌子上,绣那幅长十米宽五米的《八骏图》。由于懒得去厕所(怕耽搁时间),他已经患了前列腺炎和尿路结石。
“喝酒吗?”我问他。我记得他酒量还不错。
“我很多年没喝了,”他的脸颊更瘦了,仿佛刚出土的木乃伊,“不过咱爷俩好久没喝两盅了,今天破破例吧。”
那晚他喝了三四两就不行了,身子歪歪斜斜倒在一旁。我本来还期待他能给我变魔术,看来也泡汤了。“你平时的衣兜里,是不是总揣着几个钢珠?”我用力摇摇他的身子,“是不是?”
他貌似打起了酒鼾。我更失望了。我还记得变魔术之前,他像体操运动员那样劈腿、高抬腿、弯腰。这些热身动作甫一结束,魔术表演就开始了。我以为其他的专业魔术师也像他一样,在正规表演前都这样热身。这一度让我对这个行业心存敬畏。而现在,他趴在油腻的酒桌上,涎水顺着嘴角缓慢地流下来。
我走出屋子回家。路过一块荒地时,我不禁停了下来。以前那里是居民区,因为涉及拆迁,居民全部搬走,但是房子还没有拆干净。一栋栋的房子像被野蜂抛弃的蜂巢,在夜里散发着孤寡的气味。那是谁家的一块草坪,在黑暗中我看不清上面盛开的野花,只恍惚瞥到高而伶仃的野草在风中摇曳。那是深秋了,我竖起耳朵,听着草丛里蟋蟀的鸣叫,以及一种“沙沙沙沙”的奇妙的摩擦声。那是什么声音?我半蹲下去,将耳廓紧紧贴到干燥冰凉的地面上。让我失望的是,除了野草喏喏歌唱的声音,什么都没听到。